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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粤高速:赣粤高速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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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粤高速:赣粤高速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沐晴 发表于 2023-3-21 00:00:00 浏览:  70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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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度,作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要求,依法合规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一年来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具备履职所必要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并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我们的具体情况如下:
胡炜,男,1970年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沃德传动(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沃德(天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历任太原理工大学助教、德国弗兰德集团高级经理、美国罗克韦尔自动化集团高级经理、德国 SEW 传动设
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英国 Transtech 公司总经理。邹荣,男,1964 年出生,法学博士,中国执业律师。
现为公司独立董事、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历任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校长办公室主任、发展规
划处处长、社会协同合作处处长。兼任上海市教委、徐汇区人民政府、闵行区人民政府、长宁区人民政府、奉贤区
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廖义刚,男,1977年出生,会计学博士,财政部全国会计高端(领军)人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江西中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江西财经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江西省审计学会理事,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江
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任何职务,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不在公司或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8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我们均全部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次数现场通讯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次数出席次数胡炜28008邹荣28008廖义刚28017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胡炜701020邹荣701020廖义刚701020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程序均
符合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有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2年度,我们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
会议等工作时间,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的
重大战略决策等进行考察。同时,我们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和新闻舆情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和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已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与了大力支持。一方面,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通过董事会会议等现场形式以及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及时向我们汇报公司生产经营、重点项目和改革发展等相关情况。另一方面,公司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制度》,就重大关联交易、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经理层成员薪酬等重大事项积极征询我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积极组织我们参加江西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性组织举办的各项培训,帮助我们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议案》。以上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均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召集、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涉价格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关于2021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名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业绩预告1次,未发布过业绩快报。
2022年1月27日,公司发布《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此后,公司未发生业绩预告更正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就该议案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公正执业、勤勉高效,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审计质量值得信任,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的
经营及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和未来资金安排等因素进行综
合考量和充分论证的,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各自承诺事项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始终密切关注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建设情况和相关信息的对外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3份,同时修订完善了包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在内的多项相关制度。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规则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持续深化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执行和监督力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各项工作符合现行制度要求,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我们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1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程序规范、依据充分、结论客观。
(十一)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比达到1/3,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进一步完善了董事会的议事规程。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进一步完善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均严格遵守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的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审议和决策程序规范、有效。
(十二)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2年度,我们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此页无正文,为《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
胡炜邹荣廖义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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