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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米科技:极米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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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米科技:极米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海轻舟 发表于 2023-2-14 00:00:00 浏览:  41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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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96证券简称:极米科技公告编号:2023-014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传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2月13日,并以188.59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11名激励对象授予2772650份股票期权;以10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授予116400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16)。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监事廖传均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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