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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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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日进斗金 发表于 2023-3-20 00:00:00 浏览:  71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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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0证券简称:华自科技公告编号:2023-025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文宝、汪晓兵、郭
旭东、喻江南、佘朋鲋、胡浩、宋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归属、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以及控股股东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集团”)2022年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华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2021年10月2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的33.22%减少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股份上市后的
23.80%。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华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文宝、汪晓兵、郭旭东、喻江南、佘朋鲋、胡浩、宋辉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归属、可转债转股以及控股股东华自集团2022年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华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稀释,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减少超过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的原因和方式
1、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1月18日(赎回登记日),公司可转债转股新增股
份27863007股,导致总股本从299961400股增加至327824407股,本次可转债转股完成后,华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30.40%。
2、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7月7日,华自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9423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华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
99647939股减少至9370563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28.58%。
3、2022年7月22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完成,新增股份1875600股,总股本从327824407股增加至329700007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华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93825639股,持股比例稀释至28.46%。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4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4493267股,并于2023年3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329700007股增加至394193274股,华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23.8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华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964793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99961400的33.22%,本次权益变动后华自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382563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80%,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减少超过5%,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详见下表:
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益变动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信息披露义务股份种份份人类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长沙华能自控
9061533130.21%8467303121.48%
集团有限公司
黄文宝人民币32608701.09%32608700.83%普通股
汪晓兵22826080.76%22826080.58%
郭旭东17847820.60%17847820.45%喻江南9478260.32%9478260.24%
佘朋鲋5000000.17%5600000.14%
胡浩2565220.09%2565220.07%
宋辉00%600000.02%
合计9964793933.22%9382563923.80%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
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股股东华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未违反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四、备查文件
1、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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