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72|回复: 0

天岳先进: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复制链接]

天岳先进: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张琳 发表于 2023-2-28 00:00:00 浏览:  57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688234证券简称:天岳先进公告编号:2023-006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
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岳先进”)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岳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上海天岳”)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971105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5757.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0347.13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021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上海天岳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卢湾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
汇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并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募集资金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具体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和实施。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与上海天岳、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存储余额开户主体开户银行专项账户账号用途
(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上海天岳半导体碳化硅半导份有限公司上海10010156190000666040材料有限公司体材料项目市卢湾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上海天岳半导体碳化硅半导份有限公司上海6383576620材料有限公司体材料项目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上海天岳半导体碳化硅半导限公司上海徐汇3100650570130066470200材料有限公司体材料项目支行
三、《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上海天岳、开户银行、海通证券及国泰君安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五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公司简称“甲方一”,上海天岳简称“甲方二”,开户银行简称“乙方”,海通证券简称“丙方一”,国泰君安简称“丙方二”,丙方一与丙方二统称为“丙方”。1、甲方二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户分别为1001015619000066604、638357662、310065057013006647020,截至2023年2月27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碳化硅半导体材料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二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年【/】月【/】日,期限【/】个月。甲方二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二存单不得质押。
2、甲方一、甲方二、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
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一、甲方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和
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一、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姜慧芬、蒋勇、邬凯丞、邬
岳阳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二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6、甲方二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二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
户情形的,甲方一、甲方二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一、甲方二、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
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一、丙方二五方法定代表人或者
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1、本协议一式九份,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一、丙方二五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一、甲方二备用。
特此公告。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8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31 17:31 , Processed in 0.326430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