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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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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法治 发表于 2023-2-28 00:00:00 浏览:  66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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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房屋续租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关联交易议案相关的各项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续租办公场所能够满足公司后续经营
及未来发展的办公需求,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相关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更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1、为加快顺利推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经友好协商,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终止独立财务顾问合作协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不再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同时,公司将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2、经核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独立财务顾问服务
的相关资质,能够满足担任公司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事宜,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洪志良、李伟群、罗斌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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