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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辰股份: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二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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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辰股份: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二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丹桂飘香 发表于 2023-2-27 00:00:00 浏览:  34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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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华永道就慧辰股份对二次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的回复
“四、关于标的公司应收款项回收事项回复公告显示,标的公司仍存在大量应收款项,对于保留标的公司剩余48%股份,公司将以股东身份持续推动该部分款项的回收。
请公司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客户及其基本情况、应收款项形成背景、账龄结构及减值计提情况。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1公司回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此处不再重复。
1附件:普华永道就慧辰股份对二次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的回复
4.2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慧辰股份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并发表意见。我们正在对慧辰股份2022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标的公司(即信唐普华)为慧辰股份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公司本次问询函回复公告中补充披露的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前十大客户,包括央联易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央联”)、敖汉旗农耕小米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敖汉旗集团”)、联通(山西)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联通”)、河北美临多维粮油贸易
有限公司(“河北美临”)、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太极公司”)、北京怀宏科技有限公司(“怀宏公司”)、中科同创(天津)计算机系
统服务有限公司(“中科同创”)、山东壹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壹家信息”)、源上源(内蒙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源上源公司”)及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科软”)等10家客户,对其基本情况、应收款项形成背景、账龄结构及减值计提情况,我们已经完成的核查工作程序及工作结果概述如下:
1)了解、评估与信唐普华收入及应收款项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回复:我们了解、评估了与信唐普华收入及应收款项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执行下面的核查程序。
2)获得信唐普华2022年的会计账簿及财务报表,将应收账款的总账及报表数据核对至明细账,检查是否一致;
回复:于2022年12月31日,信唐普华账面应收账款原值约为人民币7972.46万元,其中主要前十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原值合计约为人民币6446.31万元(占应收账款原值的80.86%),其已经计提坏账准备约为人民币5265.93万元(占前十大客户应收账款原值的81.69%)。我们将上述应收账款的总账及报表数据核对至明细账,数据一致。前十大客户并表后(即自2020年12月起)应收账款形成及并表后回款等情况见下表。
2附件:普华永道就慧辰股份对二次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的回复
前十大客户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应收账款形成及并表后回款情况表(单位:万元):
并表后累计回款实地走访情况(注3)客户收入确认金额应收账款原值坏账准备余额
(注2)
2022年2022年截至2022年2023年2021年
2020年12月2021年2022年(注1)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注4)
央联2158.20641.51-2130.00(1570.92)2832.00已走访已走访
敖汉旗集团-799.98-890.10(590.30)-已走访-
联通660.38--700.00(559.26)-安排中已走访
河北美临619.34--656.50(656.50)-安排中已走访
中科同创-319.81-505.30(467.02)256.20已走访-
太极公司476.42--505.00(403.47)115.53安排中-
怀宏公司-674.53-335.00(294.05)380.00已走访-
壹家信息---248.00(248.00)-无法安排-
源上源公司---239.50(239.50)580.50未安排已走访
中科软---236.91(236.91)404.89已走访-
合计3914.342435.83-6446.32(5265.93)4569.12
注1:2022年度,前十大客户并未新发生并确认收入。
注2:并表后累计回款金额为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回款金额,部分客户回款也包括并表前(2020年12月以前历史期间)形成的应收款项的回款。应收账款余额包括应收增值税和并表前确认的收入,故部分客户的金额大于并表后收入确认合计金额。
注3:实地走访的工作请详见后文核查程序第5项的陈述。
注4:壹家信息因合作关系破裂,无法安排;源上源公司因公司业务停滞,人员离职,现场走访无意义,故本年未安排,将安排控股股东走访。
3附件:普华永道就慧辰股份对二次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的回复
3)对应收账款项下客户的应收款项的回款,抽样核对检查至银行存款账目的回款
凭证及银行单据,查看应收账款是否有第三方回款的情况,如有需了解原因;
对全量应收账款减少会计分录进行筛选,如有非回款产生的应收账款减少会计分录,检查对应的会计凭证及支持文件,分析其合理性及是否存在异常;
回复:对于公司本次问询函回复公告中补充披露的标的公司2022年末应收账
款对应的主要前十大客户,我们查阅了信唐普华应收账款的明细账目,其在2022年度应收款项回款金额合计约人民币878.20万元(其中,央联、源上源公司及中科同创分别回款人民币656万元、190万元及32.2万元);并表后,即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信唐普华合计收到回款约人民币
4569.12万元(具体见前文第2项程序回复表格)。对该等回款,我们抽样检
查银行收款凭证及单据,金额核对一致,未发现第三方付款。此外对2022年度全量应收账款减少(贷项)会计分录进行筛选后,未发现非回款产生的应收账款减少会计分录。
4)对2022年度确认收入的项目,基于收入的审计程序,抽样检查收入确认支持性文件,执行合同审阅、检查项目验收报告程序,关注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将相应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的借方核对至应收账款明细账,检查是否一致,对2022年末尚未全部回款的以前年度项目,抽样复查业务合约、验收报告等支持性资料。
回复:我们查阅了信唐普华2022年度收入明细账,未发现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大客户在2022年度确认收入。我们对2022年12月31日尚未全部回款的前十大客户自标的公司并表后(即自2020年12月起至2021年度末期间)确认的收入,复查了对应的业务合约及客户验收报告,将合约中的验收约定与验收报告的验收结果核对一致,将确认收入的时间与验收报告的时间核对一致。
4附件:普华永道就慧辰股份对二次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的回复
5)对于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的余额对应的前十大客户,基于金额、性质
和客户特点的考虑,对尚未全额回款的客户抽样进行实地走访,对客户背景、对应项目的执行情况(与项目的执行文档交互验证)、历史回款及欠款逾期原因
等进行调查,获取支持性资料,现场查看已交付项目的运行情况,分析业务及欠款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回复:我们的实地走访工作包括:了解和确认被走访客户的经营情况并通过线上(如企查查)搜索比对其企业信息(包括股东、注册资本及经营状态)有无
不一致情况;现场了解被走访客户派出接受访谈代表人员的身份、职务,查看访谈地址是否是客户经营场所;与被走访客户了解其对项目的情况及合同的理解,并与我们自信唐普华已获得业务合同及项目情况(如项目执行文档)等交互验证一致性;与被走访客户确认项目验收进度、欠款金额、付款计划、是否存在争议和欠款原因;请被走访客户介绍其对信唐普华产品及对产品的评价;
现场询问被走访客户是否与信唐普华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输送行为,并通过线上(如企查查)搜索及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核对被走访客户及其股东单位/自然人是否与信唐普华或慧辰股份存在关联关系;获取被走访客户对访谈纪要的确认。
截至本回复日,本次我们完成了对央联、敖汉旗集团、中科同创、怀宏公司及中科软的实地走访,就走访中执行的上述程序尚未发现异常情况;因客户协调等原因,对联通、河北美临和源上源公司未完成实地走访,考虑这三家客户在
2020年以后除项目回款外并未和信唐普华发生新的业务,经查看我们在2021年度的走访记录,未见异常。本次完成实地走访客户的应收款项为4097.31万元;历史曾完成走访客户的应收账款为1596.00万元,合计应收账款原值约为人民币5693.31万元,分别占2022年12月31日全部前十大应收账款原值的比例为63.56%和24.76%。此外,公司反馈,因合作破裂,壹家信息的实地走访无法安排,信唐普华已经发了律师函进行催款。
5附件:普华永道就慧辰股份对二次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的回复
6)对于2022年12月31日前十大应收账款的余额,根据不同客户应收账款余额
的金额和性质选取样本发出函证,根据回函情况调查回函差异或执行未回函替代程序,核查期末应收账款的真实完整性;
回复:我们已经对2022年12月31日前十大应收账款的余额发出了函证,截至本回复日,我们尚未收到本次发出的全部函证的纸面回函。
经查看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的函证工作底稿,央联、敖汉旗集团、联通、河北美临、太极公司、怀宏公司及源上源公司7家公司就其
2021年12月31日的欠款进行了回函,回函信息均为一致,这些历史已回函
客户对应的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金额合计占2022年12月31日前
十大客户应收账款原值合计金额的比例为84.64%。我们会继续跟进本年发出的函证的后续工作,根据回函情况执行相关审计工作。
7)获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模型:
*在内部估值专家协助下检查模型的主要假设和参数的合理性;
*对于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核查具体逾期原因;
*核查标的公司并表以来,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检查信用减值损失计算的准确性及账务处理的适当性。
回复:我们获取了管理层编制的对标的公司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信用
减值损失测算的模型,在内部估值专家协助下初步复核了模型的主要假设和参数,结合客户历史回款情况,特别是2021年及2022年回款持续下降的现状,客户对欠款逾期的解释和付款能力,实地走访中已经了解到的主要客户的回款压力以及对前瞻性因素的考虑等,尚未发现其假设与参数存在重大不合理的情况,我们还会持续评估在后续客户走访中了解的欠款情况;减值损失的计算结果和账务处理尚未发现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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