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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弘毅、肖波、张薇
2023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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