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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蓝盾: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的关注函需会计师发表意见的相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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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蓝盾: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的关注函需会计师发表意见的相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wingkuses 发表于 2023-3-1 00:00:00 浏览:  44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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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特殊普通合伙)电话:(028)85560449
(特殊普通合伙)传真:(028)85560449
邮编:610041
SICHUANHUA XIN(GROUP)CPA(LLP)电邮:schxzhb@hxcpa.com.cn
关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需会计师发表意见的
相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川华信综A(2023)第0018号
目录:
2、关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需会计师发表意见的相
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报告编码:川23GRFPZN7B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说明
关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需会计师发表意见的
相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川华信综A(2023)第0018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我所作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盾公司)聘请的2022年年
报审计机构,现根据贵部《关于对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
〔2023〕第3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之要求,对《关注函》中需会计师发表意见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回复说明
(一)关于《关注函》一、1
2022年8月18日,你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
决定书[2022]13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你公司2017年至2019年分别虚增
营业收入13,792.94万元、16,470.95万元、7,911.56万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3,792.94万元
16,470,95万元、7,911.5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会计差错更正工作尚未完成,你公司预
计将于2023年4月份完成该项工作。公司财务部门结合前期工作进度及相关数据进行了测算,
在本次业绩预告中已将该事项纳入测算范围,预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将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金额约9,500万元。请你公司:
说明《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事项相关影响测算的具体情况及过程、目前预测对相关年
度资产、负债、净资产、净利润的更正金额及其占更正后金额的比例;涉及资产计提减值准
备及冲回的,详细说明计提、冲回的金额及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2017至2019年度虚增的营业收入进行调减,相
应调减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相关税费,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进行调整。公司对上述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了2017年
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以及2021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公司测算的具体情况、过程及预测对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
1、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末金额/本年金额影响如下:
1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说明
(1)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单位:元)
2、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末金额/本年金额影响如
2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说明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单位:元)
3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说明
3、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末金额/本年金额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单位:元)
4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说明
4、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末金额/本年金额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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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说明
5、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末金额/本年金额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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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说明
(二)关于《关注函》一、2
说明预计会计差错更正对所有者权益影响金额9500万元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的
合计虚增利润总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测算金额是否足额、充分,是否符合《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规定的要
公司回复:
公司对上述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了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
度、2020年度以及2021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详见上题相关回复。截至2021年12月31
日,该事项累计调增其他流动资产5,443.50万元,调减应收账款13,729.21万元、预付款项
4,501,55万元、应交税费3,242,17万元,未分配利润9,545,09万元、所有者权益9,545.09万元。
截至本回函日,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工作尚未完成,公司预计将于2023年4月份完成该项
工作。以上测算过程及相关预测,是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前
期工作进度及相关数据进行的测算,最终结果以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关于《关注函》二、1
业绩预告显示,你公司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亏损90,000.00万元-110,000.00万元,亏损原因主要为日常经营开支、期间费用及信用减值损失维持较高水平。请你公司:
对比日常经营开支、期间费用的具体构成、金额及与以前年度变动情况,说明日常经营开支及期间费用计量是否准确。
公司回复:
2023年2月17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10,000.00万元-120,000.00万元。公司近3年期间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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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说明
公司2022年度期间费用较以前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人员缩减,使得期间费用中的
职工薪酬有所下降。此外,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持续下降,相应业务招待费、服务费、研发投入等开支随之下降。
公司日常经营开支及期间费用计量准确。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的结果,最终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关于《关注函》二、2
逐项说明存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商誉、其他非流动资产等各
类资产截至2022年末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公司对2022年末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
清查,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其他流动资产的可回收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
可变现性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
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2年末主要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资产中,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增值税留抵扣额,故未对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已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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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说明
产存在减值迹象的,考虑其可回收金额,已计提对应的减值损失;此外,公司的商誉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五)关于《关注函》三
结合前述问题及答复,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因预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金额不准确、日常
经营开支及期间费用计量不准确、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等情况导致你公司截至2022年末净资产可能为负的情形。如是,请补充披露风险提示。
公司回复:
《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后,公司结合相关监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意见,对公司的
经营情况、资产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核实以及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于2023年2月17日
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修
正前后,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金额发生较大变动,主要
原因为: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2022]13号》,认定公司此前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因上述证券虚假陈
述引发的民事诉讼,公司需对部分投资者索赔金额进行估算。经自查,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
并结合目前收到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及相关市场案例,对此前预估的投资者索赔金额进行了调整,该事项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产生了较大影响。
综上,公司预计2022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金额为-5,000万元至-7,000
万元,预计将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这一退市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过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22年年度
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关于《关注函》四
业绩预告显示,你公司预计2022年度实现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2,500.00万元-15,000.00
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各季度营业收入构成及对应金额,涉及新增业务、新增客户的,请
核实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存在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情形,并根据《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所述具体项目逐项说明是否包含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公司回复:
《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后,公司结合相关监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意见,对公司的
业务拓展及经营情况、资产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核实以及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基于谨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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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说明
原则并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
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要求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相关的业务合
同及单据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实,并对部分营业收入的业务合同、交易性质、与公司主营业
务的关联程度等方面做出了综合判断,认为营业收入中部分业务的性质属于贸易类业务并需
采用净额法核算。修正后,公司本期预计需调减营业收入3,722万元,预计调减后2022年度营业收入金额为9,590.05万元。
2023年2月17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2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为8,000万元-9,800万元,预计将触
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
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规定的这一退市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590.05万元。其中,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收入为9,312.37万元,主要为信息安全类业务收入;与公司主营业
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为277.68万元,主要为租赁租金收入和贸易类业务收入。公司扣除与主营
业务收入无关的业务收入后的业务收入金额为9,312.37万元。公司营业收入各季度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过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22年年
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关于《关注函》五
2022年4月29日,你公司2021年年报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
非标意见的事项包括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连续三年巨额亏损、持续经营假
设合理性存疑,上年度保留事项未消除等。请你公司逐项说明截至目前上述非标意见事项对你公司影响的消除情况,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1、截至目前,上述非标意见事项对公司影响的消除情况
(1)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事项:2022年8月1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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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说明
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3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子公司中经
电商2017年、2018年、2019年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的情形,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
的情况,公司需开展对此前相关年度定期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等相关工作,以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预计将于2023年4月份完成该项工作。
(2)公司连续三年亏损、持续经营假设合理性存疑及上年度保留事项未消除等事项:
2020年以来,受资金流动性不足等因素影响,公司陆续出现债务逾期、债权人提起诉讼、公
司及部分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事项,日常生产经营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偿债能力及
盈利能力受到削弱;同时,由于涉诉事项被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及诉讼财产保全,公司部分银
行账户、资产已被法院冻结/查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为全面化解债务风险,
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盈利能力及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1日、2022年5
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2022年6月20日,
公司收到绵阳中院作出的(2022)川07破申3号《决定书》及(2022)川07破申3号之一
《决定书》,绵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目前,公司重整工作正在推进中,期间多
次与债权人等相关各方就重整方案及后续工作安排等进行深入沟通。假如公司能重整成功并
依法出清历史包袱,则公司能够化解当前面临的债务风险并改善资产质量,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非标意见事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子公司中经电商部分预付款项长期挂
账,涉及金额71,181.64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长期资产款37,394.74万元,主要用于
工程建设、购买长期资产。上述预付款长期未结转也未收回,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判断上述资金的可回收性。”
截至目前,该事项对公司影响的消除情况如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经电商预
付款项长期挂账涉及金额为48,692.87万元;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长期资产款为
21,313.2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长期资产,较2020年期末余额有所减少,系公司部分工程已
按照工程进度结转至在建工程。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尽早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1,923,20万元,子公司满泰科技账龄一年以上发函未回函的应收账款余额10,502.57万元,对于上述应收账款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其可回收性。”
截至目前,该事项对公司影响的消除情况如下:公司正在持续与相关客户进行沟通、催
收并整理相关业务资料,配合会计师审计要求。此外,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的会计政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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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说明
同行可比公司计提比例、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公司目前情况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充分的坏
账准备。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尽早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非标意见事项:“异常资金往来。(1)中经电商2020年9月委托广饶科力达石化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饶)代收客户款项19,933.89万元,其中7,825.33万元由广饶直接
付给油站,12,008.56万元已收回并支付给东营兰星瑞商贸有限公司、东莞市锋洋贸易有限公
司,委托这两家公司支付给油站。(2)满泰科技2020年4月向广州君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借
入10,075.00万元,并于当月归还10,000.00万元给广州君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但实际收款
单位为深圳市瑞程达商贸有限公司。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资金往来的商业实质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该事项对公司影响的消除情况如下:(1)广饶科力达、星瑞商贸及锋洋贸易
的主营业务为原油加工炼化及成品油批发贸易业务,其主要销售客户为三大石油公司以及全
国各民营油站企业或油品贸易企业,其客户同时也是中经电商的合作商户。中经电商与其进
行的合作,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代付款业务,而是双方针对油站、油源及车队车主客户的业务
资源合作。中经电商通过与广饶科力达、星瑞商贸及锋洋贸易和油站合作商户签订三方代收
代付款协议,各方按协议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前述油站确认已收到相关款项。(2)
广州君海商贸有限公司基于智慧水务行业的发展前景,与满泰科技展开战略合作,将10,075.00
万元的合作资金汇入满泰科技,而后因其发展战略调整,导致与满泰科技的合作终止,满泰
科技应其要求将10,000.00万元的合作资金汇至其指定的公司,即深圳市瑞程达商贸有限公司。综上,上述资金往来具备商业实质,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6)非标意见事项:“中经电商2020年油品业务收入金额2,092.82万元。对于上述收
入,我们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收入的真实性。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中经电商其他流动资产3,072.59万元,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和待收进项发票税额。由于中经
电商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认定上述进项税未来是否仍能进行抵扣。”
截至目前,该事项对公司影响的消除情况如下:中经电商为公司电商运营服务业务的运
营主体,其利用互联网搭建的电子商务网络及平台向油品零售商户、商场、超市、餐饮、汽
车服务等其他商户提供网络营销、运营管理、客户管理以及积分管理等一系列推广运营服务。
2020年初疫情爆发,中经电商响应政府支持物流车队抗疫的号召,为物流车队提供加油服务,
2020年度实现油品业务收入2,092.82万元,该部分收入客户已经确认。后续,如公司整体债
务风险得以化解,中经电商业务正常运行且收入逐步恢复,其进项税未来仍可抵扣,但该事
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尽早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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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说明
2、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4月29日开市起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根
据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预计2022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为8,000万元-9,800万元,预计将触发《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规定的这一退市情
形。同时,公司预计2022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金额为-5,000万元至-7,000
万元,预计将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这一退市情形。此
外,如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
司亦将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
意见、无法表示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规定的这一退市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八)关于《关注函》六、1
业绩预告显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公司陆续出现债务逾期、涉及诉
讼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事项,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2022年6月20日,四
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你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2023年
1月16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关注函回复》
等公告显示,你公司拟将前期董事会决定的“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3年1
月1日重新起算”变更为“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2年12月22日重新起算”。请你公司:
说明截至目前债权人债权申报情况、你公司和主要债权人就破产重整事宜的沟通情况、你公司重整具体进展等,并说明未来尚需进行的各项重整程序,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2022年6月13日,公司向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绵阳中院”或“法院”)
提交了《重整申请书》等重整及预重整申请材料。2022年6月20日,公司收到绵阳中院作
出的(2022)川07破申3号《决定书》及(2022)川07破申3号之一《决定书》,绵阳中院
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法院决定公司预重整之后,临时管理人已经开展相关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等
工作。在临时管理人的指导之下,公司与相关债权人正在就债权审查确认结果、重整方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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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说明
后续工作安排等进行深入沟通。后续公司将根据预重整的具体进展、重整方案的优化内容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与主要债权人的沟通工作。
若绵阳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在重整程序中将召
开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对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经各债权人组及
出资人组表决通过的,绵阳中院将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裁定批准后,公司将依法执行重整计划。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绵阳中院将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绵阳中院决定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
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保持与法院、监管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债权人、临时
管理人等相关方的沟通,主动配合法院各项工作,推动预重整工作的进行。此外,即使绵阳
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
的风险。如果因重整失败而被宜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及衍生品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九)关于《关注函》六、2
结合你公司自有资金情况,说明如触发可转债回售义务,你公司是否可能出现无法筹足资金履行回售义务导致可转债出现违约情形,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1、截至2023年2月27日,“蓝盾转债”剩余票面总金额约1亿元,公司目前可用货币资
金余额无法覆盖“蓝盾转债”剩余票面总金额。如后续“蓝盾转债”触发回售条款及临近付息日,
公司存在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进行回售/付息进而引起债务违约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蓝盾转债”2023年2月27日收盘价格为283.00元,该价格偏离可转债价值较大。近
期“蓝盾转债”价格波动明显且价格偏离可转债价值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9条“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
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相关终止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
止上市有关规定办理”的规定,如公司2022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规定的退市情形,“蓝盾转债”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十)关于《关注函》七
业绩预告及风险提示公告显示,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预审计。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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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说明
与会计师在业绩预告方面是否存在分歧及分歧所在,并结合年报审计进度及与年审会计师之
间关于关键审计事项沟通情况、我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充分提示你公司可能涉及的退市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未开始,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公司与会计师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规定:“上市公司因第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公司因第10.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
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
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9条“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
市,相关终止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有关规定办理”的规定,如公司2022年度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根据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公司预计2022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为8,000万元-9,800万元,预计将触发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
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规定的
这一退市情形。同时,公司预计2022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金额为-5,000
万元至-7,000万元,预计将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经审
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这一
退市情形。此外,如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或者否定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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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说明
审计报告,公司亦将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财务会计报
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规定的这一退市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尚未结束,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会计师意见
我所作为蓝盾公司聘请的2022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我们与蓝盾公司沟通的有关蓝盾
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截至本专项说明回复截止日,蓝盾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未正式开始,我们无法就《关注函》需会计师核查的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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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说明
(本页无正文,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需会计师发表意见的相关问题的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十小之
""
特殊普通合
中国注册会计师:什你林
付依林
510100033019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510100030005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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