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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_关于对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注册阶段问询问题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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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_关于对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注册阶段问询问题的告知函

岁月如烟 发表于 2023-3-8 00:00:00 浏览:  34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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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你公司已进入中国证监会注册环节。现将中国证监会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转发你公司。请予以落实,及时提交回复。若反馈意见涉及信息披露豁免事项,请在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同时,按照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更新并提交。本所收到回复和更新的申请文件后,一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发行人、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的回复是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发行人、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保证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证监会注册环节反馈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附件: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注册阶段问询问题
发行人于2023年1月21日公告2022年业绩预告:预计
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00万元到
900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为4500万元到6500万元。2023年2月28日发布业绩预告更正,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到600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00万元到4300万元。
请发行人:(1)结合具体科目的会计处理,说明两次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上述导致2022年业绩预告发生变化的因素,是否在前一次公告业绩预告时已经存在或知悉,是否存在延期披露或者隐瞒业绩的情形。(3)结合目前年度审计进展及审计情况,说明最新业绩快报与审计结果是否仍然可能存在较大差异。(4)结合相关业绩预告情况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变化,说明是否能持续符合发行条件。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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