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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立旺: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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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立旺: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小白菜 发表于 2023-3-6 00:00:00 浏览:  82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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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关于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269号圆融星座商务广场1幢28楼邮编:215028
28/F Tower 1 Harmony City No.269 Wangdun Road SIP Suzhou 215028
电话/Tel: (86-512) 62720177 传真/Fax: (86-512) 62720199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三月
7-3-1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目录
释义....................................................3
第一节律师声明的事项............................................6
第二节审核问询函回复............................................8
一、问题5.关于实际控制人资金往来.....................................8
二、问题6.1关于董事变动........................................13
第三节法律意见书正文...........................................18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18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18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18
四、发行人的设立.............................................26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26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26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26
八、发行人的业务.............................................26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27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27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47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47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47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48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48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和财政补贴.......................................48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48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48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49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49
二十一、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49
二十二、结论性意见............................................49
第四节签署页...............................................50
7-3-2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的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福立旺/公司/发行人指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福立旺有限指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之前身)
强芯科技指强芯科技(南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之控股子公司)
福立旺精密机电(南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之控股子公南通福立旺指
司)
香港福立旺指福立旺(香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之控股子公司)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系发福立旺上海分公司指行人之分支机构)WINWIN OVERSEAS GROUP LIMITED(系发行人之控股WINWIN 指
股东)
南京秉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上海秉芯投资指
秉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之发起人股东)永弘毅指永弘毅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之关联方)
合众机电指合众机电(昆山)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经的关联方)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本次发行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可转债指可转换公司债券
A 股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有限公司以2016年3月31日为整体变更指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本所指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本所为本次发行指派的经办律师,即在本法律意见书签章本所律师指
页“经办律师”一栏中签名的律师
中信证券/主承销商/保荐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
中汇会计师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系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有限银信评估指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评估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福立旺精密机电(中瑞华会计师指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审计机构和验资机
构)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指现行有效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审计报告》指中汇会计师出具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
7-3-3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0]5150号)、《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1]2522号)、《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2]3121号)《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指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汇会计师出具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内控审计报告》指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2]3124号)《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法律意见书》/原法律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意见书见书》《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律师工作报告》/律师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律师工工作报告作报告》《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律意见书(一)》
Samuels Richardson & Co. 律师事务所就发行人控股股东
《WINWIN法律意见书》 指
WINWIN 有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国台湾地区理律法律事务所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许惠《理律法律事务所法律指钧、洪水锦、许雅筑及关联方永弘毅有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可转债管理办法》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科创板上市规则》指订)》
《执业管理办法》指《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执业规则》指《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编报规则12号》指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苏州市监局指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昆山市监局指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胞证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且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中国或境内指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中国法律指中国境内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报告期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最近三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元、万元指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万元
7-3-4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接受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核查工作,并于2023年1月16日出具《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原法律意见书”或“《法律意见书》”)和《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或“《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律师现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对原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披露的内容进行核查更新,并对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
1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核查,出具《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对于原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已经表述的部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再赘述。
7-3-5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第一节律师声明的事项本所律师依据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
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声明如下:
(一)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自
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者曲解。
(四)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五)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声明或答复作出相关判断。
(六)本所律师仅就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发行人参与本次发行所涉及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任何意见,本所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据或结论的引用,除本所律师明确表示意见的以外,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该等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保证,对于该等文件内容,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七)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7-3-6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八)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申请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九)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除特别标注或说明外,数值均保留至小数点
后两位或四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系对原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的补充,原法
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一致的部分以后者为准。
7-3-7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第二节审核问询函回复
本所律师对《审核问询函》中要求本所律师核查的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一、问题5.关于实际控制人资金往来
根据申报材料,3名实际控制人与杨宫莉莉之间最近3年存在大额的资金往来,杨宫莉莉控制、投资多家企业。
请发行人说明:(1)杨宫莉莉的基本情况、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形,杨宫莉莉及投资企业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供
应商及客户存在关联关系、交易、资金往来、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2)实际
控制人与杨宫莉莉大额资金往来的背景及具体情况,相关协议主要内容,相关资金往来是否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核查依据。
回复:
(一)杨宫莉莉的基本情况、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形,杨宫莉莉及投资企业
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供应商及客户存
在关联关系、交易、资金往来、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杨宫莉莉,女,1951年出生,中国台湾籍,台胞证号码0167****,从中国台湾来到中国大陆创业已二十年有余,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多年好友。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杨宫莉莉对外投资的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成立时间备注
联恒工业(天津)有限公司7000万元2019/11/20杨宫莉莉持股比例100.00%南京南方联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2106.994万美元2006/9/16杨宫莉莉持股比例100.00%

苏州凯贸铸造工业有限公司650万美元2004/12/7杨宫莉莉持股比例14.0840%青岛泰富汇盈肆号投资中心(有
3001万元人民币2021/5/8杨宫莉莉持股比例99.9667%限合伙)
联盛精密模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新台币1992/1/13杨宫莉莉持股比例23.3333%
联成金属制造厂股份有限公司8000万新台币1986/12/24杨宫莉莉持股比例10.00%
7-3-8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成立时间备注杨宫莉莉通过南京南方联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上
上海福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2000/4/3海福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99.90%的股权。
杨宫莉莉通过青岛泰富汇盈肆
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上海麟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4820万元人民币2021/8/10持有上海麟絮企业管理合伙企限合伙)业(有限合伙)58.9016%的出资额。
杨宫莉莉已于2023年1月3日
联恒工业科技(辽宁)有限公司800万美元2022/7/14退出投资。
杨宫莉莉对外投资的企业包括联恒工业(天津)有限公司、联恒工业科技(辽宁)有限公司、南京南方联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苏州凯贸铸造工业有
限公司、联盛精密模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联成金属制造厂股份有限公司等,主要经营的业务以机动车大型冲压件、模具和夹具为主,如汽车“四门两盖”(即汽车两侧前后四门和前机盖、行李箱盖)、摩托车用模具(含冲模、注塑模、模压模)和夹具(焊接夹具、检验夹具)等,与福立旺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业务往来。
此外,经核查,杨宫莉莉及投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供应商及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交易、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除杨宫莉莉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发生的资金拆借以外,杨宫莉莉及其投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供应商及客户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的情形。前述资金拆借具体情况请参见本问题回复之“二、实际控制人与杨宫莉莉大额资金往来的背景及具体情况,相关协议主要内容,相关资金往来是否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二)实际控制人与杨宫莉莉大额资金往来的背景及具体情况,相关协议
主要内容,相关资金往来是否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1、实际控制人与杨宫莉莉大额资金往来的背景及具体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杨宫莉莉最近三年的大额资金往来明细、背景及具体
7-3-9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情况如下:
交易具体情况月份交易背景流出金额流入金额交易对象(万元)(万元)
杨宫莉莉临时性资金周转需求,向
2020年5月洪水锦1009.52-
实际控制人借款
2020年9月杨宫莉莉归还实际控制人前期借款洪水锦-1000.00
杨宫莉莉临时性资金周转需要,向洪水锦987.16-实际控制人借款
2020年10月
杨宫莉莉归还实际控制人前期借许惠钧、许雅
-2290.80款;同时因实际控制人拟参与福立筑、洪水锦
旺科创板 IPO 战略配售,需要资金, 许惠钧、许雅
2020年11月-2577.70
实际控制人向杨宫莉莉借款筑、洪水锦
2021年7月实际控制人归还杨宫莉莉的借款洪水锦1833.21-
2022年8月实际控制人归还杨宫莉莉的借款洪水锦、许惠钧2038.61-
杨宫莉莉流向福立旺实际控制人-5868.50
福立旺实际控制人流向杨宫莉莉5868.50-
报告期内,杨宫莉莉与发行人三位实际控制人的大额资金往来主要包括:
(1)2020年5月及10月,因个人临时资金周转的需要,杨宫莉莉合计向
洪水锦借入1996.68万元,杨宫莉莉已于当年度陆续还清前述借款;
(2)2020年11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许惠钧、洪水锦和许雅筑拟参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战略配售,存在资金缺口,向杨宫莉莉借款共计3871.82万元,并于2021年及2022年陆续还清杨宫莉莉前述借款。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惠钧、洪水锦、许雅筑和杨宫莉莉之间的资金拆借均已还清。
2、相关协议主要内容,相关资金往来是否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或存在其
他利益安排
考虑到双方均为中国台湾籍在中国大陆创业的同乡,相互信任且对彼此的资金实力较为了解,故在针对上述资金拆借签署相关借款协议时,双方约定不计利息,仅对拆借金额和还款期限进行了明确,具体协议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序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贷款方借款方借款利息还款期限号(万元)
7-3-10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贷款方借款方借款利息还款期限号(万元)签署日一年内还清
12020/10/20洪水锦杨宫莉莉1996.68不计利息
所有款项签署日起一年内还
22020/11/16杨宫莉莉洪水锦3871.82不计利息款1800.00万元,
第二年全部还清
双方均按约定及时还款,未发生拖欠或违约的情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相关拆借款项均已还清。
杨宫莉莉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惠钧和洪水锦为相识多年的好友,双方出于个人资金周转的需要发生资金拆借,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无关,亦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三)发行人律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获取相关资金往来银行对账单,核查大额资金往来的明细记录,访谈
并了解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资金拆借的事实、背景及具体情况,获取相关借款协议;
(2)通过访谈杨宫莉莉,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了解双方大额
资金往来的背景及具体情况,确认杨宫莉莉及其所投资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供应商及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
易、资金往来、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3)访谈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确认是否与杨宫莉莉及其投资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交易、资金往来、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4)通过公开信息查询杨宫莉莉投资企业的相关人员情况,与发行人的全
体员工、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前十大客户供应商相关的主要人员进行交叉比对,核查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查阅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往
来款项明细表和收入成本明细表,核查是否存在与杨宫莉莉及其对外投资企业
7-3-11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发生交易或资金往来的情形;
(6)获取并查阅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了解发行人从设立以来历次股权
变更情况并确认发行人股权清晰完整,获取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股权清晰且不存在为他人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情况的书面确认函。
2、核查意见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1)杨宫莉莉及投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主要供应商及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2)除前述杨宫莉莉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出于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发生的
资金拆借以外,杨宫莉莉及投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供应商及客户不存在资金往来的情形。
(3)实际控制人与杨宫莉莉的相关资金往来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无关,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7-3-12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问题6.1关于董事变动根据募集说明书,1)公司现有董事5名,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其余3名为实际控制人许惠钧、洪水锦、许雅筑,系夫妻及子女关系;2)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公司董事会成员共有9名,其中4名独立董事;其后董事林大毅、王志扬因个人原因辞职,4名独立董事均发生变更。
请发行人说明:上述董事发生变更的原因,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现有董事会构成是否会对发行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述董事发生变更的原因,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现有董事会构成是否会对发行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上述董事发生变更的原因,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发行人董事发生变更的原因
2021 年 3 月 12 日,林大毅因在环旭电子(601231.SH)及其下属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出于个人精力分配原因,向发行人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2021年8月5日,王志扬向发行人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因个人精力原因辞去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辞职后,林大毅、王志扬二人未再在发行人担任其他职务。
万解秋、张谊浩、王稼铭、朱锐已连续担任发行人两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若继续连任将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第十五条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因此,万解秋、张谊浩、王稼铭、朱锐四人不得再担任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该4名独立董事发生变更系任期届满正常离任。
(2)发行人董事变更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发行人的董事变更情形中,万解秋、张谊浩、王稼铭、朱锐所任独立
7-3-13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董事系任期届满正常离任,林大毅、王志扬二人所任发行人董事虽系主动辞任,其中林大毅任职期间,不参与公司日常具体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仅作为外部董事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二人的辞任未致发行人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前述董事变更未对发行人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前述已离任董事均不是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或核心管理人员,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组成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许惠钧、洪水锦、许雅筑继续担任发行人董事,董事会聘任原高级管理人员许惠钧、王曾、陈君继续担任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重要职务,且新增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并聘任许雅筑担任,新聘任尤洞察担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原董事会秘书顾月勤仍在发行人处任职且专职负责子公司强芯科技的经营管理工作,发行人的核心管理层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综上,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组成后,发行人的核心管理层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发行人的董事变更均系合理原因造成,已离任董事均不是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或核心管理人员,未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现有董事会构成是否会对发行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发行人现有董事会构成
发行人现有董事会构成人员由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经发
行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成员共5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三人、独立董事两人,具体情况如下:
职务姓名董事长许惠钧
非独立董事许惠钧、洪水锦、许雅筑
独立董事刘琼、郭龙华
2、发行人现有董事会构成未对发行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产生重大不利影

(1)发行人现有董事会董事的提名和选任程序、人数及人员构成、董事的
7-3-14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阻碍董事会有效运行的情形。此外,刘琼和郭龙华作为发行人现有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其中,郭龙华于2020年8月28日取得上交所颁发的编号为720046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琼于2022年12月11日取得上交所颁发的编号为810149的《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
发行人现有董事会暨第三届董事会组成以来,已召开六次董事会议,独立董事为其中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历次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议程序和内容均合法有效,发行人董事会运行状态良好。
(2)除前述董事会外,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发行人还按照《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建立了健全、权责明确、有效监督和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且上述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3)针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发行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以
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同时,发行人建立有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部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财务审批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控制,使财务部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前述制度一直有效运行,为发行人的治理结构规范、有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此外,针对发行人的内部控制情况,中汇会计师出具了中汇会审[2022]3124号《内控审计报告》,该报告认为,发行人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
7-3-15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许惠钧、洪水锦、许雅筑,和控股股东 WINIWIN
均已对股份锁定及减持、稳定股价、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及履行信息
披露等作出书面承诺。且发行人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决策程
序、信息披露以及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中的特别职权等,规定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需要回避,从而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等进行规范。
综上,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一直处于有效运行的状态,能够确保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因此,发行人现有董事会构成不会对发行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律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的工商档案资料;
(2)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文件;
(3)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与上述董事变更相关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套会议文件;
(4)查阅林大毅、王志扬的辞职报告;
(5)查阅发行人现有董事会构成人员填写的调查表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文件;
(6)查阅独立董事取得的任职资格证书及培训证明文件;
(7)查阅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历次会议的全套会议文件以及相关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8)查阅发行人《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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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查阅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书面承诺。
2、核查意见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上述董事发生变更均系合理原因造成,已离任董事均不是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或核心管理人员,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现有董事会构成未对发行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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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法律意见书正文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就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本所律师对下列文件进行了查验:
1.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套文件;
2.发行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套文件;
3.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4.发行人现行有效的组织结构图;
5.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控制制度文件;
6.发行人《审计报告》《2022年1-9月财务报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7.中汇会计师出具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7123号);
8.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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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征信报告;
10.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
填写的调查表;
1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工商、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行政主管部
门出具的合规证明;
12.《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3. 登录中国证监会(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 )、上交所( http://www.sse.com.cn ) 、 深 交 所 ( http://www.szse.cn ) 、 信 用 中 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 证 券 期 货 市 场 失 信 记 录 查 询 平 台( 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 )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其他相应行政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对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违法行为进行网络核查。
(一)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有关的经营机构,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建立健全了各部门的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发行人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分别为
10416.89万元、10748.63万元和11208.51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0791.34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按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计算,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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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
(二)项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的《审计报告》《2022年1-9月财务报表》,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9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33.76%、
22.73%、23.71%和31.79%,资产负债结构合理;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020.44万元、
14333.49万元、4390.19万元和13420.90万元。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下降,主要系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员工人数增长及采购原材料增加所致。2022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改善,高于当期净利润。公司现金流量正常,符合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及《证券法》
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筹集的资金,将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5.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可转债条件,符合《证券法》
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6.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证券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得再次公
开发行债券的情形,即不存在如下情形:(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2)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二)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质条件
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有关的经营机构,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建立健全了各部门的管理制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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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监事会等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分别为10416.89万元、10748.63万元
和11208.51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0791.34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按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计算,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9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33.76%、22.73%、23.71%和31.79%,资产负债结构合理;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020.44万元、14333.49万元、4390.19万元和13420.90万元。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下降,主要系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员工人数增长及采购原材料增加所致。2022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改善,高于当期净利润。公司现金流量正常,符合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
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5.发行人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具
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6.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和其他的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
7-3-21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发行人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保障了治理结构规范、高效运作。发行人组织结构清晰,各部门和岗位职责明确。发行人建立了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部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财务审批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控制。发行人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中汇会计师就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2]3124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发行人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发行人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中汇会审[2020]5150号、中汇会审[2021]2522号、中汇会审
[2022]312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
7.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2年9月末,发行人可能涉及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财务报表科目余额如下所示:
金额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包项目具体构成(万元)括类金融业务)
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13152.19否
交易性金融资产掉期结售汇业务422.26否
破产重整的债务人用于抵债的股票94.12否
其他应收款土地保证金等278.86否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等391.16否
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工程款、设备款5177.12否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3668.56万元,主要为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该类产品风险较低、期限较短,不属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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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掉期结售汇业务
发行人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发行人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发行人已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发行人(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3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
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破产重整的债务人用于抵债的股票
该股票系公司客户星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精密”)破产重整,由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 星星,300256.SZ)以其股票 332574股及现金20万元偿还公司对深圳精密的应收账款259.39万元。
鉴于发行人取得星星科技股票系处理历史债权债务、尽最大可能维护自身
利益而被动所致,非发行人主动增加投资的行为,发行人亦未新增资金投入,且截至目前发行人债权损失尚未弥补,故发行人取得星星科技股票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土地保证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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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及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工程款、设备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8.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2)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3)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存
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4)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9.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得
发行可转债的情形,具体如下:(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2)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10.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
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南通精密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100000.0070000.00
合计100000.0070000.00
(1)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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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南通精密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未用于持
有财务性投资,未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本次募投项目“南通精密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提升产品市场份额,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科创板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要求。
(5)本次募集资金未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11.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具有期限、面值、利率、评级、债
券持有人权利、转股价格及调整原则、赎回及回售、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等要素。
可转债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12.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3.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
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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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科创板上市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四、发行人的设立”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五、发行人的独立性”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八、发行人的业务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八、发行人的业务”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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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就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本所律师对下列文件进行了查验:
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证明书》《商业登记证》;
2.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全套工商登记资料;
3.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及《2022年1-9月财务报表》;
4.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等资产的权属证书;
5.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房地产的租赁合同及相关产权证书/备案证;
6.发行人《固定资产明细表》,并抽查发行人主要生产设备的购买合同、支
付凭证;
7.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网站(http://cpquery.cnipa.gov.cn/)核查记录;
8.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http://wcjs.sbj.cnipa.gov.cn/)核查记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beian.miit.gov.cn/)域名核
查记录;
10.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市通州区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合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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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昆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上海市青浦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南通市通
州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
12.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出具的注册商标档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
具的专利法律状态证明;
13.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
(一)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名下拥有6项不动产权,具体情况如下:
权权权房屋建序不动产权证书利土地使用土地使用权利利坐落用途筑面积
号编号性权面积㎡终止日期限
人㎡质制昆山市千
苏(2020)昆福工业
灯镇玉溪66608.
1山市不动产权立出让用地/57521.202057/02/05无
西路16806
第3007917号旺工业号
苏(2021)昆昆山市千福工业
灯镇玉溪74148.
2山市不动产权立出让用地/36894.302048/09/05无
西路29981
第3110396号旺工业号餐饮青浦区徐
沪(2021)青旅馆福泾镇诸光业用
3字不动产权第立路1588弄出让184293.00181.272063/07/11无
地、商
010302号旺286号801办/办
室公餐饮青浦区徐
沪(2021)青旅馆福泾镇诸光业用
4字不动产权第立路1588弄出让184293.00171.442063/07/11无
地、商
010303号旺286号802办/办
室公
苏(2022)通强芯金新街道工业
5州区不动产权出让50591.00-2072/05/30无
科复兴村用地
第0006187号技南
苏(2022)通通金新街道工业
6州区不动产权福复兴村、出让60245.00-2072/05/30无
用地
第0006188号立双池头村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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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不动产权,并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不存在权利限制或重大法律瑕疵,也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在建工程
经本所律师,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建工程及已取得的许可、备案等相关情况如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序号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审批证可证通高新管南通福立旺新地字第建字第32069320220610环审
建厂区320600202200072号320600202200222号0101〔2022〕20号通高新管强芯科技新建地字第建字第32069320220616环审
厂区320600202200073号320600202200223号0101〔2022〕42号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上述在建工程均已取得必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取得主管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意见,该等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后申请办理权属登记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租赁房屋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租赁面积承租人出租人用途坐落租赁期限
号㎡
南通鸿涛电南通高新区双福路东侧、
生产、研2022/10/8-2024/
1强芯科技子科技有限鹏程大道北侧双福路1083908.25
发10/7公司号鸿涛电子二号厂房一层
经本所律师核查,强芯科技承租的上述房屋,出租方尚未就上述房屋租赁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本所律师认为,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不影响强芯科技已签署的租赁协议的有效性。
(四)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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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注册商标共计30项,该等注册商标情况如下所示:
序国际分取得法律权利商标注册人注册号有效期限号类号方式状态限制
2021/3/28-原始
1福立旺78932809注册无
2031/3/27取得
2021/1/21-原始
2福立旺78932706注册无
2031/1/20取得
2021/1/21-原始
3福立旺789330112注册无
2031/1/20取得
2019/6/14-原始
4福立旺329327486注册无
2029/6/13取得
2020/12/7-原始
5福立旺4524991512注册无
2030/12/6取得
2021/2/21-原始
6福立旺4526215810注册无
2031/2/20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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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福立旺4525841310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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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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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福立旺4524989410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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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福立旺4524196810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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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福立旺452647959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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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福立旺452583749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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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福立旺4525847040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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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福立旺4524204240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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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福立旺452692217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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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福立旺452647757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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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福立旺452653567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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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福立旺4525419820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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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0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国际分取得法律权利商标注册人注册号有效期限号类号方式状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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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福立旺452692559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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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福立旺452621429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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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福立旺4525848040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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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福立旺4527092340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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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福立旺452363727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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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福立旺4524083420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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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福立旺5351418410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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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28-受让
25强芯科技240840426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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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7-受让
26强芯科技240841656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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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21-受让
27强芯科技245878126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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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强芯科技3859555540注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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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28-原始
29强芯科技385939986注册无
2030/2/27取得
2020/5/21-原始
30强芯科技3859316740注册无
2030/5/20取得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并有权使用该等注册商标,均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不存在权利限制或重大法律瑕疵,也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2.专利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已取得权属证明文件的专利共计210项,其中19项发明专利、191项实用新型专利,该等专利情况如下所示:
7-3-31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发明专利序专权利专利有效法律权利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取得方式号人类型期限状态限制
ZL201110230 结构改良的口 2011/08/
1福立旺发明20年原始取得维持无
584.8红盖12
ZL201210545 2012/12/
2福立旺探针式连接器发明20年原始取得维持无
667.017
ZL201210545 2012/12/
3福立旺探针式连接器发明20年原始取得维持无
796.X 17
ZL201310365 可 360 度旋转 2013/08/
4福立旺发明20年原始取得维持无
992.3的转轴21
ZL201310414 一种涡卷簧模 2013/09/
5福立旺发明20年原始取得维持无
751.3具12
成型波形弹簧
ZL201410300 2014/06/
6福立旺的弹簧机及工发明20年原始取得维持无
937.027
艺成型汽车天窗
ZL201410301 2014/06/
7福立旺压条弹簧的弹发明20年原始取得维持无
065.X 27
簧机及工艺成型带节距德
ZL201410300 2014/06/
8福立旺式拉伸弹簧的发明20年原始取得维持无
928.127
弹簧机及方法一种金属注射
ZL201410584 成型催化脱脂 2014/10/
9福立旺发明20年原始取得维持无
221.8方法以及催化27
脱脂炉一种全自动涡
ZL201510431 2015/07/
10福立旺卷弹簧预扭及发明20年原始取得维持无
940.022
选别分离机器一种一体式连
ZL201510431 2015/07/
11福立旺接器端头结构发明20年原始取得维持无
938.322
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合体式连
ZL201510431 2015/07/
12福立旺接器端头结构发明20年原始取得维持无
939.822
及其制备方法一种整体式连
ZL201510603 2015/09/
13福立旺接器端头结构发明20年原始取得维持无
029.321
及其制备方法一种螺旋转轴
ZL202010123 2020/02/
14福立旺及螺旋转轴加发明20年原始取得维持无
413.427
工方法
ZL202010529 一种 U 型件的 2020/06/
15福立旺发明20年原始取得维持无
896.8制造方法11
7-3-32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专权利专利有效法律权利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取得方式号人类型期限状态限制刚挠结合线路
ZL202110075 2021/01/
16福立旺板及其制备方发明20年原始取得维持无
726.120
法提高层间对准
ZL202110098 2021/01/
17福立旺精度的多层挠发明20年原始取得维持无
044.225
性板制备方法盲孔型多层混
ZL202110230 压铝基板制备 2021/03/
18福立旺发明20年原始取得维持无
113.0工艺及多层混02
压铝基板
南通福 ZL201610710 一种管材自动 2016/08/
19发明20年受让取得维持无
立旺915.0化冲压设备24
(2)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序专利有效取得法律权利专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号类型期限方式状态限制
ZL201320 实用 原始
1福立旺自铆合铆钉2013/02/2110年维持无
080572.6新型取得
ZL201320 实用 原始
2福立旺盲孔用铆钉2013/08/1510年维持无
499004.X 新型 取得
ZL201320 实用 原始
3福立旺通孔用铆钉2013/08/1510年维持无
499069.4新型取得
一种涡卷簧入
ZL201320 实用 原始
4福立旺中角及内径成2013/09/1210年维持无
565237.5新型取得
型卷曲结构
ZL201320 一种涡卷簧轴 实用 原始
5福立旺2013/09/1210年维持无
566239.6芯新型取得
一种涡卷簧尾
ZL201320 实用 原始
6福立旺部折角卷曲成2013/09/1210年维持无
566342.0新型取得
型结构
ZL201320 一种新型磁吸 实用 原始
7福立旺2013/11/1910年维持无
735405.0式电源连接器新型取得
ZL201320 一种 LED 散 实用 原始
8福立旺2013/12/3010年维持无
881196.0热灯罩新型取得
ZL201420 节矩螺旋状模 实用 原始
9福立旺2014/06/2710年维持无
351039.3具新型取得
一种简易型高
ZL201520 实用 原始
10福立旺效涡卷弹簧预2015/07/2210年维持无
532505.2新型取得
扭及选别机构
7-3-33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专利有效取得法律权利专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号类型期限方式状态限制一种节能型自
ZL201520 实用 原始
11福立旺动化涡卷弹簧2015/07/2210年维持无
532190.1新型取得
分类收纳装置一种自适应型
ZL201520 实用 原始
12福立旺涡卷弹簧初选2015/07/2210年维持无
532626.7新型取得
机构
ZL201620 镍钛合金线定 实用 原始
13福立旺2016/08/2410年维持无
927757.X 型模具 新型 取得
ZL201620 一种管材上下 实用 原始
14福立旺2016/08/2410年维持无
927759.9料装置新型取得
ZL201620 一种金属线材 实用 原始
15福立旺2016/08/2410年维持无
928052.X 绕轴机 新型 取得
一种可快速导
ZL201620 实用 原始
16福立旺热镍钛线定型2016/08/2410年维持无
927853.4新型取得
冶具
ZL201620 一种快速冷却 实用 原始
17福立旺2016/08/2410年维持无
927645.4热处理机新型取得
ZL201620 一种稳定型管 实用 原始
18福立旺2016/08/2410年维持无
927855.3材冲压机构新型取得
ZL201620 一种圆柱形管 实用 原始
19福立旺2016/08/2410年维持无
927854.9材上料机构新型取得
ZL201721 一种连续冷却 实用 原始
20福立旺2017/08/1110年维持无
000082.5装置新型取得
ZL201721 一种多工位弹 实用 原始
21福立旺2017/08/1110年维持无
000036.5簧测试装置新型取得
ZL201721 一种恒力弹簧 实用 原始
22福立旺2017/08/1110年维持无
000074.0预拉装置新型取得
一种用于测试
ZL201721 实用 原始
23福立旺涡卷弹簧寿命2017/08/1110年维持无
000075.5新型取得
的装置一种用于拉簧
ZL201721 实用 原始
24福立旺扭转测试的装2017/08/1110年维持无
000072.1新型取得

ZL201721 一种柱型限位 实用 原始
25福立旺2017/11/0210年维持无
446432.0转轴新型取得
ZL201721 一种伸缩 PIN 实用 原始
26福立旺2017/11/0210年维持无
446433.5型限位转轴新型取得
ZL201721 一种 POGO 实用 原始
27福立旺2017/11/0210年维持无
445615.0 PIN 连接器 新型 取得
ZL201721 一种全周转动 实用 原始
28福立旺2017/11/0210年维持无
447125.4转轴新型取得
原始
29 福立旺 ZL201721 一种弹力型限 实用 2017/11/02 10 年 维持 无
取得
7-3-34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专利有效取得法律权利专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号类型期限方式状态限制
446431.6位转轴新型
ZL201821 一种镭雕及载 实用 原始
30福立旺2018/06/2910年维持无
039362.1带包装一体机新型取得
ZL201821 实用 原始
31福立旺一种周转箱2018/06/2910年维持无
046480.5新型取得
ZL201821 一种自动沾油 实用 原始
32福立旺2018/06/2910年维持无
046212.3装置新型取得
ZL201821 一种弹簧预压 实用 原始
33福立旺2018/06/2910年维持无
046889.7检测一体机新型取得
ZL201821 一种码垛机器 实用 原始
34福立旺2018/06/2910年维持无
046640.6人抓手新型取得
ZL201821 一种双螺纹冷 实用 受让
35福立旺2018/07/2710年维持无
203274.0料管新型取得
ZL201821 一种易拆装的 实用 受让
36福立旺2018/08/1010年维持无
284827.X 烧结石墨箱 新型 取得
ZL201821 一种加热型注 实用 受让
37福立旺2018/08/1310年维持无
293751.7塑机料斗新型取得
ZL201821 实用 原始
38福立旺一种铣刀2018/08/1510年维持无
310226.1新型取得
ZL201821 一种涡卷弹簧 实用 原始
39福立旺2018/08/1510年维持无
310065.6寿命测试机新型取得
ZL201821 实用 原始
40福立旺一种球头柱塞2018/08/1510年维持无
310185.6新型取得
ZL201821 一种卷轴弹簧 实用 原始
41福立旺2018/08/1510年维持无
311831.0的锁死机构新型取得
ZL201821 一种内径检测 实用 原始
42福立旺2018/10/2210年维持无
711871.4装置新型取得
ZL201821 一种多功能加 实用 原始
43福立旺2018/10/2210年维持无
710928.9工机新型取得
一种多出料头
ZL201821 实用 受让
44福立旺混炼造粒一体2018/11/2910年维持无
983393.2新型取得

ZL201821 一种多功能脱 实用 受让
45福立旺2018/11/3010年维持无
996590.8脂炉新型取得
ZL201822 实用 受让
46福立旺一种新型夹具2018/12/0410年维持无
020568.6新型取得
ZL201822 一种新型整形 实用 受让
47福立旺2018/12/0410年维持无
020566.7治具新型取得
ZL201822 一种防弹出汽 实用 受让
48福立旺2018/12/0410年维持无
018535.8车钥匙新型取得
ZL201920 实用 受让
49福立旺一种切割治具2019/03/2810年维持无
404894.9新型取得
7-3-35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专利有效取得法律权利专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号类型期限方式状态限制
ZL201920 实用 受让
50福立旺一种脱脂车2019/03/2810年维持无
404893.4新型取得
一种阻尼大小
ZL201920 实用 受让
51福立旺可调节的笔记2019/03/2810年维持无
403437.8新型取得
本转轴一种可快速更
ZL201920 实用 受让
52福立旺换清洁头的洁2019/03/2810年维持无
403343.0新型取得
面仪
ZL201920 一种工业计算 实用 受让
53福立旺2019/03/2810年维持无
403198.6机用锁扣新型取得
ZL201920 实用 原始
54福立旺一种包塑模具2019/06/1110年维持无
870122.4新型取得
一种卷簧成型
ZL201920 实用 原始
55福立旺模具和卷簧生2019/06/1110年维持无
869838.2新型取得
产装置
ZL201920 一种自动攻牙 实用 原始
56福立旺2019/06/1110年维持无
869305.4检测机新型取得
ZL201920 一种自动下料 实用 原始
57福立旺2019/06/2110年维持无
942851.6装置新型取得
ZL201920 一种产品的测 实用 原始
58福立旺2019/06/2110年维持无
942847.X 量辅助装置 新型 取得
ZL201921 一种扭簧寿命 实用 原始
59福立旺2019/10/1110年维持无
698584.9测试装置新型取得
ZL201921 一种倒角除屑 实用 原始
60福立旺2019/10/1110年维持无
698583.4辅助装置新型取得
ZL201922 一种自动化倒 实用 原始
61福立旺2019/11/2210年维持无
037354.4角装置新型取得
ZL201922 一种滚花自动 实用 原始
62福立旺2019/11/2210年维持无
037332.8化加工装置新型取得
一种便于工件
ZL201922 实用 原始
63福立旺打标的自动上2019/11/2210年维持无
036041.7新型取得
下料机构
ZL201922 一种弹簧固定 实用 原始
64福立旺2019/11/2510年维持无
048336.6装置新型取得
ZL202020 实用 原始
65福立旺一种卷制设备2020/02/2710年维持无
219772.5新型取得
一种凸轮弹簧
ZL202020 实用 原始
66福立旺机自动退刀模2020/04/2010年维持无
593264.3新型取得

ZL202020 一种工件整形 实用 原始
67福立旺2020/05/1910年维持无
840918.8治具新型取得
原始
68 福立旺 ZL202020 一种激光分穴 实用 2020/05/19 10 年 维持 无
取得
7-3-36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专利有效取得法律权利专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号类型期限方式状态限制
839116.5装置新型
一种触指弹簧
ZL202020 实用 原始
69福立旺的焊接辅助装2020/05/1910年维持无
839108.0新型取得
置一种具有激光
ZL202020 实用 原始
70福立旺加工功能的弹2020/06/0210年维持无
983156.7新型取得
簧成型设备
ZL202021 一种探针的铆 实用 原始
71福立旺2020/06/0410年维持无
006291.2合治具新型取得
ZL202021 一种工件摆盘 实用 原始
72福立旺2020/06/1510年维持无
100622.9治具新型取得
一种用于脱脂
ZL202021 实用 原始
73福立旺及烧结的承托2020/06/1510年维持无
099147.8新型取得

ZL202021 实用 原始
74福立旺工件烧结治具2020/06/1510年维持无
099146.3新型取得
用于条形金属
ZL202021 实用 原始
75福立旺板材的扭弯设2020/06/1910年维持无
150833.3新型取得

ZL202021 铆钉机的铆接 实用 原始
76福立旺2020/07/0210年维持无
271940.1辅助工装新型取得
ZL202021 实用 原始
77福立旺整形装置2020/07/0310年维持无
278051.8新型取得
ZL202021 实用 原始
78福立旺一种销2020/07/2710年维持无
508174.6新型取得
ZL202021 一种管件分离 实用 原始
79福立旺2020/07/2810年维持无
525627.6装置新型取得
一种加工不规
ZL202021 实用 原始
80 福立旺 则 U 形工件的 2020/07/31 10 年 维持 无
558441.0新型取得
铣刀
ZL202021 实用 原始
81福立旺开合结构2020/08/0310年维持无
585421.2新型取得
ZL202021 转盘式弹簧预 实用 原始
82福立旺2020/08/0610年维持无
622533.0压装置新型取得
ZL202021 带式弹簧预压 实用 原始
83福立旺2020/08/0610年维持无
621562.5装置新型取得
ZL202021 实用 原始
84福立旺一种磨具2020/08/1110年维持无
651950.8新型取得
ZL202021 一种长弹簧的 实用 原始
85福立旺2020/08/1410年维持无
696261.9成型辅助装置新型取得
ZL202021 一种用于刀具 实用 原始
86福立旺2020/08/1410年维持无
696259.1的柔性可伸缩新型取得
7-3-37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专利有效取得法律权利专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号类型期限方式状态限制传动装置
ZL202021 一种修整辅助 实用 原始
87福立旺2020/08/1810年维持无
729097.7装置新型取得
ZL202021 一种打点辅助 实用 原始
88福立旺2020/08/2110年维持无
772123.4工装新型取得
ZL202021 一种嵌件定位 实用 原始
89福立旺2020/08/2110年维持无
772122.X 工装 新型 取得
ZL202021 实用 原始
90福立旺一种定位装置2020/08/2210年维持无
768098.2新型取得
ZL202021 一种异形件定 实用 原始
91福立旺2020/08/2210年维持无
768051.6位装置新型取得
一种立体异形
ZL202021 实用 原始
92福立旺件的测量辅助2020/08/2210年维持无
768050.1新型取得
工装
ZL202021 异形管检测装 实用 原始
93福立旺2020/08/2410年维持无
786037.9置新型取得
ZL202021 异形管焊接工 实用 原始
94福立旺2020/08/2410年维持无
785567.1装新型取得
ZL202021 异形管焊接组 实用 原始
95福立旺2020/08/2410年维持无
785358.7件检测工装新型取得
ZL202021 一种弹簧耐久 实用 原始
96福立旺2020/08/2510年维持无
800593.7度的检测设备新型取得
ZL202021 实用 原始
97福立旺一种折弯盘2020/08/2710年维持无
815152.4新型取得
ZL202021 实用 原始
98福立旺一种夹具2020/08/2810年维持无
835449.7新型取得
ZL202022 一种吸盘式校 实用 原始
99福立旺2020/09/2810年维持无
165029.9准球新型取得
ZL202022 一种片件铆接 实用 原始
100福立旺2020/09/2810年维持无
164251.7辅助工装新型取得
ZL202022 一种弹簧机的 实用 原始
101福立旺2020/09/2810年维持无
163683.6刀座新型取得
一种刹车钢带
ZL202022 实用 原始
102福立旺的铆接辅助装2020/10/1510年维持无
296920.6新型取得

ZL202022 一种工件固定 实用 原始
103福立旺2020/11/1910年维持无
693108.7及检测工装新型取得
ZL202120 一种板件检测 实用 原始
104福立旺2021/01/1410年维持无
097729.0装置新型取得
ZL202120 一种旋转收料 实用 原始
105福立旺2021/01/1510年维持无
111885.8装置新型取得
7-3-38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专利有效取得法律权利专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号类型期限方式状态限制一种用于异形
ZL202120 实用 原始
106福立旺管件扫描的辅2021/01/1510年维持无
110048.3新型取得
助装置
ZL202120 控制弹簧力值 实用 原始
107福立旺2021/02/0710年维持无
349314.8的铆合工装新型取得
ZL202120 一种笔记本转 实用 原始
108福立旺2021/02/2310年维持无
399615.1轴新型取得
ZL202120 实用 原始
109福立旺铆合装置2021/03/2210年维持无
579444.0新型取得
ZL202120 实用 原始
110福立旺拉环螺丝2021/03/2210年维持无
579443.6新型取得
ZL202120 测量夹具及测 实用 原始
111福立旺2021/03/2210年维持无
577988.3量装置新型取得
ZL202120 实用 原始
112福立旺管件压弯装置2021/03/3010年维持无
648838.7新型取得
ZL202120 平磨装夹治具 实用 原始
113福立旺2021/03/3010年维持无
648837.2及平磨装置新型取得
ZL202120 防尘防水探针 实用 原始
114福立旺2021/03/3110年维持无
659047.4连接器新型取得
ZL202120 防尘探针连接 实用 原始
115福立旺2021/03/3110年维持无
656662.X 器 新型 取得
ZL202120 一种挤塑管加 实用 原始
116福立旺2021/04/2110年维持无
826185.7工装置新型取得
ZL202121 实用 原始
117福立旺弹片切边模具2021/06/0210年维持无
228162.2新型取得
ZL202121 一种管件墩筋 实用 原始
118福立旺2021/06/0210年维持无
221980.X 加工装置 新型 取得
ZL202121 一种汽车组装 实用 原始
119福立旺2021/06/2510年维持无
430024.2管件检具新型取得
ZL202121 一种载带包装 实用 原始
120福立旺2021/06/2510年维持无
428471.4机新型取得
ZL202121 实用 原始
121福立旺一种倒角刀具2021/07/0110年维持无
495998.9新型取得
ZL202121 一种快速固定 实用 原始
122福立旺2021/07/0110年维持无
492424.6夹具新型取得
ZL202121 一种弹片整形 实用 原始
123福立旺2021/07/0110年维持无
492423.1工装新型取得
ZL202121 实用 原始
124福立旺一种紧固件2021/07/0510年维持无
517787.0新型取得
7-3-39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专利有效取得法律权利专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号类型期限方式状态限制一种天窗卷阳
ZL202121 实用 原始
125福立旺帘轴预扭测力2021/08/0610年维持无
838719.4新型取得
工装一种无线充电
ZL202122 实用 原始
126福立旺器底座加工装2021/09/0810年维持无
160082.4新型取得
置一种汽车天窗
ZL202122 实用 原始
127福立旺管焊接定位工2021/10/1110年维持无
445447.8新型取得
装一种涡卷弹
ZL202122 簧、方向控制 实用 原始
128福立旺2021/10/1910年维持无
514495.8键以及游戏机新型取得
手柄
ZL202122 一种微型防尘 实用 原始
129福立旺2021/10/2110年维持无
540722.4网焊接治具新型取得
ZL202122 一种弯曲件弯 实用 原始
130福立旺2021/10/2510年维持无
572592.2曲测试工装新型取得
ZL202123 一种游戏按键 实用 原始
131福立旺2021/12/2110年维持无
235703.7自动回位机构新型取得
ZL202220 一种机械抛光 实用 原始
132福立旺2022/01/1110年维持无
060709.0装置新型取得
ZL202220 汽车天窗驱动 实用 原始
133福立旺2022/01/1910年维持无
140672.2管轮廓检具新型取得
ZL202220 一种触指弹簧 实用 原始
134福立旺2022/02/0710年维持无
251503.6焊接治具新型取得
ZL202220 一种外壳自动 实用 原始
135福立旺2022/02/2810年维持无
468207.1旋压成型装置新型取得
ZL202220 一种弹簧圈数 实用 原始
136福立旺2022/03/0810年维持无
554384.1检测装置新型取得
ZL202220 实用 原始
137福立旺一种组装治具2022/04/0110年维持无
747135.4新型取得
ZL202220 一种冲压倒角 实用 原始
138福立旺2022/04/2210年维持无
951564.3一体模具新型取得
一种测量定位
ZL202221 实用 原始
139福立旺治具及三坐标2022/05/1110年维持无
126042.6新型取得
测量装置
ZL202221 一种手柄按键 实用 原始
140福立旺2022/05/2510年维持无
274188.5及游戏机手柄新型取得
ZL202221 一种应用于弹 实用 原始
141福立旺2022/06/2010年维持无
543050.0簧机的供料装新型取得
7-3-40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专利有效取得法律权利专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号类型期限方式状态限制置
ZL202221 一种冲压件热 实用 原始
142福立旺2022/07/1110年维持无
778066.X 处理装置 新型 取得
ZL202221 一种软铜排折 实用 原始
143福立旺2022/07/1110年维持无
773134.3弯装置新型取得
ZL202221 实用 原始
144福立旺一种压簧装置2022/07/1810年维持无
849508.5新型取得
ZL202221 一种焊接辅助 实用 原始
145福立旺2022/07/2610年维持无
941251.6治具新型取得
一种空气炸锅
ZL202222 实用 原始
146福立旺用开合盖限位2022/08/1110年维持无
109269.6新型取得
阻尼一种用于侧切
ZL202222 实用 原始
147福立旺的模具及冲压2022/08/1210年维持无
135019.X 新型 取得
装置
ZL202222 一种空气炸锅 实用 原始
148福立旺2022/08/1210年维持无
123343.X 用开合盖转轴 新型 取得
ZL202222 镭雕扫码设备 实用 原始
149福立旺2022/08/1610年维持无
151439.7用搬运模组新型取得
一种镭雕模组
ZL202222 实用 原始
150福立旺用粉尘收集设2022/08/1710年维持无
182108.X 新型 取得
备镭雕扫码设备
ZL202222 实用 原始
151福立旺不良品检测用2022/08/1710年维持无
166902.5新型取得
剔除装置镭雕扫码设备
ZL202222 实用 原始
152 福立旺 用 tray 盘替换 2022/08/17 10 年 维持 无
166813.0新型取得
装置
ZL202222 一种可换向的 实用 原始
153福立旺2022/08/2210年维持无
203729.1吸取搬运模组新型取得
ZL202222 实用 原始
154福立旺一种喷砂挂支2022/08/2310年维持无
213056.8新型取得
ZL202222 实用 原始
155福立旺一种三爪夹具2022/08/2610年维持无
250979.0新型取得
一种具有粉尘
ZL202222 实用 原始
156福立旺收集功能的镭2022/08/2910年维持无
272410.4新型取得
雕破阳模组
ZL202222 一种便于定位 实用 原始
157福立旺2022/08/3010年维持无
315241.8的镭雕破阳设新型取得
7-3-41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专利有效取得法律权利专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号类型期限方式状态限制
备用 tray 盘放料架电池过热断开
ZL202222 连接且可自动 实用 原始
158福立旺2022/08/3110年维持无
326261.5复位保护盖及新型取得
电池
ZL202222 一种弹簧倒角 实用 原始
159福立旺2022/09/1910年维持无
490621.5的脱料装置新型取得
ZL202222 一种导管检测 实用 原始
160福立旺2022/10/1010年维持无
653848.7设备新型取得
ZL202222 半自动软管组 实用 原始
161福立旺2022/10/1310年维持无
690046.3装设备新型取得
南通福立 ZL202122 一种载卡器铆 实用 原始
1622021/11/1810年维持无
旺832285.3合组装机构新型取得
ZL201820 实用 原始
163强芯科技自动放线装置2018/06/2110年维持无
962482.2新型取得
用于金刚线母
ZL201820 实用 原始
164强芯科技线检测的自动2018/06/2110年维持无
962481.8新型取得
输送放线装置
ZL201820 实用 原始
165强芯科技一种拉丝模具2018/06/2610年维持无
986713.3新型取得
一种滑动塔轮
组、使用该滑
ZL201820 动塔轮组的水 实用 原始
166强芯科技2018/06/2610年维持无
986714.8箱拉丝机拉拔新型取得
塔轮组以及水箱拉丝机
ZL201821 实用 原始
167强芯科技一种拉丝机2018/08/2410年维持无
378241.X 新型 取得
绕线轮固定装
ZL201821 实用 原始
168强芯科技置、绕线装置2018/08/2410年维持无
378245.8新型取得
及拉丝机
ZL201821 可调式拉丝模 实用 原始
169强芯科技2018/08/2410年维持无
378284.8组及拉丝机新型取得
用于拉丝机的
ZL201821 张力调节装 实用 原始
170强芯科技2018/08/2410年维持无
378244.3置、拉丝机构新型取得
及拉丝机
ZL201822 一种材料扭转 实用 原始
171强芯科技2018/12/1010年维持无
063380.X 实验机 新型 取得
7-3-42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专利有效取得法律权利专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号类型期限方式状态限制
ZL201822 实用 原始
172强芯科技一种拉丝机构2018/12/2010年维持无
164339.1新型取得
ZL201922 一种 U 型扩面 实用 原始
173强芯科技2019/11/2610年维持无
065204.4夹紧晶托新型取得
ZL201922 一种金刚线换 实用 原始
174强芯科技2019/11/2610年维持无
064128.5线轮手推车新型取得
ZL201922 一种硅片一体 实用 原始
175强芯科技2019/11/2610年维持无
064108.8化包装箱新型取得
一种水箱拉丝
ZL201922 实用 原始
176强芯科技机成品模双模2019/12/1010年维持无
207398.7新型取得

ZL201922 一种拉丝润滑 实用 原始
177强芯科技2019/12/1110年维持无
226768.1液回液池新型取得
ZL201922 一种拉丝液体 实用 原始
178强芯科技2019/12/1110年维持无
218497.5沉淀池新型取得
ZL201922 一种金刚线切 实用 原始
179强芯科技2019/12/1110年维持无
211951.4割用塑料板新型取得
ZL201922 一种拉丝润滑 实用 原始
180强芯科技2019/12/1110年维持无
211925.1循环系统新型取得
一种拉丝牵引
ZL201922 实用 原始
181强芯科技轮分线固定装2019/12/1110年维持无
210735.8新型取得
置一种拉丝液循
ZL202221 实用 原始
182强芯科技环池及循环系2022/05/3010年维持无
351445.0新型取得
统一种高度可调
ZL202221 实用 原始
183强芯科技节式的拉拔模2022/06/0610年维持无
389563.0新型取得
座一种金属拉丝
ZL202221 实用 原始
184强芯科技机用丝线定位2022/07/0110年维持无
676388.3新型取得
装置
ZL202221 金刚线母线搬 实用 原始
185强芯科技2022/07/1410年维持无
803615.4运工具新型取得
一种金属拉丝
ZL202221 实用 原始
186强芯科技机用卷绕筒固2022/07/2110年维持无
882618.1新型取得
定设备一种金属拉丝
ZL202221 实用 原始
187强芯科技机用丝线拉拔2022/07/2810年维持无
965122.0新型取得
模具固定设备
7-3-43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专利有效取得法律权利专权利人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号类型期限方式状态限制一种金属拉丝
ZL202222 实用 原始
188强芯科技机用丝线卷绕2022/08/0410年维持无
049467.8新型取得
定量设备电子式拉力试
ZL202222 实用 原始
189强芯科技验机用丝线固2022/08/0510年维持无
054510.X 新型 取得
定装置一种金属拉丝
ZL202222 实用 原始
190强芯科技机用模具储存2022/08/0510年维持无
054486.X 新型 取得
设备一种金刚线表
ZL202222 实用 原始
191强芯科技面清洁过滤装2022/10/2410年维持无
789474.1新型取得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并有权使用该等专利,均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不存在权利限制或重大法律瑕疵,也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3.域名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5项注册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取得方序号域名域名持有人注册日期到期日期备案情况式
原始取 苏 ICP 备 16059187
1 freewon.com.cn 福立旺 2014/07/17 2023/07/17
得号-1
原始取该域名未使用,无
2 freewon.cn 福立旺 2009/10/22 2023/10/22
得 需办理 ICP 备案
原始取该域名未使用,无
3 福立旺.cn 福立旺 2020/11/27 2023/11/27
得 需办理 ICP 备案
原始取该域名未使用,无
4 freewom.com 福立旺 2012/07/01 2024/07/01
得 需办理 ICP 备案
原始取该域名未使用,无
5 福立旺.com 福立旺 2020/11/27 2023/11/27
得 需办理 ICP 备案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合法拥有上述域名,均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不存在权利限制、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7-3-44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五)主要生产设备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2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分类台数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设备权属
加工中心33313032.571156.0611876.5191.13%福立旺
数控车床26911426.542649.288777.2676.81%福立旺
电脑机1617240.895089.122151.7729.72%福立旺
冲床673006.32517.452488.8682.79%福立旺
压簧机672950.212260.76689.4523.37%福立旺
注塑机411491.80246.481245.3283.48%福立旺
磨针机961265.40107.371158.0291.51%福立旺
端磨机15986.81521.97464.8347.10%福立旺
烧结炉10885.85235.42650.4473.42%福立旺
多工位成型机32811.88149.74662.1481.56%福立旺
钩簧机9560.77338.10222.6739.71%福立旺
成型机16544.75157.25387.5071.13%福立旺
自动车床76413.07262.69150.3836.40%福立旺
弯管机27370.01123.86246.1566.53%福立旺
脱脂炉15303.7461.23242.5279.84%福立旺
送料机66235.8773.00162.8769.05%福立旺
焊接机11224.1447.40176.7478.85%福立旺
自动上下料机41208.7972.50136.2965.28%福立旺
旋压机16195.0413.56181.4893.05%福立旺
车床1129.652.05127.5998.42%福立旺
端磨机2127.1413.09114.0689.71%福立旺
铆合机670.2053.9616.2423.13%福立旺
缩管机1338.9915.9323.0659.14%福立旺
拉丝机2002520.57882.591637.9864.98%强芯科技
合计159049041.0015050.8833990.1169.31%-
7-3-45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述主要生产设备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利限制、产权纠纷或潜在争议的情况。
(六)对外投资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福立旺现有三家控股子公司强芯科技、南通福立旺及香港福立旺。
1.强芯科技
名称强芯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MA1Q3PXJ2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碧华路898号1号厂房法定代表人许惠钧注册资本4000万元成立日期2017年8月17日营业期限2017年8月17日至2067年8月16日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经营范围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福立旺持有其100%股权
2.南通福立旺
名称福立旺精密机电(南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12MA266AHJX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康富路918号法定代表人许惠钧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成立日期2021年6月1日营业期限2021年6月1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经营范围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模具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7-3-46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福立旺持有其100%股权
3.香港福立旺
名称福立旺(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证书编号3223206
Room D 10/F. Tower A Billion Centre 1 Wang Kwong Road Kowloon登记地址
Bay Kowloon Hong Kong.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10万元港币董事许雅筑成立日期2023年1月6日所在地区中国香港业务性质国际贸易及零部件贸易
股权结构福立旺持有其100%股权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资产权属清晰、完整、独立,发行人合法拥有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资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不存在被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7-3-47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和财政补贴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和财政补贴”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7-3-48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二十一、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正文部分“二十一、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二十二、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实质条件。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依法获得上交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7-3-49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第四节签署页(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的签
署页)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于年月日出具,正本一式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负责人:经办律师:
黄建新陶云峰葛霞青邵婷婷
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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