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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科技: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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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科技: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股海轻舟 发表于 2023-3-15 00:00:00 浏览:  48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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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延期事项是结合公司回购实际情况及进度对股份回购期限进行的延期,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3、公司本次回购延期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
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
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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