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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华数科: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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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华数科: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小包子 发表于 2023-2-9 00:00:00 浏览:  40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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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88789股票简称:宏华数科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二月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6944444股
2、发行价格:144.0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99936.0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87934263.84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5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目录
特别提示..................................................1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1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1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1
目录....................................................2
释义....................................................4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5
一、公司基本情况..............................................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6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2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2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2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2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22
第三节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23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23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24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24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25
第四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9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9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29
三、审计机构...............................................29
四、验资机构...............................................30
第五节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31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31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31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32
2第七节备查文件.............................................33
一、备查文件...............................................33
二、查询地点...............................................33
三、查询时间...............................................33
3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宏华数科指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本上市公告书指
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指
行 象发行 A 股股票《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方案》指股票发行方案》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天
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健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注册办法》指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实施细则》指施细则》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指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9月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09120459R名称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法定代表人金小团
注册资本人民币7611.57万元(本次发行前)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宏华数科
股票代码 688789.SH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管
理信息系统(MIS)以及配套专用硬件外部设备;电脑制版、数码印花;服装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不涉及出口配额和许可证产品),经营范围
设备租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0日营业期限1992年10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登记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数码喷印技术为核心,目前主要集中在纺织数码印花工业应用,集售前咨询、售中调试、售后服务以及软件支持于一体的纺织数码印花综合解决
方案提供商,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数码喷印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从而实现设备、耗材应用推广。
公司致力于推动数码喷印技术在纺织印花市场的工业应用和普及,帮助下游客户实现高效、智能、柔性生产,推动传统纺织印花市场绿色革新,逐步实现对传统纺织印花方式的替代,促进纺织机械行业向工业4.0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数码喷印设备及相关耗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5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董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6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年10月20日,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中国证监会2022年11月18日出具《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0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4、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023年1月5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
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7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名单》(以下简称“《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7名投资者,并及时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7序号新增投资者名单
1深圳市恒邦兆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深圳市勤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4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 Morgan Stanley
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截至发行申购日(2023年1月10日)9:00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及邮寄的方式向172
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文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172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截至2022年12月
20日发行人前20名非关联股东(剔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机构)15家、基金公司32家、证券公司12家、保险机构11家、其他类型投资者102家。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
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3 年 1 月 10 日(T 日)9:00-12:00,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共23名投资者参与报价。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全部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136.41元/股-161.31元/股。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8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为有
序号申购对象全称(元/股)(万元)效申购
152.208500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5.5214000是
142.171400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
2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142.183500是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
3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142.183500是公司”)
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4.003500是
142.003500
5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
140.007000
157.225900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2.209000是
137.3318790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1.316000是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大家人
8147.183500是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大家资
9147.183500是产骐骥长乾权益类资产管理产品”)
148.5013000
10 UBS AG 144.00 22000 是
140.1028000
1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36.416500是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轻146.163500
12是盐智选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40.004000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13143.003500是
Association
137.283500
14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
136.685000
145.259960
1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
140.1011560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养
16152.903500是老-一般账户专门投资组合乙”)
17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7.213500是
9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为有
序号申购对象全称(元/股)(万元)效申购
140.1114335
152.216400
1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3.888100是
138.989700
151.003600
19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
141.935000
150.683500
20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5.527075是
142.1714175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养
21152.903500是老-分红型保险专门投资组合乙”)
22应米燕140.003500是
23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7.335100是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4.00元/股。
(3)发行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6944444股,认购总金额为999999936.00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获配股数获配金额限售期发行对象名称号(股)(元)(月)
1 UBS AG 1527777 219999888.00 6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72222139999968.006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69166699599904.006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2500090000000.006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131970749936.006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4444463999936.006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1666659999904.006
8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000036000000.006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9(代“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24305534999920.006公司万能产品”)
10序获配股数获配金额限售期
发行对象名称号(股)(元)(月)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代“大家资产骐骥长乾权益24305534999920.006类资产管理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代“泰康养老-一般账户专门24305534999920.006投资组合乙”)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2(代“泰康养老-分红型保险专24305534999920.006门投资组合乙”)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13司(代“轻盐智选10号私募证24305534999920.006券投资基金”)
14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305534999920.006
15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70209650880.006
合计6944444999999936.00-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认购邀请名单》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根据发行人《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11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280000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万元(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330840股(含本数,按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底价计算),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万元(含本数)。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694444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36.00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方案》中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年1月6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36.41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
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4.00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5.56%。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12(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3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065672.1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7934263.84元。
(七)缴款与验资情况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1月16日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
26号),截至2023年1月13日止,中信证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者
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999999936.00元。
2023年1月16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上述认购款
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1月1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7号),截至2023年1月16日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944444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4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3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065672.1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7934263.8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944444.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人民币980989819.84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发行人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公司和子公司杭州宏华软件有限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银行名称专用账户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387082203626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372782202562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19045801040010660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132023年2月6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6944444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5家获配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UBS AG
名称 UBS AG(瑞士银行)
许可证编号 QF2003EUS001投资者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房东明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注册地址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UBS AG 本次认购数量为 1527777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389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窦玉明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97222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25909986U
1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482725.6868万元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
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
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
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
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
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
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外
经营范围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客户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
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五、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十八、股票期权做市业务;十九、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69166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625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1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营范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49131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贺青
注册资本人民币890667.1631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
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
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44444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00218879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经雷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1806A 单元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41666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6(8)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08470788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何如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经营范围
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250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大
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骐骥长乾权益类资产管理产品名称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7693819X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何肖锋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楼10层1001-63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经营范围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本次认购
数量为24305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骐骥长乾权益类资产管理产品本次认购数量为24305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0)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名称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567661926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任颜
17注册资本人民币97882.2971万元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188号滨江基金产业园2栋204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经营范围
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认
购数量为24305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1)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养老-一般账户专门投资组合乙、泰
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养老-分红型保险专门投资组合乙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4802043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段国圣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8层(实际自然楼层25住所
层)2806单元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经营范围
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养老-一般账户专门投资组合乙本次认购
数量为24305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养老-分红型保险专门投资组合乙本次认购数量为24305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杨华辉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住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18展经营活动】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24305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093625X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小青注册资本人民币131000万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经营范围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6702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
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本次认购对象在参与本次发行提交《申购报价单》时作出承诺:承诺最终认
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申购
19方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
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
“1.宏华数科本次发行已获得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批准和授权,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该等批准与授权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20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以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本次发行方案;
3.本次发行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及其他有
关法律文书形式和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4.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
21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宏华数科
证券代码为:688789.SH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
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5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2第三节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2年12本次发行后月20日)项目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比例比例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3431814445.09%4126258849.68%
无限售条件股份4179750654.91%4179750650.32%
股份总数76115650100.00%83060094100.00%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694444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金小团。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性质件股份数量
(股)(%)
(股)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
其他1273000016.750
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维鑫企业管理合伙企
其他1189690315.6511896903业(有限合伙)宁波驰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境内非国
949000012.499490000
司有法人
漢加發展有限公司境外法人796027410.477960274杭州宝鑫数码科技有限公境内非国
48047176.324804717
司有法人诸暨乐互企业管理合伙企
其他22717002.990业(有限合伙)宁波穿越企业管理合伙企
其他15431062.030业(有限合伙)
23境内自然
陈捷152020020人
浙商证券资管-光大银行
-浙商金惠科创板宏华数
其他14365491.890码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法国巴黎银行-自有资金境外法人11605391.530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示意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股东性质
(股)(%)股份数量(股)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
其他1273000015.350
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维鑫企业管理合伙企
其他1189690314.3411896903业(有限合伙)宁波驰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境内非国
949000011.449490000
司有法人
漢加發展有限公司境外法人79602749.607960274杭州宝鑫数码科技有限公境内非国
48047175.794804717
司有法人诸暨乐互企业管理合伙企
其他22717002.740业(有限合伙)宁波穿越企业管理合伙企
其他15431061.860业(有限合伙)境内自然
陈捷15202001.830人
UBS AG 境外法人 1527777 1.84 1527777
浙商证券资管-光大银行
-浙商金惠科创板宏华数
其他14365491.730码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2021年度、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2021
24年12月31日、2022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
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2022年1-9月2021年/2022.9.30/2021.12.31/2022.9.30/2021.12.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452.982.252.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1.3019.4931.4329.77
每股净资产
注:1、发行前的数据来自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1年度、202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2020年12月312019年12月31
项目2022年9月30日日日日
资产总额191152.61182702.36102629.1272565.62
负债总额26591.2333403.2827287.5415370.93
股东权益164561.38149299.0975341.5857194.69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权161916.61148133.7874312.6757194.69益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69716.3194310.6071587.0759123.38
营业利润21998.0426087.1319366.0516710.70
利润总额22139.7226214.8119529.8616722.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41.9622660.2017117.9814397.89
25(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1-9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93.8011136.1214785.2310768.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03.44-21247.598216.18-4152.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48.5053588.532444.20-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180.04-1873.65-980.53231.22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7478.1041603.4024465.086847.72
(四)主要财务指标表
主要财务指标2022.0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比率(倍)5.535.673.463.99
速动比率(倍)4.334.742.813.1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4.30%15.20%24.46%21.17%
资产负债率(合并)13.91%18.28%26.59%21.18%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
21.3019.4913.0410.03
股净资产(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183.674.255.53
存货周转率(次)1.553.023.042.95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3379.3128199.6721127.3618191.80(万元)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
18641.9622660.2017117.9814397.89利润(万元)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18447.0821050.5715889.6414318.26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0.781.472.591.89
金流量(元/股)每股净现金流量(元/-3.625.474.291.20
股)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流动负债
26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为母公司口径)
4、资产负债率(合并)=(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为合并口径)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无形资
产摊销额+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数
11、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数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72565.62万元、102629.12万元、182702.36万元和191152.61万元,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和经营业绩的不断提升,
公司资产规模不断增大。从公司的资产结构分析,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基本在
80%上下水平,资产结构相对稳定且以流动资产为主,同公司业务模式相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5370.93万元、27287.54万元、
33403.28万元和26591.2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末流动
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78%、88.06%、79.95%和96.26%,主要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3.99、3.46、5.67及5.53,速动比率为
3.10、2.81、4.74及4.3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呈上升趋势,2021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增长较大,主要系2021年度公司完成 IPO 并收到首发募集资金款项。
长期偿债能力方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1.18%、26.59%、18.28%及13.9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总体较低。
公司整体偿债支付能力较强,偿债风险较小。
3、盈利能力分析
2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9123.38万元、71587.07万元、
94310.60万元和69716.31万元。数码喷印设备产品是公司核心产品,随着环境
保护要求的不断提高、产业转型升级的不断深化,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在客户中的认可度不断提高,收入规模不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397.89万元、17117.98万元、22660.20万元和
18641.96万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28第四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保荐代表人:马齐玮、庄玲峰
项目协办人:王金姣
项目组其他成员:钱文亮、赵旭亮、赵磊、郑修文
联系电话:0571-85783754
传真:0571-85783754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负责人:颜华荣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经办律师:胡小明、孙彬
联系电话:0571-85775888
传真:0571-85775643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钟建国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6层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29经办会计师:方国华、祝琪梅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钟建国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6层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经办会计师:张芹、李明明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30第五节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
中信证券指定马齐玮、庄玲峰担任宏华数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马齐玮,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先后负责或参与比依股份、德昌股份、一鸣食品、新纳科技等 IPO 项目;东睦股份、
太平鸟、桃李面包、思创医惠等再融资项目;以及攀钢钒钛与鞍钢股份的重大资
产重组项目,东睦股份股权激励项目,宁波中百要约收购项目等。
庄玲峰,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
曾负责或参与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浙江台华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再融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浙江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等项目。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内部管理良好、业务运行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已具备了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基本条件。中信证券同意保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31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32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
电话:0571-86732193
传真:0571-86732193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571-857837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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