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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关于追加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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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关于追加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飞天 发表于 2023-3-3 00:00:00 浏览:  50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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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63股票简称:永安林业编号:2023-011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前期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三明公司”)转让林木资产及其林地使用权资产,由于森林经营管理技术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和稀缺性,市场上尚无可参考价格,中林三明公司前期调研、咨询及价格测算周期较长,双方协商暂由公司先提供此项服务工作。
2023年年初,受中林三明公司邀请,公司参与了中林三明
公司“林业经营管理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工作;近期公司收到项
目《中标通知书》,中标综合单价下浮率4.96%,工程总金额约为723.38万元,服务期限一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中林三明公司与公司受同一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林三明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1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董事长康鹤、董事沈北灵回避表决本议案)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与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福建省永安市
住所: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南山路2号7幢4楼411室
法定代表人:李洋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50481MA351TC83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树木种植经营;木材销售;化肥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花卉种植;人工造林;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林木种子进出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中国林木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林三明100%股权
(二)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经审计)
资产总额1082165564.85
负债总额728123932.18
所有者权益354041632.67
营业收入81664148.62
净利润5291896.00
(三)关联关系说明
中林三明公司的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分别
为中国林木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务院国资委,公司的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分别为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务院国资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林三明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交易价格经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中林三明公司提供森林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综合单价下浮率4.96%,工程总金额约为723.38万元,服务期限一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经营需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根据中林三明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资信情况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中林三明公司具备交易款项的支付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较高的风险。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中林三明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0万元(不包括本次交易金额)。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通过认真审阅《关于追加确认与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追加确认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作出上述决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4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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