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720|回复: 0

浙江东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复制链接]

浙江东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小韭菜 发表于 2023-2-25 00:00:00 浏览:  72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方”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浙江东方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一)核准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42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19058371股新股。
(二)股份发行与登记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实际向3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519058371股,并于2022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三)锁定期安排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即为上述3名特定对象合计持有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519058371股,3名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2年9月2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限售股份519058371股,总股本变
1更为3415381492股,本次限售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20%。本次非公开
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公司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持有人无上市特别承诺。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1905837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2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持有限售股占公本次上市流通数剩余限售股序号股东名称
数量司总股本比例量(单位:股)数量
1桐乡市城市建设投2980132458.73%2980132450资有限公司
2杭州富阳投资发展1673536934.90%1673536930有限公司
3杭州富阳开发区产536914331.57%536914330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51905837115.20%5190583710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19058371-519058371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8963231215190583713415381492股份合计341538149203415381492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2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江东方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数量及上市流通时
间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做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浙江东方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浙江东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31 16:37 , Processed in 0.323725 second(s), 3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