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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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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丹桂飘香 发表于 2023-2-22 00:00:00 浏览:  39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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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16证券简称: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二月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发行人声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1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目录
发行人声明.................................................1
目录....................................................2
释义....................................................3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
券条件的说明................................................4
二、本次发行概况..............................................4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25
五、利润分配情况.............................................26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30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30
2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奥特指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
智能装备公司指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供应链公司指无锡奥特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学应用公司指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松瓷机电指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旭睿科技指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科芯技术指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本次发行指司债券之行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本预案指
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可转债指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指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指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指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9月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预案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要求,并经公司董事会逐项进行自查核对,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4000.00万元(含
114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
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存续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4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5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或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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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
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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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8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一)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
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
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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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一)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
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具
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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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
11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内容;
(6)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0)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4000.00万元(含11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序号名称投资总额额
1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105941.90104000.00
2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7000.006000.00
12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
35000.004000.00
产业化
合计117941.90114000.00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十八)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十九)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二十)评级事项公司聘请的资信评级机构将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立信中联审字[2020]D-0147 号、立信中联审字[2021]D-0088号、立信中联审字[2022]D-0212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2年1-9月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3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0408.8254879.8428415.6612849.81
交易性金融资产37071.8925087.0643060.21-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72046.0536982.8237430.5932906.91
应收款项融资99620.1271032.8029028.5423918.19
预付款项8176.214196.745032.951630.36
其他应收款1953.002123.791285.89647.43
存货320862.95185154.15128168.0259130.82
其它流动资产13590.545685.817697.31676.65
流动资产合计663729.60385143.00280119.17131760.16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6772.682135.06-
长期应收款227.34---
固定资产39155.0214081.752101.992019.39
在建工程5348.7414088.019285.34435.06
使用权资产7570.152302.62--
无形资产6066.144404.063843.872626.95
商誉2037.152037.15--
长期待摊费用1043.27246.70182.17190.99
递延所得税资产4354.442884.121749.40831.13
其他非流动资产1194.00916.86684.00128.70
非流动资产合计73768.9343096.3417846.756232.22
资产总计737498.53428239.34297965.92137992.3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6154.9342803.0534012.2926651.71
应付票据64148.4117979.0419844.913842.50
应付账款147164.5880712.5159136.5934733.85
预收款项---22718.10
合同负债183885.36114245.8467164.52-
应付职工薪酬12160.687865.934137.922345.28
应交税费4120.562925.222694.571546.84
其他应付款49.73110.54986.86463.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04.59667.31
其他流动负债19102.4614851.96
流动负债合计499691.30282161.39187977.6692301.34
14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4865.371373.63--
长期应付款82.8982.89--
预计负债1493.761104.00742.54245.88
递延收益149.82186.83235.93288.10
递延所得税负债584.85529.9050.03-
非流动负债合计7176.693277.251028.49533.98
负债合计506867.99285438.64189006.1592835.32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0637.469867.009867.007400.00
资本公积142524.6386525.1985871.0635940.06
其他综合收益-7.50-115.71
盈余公积7360.557360.553057.161351.68
未分配利润68653.2537013.4210164.56281.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29175.89140773.67108959.7745088.54
少数股东权益1454.642027.03-68.53
所有者权益合计230630.54142800.70108959.7745157.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37498.53428239.34297965.92137992.38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2年1-9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月
一、营业收入239848.28204672.75114387.3175420.21
减:营业成本146217.10127587.6573138.4552076.17
税金及附加1333.23915.61944.65441.74
销售费用9886.287828.504951.233641.09
管理费用14550.2711034.747300.885252.24
研发费用15303.8914485.026978.185190.31
财务费用2229.162054.86895.04659.58
加:其他收益6758.407021.166028.472932.01
投资收益853.531523.85600.3016.1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81.041401.90340.21-
信用减值损失-1732.75-1538.06-4248.88-2336.24
资产减值损失-3790.71-7250.68-5002.38-291.99
资产处置收益24.19-61.510.9712.79
二、营业利润53322.0341863.0217897.588491.78
加:营业外收入56.4011.0414.8833.07
15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减:营业外支出524.3959.2918.52292.70
三、利润总额52854.0441814.7717893.948232.15
减:所得税费用6908.235078.022361.04955.92
四、净利润45945.8136736.7515532.907276.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427.0337072.4615535.757342.99
少数股东损益-1481.22-335.72-2.85-66.7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50-115.71115.4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7.50-115.71115.41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7.50-115.71115.41综合收益
其中:其他-7.50-115.71115.41
六、综合收益总额45945.8136744.2515417.197391.6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47427.0337079.9615420.047458.41
益总额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1481.22-335.72-2.85-66.76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4.773.761.760.99
(二)稀释每股收益4.773.761.760.99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2年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5141.27160795.48134954.1151583.68
收到的税费返还10868.3712275.976816.703979.4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272.646747.062612.703425.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0282.28179818.52144383.5158988.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0311.6281320.7990983.0929008.2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8064.5631028.0419402.1915047.90
支付的各项税费18214.6513451.9810505.334617.9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980.7622340.648173.488061.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5571.60148141.45129064.0956735.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710.6931677.0715319.432253.2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77910.00373614.00162746.001075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117.501903.85600.3016.13
16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0.2063.821.3019.3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03.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9027.70376385.29163347.6010785.4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9514.0119363.5112241.35744.26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393850.00351260.00210591.001075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3364.01370623.51222832.3511494.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336.315761.77-59484.75-708.8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3276.02536.0453828.16-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700.55520.00--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0615.0021370.0822414.0117876.9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9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3891.0221906.1176242.1720466.9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8020.0022163.4017583.3612990.2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6460.526862.344365.91754.67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13.89978.071508.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794.4230003.8123457.4813744.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096.60-8097.7052784.696722.0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216.68-14.93-203.546.7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7687.6629326.218415.838273.1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255.8519929.6411513.813240.6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6943.5149255.8519929.6411513.81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如下:
序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成立日期号
1智能装备公司江苏省无锡市3000.00万元100%2016-4-27
2供应链公司江苏省无锡市1000.00万元100%2017-1-24
3光学应用公司江苏省无锡市1000.00万元100%2017-2-24
4松瓷机电江苏省无锡市1752.65万元48.36%2017-03-16
5旭睿科技江苏省无锡市1000.00万元82%2021-08-02
6科芯技术江苏省无锡市2000.00万元71.50%2022-01-11注: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投资常
17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州松瓷机电有限公司的议案》。2021年4月13日,常州松瓷机电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常州松瓷机电有限公司51%股权。2021年6月22日,常州松瓷机电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向松瓷机电增资(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新设子公司旭睿科技、科芯技术将该等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1、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比率(倍)1.331.361.491.43
速动比率(倍)0.640.670.740.7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8.87%60.67%59.80%62.32%
资产负债表(合并)68.73%66.65%63.43%67.2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
21.5414.2711.046.09资产(元)
2022年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1-9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745.503.252.49
存货周转率(次)0.560.810.781.0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57548.2344930.5819895.5210439.79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38%7.08%6.10%6.88%
利息保障倍数(倍)50.8934.3517.7811.9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263.211.550.30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4.482.970.851.12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资产=流动资产-预付账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普通股股份数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折旧包括固定资产折旧与使用权资产折旧,摊销包括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00%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8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2、最近三年一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1)净资产收益率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
27.55%29.77%19.03%17.78%
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26.17%26.13%16.74%16.78%
净资产收益率
(2)每股收益
单位:元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774.77
2022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4.534.53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763.76
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3.303.30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61.76
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551.55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990.99
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0.940.94
股东的净利润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
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
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2×Mi÷M0-S3×M2÷M0-S4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2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3 为
19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4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
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2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2×Mi÷M0-S3×M2÷M0-S4+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已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663729.6090.00385143.0089.94280119.1794.01131760.1695.48
非流动资产73768.9310.0043096.3410.0617846.755.996232.224.52
资产总计737498.53100.00428239.34100.00297965.92100.00137992.3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5.48%、94.01%、89.94%和90.00%。
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额较上期末增长159973.54万元,一是公司在手订单大幅增加,导致发出商品等存货余额增长;二是2020年5月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受此影响,公司 2020 年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增长。
公司2021年资产总额较2020年末增长130273.41万元,其主要原因,一是在手订单进一步增加,存货余额增长;二是随着经营规模扩大,收入回笼增加,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货币资金等科目相应增加。
公司2022年9月末资产总额较2021年末增长309259.19万元,其主要原因,一是在手订单进一步增加,存货余额增长;二是经营规模扩大,订单回款
20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增加,以及2022年8月收到股权融资款等因素,货币资金、应收款项融资余额等科目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0408.8216.6354879.8414.2528415.6610.1412849.819.75交易性金融资
37071.895.5925087.066.5143060.2115.37--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72046.0510.8536982.829.6037430.5913.3632906.9124.97
应收款项融资99620.1215.0171032.8018.4429028.5410.3623918.1918.15
预付款项8176.211.234196.741.095032.951.801630.361.24
其它应收款1953.000.292123.790.551285.890.46647.430.49
存货320862.9548.34185154.1548.07128168.0245.7559130.8244.88
其它流动资产13590.542.055685.811.487697.312.75676.650.51
合计663729.60100.00385143.00100.00280119.17100.00131760.1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其他非流动金
6772.689.182135.064.95----
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227.340.31------
固定资产39155.0253.0814081.7532.682101.9911.782019.3932.40
在建工程5348.747.2514088.0132.699285.3452.03435.066.98
使用权资产7570.1510.262302.625.34----
无形资产6066.148.224404.0610.223843.8721.542626.9542.15
商誉2037.152.762037.154.73----
长期待摊费用1043.271.41246.700.57182.171.02190.993.06递延所得税资
4354.445.902884.126.691749.409.80831.1313.34
产其他非流动资
1194.001.62916.862.13684.003.83128.702.07

合计73768.93100.0043096.34100.0017846.75100.006232.22100.00
21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52%、5.99%、
10.06%和10.00%。
2020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相比2019年末稍有增加但仍处于
较低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 2020 年 5 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募投项目仍在实施过程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流动资产的形式存放。
2021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
陆续投入至募投项目。
2022年9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基本保持稳定。
2、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499691.3098.58282161.3998.85187977.6699.4692301.3499.42
非流动负债7176.691.423277.251.151028.490.54533.980.58
合计506867.99100.00285438.64100.00189006.15100.0092835.3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呈增长趋势,主要是受业务规模增加,应付账款、预收款项(或合同负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等相应增长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负债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6154.9313.2442803.0515.1734012.2918.0926651.7128.87
应付票据64148.4112.8417979.046.3719844.9110.563842.504.16
应付账款147164.5829.4580712.5128.6159136.5931.4634733.8537.63
预收款项------22718.1024.61
合同负债183885.3636.80114245.8440.4967164.5235.73--应付职工薪
12160.682.437865.932.794137.922.202345.282.54

22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应交税费4120.560.822925.221.042694.571.431546.841.68
其他应付款49.730.01110.540.04986.860.52463.060.50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2904.590.58667.310.24----债其他流动负
19102.463.8214851.965.26----

合计499691.30100.00282161.39100.00187977.66100.0092301.34100.00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合同负债(预收款项)是公司流动负债
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上述项目合计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5.28%、95.84%、90.64%和92.3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租赁负债4865.3767.791373.6341.91----
长期应付款82.891.1582.892.53----
预计负债1493.7620.811104.0033.69742.5472.20245.8846.05
递延收益149.822.09186.835.70235.9322.94288.1053.95递延所得税负
584.858.15529.9016.1750.034.86--

合计7176.69100.003277.25100.001028.49100.00533.98100.00
租赁负债、预计负债和递延收益是公司非流动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三者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0.00%、95.14%、81.30%和90.69%。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公司自2021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随经营规模扩大,租赁厂房形成的租赁负债规模扩大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比率(倍)1.331.361.491.43
速动比率(倍)0.640.670.740.7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8.87%60.67%59.80%62.32%
资产负债表(合并)68.73%66.65%63.43%67.28%
23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2022.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利息保障倍数50.8934.3517.7811.9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3、1.49、1.36、1.33,总体较为稳定。公司速动比率报告各期末分别为0.76、0.74、0.67、0.64,公司速动比率逐年下降,主要是公司近几年订单量持续较快增长,为执行该等订单的存货相应较快增长,导致公司流动资产中存货占比逐年提高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67.28%、63.43%、66.65%和 68.73%,2020 年 IPO 之后呈上升趋势。公司负债总额中,主要是预收款项、应付账款、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归集到“短期借款”)等经营性负债,有息债务比例分别为14.85%、9.88%、6.26%、6.01%,占比相对较低。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率指标如下: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745.503.252.49
存货周转率(次/年)0.560.810.781.08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新签订单规模较大,且下游客户景气度较高,货款回笼金额相对较高,使收入规模增长快于应收账款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由于公司在手订单规模持续扩大,为履行该等订单使存货规模增加所致。
5、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2020年2019年营业收入239848.28204672.75114387.3175420.21
营业成本146217.10127587.6573138.4552076.17
营业利润53322.0341863.0217897.588491.78
利润总额52854.0441814.7717893.948232.15
24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2020年2019年净利润45945.8136736.7515532.907276.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427.0337072.4615535.757342.99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主要受益于:(1)光伏等下游行业总体发展态势较好,带动了相应设备需求;(2)公司采取高研发投入策略,产品线不断丰富和升级,从而驱动业务增长;(3)下游行业技术进步导致设备更新替代需求较大。
2020年,公司净利润较2019年增加了8256.66万元,同比增长113.47%,
主要系公司收入增加的同时,综合毛利率有所上升所致。2021年,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1203.85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36.51%,主要是公司2021年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所致。2022年1-9月,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119.86%,主要是公司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所致。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4000.00万元(含11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序号名称投资总额额
1平台化高端智能装备智慧工厂105941.90104000.00
2光伏电池先进金属化工艺设备实验室7000.006000.00
半导体先进封装光学检测设备研发及
35000.004000.00
产业化
合计117941.90114000.00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5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五、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的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独立董事应当对每期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表决。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应当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
26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3、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以下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前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交易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总资产的20%。
4、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
27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2)利润分配的期限间隔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B、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C、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D、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等交易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属于母公司总资产的20%。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次利润分配的2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8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股票分红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上述事项已于2022年11月实施完毕。
2、现金分红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72.4615535.757342.99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5787.209867.00-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58%63.51%-
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25654.20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9983.73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实
128.38%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分红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历年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继续投入公司生产经营,以支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的市场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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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力和盈利能力。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
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427号),并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被列入一般失信企业、海关失信企业等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失信行为。
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未来十二个月内的其他再融资计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
“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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