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71|回复: 0

奥维通信: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复制链接]

奥维通信: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小燕 发表于 2023-3-11 00:00:00 浏览:  37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2231证券简称:奥维通信公告编号:2023-02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3月10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李继芳女士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继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继芳女士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继芳女士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兼
总裁杜方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戴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戴明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戴明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3月10日附件:戴明女士简历:
戴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83年,本科学历,曾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门担任业务总监;2020年08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戴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31 13:49 , Processed in 0.111767 second(s), 2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