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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杨永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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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杨永松)

苏晨曦 发表于 2023-3-24 00:00:00 浏览:  62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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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同有科技
股票代码:300302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永松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同有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同有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6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7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备查文件..............................................12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指《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杨永松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通过本次权益变动指
主动减持、被动稀释等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5%
同有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指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元指人民币元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杨永松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5********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31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27%。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主动减持、被动稀释等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5%,故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披露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的原因是满足自身对资金的需求;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是由于上市公司实施非公开发
行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导致。
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市场情况增加或减少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上市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方式。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杨永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260029股,占当时总股本的13.65%,经过历次减持、被动稀释等变动后,目前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变为419026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5%,累计变动比例为5.0000%。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变动数量当时公司总股变动比例变动时间变动方式备注名称(万股)本(万股)(占当时总股本)
2019.9.10大宗交易-519.969645617.6704-1.1398%-
2019.11.27-
集中竞价-456.170045617.6704-1.0000%
2019.11.29
因募集配套资金而稀
2020.5.12被动稀释47987.1230-0.5682%

2020.7.20-
集中竞价-479.871947987.1230-1.0000%
2020.8.10
2020.12.21-
集中竞价-268.330047987.1230-0.5592%
2021.3.23
杨永因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松2021.5.31被动稀释48797.1230-0.1557%予登记上市而稀释因限制性股票预留授
2022.5.24被动稀释48939.1230-0.0268%
予登记上市而稀释因业绩承诺补偿股份
2022.9.29被动增持48878.37980.0114%
回购注销而被动增持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2022.11.18被动增持48452.57980.0809%
销而被动增持
2023.3.20-
集中竞价-311.400048452.5798-0.6427%
2023.3.24合计-2035.7415--5.0000%-
注:表中变动比例保留4位小数,由此产生的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亦不存在股票质押的情形。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入同有科技股票的行为,在前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占总股本的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股数(股)(元/股)比例(%)
2023.3.208500008.730.18
2023.3.218860008.710.18
杨永松集中竞价2023.3.224000008.730.08
2023.3.232780008.930.06
2023.3.247000009.290.14
合计3114000-0.6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永松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4日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同有科技办公地点。(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永松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4日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上市公司所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市公司在地股票简称同有科技股票代码300302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
杨永松/人名称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
有□无√
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人是否为上市务人是否为
是□否√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上市公司实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因主动减持和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62260029股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持股比例:13.65%比例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持股数量:41902614股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变动数量:20357415股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5.0000%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19年9月10日-2023年3月24日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上市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2021年限制及方式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是□否√露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系减持、被动稀释、被动增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是□否□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是□否□准是否已得到批
是□否□
准(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永松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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