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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安新材: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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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安新材: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公告

橙色 发表于 2023-3-15 00:00:00 浏览:  30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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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86证券简称:悦安新材公告编号:2023-027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收到公司
董事于缘宝先生发来的《关于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前的持股情况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披露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股东、董事于
缘宝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于2022年10月12日至2023年2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708000股,即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9990%,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在该减持计划实施前,于缘宝先生持有公司93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374%,为IPO前取得。
2022年10月12日至2023年2月11日期间于缘宝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1668000股股份,本次减持后,其持有公司7677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8.9852%。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预约于2023年3月11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于缘宝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于减持计划期间届满前的2023年2月9日至2月10日,因误操作共减持了公司508000股股份,成交均价为49.41至50.45元/股,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515.02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第1号——规范运作》第4.6.8条董监高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但并非其主观故意违规减持。
三、本次违规减持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1、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于缘宝先生亦深刻
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主动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检讨,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规范操作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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