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63|回复: 0

天宜上佳: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

[复制链接]

天宜上佳: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

短线精灵 发表于 2023-3-18 00:00:00 浏览:  36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688033证券简称:天宜上佳公告编号:2023-002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上佳”或“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运营情况变更“碳碳材料制品产线自动化及装备升级项目”以及“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21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88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975315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7502743.4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7812856.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8日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10049号《验资报告》。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0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143880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19041594.4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22454748.24元
1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96586846.24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9月30日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
011006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781.2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2221.29万元。
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以下三个项目:
单位:万元序项目总投资计划募集资金投项目名称号金额资金额
1年产60万件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制动闸片及闸瓦项目2600026000
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制动闸片研发及智能
23100031000
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75607560
合计6456064560
2020年7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制动闸片研发及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2021年9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60万件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制动闸片及闸瓦项目”变更为“年产30万件轨道交通车辆闸片/闸瓦、30万套汽车刹车片、412.5万套汽车配件项目”(以下简称“天津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26000万元,本次变更的部分募集资金14645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剩余11355万元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投资项目计划成熟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再做
2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021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600万元超募资金(占公司超募资金总额的29.7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
15621.29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2022年1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及募投项目剩余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5621.29万元、天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1355.00万元以及以上募集资金所产生孳息2030.72万元,共计29007.01万元投资建设“碳碳材料制品产线自动化及装备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 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及募投项目剩余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变更募投项目后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四个项目:
单位:万元序项目总投资计划募集资金投项目名称号金额资金额
年产30万件轨道交通车辆闸片/闸瓦、30万套汽车
11464514645
刹车片、412.5万套汽车配件项目
2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3100031000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75607560
4碳碳材料制品产线自动化及装备升级项目29007.0129007.01
合计82212.0182212.01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公司《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3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项目总投资计划募集资金投项目名称号金额资金额
1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153898.00131904.00
2碳碳材料制品预制体自动化智能编织产线建设项目40300.1735000.16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65000.0065000.00
合计259198.17231904.16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情况及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随着公司自身技术理念的进步以及工艺水平的不断创新,并结合产业园区各厂房建设进度,公司对产业园原定生产线工序进行了整体优化调整,为进一步合理布局产线,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增加“碳碳材料制品产线自动化及装备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以及变更“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实施地点实施地点募投项目(变更前)(变更后)碳碳材料制品产线自动化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
及装备升级项目产业园2号厂房业园1、2、4、7号厂房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
建设项目产业园5、6、8号厂房业园8、10、11号厂房
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以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以及项目建设内容均未发生改变,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涉及向相关政府部门备案、申请环评批复等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相关审议程序
4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运营情况变更“碳碳材料制品产线自动化及装备升级项目”以及“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仅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5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6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6-6 13:41 , Processed in 0.243369 second(s), 3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