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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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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金元宝 发表于 2023-2-27 00:00:00 浏览:  48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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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9证券简称:安泰科技公告编号:2023-003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通知于2023年2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3年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
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2、《关于核查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
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
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27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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