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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芯源微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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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芯源微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短线精灵 发表于 2023-2-2 00:00:00 浏览:  56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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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7证券简称:芯源微公告编号:2023-00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宗润福持有公司 216545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34%,其中 IPO前取得2144455股,股权激励取得21000股。
李风莉持有公司 10612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5%,其中 IPO前取得1046250股,股权激励取得15000股。
陈兴隆持有公司 7701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8%,其中 IPO 前取得62019股,股权激励取得15000股。
顾永田持有公司 9323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0%,其中 IPO 前取得78234股,股权激励取得15000股。
汪明波持有公司 337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4%,其中 IPO 前取得18750股,股权激励取得15000股。
崔晓微持有公司 1024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1%,其中 IPO 前取得93450股,股权激励取得9000股。
张新超持有公司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均为股权激励取得。
孙东丰持有公司 26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均为 IPO 前取得。
1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宗润福、李风莉、陈兴隆、顾永田、汪明波、崔晓微、张新超、孙东丰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宗润福拟减持不超过5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8%。
李风莉拟减持不超过26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9%。
陈兴隆拟减持不超过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
顾永田拟减持不超过2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3%。
汪明波拟减持不超过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1%。
崔晓微拟减持不超过2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3%。
张新超拟减持不超过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
孙东丰拟减持不超过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1%。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2144455 股
宗润福21654552.34%
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方式取得:21000股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1046250 股
李风莉10612501.15%
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方式取得:15000股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62019 股
陈兴隆770190.08%
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方式取得:15000股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78234 股
顾永田932340.10%
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方式取得:15000股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18750 股
汪明波337500.04%
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方式取得:15000股
崔晓微 董事、监事、 102450 0.11% IPO 前取得:93450 股
2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方式取得:9000股
董事、监事、
张新超30000.00%其他方式取得:3000股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孙东丰 26000 0.03% IPO 前取得:26000 股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前期减持计划股东名称减持比例减持期间
(股)(元/股)披露日期
2022/12/23~2022年12月20
宗润福5055450.55%153.94-153.94
2022/12/23日
2022/12/23~2022年12月20
李风莉3537500.38%128.00-153.94
2022/12/27日
2022/12/23~2022年12月20
陈兴隆179810.02%153.94-153.94
2022/12/23日
2022/12/23~2022年12月20
顾永田217660.02%153.94-153.94
2022/12/23日
2022/12/7~
汪明波112500.01%188.92-188.92不适用
2022/12/7
2022/12/7~
崔晓微341500.04%188.92-188.92不适用
2022/12/7
张新超、孙东丰在过去12个月内无减持股份的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计划减持计划减竞价交易减持合理拟减持股拟减持股东名称减持方式数量(股)持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份来源原因
宗润福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3/2/23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35410000.58%不超过:541000~格得金需求
股股2023/8/23
李风莉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3/2/23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2653000.29%不超过:265300~格得金需求
股股2023/8/23
陈兴隆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3/2/23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19200股0.02%不超过:19200~格得金需求
股2023/8/23
顾永田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3/2/23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23300股0.03%不超过:23300~格得金需求
股2023/8/23
汪明波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3/2/23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8400股0.01%不超过:8400~格得金需求
股2023/8/23
崔晓微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3/2/23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25600股0.03%不超过:25600~格得金需求
股2023/8/23
张新超不超过:不超过:竞价交易减持,2023/2/23按市场价股权激励个人资
750股0.00%不超过:750股~格取得金需求
2023/8/23
孙东丰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3/2/23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6500股0.01%不超过:6500~格得金需求
股2023/8/23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4(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根据公司《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宗润福、陈兴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风莉、顾
永田承诺:
“1、自沈阳芯源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沈阳芯源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沈阳芯源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2、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宗润福、陈兴隆承诺:
“自沈阳芯源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沈阳芯源股份;自所持
首次发行上市前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沈阳芯源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5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各位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安排及计划的自主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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