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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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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股市金灵 发表于 2023-3-14 00:00:00 浏览:  73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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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参照《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结合《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向《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3.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3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每股
3.68元向符合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21.20万股。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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