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30|回复: 0

金宏气体: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复制链接]

金宏气体: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赤羽 发表于 2023-3-28 00:00:00 浏览:  53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股票简称:金宏气体股票代码:688106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Jinhong Gas Co.Ltd.)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二〇二三年三月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任何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即视作同意《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将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设置了赎回条款,包括到期赎回条款和有条件赎回条款,到期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有条件赎回价格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如果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其所持可转债不能转换为公司股票,若公司按事先约定的赎回条款确定的赎回价格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或成本),投资者存在因赎回价格较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 AA-。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关于本次发行不提供担保的说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
1-1-2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四、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情况及相关承诺
(一)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金向华、金建萍和朱根林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并出具承诺:
“1、如金宏气体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若金宏气体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
次减持金宏气体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六个月)的,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2、如届时本人决定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人将以
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如届时本人成功认购取得金宏气体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不减持金宏气体股票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遵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违反《证券
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或可转债的行为,不实施或变相实施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
4、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的
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金宏气体股票或可转债的,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金宏气体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并出
1-1-3具承诺:
“1、如金宏气体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若金宏气体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次
减持金宏气体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六个月)的,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2、如届时本人决定认购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人将以
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如届时本人成功认购取得金宏气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后六个月内(含六个月)不减持金宏气体股票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遵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
3、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违反《证券
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或可转债的行为,不实施或变相实施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
4、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或本人的
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金宏气体股票或可转债的,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金宏气体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五、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面向华东区域。由于外资气体巨头布局较早,该区域气体市场竞争程度较高,主要表现在产品品种丰富程度、品牌影响力、业务规模、制气成本、配送能力等方面的竞争。林德集团、液化空气集团、空气化工集团、
1-1-4酸素控股等几大外资气体巨头市场份额占比相对较高。
与外资气体巨头相比,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开拓客户、丰富气体产品种类、完善配送能力、提高自身综合竞争能力,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二)安全生产风险
工业气体产品大多为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提纯、检测和运输制定了相关规定,并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运输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监管管理。
如果公司在生产、储存、提纯、检测和运输等环节管控不严,或安全生产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则公司将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稳定生产,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技术研发风险
特种气体下游应用领域包括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
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近年来,上述行业发展日新月异、技术快速迭代,这对气体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公司长期聚焦于特种气体的研发,在该领域构筑了较高的技术壁垒,在气体产品品种数量、质量和稳定性等方面建立了一定的竞争优势。
若公司未来不能继续加强研发创新能力,无法快速、及时推出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公司市场竞争地位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商誉的账面价值为24094.88万元,为公司收购长沙曼德、上海申南、海宁立申等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未来,若因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下游市场需求下降、子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重大失误等因素,导致该等被收购企业经营业绩不达预期,则上述收购所形成的商誉存在相应的减值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1-1-5生不利影响。
(五)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减值的风险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的账面净值为17400.84万元,系公司收购长沙曼德、上海申南、海宁立申等企业所确认的客户关系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前述客户关系价值应当在其预计的受益期内分期摊销,并影响公司未来年度利润水平。
在摊销期满前,若该等被并购企业主要客户订单发生大幅下滑或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所确认的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将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将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进度,积极调配资源,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降低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监督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法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根据《中1-1-6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3、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制定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公司未来经营结果受多种宏微观因素影响,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经营业绩作出保证。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
1-1-7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和实际控制人金建萍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
1-1-8将按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1-1-9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一、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
股的风险..................................................2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2
三、关于本次发行不提供担保的说明......................................2
四、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可转债的
认购情况及相关承诺.............................................3
五、特别风险提示..............................................4
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6
目录...................................................10
第一节释义................................................14
一、基本术语...............................................14
二、专业术语...............................................20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22
一、发行人概况..............................................22
二、本次发行背景和目的..........................................23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23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26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35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37
七、认购人承诺..............................................37
第三节风险因素..............................................39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39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42
三、其他风险...............................................43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47
一、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47
1-1-10二、科技创新水平以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47
三、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50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79
五、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82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82
七、公司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96
八、公司主要业务............................................120
九、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136
十、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主要经营资质情况............................141
十一、上市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151
十二、境外经营情况...........................................151
十三、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151
十四、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是否有违约或者延迟支
付本息的情形,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155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156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156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156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165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169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171
六、财务状况分析............................................177
七、盈利能力分析............................................207
八、现金流量分析............................................220
九、资本性支出.............................................223
十、技术创新分析............................................223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224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28
第六节合规经营与独立性.........................................229
一、合法合规情况............................................229
1-1-11二、资金占用情况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232
三、同业竞争情况............................................233
四、关联交易情况............................................234
第七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242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242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245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
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265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审批进展情况...............................266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268
第八节历次募集资金运用.........................................269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69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71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发行人科技创新的作用...............................280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281
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282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282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282
第十节债券受托管理人..........................................294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294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294
第十一节声明..............................................314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1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315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316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318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319
六、债券评级机构声明..........................................320
1-1-12七、董事会声明.......................................321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324
附录一:发行人拥有的注册商标......................................325
附录二:发行人拥有的专利........................................329
附录三:发行人拥有的资质........................................345
1-1-13第一节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金宏气体、发行
人、公司、本公指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司或股份公司金宏有限指苏州市金宏气体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指金向华
实际控制人指金向华、金建萍徐州金宏指徐州金宏气体有限公司金宏物流指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欣头桥指上海欣头桥隆申气体销售有限公司昆山金宏指昆山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金华润泽指苏州金华润泽能源有限公司潜江润苏指潜江润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吴中金宏指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公司金宏技术指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张家港金宏指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金华龙燃气指江苏金华龙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绿岛新能源指苏州绿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金瑞捷指苏州金瑞捷洁净技术有限公司平顶山金宏指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淮安金宏指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金泡科技指苏州金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金苏指重庆金苏化工有限公司重庆金宏指重庆金宏海格气体有限公司金苏运输指重庆金苏运输有限公司
金宏控股 指 JinHong Gas Holding Pte. Ltd.上海苏埭指上海苏埭新材料有限公司宿迁金宏指宿迁金宏气体有限公司海宁立申指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嘉兴耀一指嘉兴耀一气体有限公司
1-1-14眉山金宏指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金宏指上海金宏润泽气体有限公司海安吉祥指海安市吉祥气体有限公司海安富阳指海安市富阳乙炔气体有限公司
嘉兴金宏指金宏气体(嘉兴)有限公司重庆金宏润指重庆西彭金宏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嘉兴物流指嘉兴金宏物流有限公司泰州光明指泰州市光明氧气供应有限公司海南金宏润指海南金宏润科技有限公司长沙曼德指长沙曼德气体有限公司曼德物流指长沙金宏曼德物流有限公司长沙益华指长沙益华气体有限公司
萍乡益气盈指萍乡市益气盈贸易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2月注销长沙德帆指长沙德帆气体有限公司
汨罗曼德指汨罗曼德气体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2月转让株洲华龙指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上海申南指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太仓金宏指太仓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南通金宏指金宏气体(南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2年12月注销金宏润投资指苏州金宏润投资有限公司苏相金宏润指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
泗阳金宏指金宏气体(泗阳)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9月注销邳州金宏指金宏气体(邳州)有限公司七都燃气指苏州市七都燃料液化气有限公司北京金宏指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金宏润指青岛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
索拉尔指索拉尔绿色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全椒金宏指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淮南金宏指淮南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广州金宏指广州金宏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金宏 指 Jinhong Gas (HK) Limited无锡金宏指无锡金宏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徐州金碳指徐州金宏碳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苏铜指苏州市苏铜液化气有限公司
1-1-15厦门金宏指金宏气体(厦门)有限公司
吴江铜震指苏州市吴江铜震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新加坡金宏 指 Jinhong Gas (Singapore) Investment Pte. Ltd.启东金宏指金宏气体(启东)有限公司上海医阳指上海医阳医用气体有限公司上海振志指上海振志气体有限公司上海畅和指上海畅和医用气体有限公司吴中分公司指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吴中分公司吴江分公司指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黄桥分公司指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黄桥分公司阳澄湖分公司指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阳澄湖分公司浦东分公司指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公司华南分公司指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苏州民投指苏州民营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宏投资指苏州金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鑫福古玩指苏州鑫福古玩玉器城有限公司拓博体育指南京拓博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相青投资指苏州相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元联小贷指苏州市相城区元联永鼎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金桃李指苏州金桃李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金宏汇指苏州金宏汇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索拉尔科技指索拉尔新能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0月注销拉尔索装备指拉尔索装备(苏州)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0月注销苏州金瑞鸿指苏州金瑞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金梓鸿指苏州金梓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特气体 指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688268.SH)
南大光电 指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346.SZ)
凯美特气 指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002549.SZ)
和远气体 指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002971.SZ)
侨源股份 指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301286.SZ)
林德集团 指 德国林德集团(LINDE PLC),外资气体巨头之一液化空气集团 指 法国液化空气集团(AIR LIQUIDE),外资气体巨头之一美国空气化工产品集团(AIR PRODUCTS & CHEMICALS),外空气化工集团指资气体巨头之一
1-1-16日本酸素控股株式会社(Nippon Sanso Holdings Corporation),外
酸素控股指资气体巨头之一
盈德气体指盈德气体(上海)有限公司,盈德气体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宝钢气体指上海宝钢气体有限公司
派瑞特气指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德国默克 指 MerckKGaA,德国默克集团昭和电工 指 日本昭和电工株式会社(Showa DenkoK.K.)关东电化指日本关东电化工业有限公司
三孚股份 指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603938.SH)
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硅指
(601618.SH)子公司
雅克科技 指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409.SZ)
杭氧股份 指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430.SZ)
川空集团指四川空分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A 股、H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中芯国际指码 688981.SH、0981.HK)长江存储指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鑫存储指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联芯集成指制的企业
西安三星指三星(中国)半导体有限公司,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子公司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韩国 SK 海力士株式会社子SK海力士 指公司
矽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台湾矽品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子矽品科技指公司,现属日月光投资控股公司成员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天科技指
(002185.SZ)子公司
包括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京东方指司和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000725.SZ)子公司
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
TCL华星 指 示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苏州三星电子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
中电熊猫 指 限公司,系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727.SZ)子公司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600703.SH)三安光电指子公司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08.SZ)及其子公司聚灿光电聚灿光电指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00102.SZ)及其子公司江西乾照乾照光电指光电有限公司
包括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00323.SZ)及其子公司华灿光电华灿光电指(苏州)有限公司、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
1-1-17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600487.SH)及其子公司江苏亨通
光导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精
亨通光电指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浙江亨通光
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子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包括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金堂)有限公
司、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通威太阳能指
和通威太阳能(安徽)有限公司,均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600438.SH)子公司/孙公司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688599.SH)及其子公司湖北天合光能天合光能指
有限公司、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包括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
隆基股份指限公司和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601012.SH)子公司包括江苏美特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东台市梓骞科技发展有限公美特瑞指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A 股、H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157.SZ、01157.HK)及其子公司中联重科建筑起重机械有限
中联重科指责任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混凝土机械站类设备有限公司、湖南中
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履带起重机有限公司包括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嵊州天脉导热科苏州天脉指技有限公司
包括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城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为新新奥能源指
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02688.SZ)子公司/孙公司
包括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
神马集团 指 限公司(838402.BJ),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孙公司
苏州天泓燃气有限公司,为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德龙汇能指
(000593.SZ)子公司
一家半导体市场研究公司,提供半导体行业当前业务和技术趋IC Insights 指
势、供应商排名、资本支出和晶圆产能趋势等资讯
DSCC 指 Display Supply Chain Consultants,系全球显示领域资讯机构弗若斯特沙利文咨询公司,涵盖了工业市场与消费品市场两大领Forst&Sullivan 指域,提供经济、市场、技术和增长机会等全方位的信息Linx Consulting Inc.,是一家半导体、显示面板、光伏等行业的Linx Consulting 指电子材料咨询公司
亿渡数据指深圳市亿渡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市场研究和咨询公司SEMI 指 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
World Semiconductor Trade Statistic,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一家WSTS 指半导体行业数据统计公司
TECHCET 指 一家电子材料市场研究机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本次发行指
101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可转债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募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金宏气体股份有指集说明书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1-1-18《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指《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指议》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信用评级报告指评级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东吴证券
发行人律师、益指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友天元
发行人会计师、
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
中诚信、评级机指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构
《公司章程》指《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东大会指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我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会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商标局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易所、证券交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易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时期,为十三五指
2016-20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时期,为十四五指
2021-2025年
报告期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
报告期各期末指
2022年9月30日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1-1-19二、专业术语
纯度在99.99%纯度以内液态和气态氧、氮、氩,以及普通纯度普通工业气体、
指的丙烷、二氧化碳、乙炔、丁烷、工业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普气等气体
产销量大、对纯度要求相对较低、主要用于化工、钢铁、电力、
大宗气体指电子、机械等工业领域的气体,包括氧气、氮气、氩气等空分气体以及二氧化碳、乙炔等合成气体
所有高纯度的工业气体,硅烷、高纯氨、氟碳类气体、锗烷、一特种气体、特气指氧化碳,用于电子、消防、医疗卫生、食品等行业的单一气体以及照明气体、激光气体、标准气体等所有混合气体
具有足够均匀并很好地确定某一种或多种特性的气体,用于校准标准气体指
仪器、评价测量方法或确定物质的量值
利用提纯技术能达到的某个等级纯度的气体,常指纯度等于或高高纯气体指
于99.999%的为高纯气体
利用提纯技术能达到的某个等级纯度的气体,常指纯度等于或高超纯气体指
于99.9999%的为超纯气体
纯度、杂质含量等技术指标符合特定要求,可应用于集成电路、电子气体指显示面板等半导体及电子产品生产领域的气体,分为电子特种气体和电子大宗气体
电子特气指应用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光伏等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
通过液化、精馏等方式把空气中的组分进行分离,得到氧、氮、空气分离/空分指
氩、氖、氪、氙等气体
原料进入合成反应器,在一定温度、压力及催化剂作用下,发生气体合成指
氧化、还原、裂解、加成、取代等化学反应,得到所需的产品将低纯度的原料气,采用精馏、吸附等方式,精制成更高纯度的气体纯化指产品
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分的气体按照一定的比例依次充入钢瓶中,气体混配指
最终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均匀的混合物质利用专用充装设备,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等充装在各类气瓶等压气体充装指力容器内的过程
四氟化碳、六氟乙烷、八氟丙烷、三氟甲烷等含有氟、碳、氢元氟碳类气体指素的气体
Integrated Circuit,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采用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集成电路指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通过涂胶、曝光、显影等工艺,利用化学反应进行微细加工图形光刻指转移的技术工艺将材料使用化学反应或物理撞击作用而移除的技术。通过曝光制蚀刻指版、显影后,将要蚀刻区域的保护膜去除,在蚀刻时接触化学溶液,达到溶解腐蚀的作用,形成凹凸或者镂空成型的效果清洗指清洗基板表面的尘埃颗粒及有机污染物等
是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关键技术,沉积不同材料的薄膜能够精确薄膜沉积指
控制集成电路内部构造的成型,以实现不同的电气特性物理气相沉积利用物理过程实现物质转移,将原子或分子由源转移到基材表面指(PVD) 上的过程
1-1-20化学气相沉积利用含有薄膜元素的一种或几种气相化合物或单质、在衬底表面

(CVD) 上进行化学反应生成薄膜的方法原子层薄膜沉积是一种可以将物质以单原子膜形式一层一层的镀在基底表面的方指
(ALD) 法
金属有机化学气相沉积,目前应用范围最广的生长外延片的方MOCVD 指法,有时也指运用此方法进行生产的设备在晶片的基础上,经过外延工艺生长出特定单晶薄膜,如果外延外延指薄膜和衬底的材料相同,称为同质外延;如果外延薄膜和衬底材料不同,称为异质外延在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制造中,将某些杂质掺入半导体材料掺杂指内,使材料具有所需要的导电类型和一定的电阻率,以制造电阻、PN 结、埋层等
是携带目标元素,呈气态、易挥发液态或固态,具备化学热稳定前驱体材料指性,同时具备相应的反应活性或物理性能的一类物质
3D NAND 指 三维非易失性存储设备器
N 指 Nine 的简写,表示气体所达到的纯度,3N 即 99.9%,以此类推MW 指 兆瓦,功率单位,1MW=1000KWGW 指 吉瓦,功率单位,1GW=1000MW注:本募集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1-21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概况中文名称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nhong Gas Co.Ltd.法定代表人金向华
股本总额48565.30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28日,2009年10月28日整体变更为股成立日期份公司上市日期2020年6月16日股票简称金宏气体股票代码688106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电话0512-65789892
传真0512-65789126
互联网网址 http://www.jinhonggroup.com
电子邮箱 dongmi@jinhonggroup.com
研发、生产加工各种工业气体、医用气体、消防气体(灭火剂)、特种气体和混合气体及其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级干冰和食品添加剂(涉及行政许可、审查、认证生产经营的,凭相关有效的批准证书所列的项目和方式生产经营)。销售自产产品,销售消防气体(灭火剂),危险化学品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销售:气体及其产品的相关设备
及零部件、包装物、气瓶、医疗器械(一类、二类、三类)、焊割设备
及材料、消防器材、五金建材、金属材料、机械铸件、日用品、家用电
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一般化工产品和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从事上述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售前售后服务。从事气体相关的应用技术开发、软件系统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经营范围务和技术转让,气体检测,气瓶检验。从事气体相关的工程和项目的投资建设、生产运管并提供相关服务(包括异地客户现场制气业务和管道供应气体业务)。从事气体相关的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加工、安装维修并提供相关服务,设备租赁,自有厂房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市场信息咨询和在职人员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道路货物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22二、本次发行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本次发行是在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下游应用领域快速增长、行业迎来
重要发展契机的背景下,公司为抢抓市场发展机遇,巩固和提升在气体领域的综合竞争力所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具体内容详见“第七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背景”。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实施“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电子特种气体的产品种类、保障大宗气体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扩大二氧化碳和高纯氢气等产品的产能规模以及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发展战略目标;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将得到大幅提升。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1600.00万元(含1016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
1-1-23(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1600.00万元(含10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60000.0047000.00
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
221000.0014600.00
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
3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12000.0010500.00
4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8093.666500.00
5补充流动资金23000.0023000.00
合计124093.66101600.00
(五)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六)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
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1-1-24(七)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预计为【】万元,具体包括:
项目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律师费用【】
会计师费用【】
资信评级费用【】
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用等其他费用【】
合计【】
(九)证券发行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可转债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年【】月【】日 T-2 日公告》
1、网上路演
【】年【】月【】日 T-1 日
2、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1、发行首日
2、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年【】月【】日 T 日 3、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4、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确定网上申购中签率
1、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年【】月【】日 T+1 日
2、根据中签率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1、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
【】年【】月【】日 T+2 日
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
【】年【】月【】日 T+3 日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年【】月【】日 T+4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1-1-25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一)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二)证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
(三)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四)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五)评级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 AA-。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1-1-26(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
1-1-27产;
(4)保证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关于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1-1-28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
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1-1-29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30(十)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一)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
1-1-31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
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1-1-32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三)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可转债发生
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1、违约事件
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如下:
(1)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2)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
偿金额超过10000万元,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3)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
1-1-33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10000万元,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
违约的;
(4)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
可证且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或其被托管/接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6)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
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7)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8)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未能按照规定或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义务、信用风险管理职责等义务
与职责以致对发行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一直持续
二十(2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
(9)发行人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2、违约责任
如果《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发行人违约事件发生,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有效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本次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下救济措施,债券受托管理人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后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1)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
的总和: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
*所有迟付的利息;
1-1-34*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
*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延迟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
(2)本协议项下发行人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债券持有人通过会议决议的形式豁免。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救济措施。
发行人保证按照本次债券发行条款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
本次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债券本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债券利息或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发行人将承担因延迟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争议解决机制
《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将争议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名称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向华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电话0512-65789892
传真0512-65789126董事会秘书陈莹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力住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电话0512-62601555
传真0512-62938812
保荐代表人高玉林、崔柯
1-1-35项目协办人凌砾
其他经办人王茂华、朱广超、卢易、潘哲盛、沈筠昊
(三)发行人律师名称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唐海燕住所江苏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7楼
电话0512-68240861
传真0512-68253379
经办律师施熠文、吕美娜
(四)发行人会计师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肖厚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磊、汪健、王占先、齐蓉
(五)资信评级机构名称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闫衍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
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签字评级人员李雪玮、袁悦颖、郝晓敏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1-1-36(七)登记结算公司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八)收款银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2201988236052500135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东吴证券自营账户持有发行人股票197750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41%;东吴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发行人股票630571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13%;东吴证券担任管理人的“东吴证券-孔连官-东吴证券新航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东吴证券-孔华珍-东吴证券新航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分别持有发行人股票3980000股和
397049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82%和0.82%。
此外,东吴证券于2022年10月起为发行人提供股票做市服务。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七、认购人承诺购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2、同意《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
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1-1-373、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可转债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4、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1-1-38第三节风险因素
投资人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相关材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以下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面向华东区域。由于外资气体巨头布局较早,该区域气体市场竞争程度较高,主要表现在产品品种丰富程度、品牌影响力、业务规模、制气成本、配送能力等方面的竞争。林德集团、液化空气集团、空气化工集团、酸素控股等几大外资气体巨头市场份额占比相对较高。
与外资气体巨头相比,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开拓客户、丰富气体产品种类、完善配送能力、提高自身综合竞争能力,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2、核心技术失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综合供气解决方案,研发创新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公司持续保持产品创新和行业领先的关键。目前,公司已掌握了多项气体方面的核心技术,研发团队人员稳定,为公司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和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虽然公司通过申请专利、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等
方式进行技术保护,但仍可能存在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未来,随着行业内研发创新水平的不断提升,企业间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若公司的薪酬制度、激励机制不能持续吸引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二)管理风险
1、公司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和内控风险
1-1-39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纵横”战略的推进,公司资产与营收规模快速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67292.71万元、345531.00万元、
415794.50万元和453877.49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16057.75万元、124334.24万元、174129.40万元和143692.73万元。
伴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收购及新设公司数量逐渐增多。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统一管控子公司日常经营、财务核算等工作。
未来,若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或相关管理制度未能在子公司得到有效执行,则公司将面临因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和内控风险。
2、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行业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这些企业的生产过程较为精细复杂,气体作为重要原材料对其产品质量有较大影响。集成电路厂商对电子气体质量稳定性要求尤为严格:在集成电路制造工艺中,电子气体产品一旦通过验证,其纯度和质量要求即被锁定,此后电子气体纯度和质量的任何变化均可能导致集成电路厂商的生产发生意外情况。
未来,若因公司气体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客户的损失,公司可能面临赔偿的风险;产品质量问题也将影响客户对公司的信赖,从而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安全生产的风险
工业气体产品大多为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提纯、检测和运输制定了相关规定,并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运输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监管管理。
如果公司在生产、储存、提纯、检测和运输等环节管控不严,或安全生产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则公司将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稳定生产,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1-1-40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37.12%、35.57%、28.21%和
35.60%。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主要系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
涨导致当期销售成本增加所致。
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受原材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产品结构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若未来出现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情况,公司毛利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收入规模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不断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分别为14474.46万元、15942.68万元、
28026.14万元和31515.8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10%、6.99%、
13.94%和15.56%。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系一年以内,未发生大额坏账损失。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若出现大额呆账、坏账,或由于客户付款周期延长而带来资金成本的增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976.85万元、5311.21万元、
10869.17万元和10361.5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84%、2.33%、
5.41%和5.12%。公司主要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订单和对客户订单的预估情况
制定生产计划,存货周转率水平较高、库龄较短,存货跌价风险较小。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若公司不能继续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和库存管理,使得存货跌价风险提高,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商誉的账面价值为24094.88万元,为公司收购长沙曼德、上海申南、海宁立申等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1为保持可比,计算2019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时已将运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1-1-41未来,若因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下游市场需求下降、子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重大失误等因素,导致该等被收购企业经营业绩不达预期,则上述收购所形成的商誉存在相应的减值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减值的风险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的账面净值为17400.84万元,系公司收购长沙曼德、上海申南、海宁立申等企业所确认的客户关系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前述客户关系价值应当在其预计的受益期内分期摊销,并影响公司未来年度利润水平。
在摊销期满前,若该等被并购企业主要客户订单发生大幅下滑或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所确认的客户关系类无形资产将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金宏气体及子公司昆山金宏、长沙曼德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未来本公司及子公司未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则企业所得税税率将提高,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盈利水平。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下游应用行业涵盖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高
端装备制造、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行业以及食品、化
工、机械制造等传统行业,该等行业与宏观经济紧密相关。
若宏观经济环境出现波动、整体经济增速出现放缓,可能影响公司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研发风险
特种气体下游应用领域包括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
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近年来,上述行业发展日新月异、技术快速迭代,这对气体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提出了较高1-1-42的要求。公司长期聚焦于特种气体的研发,在该领域构筑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在气体产品品种数量、质量和稳定性等方面建立了一定的竞争优势。
若公司未来不能继续加强研发创新能力,无法快速、及时推出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公司市场竞争地位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以液氨、液氧、液氮、液氩为代表的气
体原材料及工业企业尾气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不含运费)的比例在70%左右,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存在一定波动。
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且公司未能通过有效的措施合理控制生产成本,或未能将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有效传导至下游客户,将对公司产品毛利率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氦气依赖进口的风险
中国氦气资源匮乏,开发成本高,国内市场上氦气供应主要来源于进口。
2020年,国内氦气需求量为2125万立方米、产量为53万立方米,自给缺口巨大。
报告期内,公司氦气销售收入分别为4260.51万元、2332.77万元、
3398.14万元和5024.5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6%、2.18%、
2.14%和3.93%。
公司采购的氦气均来自于海外市场。若海外市场的政治经济局势或贸易政策发生明显不利变化,将对公司氦气产品的供货能力和供货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募投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除补充流动资金外,拟投资于“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1-1-43“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及“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虽然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此可行性论证是公司基于对市场环境、产品价格、技术发展趋势、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的预期所作出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技术进步、市场供需结构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募投项目不能如期、充分实施,或实施效果与预期产生偏离。
同时,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而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运营初期,业绩短期之内不能完全体现,固定资产折旧、人工等费用则有所上升,公司短期经营业绩、净资产收益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2、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每年新增电子特种气体1050吨、大宗气体80794吨、二氧化碳12万吨、氢气1440万标立方米的产能。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是公司根据近年来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并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对行业未来发展的分析研判谨慎确定。
由于相关项目建成投产尚需一定时间,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若下游行业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相关产品导入下游客户时的审核认证进度不及预期,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从而对本次募投项目效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3、募投项目相关资质尚未取得的风险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业务的开展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根据我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资质的办理需在项目完成安全验收评价及项目竣工验收后,向相关发证机关新申请或换发相关资质证书。
由于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完成建设,公司尚未取得相关资质。若公司未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生产条件或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公司存在不能或不能如期取得相关资质的风险,从而对募投项目业务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1-1-44(二)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1、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和达产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难以在短期内产生效益。如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2、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此外,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因此,若公司经营业绩不达预期,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公司本息兑付资金压力将上升,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应对投资者回售时的兑付能力。
3、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
条款和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持有可转债的投资者需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市场判断能力。
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以便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4、本次可转债转股的相关风险
进入可转债转股期后,可转债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风险:
1-1-45(1)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
公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2)本次发行设置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结合股票市场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并决定是否向股东大会提交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公司董事会并不必然向股东大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因此,未来在可转债达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可能面临公司董事会未及时提出或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的风险。
(3)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股票价格达到一定条件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可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由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可能对原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的权益,以及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均会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因此存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4)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宏观经济、股票市场环境以及经营业绩等多重因素影响。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仍有可能持续低于转股价格及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回售或持有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5、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中诚信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 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中诚信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等因素变化,从而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等级发生不利变化,将增加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风险。
1-1-46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股本总数为485653000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件股份数
(股)(%)
(股)
1金向华境内自然人12432587325.60123571200
2朱根林境内自然人5037858510.3749728000
3金建萍境内自然人360600007.4336060000
苏州市相城埭溪创业投
4国有法人99414002.05-
资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金宏投资发展有限境内非国有
586949001.798694900
公司法人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境内非国有
674724931.54-
合法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境内非国有
748242120.99-
产 品 -005L-CT001 法人沪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境内非国有
8公司-兴全多维价值混48076250.99-
法人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吴证券-孔连官-东
9吴证券新航8号单一资其他39800000.82-
产管理计划
东吴证券-孔华珍-东
10吴证券新航9号单一资其他39704900.82-
产管理计划
合计25445557852.39218054100注: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户“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5680000股。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回购专户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二、科技创新水平以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
(一)公司科技创新水平
公司注重研发创新,拥有气体行业中唯一专注于电子气体研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CNAS 认可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特种气体及吸附剂
制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高纯特种气体工程中心、江苏省重点研发机构
1-1-47等。公司于2017年10月被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评为中国气体行业领军企业,
于2020年1月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技术团队凭借在气体生产、提纯、检测、运输方面的技术积淀,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系统建立了以气体纯化技术、尾气回收提纯技术、深冷快线连续供气技术、高纯气体包装物处理技术、安全高效物流配送技术等核心技术
为代表的,贯穿气体生产、提纯、检测、配送、使用全过程的技术体系。
公司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半导体材料关键技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应用于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作为重点研发方向。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八氟环丁烷、六氟丁二烯、
一氟甲烷、硅烷混合气等各类电子级超高纯气体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代进口的水平,能够满足国内半导体产业的使用需求,为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国产化率提升作出了贡献。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获得授权发明专利56项、实用新型专利208项、外观设计专利11项,主持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18项。凭借突出的科技创新能力,公司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重点科研项目。其中,“7N 电子级超纯氨项目”和“集成电路用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江苏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
同时,公司还注重气体充装及运输过程中安全保障及高纯气体包装容器处理方面的研发,多年以来公司平稳安全生产,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公司研发投入、核心技术及具体研发情况参见本节之“九、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二)公司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和措施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和措施,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
1、健全技术创新保障体系
为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公司制定和实施
1-1-48了一系列技术开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研发流程管理制度》《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研发人员奖励制度》和《科技创新奖励制度》等,保障和促进研发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
公司以人为本,设立“金点子”奖及研发项目奖励制度,对在研发项目、工艺升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研发人员给予奖励。通过完善科研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等方式,充分调动研发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2、深化技术创新协同机制
公司内部之间建立良好的信息反馈制度,提升研发、生产和销售部门之间沟通效率和规范化,有利于研发部门及时、快速得到生产部门和客户、市场的信息反馈,使研发方向更贴近市场和客户的需求、研发工作更具效率,从而提高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成功率。
在做好自身研发创新能力建设的同时,公司联合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大学、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
高层次“产学研”合作平台,在气体合成、气体纯化、气体混配等领域进行交流合作,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在人才、科研方面的优势,作为公司研发能力的延伸和补充。
3、加大技术创新资源投入
公司注重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对内重视对研发人员的技术培训和
知识升级,提升研发人员的研发创新能力;对外积极招聘高端技术人才,持续充实研发人才队伍。
同时,公司积极为研发部门购置先进研发设备,保证研发部门拥有行业内先进的手段和方法,提高技术创新活动的成功率。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3988.83万元、4641.40万元、6984.53万元和5836.11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1-1-49三、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1-1-501-1-51(二)公司控股、参股企业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60家控股子公司,具体如下:
1、徐州金宏
公司全称徐州金宏气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3月2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新港路西侧(市府路南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新港路西侧(市府路南侧)
基础化工原料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二
氧化碳(液化的)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生产、销经营范围售;二氧化碳灭火剂生产、销售;干冰生产、销售;二氧化碳(液态、气态)回收技术研发;机器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二氧化碳回收、提纯、销售;其他工业气体销售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2、金宏物流
公司全称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1月22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2类3项,9类,剧毒化学品),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包装材料、五金建材、金经营范围
属材料、机械铸件、日用品、家用电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机械设备租赁、车辆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为金宏气体提供运输物流服务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3、嘉兴物流
公司全称嘉兴金宏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7月1日
1-1-52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0万元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嘉兴临港两创中心产注册地址
业园23幢305-15室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嘉兴临港两创中心产主要生产经营地
业园23幢305-15室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经营范围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金宏物流持有100%股权
4、上海欣头桥
公司全称上海欣头桥隆申气体销售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6月12日注册资本415万元实收资本415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外青松公路 3560 号 1 号楼 2 层 U 区 2279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外青松公路 3560 号 1 号楼 2 层 U 区 2279 室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经营范围为准)一般项目:销售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工业气体销售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5、昆山金宏
公司全称昆山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7月3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张浦镇振新东路8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张浦镇振新东路8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食品添加剂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二氧化碳(液态、气态)回收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租赁。
1-1-53(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主营业务二氧化碳回收、提纯、销售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6、金华润泽
公司全称苏州金华润泽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5月30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3007号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3007号
销售:天然气(LNG、CNG)、机械设备及包装物、五金建材、金属材
料、机械铸件、气瓶;燃气设备及气瓶租赁;燃气工程技术咨询与服经营范围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天然气充装、销售业务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7、潜江润苏
公司全称潜江润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6月1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泽路6号主要生产经营地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泽路6号液化天然气生产及销售;燃气设备租赁;燃气工程技术咨询与服务。
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主营业务天然气回收、提纯、销售
股权结构金华润泽持有100%股权
8、金华龙燃气
公司全称江苏金华龙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1月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
1-1-54实收资本0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太阳路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太阳路
销售:天然气(LNG、CNG);机械设备及包装物、五金建材、金属材
料、机械铸件、气瓶;燃气设备及气瓶租赁;燃气工程技术咨询与服经营范围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金华润泽持有52%股权,苏州金宁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8%股股权结构权
9、绿岛新能源
公司全称苏州绿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12月9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花倪村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花倪村
燃气经营(按燃气经营许可证“苏 201705000013J”号所列范围经营)。
销售:燃气设备配件;设备租赁;零售:劳保用品;压缩天然气、液经营范围化天然气加气站的开发及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加气站运营
股权结构金华润泽持有100%股权
10、七都燃气
公司全称苏州市七都燃料液化气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9月14日注册资本3200万元实收资本3200万元注册地址七都镇吴娄村南主要生产经营地七都镇吴娄村南
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按照证书编号为苏(苏)危化
经字00970号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许可范围及经营方式
经营];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经营范围2类2项,3类)(剧毒化学品除外);瓶灶及配件建材、塑料粒子、钢材销售;搬运装卸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55主营业务工业气体、民用燃气充装、销售
股权结构金华润泽持有90%股权,姚海明持有10%股权
11、苏州苏铜
公司全称苏州市苏铜液化气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400万元实收资本400万元注册地址吴江铜罗镇北主要生产经营地吴江铜罗镇北销售:液化气、液化气灶具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经营范围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液化气及民用燃气充装、销售
股权结构金华润泽持有100%股权
12、吴江铜震
公司全称苏州市吴江铜震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50万元实收资本50万元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铜罗社区北面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铜罗社区北面
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经营范围项,3类,6类1项,8类,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提供运输物流服务
股权结构苏州苏铜持有100%股权
13、吴中金宏
公司全称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3月2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桥开发区船坊头路8号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桥开发区船坊头路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1-1-56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
专用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14、金宏技术
公司全称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9月16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实收资本8000万元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芦墟越秀路北侧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芦墟越秀路北侧
工业气体技术开发;机械设备及包装物、五金建材、金属材料、铸件、气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检验检测服务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15、张家港金宏
公司全称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扬子江化学工业园青海路东侧、东海路北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扬子江化学工业园青海路东侧、东海路北侧
销售:机械设备及包装物,五金建材,金属材料,机械铸件,气瓶;
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经营范围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主营业务氢气回收、提纯、销售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16、金瑞捷
1-1-57公司全称苏州金瑞捷洁净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5月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
洁净技术研发;销售:洁净设备、机械设备、五金建材、金属材料、机械铸件;分析仪器仪表、气瓶;销售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苏(苏)危化经字(相)00146号”所列范围经营);设备租经营范围赁;设备及配件维修;气体管道的设计、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化学品工程、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气体工程安装,工业气体销售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17、平顶山金宏
公司全称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7月7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实收资本4000万元注册地址平顶山市神马尼龙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4楼主要生产经营地平顶山市神马尼龙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4楼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
经营范围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主营业务氧化亚氮销售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51%股权,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18、淮安金宏
公司全称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7月31日注册资本3800万元实收资本3800万元
1-1-58注册地址淮安市洪泽盐化工区(郭桥路北侧、洪盐路东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淮安市洪泽盐化工区(郭桥路北侧、洪盐路东侧)
电子材料及相关的机械设备、包装物、机械铸件、气瓶的生产、销经营范围售;机械设备租赁、气瓶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金宏气体持有65.6579%股权,江苏通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股权结构
34.3421%股权
19、金泡科技
公司全称苏州金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1月11日注册资本1100万元实收资本1100万元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春申湖中路393号武珞科技园407室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春申湖中路393号武珞科技园407室
研发、销售及网上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气瓶、塑胶制品、化
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办公用品、日用品;食品经营(以许可证核准范围为准);餐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危化品的其他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苏(苏)危化经字(相)00186”号所经营范围列范围经营);销售:食品添加剂;机械设备租赁;会展礼仪服务、营
销策划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电子科技领域内的软硬件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销售气泡水机及民用气体产品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20、重庆金苏
公司全称重庆金苏化工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7月30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实收资本75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化中大道5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化中大道5号
许可项目:仓储经营(自有储存设施)、票据式经营:一、仓储经营:
许可储存设施:液氧低温贮罐(50m3)、液氮低温贮罐(50m3)、液氩
经营范围 低温贮罐(50m3)、二氧化碳低温贮罐(50m3)、液氦低温贮罐
(40m3)、甲类仓库(482.6 ㎡);许可经营品种: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
1-1-59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氖[压缩的或液
化的]、丙烷、乙炔、氨、甲硅烷、硫化氢、三氟甲烷、正丁烷、三氯
化硼、一氧化碳、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二、票据式经营:六氟化硫。生产:氢气(99.999%,压缩的)
(4000 万 Nm3/a,压缩提纯法,氢气缓冲罐、氢气变压吸附装置);气瓶检测;气体检测;气瓶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废气综合利用及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成果的转让;销售及网上销售:化工产品、建
筑材料、五金、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新材料、机械设备及配
件、阀门配件、仪器、仪表、管道、气体设备、包装制品、机械铸
件、气瓶、日用品、劳保用品、家用电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销售:干冰、气体添加剂(以上范围不含许可核定事项外的危险化学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租赁;仓库租赁;管道、气体设备的安装和维修;机械设备维修维护;货物代理;仓储服务(以上范围不含许可核定事项外的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氢气回收、提纯、销售,工业气体充装、销售金宏气体持有51%股权,谢才力持有16.34%股权,重庆市长寿区华越股权结构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持有16.33%股权,重庆南北化工原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6.33%股权
21、金苏运输
公司全称重庆金苏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4月1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化中大道5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化中大道5号
许可项目:危险货物运输[第2类第1项、第2类第2项];道路普通货运;汽车租赁,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经营范围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包装制
品、五金建材、金属材料、机械铸件、日用品、家用电器、塑料制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提供运输物流服务
股权结构重庆金苏持有100%股权
22、重庆金宏
公司全称重庆金宏海格气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8月22日
1-1-60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2号附5号12-1#
主要生产经营地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2号附5号12-1#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销售:干冰、钢瓶、储罐设备及零部件、气体添加剂(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仪器、仪表、阀门配件、管
道及气体充灌设备、纯化设备、机电、五金、日杂、劳保用品、气体
及干冰的包装物、焊割设备及材料、消防器材、塑料制品、橡胶制经营范围品;批发化工产品和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佣金代理,维修、维护:气体设备、管道及气体充灌设备、纯化设备,提供钢瓶及储罐售前售后服务,从事气体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从事气体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加工、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钢瓶、储罐设备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工业气体销售
金宏气体持有71.1350%股权,重庆可普宜商贸有限公司持有28.8650%股权结构股权
23、金宏控股
公司全称 Jinhong Gas Holding Pte. Ltd.成立日期2017年3月6日
注册资本/法定股
450万美元
本实收资本450万美元
注册地址 51 Goldhill Plaza#20-07Singapore 308900
主要生产经营地 51 Goldhill Plaza#20-07Singapore 308900主营业务工业气体销售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24、嘉兴金宏
公司全称金宏气体(嘉兴)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3月5日注册资本13000万元实收资本2500万元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海港大道1817号注册地址
1212-1室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海港大道1817号主要生产经营地
1212-1室
1-1-61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气
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经营范围广;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金宏控股持有100%股权
25、上海苏埭
公司全称上海苏埭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8月30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第二工业区金环路398号1幢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金山区第二工业区金环路398号1幢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经营范围
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包装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26、宿迁金宏
公司全称宿迁金宏气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888号1607室主要生产经营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888号1607室
从事气体行业的技术咨询;电子产品、气瓶、焊接材料、消防器材、
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运代理、货物经营范围配载。危险化学品经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工业气体销售
金宏气体持有51%股权,宿迁市红叶气体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宿股权结构
迁市天成气体有限公司持有19%股权
1-1-6227、海宁立申
公司全称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7月11日注册资本1080万元实收资本108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北龙山西侧环北路北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北龙山西侧环北路北
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混合气(氩+二氧化碳)、液氧、液
氮、液氩制造、加工(凭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带储存经营:乙炔、丙烷、氢气、氦气、高纯氮、高纯氩、高纯氢、高纯氦批发(储经营范围存);不带储存经营(直拨直销):液氧、液氮、液氩、液体二氧化
碳、液氨、高纯氧、医用氧、氙气、氪气、氖气、灯氩、环氧乙烷批发(直拨直销)。(凭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主营业务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85%股权,沈庆丰持有15%股权
28、嘉兴耀一
公司全称嘉兴耀一气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9月20日注册资本600万元实收资本6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龙山路228号一号楼二楼1号办公室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龙山路228号一号楼二楼1号办公室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停车场经营范围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密封件销售;轮胎销售;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提供运输物流服务
股权结构海宁立申持有100%股权
29、眉山金宏
公司全称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1月13日
1-1-63注册资本8000万元
实收资本8000万元注册地址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宏业路18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宏业路18号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经营范围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30、上海金宏
公司全称上海金宏润泽气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1月29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201号1幢20层2002室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201号1幢20层2002室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31、海安吉祥
公司全称海安市吉祥气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9月24日
注册资本1006.47万元实收资本300万元注册地址海安工业园区镇南小区主要生产经营地海安工业园区镇南小区
其他经营充装经营: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
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纯批发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乙炔、丙
经营范围烷、氮气。(不得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钢材、装潢材料(不含油漆)、机电产品及配件批发、零售;无缝气瓶检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95.00%股权,杨俊持有5.00%股权
32、海安富阳
1-1-64公司全称海安市富阳乙炔气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6月23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海安市曲塘镇双楼工业园区主要生产经营地海安市曲塘镇双楼工业园区
乙炔[溶于介质的](806吨/年)生产;其他经营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丙烷、乙炔、液化石油气(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
缩的或液化的]、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氪
[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
经营范围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和氧气混合物、氢、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混合物(稀有气体混合物、稀有气体和氧气混合物、稀有气体和氮气混合物)、氨***(以上品种不得存储);溶解乙炔气气瓶充装;
溶解乙炔气瓶检测。(以上范围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乙炔生产、销售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95%股权,杨俊持有5%股权
33、重庆金宏润
公司全称重庆西彭金宏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6月23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8号1幢主要生产经营地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8号1幢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经营范围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34、泰州光明
公司全称泰州市光明氧气供应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4月2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50万元注册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江洲北路758号
1-1-65主要生产经营地泰州市海陵区江洲北路758号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钢瓶及配件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经营范围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90%股权,陆双银持有10%股权
35、海南金宏润
公司全称海南金宏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7月12日注册资本65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 B07 幢一层注册地址
G11 工位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 B07 幢一层主要生产经营地
G11 工位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供应经营范围链管理服务;销售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主营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36、香港金宏
公司全称 Jinhong Gas (HK) Limited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0日
注册资本/法定股
1000万美元
本实收资本0万美元
注册地址 香港铜锣湾礼顿道 103 号力宝礼顿大厦 1 楼 B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香港铜锣湾礼顿道 103 号力宝礼顿大厦 1 楼 B室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海南金宏润持有100%股权
37、长沙曼德
公司全称长沙曼德气体有限公司
1-1-66成立日期2018年2月8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凉塘东路1335号山河工业城西北侧注册地址厂房内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凉塘东路1335号山河工业城西北侧主要生产经营地厂房内
灭火剂制造;气体产品的研发;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天然气(不含城镇燃气)、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丙烷、乙炔、一氧化碳、甲
烷、氢气、氪气、乙烯、环氧乙烷、六氟化硫、硫化氢、液氨、二氧化硫(有限期限:2019年9月11日至2022年8月14日);食品添加剂制造;固体二氧化碳(干冰)销售;气瓶充装(氧气、氮气、氩气、经营范围
氦气、氦气+氩气、二氧化碳+氩气、七氟丙烷+氮气、压缩天然气、二氧化碳、液氧、液氮、液氩、液化天然气);气瓶定期检验(PD1:钢制无缝气瓶(介质:氧气、氮气、氩气、氦气、二氧化碳、天然气、混合气体(含消防气体));PD1:铝合金无缝气瓶(介质:氧气、氮气、氩气、氦气、二氧化碳、混合气体(含消防气体));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氮气分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金宏气体持有70.00%股权,湖南德曼华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股权结构20.00%股权,长沙淏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10%股权,长沙慧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4.90%股权
38、曼德物流
公司全称长沙金宏曼德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1月12日注册资本2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凉塘东路1335号山河工业城西北侧注册地址厂房内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凉塘东路1335号山河工业城西北侧主要生产经营地厂房内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经营范围械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
金属材料销售;铸造机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提供运输物流服务
股权结构长沙曼德持有100%股权
1-1-6739、长沙益华
公司全称长沙益华气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6月1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长沙市望城区白箬铺镇白箬铺村(长沙益华气体有限公司内)
主要生产经营地长沙市望城区白箬铺镇白箬铺村(长沙益华气体有限公司内)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八氟丙烷、氦[压缩的或液化的]、甲硅烷、六氟乙
烷、氢、三氟化氮、四氟化硅、溴化氢、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
的]、乙炔、丙烷、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有效期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其他未列明制造业;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气体产品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股权结构长沙曼德持有100%股权
40、长沙德帆
公司全称长沙德帆气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2月22日注册资本1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3栋502房主要生产经营地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3栋502房
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一
氧化二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丙
经营范围烷、六氟化硫、一氧化氮、一氧化碳(不带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2月14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工业气体销售
股权结构长沙曼德持有100%股权
41、株洲华龙
公司全称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7月23日
注册资本3333.33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
1-1-68注册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 L-27
主要生产经营地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 L-27
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危险化学
品经营;药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
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经营范围
备出租;特种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长沙曼德持有70%股权,株洲卓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权结构
股30%
42、上海申南
公司全称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4月27日
注册资本1176.70万元
实收资本1176.7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青黛路6、8号1幢、2幢1-4层、3幢、4幢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青黛路6、8号1幢、2幢1-4层、3幢、4幢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药品生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经营范围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金宏气体持有80.00%股权,陈洁持有12.00%股权,严纪龙持有8.00%股权结构股权
43、太仓金宏
公司全称太仓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8月6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
注册地址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路20号港城广场4号楼201-04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路20号港城广场4号楼201-04室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
经营范围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69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44、金宏润投资
公司全称苏州金宏润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8月3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1010万元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66号领寓商务广场1幢18层1804室-注册地址
030工位(集群登记)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66号领寓商务广场1幢18层1804室-主要生产经营地
030工位(集群登记)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项目投资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45、苏相金宏润
公司全称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9月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2330万元
注册地址 苏州市漕湖街道春耀路 18 号 3E 产业园 1 幢 405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苏州市漕湖街道春耀路 18 号 3E 产业园 1 幢 405 室
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
经营范围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经营业
金宏气体持有70%股权,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市政公用发展有限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30%股权
46、邳州金宏
公司全称金宏气体(邳州)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9月26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
注册地址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邳新路南侧、270省道西侧3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邳新路南侧、270省道西侧3号
1-1-70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化工产品销经营范围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47、北京金宏
公司全称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12月8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实收资本6000万元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99 号 33 幢 C 栋 7 层 7056 号(北注册地址
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99 号 33 幢 C 栋 7 层 7056 号(北主要生产经营地
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经营范围(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工业气体销售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48、青岛金宏润
公司全称青岛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166号天一仁和财富中心9号楼408室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166号天一仁和财富中心9号楼408室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
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采购代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
1-1-71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生产线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工业气体销售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49、索拉尔
公司全称索拉尔绿色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1月4日注册资本3500万元实收资本8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东桥长平路83-3号西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东桥长平路83-3号西侧
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气体、液体分
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经营范围特种设备);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50、全椒金宏
公司全称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1月19日注册资本18000万元实收资本17100万元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儒林路政务中心6号楼614室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儒林路政务中心6号楼614室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经营范围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金宏气体持有97.50%股权,上海奥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50%股股权结构权
51、淮南金宏
1-1-72公司全称淮南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4月2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煤化工大道综合服务中心二楼222室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煤化工大道综合服务中心二楼222室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经营范围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陆
地管道运输;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52、广州金宏
公司全称广州金宏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5月27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实收资本4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双山大道42号826房(仅限办公)
主要生产经营地广州市南沙区双山大道42号826房(仅限办公)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经营范围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53、无锡金宏
公司全称无锡金宏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7月26日注册资本50万元实收资本50万元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振发五路6-98
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振发五路6-98
1-1-73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子经营范围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51%股权,范群建持有49%股权
54、徐州金碳
公司全称徐州金宏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7月28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新沂市经济开发区西藏路189号主要生产经营地新沂市经济开发区西藏路189号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经营范围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55、厦门金宏
公司全称金宏气体(厦门)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5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星路100号恒业楼208室-90
主要生产经营地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星路100号恒业楼208室-90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气
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
经营范围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
(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现场制气项目
1-1-74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56、新加坡金宏
公司全称 Jinhong Gas (Singapore) Investment Pte. Ltd.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4日
注册资本/法定股
50万美元
本实收资本50万美元
注册地址 2 Venture Drive#06-09Vision ExchangeSingapore 608526
主要生产经营地 2 Venture Drive#06-09Vision ExchangeSingapore 608526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57、启东金宏
公司全称金宏气体(启东)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3年3月13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注册地址启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源路主要生产经营地启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源路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经营范围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100%股权
58、上海医阳
公司全称上海医阳医用气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9月17日注册资本50万元实收资本5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00弄3号一层(半地下室)地2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00弄3号一层(半地下室)地2室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上述经营场所内不准存放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1-1-75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装卸搬运;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医用氧销售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70%股权
59、上海振志
公司全称上海振志气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7月16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1106室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1106室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上述经营场所内不准存放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用气体、气体钢瓶及配件、气割焊接器件、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经营范围
品))、机电产品、五金交电、民用燃具、橡胶制品、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有设备租赁,商务咨询,会展服务,管道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及管道安装。(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医用氧销售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70%股权
60、上海畅和
公司全称上海畅和医用气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06月10日注册资本50万元实收资本5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00弄3号一层(半地下室)黄6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00弄3号一层(半地下室)黄6室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上述经营场所内不准存放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范围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气割焊接器件、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
品)、机电设备、五金交电、橡胶制品、金属容器及配件、金属材料销1-1-76售,商务信息咨询,自有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医用氧销售
股权结构金宏气体持有70%股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3家参股公司,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营业务股东情况
从事半导体本公司持股4%,北方华创科技北京市北京经
相关技术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丰芯链融创集成电路产济技术开发区
2020年8开发、服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业发展(北京)有限10000万元荣华中路19号
月27日务、咨询、凯世通半导体有限公司等20余
公司 院 1 号楼 B 座检测和设备家国内半导体设备及材料企业
3层312室
租赁合计持股96%,无控股方平潭综合实验金宏润持有1.56%的合伙企业份
区中山大道中额,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平潭冯源容芯股权投
2021年5段288号新兴司等合计持有98.28%的合伙企2资合伙企业(有限合63940万元股权投资月26日产业园示范区业份额,冯源投资(平潭)有伙)
5 号楼 A 座 3 限公司持有 0.16%合伙企业份额
层327室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公司、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中国(江苏)
限公司、金穗农银金穗(苏州工自由贸易试验
业园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区苏州片区苏
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2021年10持有17.91%、81.57%、0.50%
320105万元州工业园区苏股权投资
伙企业(有限合伙)月28日的合伙企业份额,苏州嘉睿资虹东路183号
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02%的合东沙湖基金小伙企业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镇10幢206室伙人注:2023年1月,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署《之补充协议》,约定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总额调整为1705万元,公司、农银国际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分别持有23.46%、76.25%的合伙企业份额,苏州嘉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29%的合伙企业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公司控股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年末总资2021年末净资2021年度营业2021年度净利
序号公司名称产产收入润
1徐州金宏3092.752677.602085.91251.08
2金宏物流11263.972632.9411864.94-47.92
3嘉兴物流----
4上海欣头桥1654.86631.921858.8042.77
5昆山金宏6386.905339.669116.011872.22
6金华润泽14781.779968.7221349.59870.38
7潜江润苏2448.001656.571675.7541.47
8金华龙燃气0.04-0.92--
9绿岛新能源1182.811126.231093.94-12.31
1-1-772021年末总资2021年末净资2021年度营业2021年度净利
序号公司名称产产收入润
10七都燃气2975.10935.121369.71119.60
11苏州苏铜尚未收购
12吴江铜震尚未收购
13吴中金宏6293.425030.78-38.80
14金宏技术10025.178042.30-84.65
15张家港金宏27414.223620.662094.99610.85
16金瑞捷6039.775229.723514.48491.78
17平顶山金宏10231.937891.316875.921725.96
18淮安金宏2633.811361.09--1974.59
19金泡科技371.81-23.83415.96-217.27
20重庆金苏9318.585654.523895.43-90.29
21金苏运输2451.261096.661461.6450.75
22重庆金宏3669.102504.713839.16488.53
23金宏控股6268.912882.49678.8018.60
24嘉兴金宏2495.432491.93--8.07
25上海苏埭5266.22854.131811.95-790.21
26宿迁金宏4067.231887.972034.02-258.82
27海宁立申3819.361477.455039.12315.11
28嘉兴耀一1512.82879.271613.10269.54
29眉山金宏2902.572540.64--59.36
30上海金宏3104.663003.58-3.58
31海安吉祥2606.71414.572609.06150.11
32海安富阳1975.91156.581513.95124.26
33重庆金宏润----
34泰州光明715.72254.09559.3355.97
35海南金宏润133.5974.25256.623.07
36香港金宏----
37长沙曼德17858.888609.663708.44-82.56
38曼德物流尚未设立
39长沙益华7910.362281.322071.7286.07
40萍乡益气盈1310.521310.52194.8465.76
41长沙德帆368.04221.84161.5350.92
1-1-782021年末总资2021年末净资2021年度营业2021年度净利
序号公司名称产产收入润
42汨罗曼德1350.381349.93--0.04
43株洲华龙尚未收购
44上海申南6829.452350.501463.25-47.65
45太仓金宏9.96-0.04--0.04
46南通金宏----
47金宏润投资999.96999.96--0.04
48苏相金宏润----
49泗阳金宏----
50邳州金宏----
51北京金宏----
52青岛金宏润----
53索拉尔尚未设立
54全椒金宏尚未设立
55淮南金宏尚未设立
56广州金宏尚未设立
57无锡金宏尚未设立
58徐州金碳尚未设立
59厦门金宏尚未设立
60新加坡金宏尚未设立
61启东金宏尚未设立
62上海医阳尚未收购
63上海振志尚未收购
64上海畅和尚未收购
注:(1)以上数据已经容诚审计;(2)发行人2021年收购子公司对应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为收购后实现的金额;(3)萍乡益气盈、泗阳金宏、南通金宏分别于2022年2月、
2022年9月、2022年12月注销,汨罗曼德于2023年2月转让。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如下:
1-1-79100%母子
金宏投资金向华金建萍
1.79%25.60%7.43%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为金向华、金建萍,金建萍与金向华为母子关系。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45.96%的股份。其中:金向华直接持有公司12432.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60%,并通过金宏投资间接持有公司869.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
金建萍直接持有公司360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3%。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中,金向华的配偶韦文彦直接持有公司0.50%的股份;金向华的叔叔朱根林直接持有公司10.37%的股份,并通过苏州金梓鸿间接持有公司0.03%的股份;金建萍的妹妹金小红直接持有公司0.22%的股份,并通过苏州金梓鸿间接持有公司0.03%的股份。
金向华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建萍任公司董事,二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决策具有实际控制和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历如下:
金向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居民身份证号码320524197701******,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1995年7月至1997年12月任吴县耐火材料厂生产部主管;1998年1月至1999年10月任苏州市液氧制造厂经理;1999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金宏有限执行董事;2008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金宏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9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长兼总经理;现兼任苏州金宏润投资执行董
事、张家港金宏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宏控股董事长、金华龙燃气董事长、金
宏投资执行董事、鑫福古玩执行董事、相青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元联小贷董事。
1-1-80金建萍女士:现任公司董事,195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居民身份证号码320524195308******,初中学历。1970年至1987年在吴县市陆慕镇孙埂村务农;1987年至1996年于吴县铸钢厂(后更名为“吴县重型机械厂”)工作;1999年至2006年4月任金宏有限监事;2014年11月至
2016年9月任元联小贷董事;2014年1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金宏投资总经理;现兼任鑫福古玩监事。
公司自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除持有公司股权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被投资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金宏投资22013年100.00%投资
鑫福古玩2008年85.00%商铺出租
相青投资2016年70.00%投资珠海玖菲特玖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2017年17.70%投资
金向华企业(有限合伙)
拓博体育2011年16.01%体育文化交流共青城招易行远投资合伙企业(有
2020年8.85%投资限合伙)珠海青稞晨曦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
2022年2.38%投资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建萍鑫福古玩2008年15.00%商铺出租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2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金向华通过金宏投资间接控制的企业包括苏州金桃李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苏
州金宏汇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81五、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一)已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已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之“第六节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前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均正常履行。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情况及相关承诺”和“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之“(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的内容。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如下:
本届任期本届任期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年龄起始日期终止日期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
1金向华男452021/11/82024/11/7
术人员
2金建萍董事女682021/11/82024/11/7
3刘斌董事、副总经理男452021/11/82024/11/7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
4师东升男472021/11/82024/11/7
术人员
5王悦晞董事女432021/11/82024/11/7
6丁维平独立董事男602021/11/82024/11/7
7董一平独立董事男352021/11/82024/11/7
8陈忠独立董事男582021/11/82024/11/7
1-1-82本届任期本届任期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年龄起始日期终止日期
9戈惠芳监事会主席男552021/11/82024/11/7
10柳炳峰监事男482021/11/82024/11/7
11王惠根职工代表监事男522021/11/82024/11/7
12康立忠副总经理男382022/1/72024/11/7
13宗卫忠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男532022/4/152024/11/7
14陈莹董事会秘书女352022/10/282024/11/7
15孙猛核心技术人员男44--
16陈琦峰核心技术人员男37--
17刘志军核心技术人员男47--
1、董事简历及任职情况
(1)金向华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2)金建萍女士,简历参见本节之“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3)刘斌先生,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5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江苏玻璃集团气体车间技术员;2003年1月至2009年4月任苏州制氧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经理;2009年5月至2010年
4月任苏州工业园区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5年9月任
金宏气体现场制气事业部总监;2015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副总经理;
现兼任潜江润苏执行董事、金华龙燃气总经理、重庆金宏执行董事、苏州金瑞鸿执行事务合伙人。
(4)师东升先生,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8月至2016年4月历任吉化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2016年4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
事、副总经理;现兼任苏相金宏润董事长、总经理。
(5)王悦晞女士,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8月至2006年7月任苏州市相城区审计局办事员;2006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沈桥村村主任助理;2007年7月至
1-1-832007年12月任第八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办公室办事员;2007年12月至
2008年7月任苏州市相城区审计局办事员;2008年7月至2018年7月历任苏
州市相城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等;2018年7月至今任苏
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现兼任苏州市相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州数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6)丁维平先生,196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3年8月至1986年9月任扬州大学教师;1993年11月至1995年12月于南京大学物理系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1996年1月至1999年5月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教授;1999年6月至2000年11月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化工系开展科研工作;2000年12月至2003年12月任南京大
学化学系教授、教研室主任;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赴美国哈佛大学化学
与化学生物学系开展科研工作;2005年1月至今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
学科主任、副院长、重点实验室主任;2021年1月至今任南京天宜华茂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6月至今任江苏介观催化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独立董事;现兼任
南通鼎新催化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苏集萃氢燃料电池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
(7)董一平先生,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资本市场);2011年12月至今历任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授
薪合伙人、合伙人;2021年1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独立董事。
(8)陈忠先生,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教授。1987年1月至1997年8月任苏州丝绸工学院管理系讲师;
1997年9月至今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财政系副教授;2021年11月至今任金
宏气体独立董事。
2、监事简历及任职情况
(1)戈惠芳先生: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1-1-84专学历,工程师。1983年6月至1986年10月任职于苏州长青菱镁制品厂;
1986年11月至1990年1月就职于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1990年2月至1995年
12月任苏州市长青乡团委书记;1996年1月至1999年2月任苏州市溶解乙炔
厂书记、厂长;1999年3月至2000年10月任苏州市长青乡白洋村书记;2000年11月至2003年6月任金宏有限项目经理;2003年7月至2012年12月历任
苏州工业园区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副经理、总经理、董事;2009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监事;现兼任徐州金宏监事。
(2)柳炳峰先生,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98年3月至2004年4月就职于新华彩板有限公司;
2004年5月至2006年4月任吴江市宝通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5月至
2008年12月任吴江市金宏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
吴江分公司负责人;2009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监事;现兼任金宏技术执行董事。
(3)王惠根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88年10月至2002年12月就职于吴县重型机械厂;2003年1月至
2009年10月任职于金宏有限,2009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任职情况
(1)金向华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2)刘斌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之“1、董事简历及任职情况”。
(3)师东升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之“1、董事简历及任职情况”。
(4)康立忠先生,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3月至2014年10月历任液化空气上海有限公司商务代表、现场制气和小型管道业务主管;2014年11月至2021年5月历任液化空气
1-1-85(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区现场制气和小型管道业务拓展经理、电子气业务
线华南区总经理、电子气业务线华中区总经理、通用工业业务线华南区总经理;
2021年6月入职金宏气体;2022年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副总经理。
(5)宗卫忠先生,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1991年6月至1996年10月就职于苏州市乡镇工业局财务处;1996年11月至2000年2月历任中信
实业银行城东办事处信贷员、城东办事处信贷科长、苏州园区支行行长助理;
2000 年 3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江苏 AB 集团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3 年 1 月
至2012年8月历任光大银行苏州观前、金阊、常熟支行行长;2012年9月至
2013年12月任江西银行苏州分行副行长;2014年1月至2017年7月历任中信
银行苏州分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零售信贷部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
11月任广发银行苏州分行副行长;2019年12月至2021年11月任苏州瑞鹏信
息技术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2月入职金宏气体;现任金宏气体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6)陈莹女士,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3月至今历任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战略投资部经理、战略投资部总监、项目投资部总监,
2022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会秘书,现兼任苏州金梓鸿执行事务合伙人。
4、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1)金向华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金向华先生主持并参与了江苏省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光电子产业关键支撑材料—7N 电子级超纯氨的研发及产业化”和“集成电路用电子级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先后荣获2014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014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14年度苏州市相城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
奖、2015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2017年江苏省专利优秀奖、2018年中国专利优秀奖等。其作为发明人的发明专利56项、实用新型专利170项、外观设计专利10项,作为著作权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5项,主持或参与编写
1-1-86国家标准7项。
(2)师东升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之“1、董事简历及任职情况”。
师东升先生负责超纯氨技术改造及生产过程优化,产品综合原料消耗、产品综合能耗等控制,钢瓶充装工艺优化,负责深冷快线储槽除油热处理工艺,负责氨气原料柱塞计量泵的改造优化项目,负责制氢装置对流段改造等项目。
其作为发明人的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参与省部级项目1项,4次获得科技进步奖。
(3)孙猛先生,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江苏省创新创业人才、姑苏紧缺人才、江苏省劳动模范、苏州十大魅力科技人物。2000年7月至2005年7月郑州轻工业学院任教;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郑州大学在职研究生;2005年9月至2008年8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任长虹集团四川
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北京 PDP 研发中心任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2012 年 1月至2022年2月任金宏气体研发中心主任;2022年3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研发中心副主任;2012年10月至今任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体
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兼任相城区博士(后)联谊会会长;2022年1月,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孙猛先生主持或参与“氧化物气敏薄膜在航天器内有毒气体的检测中的应用”等省部级项目10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了2013年度苏州市科技支撑计
划项目“电子级高纯氢气研发及产业化”;主持并参与公司超纯氨生产过程中的
金属离子去除装置、超纯氨金属离子纯化装置、去除超纯氨中金属离子的碳纳
米管和分子筛复合物的制备方法、超纯氨生产中去除金属离子的组合物及其使
用方法等专利的研究;先后荣获江苏省博士集聚计划、江苏省双创人才、阳澄
湖领军人才、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等
荣誉称号;入选2022年江苏省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其作为发明人的发明专利31项、实用新型专利98项,主持或参与编写国家标准11项。
1-1-87(4)陈琦峰先生,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12月至今,历任金宏气体研发中心副主任、平顶山金宏总经理、金宏气体采购总监、眉山金宏总经理。
陈琦峰先生参与了江苏省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光电子产业关键支撑材料—7N 电子级超纯氨的研发及产业化”和“集成电路用电子级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荣获2014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14年度苏州
市相城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15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其作为发明人的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31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
(5)刘志军先生,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4年10月至1996年2月任职于安徽省六安市丁集镇液化石油气供销站;1996年3月至1999年10月任吴县铸钢厂分厂—吴县氧气厂操作工;1999年10月至2009年9月历任金宏有限充装班长、医用氧化验室主任、
检测站站长、化验室主任、技术质量部经理、特气部经理;2009年10月至
2013年6月历任金宏气体技术质量部经理、特气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吴中分
公司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16年4月任金宏气体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
今历任金宏气体运营总监、检测总监;现兼任金宏物流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全
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工业气体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苏州市特种设备协会副会长。
刘志军先生主持或参与了公司“氩气回收净化装置”“高纯氧除氮装置”
“低温气体回收装置”“氩气净化装置”“充装电子级超高纯气体的气瓶的处理方法”等多项专利的研发和国家级二级标准物质的研制;参与开发了公司客户
端储槽 GPRS 远程液位系统、车辆的 GPS 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客户服务的
CRM 系统以及储存设备管理的条形码系统等生产运输管理系统;先后荣获
2014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014年度苏州市相城区科学技术进步
奖二等奖、2015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其作为发明人的发明专利
1项,参与编写国家标准1项。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情
1-1-88况如下: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报酬总额(万元)
金向华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现任62.22
金建萍董事现任2.02
刘斌董事、副总经理现任161.93
师东升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现任94.01
王悦晞董事现任-
丁维平独立董事现任0.65
董一平独立董事现任0.65
陈忠独立董事现任0.65
戈惠芳监事会主席现任38.90
柳炳峰监事现任69.35
王惠根职工代表监事现任7.44
康立忠副总经理现任-
宗卫忠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
陈莹董事会秘书现任-
孙猛核心技术人员现任30.47
陈琦峰核心技术人员现任46.28
刘志军核心技术人员现任37.41
龚小玲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离任109.01
钱卫芳原财务总监离任87.23
洑春干原独立董事离任7.35
张辰原独立董事离任7.35
刘海燕原独立董事离任7.35
王新喜原核心技术人员离任38.64
合计--808.91
注:丁维平、董一平、陈忠2021年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康立忠2022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宗卫忠2022年4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陈莹2022年10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1-1-89任职人在发行人所
兼职单位兼任职务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员姓名任职务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金宏投资执行董事企业,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董事长、总鑫福古玩执行董事企业
金向华经理、核心执行事务合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技术人员相青投资伙人企业实际控制人担任重要职元联小贷董事务的其他企业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金宏投资总经理企业,本公司股东金建萍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鑫福古玩监事企业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董事、副总执行事务合
刘斌苏州金瑞鸿人员控制的其他企业,经理伙人本公司股东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本公司董事担任重要职副总经理(集团)有限公司务的其他企业苏州市相城数字科技有董事长兼总本公司董事担任重要职王悦晞董事限公司经理务的其他企业本公司董事担任重要职苏州数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务的其他企业
教授/学科主
任/副院长/重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无关联关系点实验室主任南京天宜华茂管理咨询执行事务合本公司董事控制的其他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伙人企业丁维平独立董事江苏集萃氢燃料电池研本公司董事担任重要职董事究所有限公司务的其他企业
江苏介观催化材料科技董事、总经本公司董事担任重要职有限公司理务的其他企业南通鼎新催化材料科技本公司董事控制的其他监事有限公司企业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董一平独立董事合伙人无关联关系事务所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财陈忠独立董事副教授无关联关系政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控执行事务合
陈莹董事会秘书苏州金梓鸿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伙人股东核心技术人苏州科迷妮特网络科技陈琦峰监事无关联关系员有限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兼职的情形。
1-1-90(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直接持股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持股数量(万股)
1金向华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2432.59
2金建萍董事3606.00
3刘斌董事、副总经理5.60
4师东升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7.20
5戈惠芳监事会主席390.00
6柳炳峰监事265.70
7陈莹董事会秘书1.68
2、间接持股情况
持股主体持有上述人员享有序号姓名职务间接持股主体公司股份数量持股主体的权(万股)益比例
董事长、总经理、
1金向华金宏投资869.49100.00%
核心技术人员
2刘斌董事、副总经理苏州金瑞鸿32.50100.00%
3刘志军核心技术人员苏州金梓鸿215.759.27%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2019年初,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金向华、金建萍、龚小玲、杨健、张建波、刘斌、洑春干、刘海燕、张辰等九人组成,其中洑春干、刘海燕、张辰为独立董事。
(1)2020年6月,杨健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董事;
(2)2020年7月,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悦晞为新任公司董事;
(3)2020年8月,张建波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董事;
1-1-91(4)因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金向华、金建萍、龚小玲、刘斌、师东升、王悦晞、丁维平、董一平、陈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其中丁维平、董一平、陈忠为独立董事;
(5)2022年10月,龚小玲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董事。
2、监事变动情况
2019年初,公司第四届监事由戈惠芳、柳炳峰、王惠根三人组成。
因第四届监事会届满,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戈惠芳、柳炳峰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2021年10月21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惠根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9年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金向华、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龚
小玲、副总经理张建波、副总经理刘斌和财务总监钱卫芳。
(1)2020年6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聘任师东升为公司副总经理;
(2)2020年8月,张建波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副总经理;
(3)2021年11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金向华为公司
总经理、刘斌和师东升为公司副总经理、龚小玲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钱卫芳为公司财务总监;
(4)2022年1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聘任康立忠为公司副总经理;
(5)2022年4月,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免去钱卫芳财务总监职务,聘任宗卫忠为公司财务总监;
(6)2022年10月,龚小玲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聘任宗卫忠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1-1-924、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2019年初,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金向华、师东升、孙猛、刘志军和王新喜。
2021年8月,原核心技术人员王新喜因个人原因离职,新增陈琦峰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除上述情形之外,自报告期初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其他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关人员的变动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
(六)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激励情况
1、2021年度激励计划
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事宜。
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为543.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35.00万股,占计划拟授予股份总数的80.11%;预留108万股,占计划拟授予股份总数的19.89%。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48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授予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以及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1-1-9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5.48元/股调整为15.23元/股;
以2022年1月7日为授予日,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9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31.96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如下:
已获授予的限可归属数可归属数量占已姓名国籍职务制性股票数量量获授予的限制性(万股)(万股)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
金向华中国50.0014.0028.00%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龚小玲中国20.008.0040.00%秘书(时任)
刘斌中国董事、副总经理20.005.6028.00%
钱卫芳中国财务总监(时任)18.005.0428.00%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
师东升中国18.007.2040.00%术人员
二、核心技术人员
刘志军中国核心技术人员6.002.4040.00%
孙猛中国核心技术人员6.001.6828.00%
三、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合计62人)242.0088.0436.38%
合计380.00131.9634.73%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4月2日,容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1-94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
验字[2022]230Z0081 号《验资报告》。经容诚审验,公司实际已收到 69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20097508元。其中,计入股本
1319600元,计入资本公积18777908元。
2022年4月14日,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84333400股增加至485653000股。
2、2022年度激励计划
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1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7.27元/股,向59名激励对象授予420万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如下:
占授予限获授的限制性占本激励计划公制性股票姓名国籍职务股票数量(万告时股本总额的总数的比
股)比例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刘斌中国董事、副总经理30.005.71%0.06%
康立忠中国副总经理30.005.71%0.06%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龚小玲中国20.003.81%0.04%秘书(时任)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
师东升中国20.003.81%0.04%术人员
1-1-95钱卫芳中国财务总监(时任)15.002.86%0.03%
二、核心技术人员
孙猛中国核心技术人员12.002.29%0.02%
刘志军中国核心技术人员4.000.76%0.01%
陈琦峰中国核心技术人员4.000.76%0.01%
三、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合计51人)285.0054.29%0.59%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20.0080.00%0.87%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公司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目前,我国对气体行业的监管采取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
行业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应急管理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生态环境部,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
部门职能
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员会
的消化创新工作;制定产业政策,指导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术改造等。
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工业和信息化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国家应急管理部划,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国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1-96部门职能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市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反垄断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
总局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等。
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政
策、规划,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负责重大环境问题国家生态环境部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环境污染
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行业数据统计、协助组织制定行业标准以及协会行业自律管理等。
2、行业监管体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对气体行业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行业监管体系主要由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道路运输管理体系、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等构成。具体制度包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许可制
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制度、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等。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须遵守上述规章制度。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该制度规定:从事产品生产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产品生产。没有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产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无证销售。
(2)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审核、统一发证、分级管理的原则。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制度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活动,保障人民群
1-1-97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照该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凭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4)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相关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制度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条例》。根据该条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为加强药品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了《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生产条件和生产过程进行审
查、许可、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发行人的医用氧等产品生产需要遵循上述制度。
(7)食品生产许可制度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在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发行人的食品级二氧化碳等产品生产需要遵循上述制度。
1-1-98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变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气体经营企业在气体的生产、充装、运输等经营环节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办理相应各类经营许可和资质证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证和监督管经营内容相关法规证书名称理部门
《安全生产法》《全国工业产品生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部门工业气体
《产品质量法》证》应急管理部门生产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行政
《环境保护法》《安全标准化证书》主管部门
《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排污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行政审批部门工业气体《危险化学品经营许法》市场监督管理经营可证》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部门
《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气体充装许可证》
《气体充装许可规则》气瓶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充市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充装装许可证》部门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气瓶使用登记证》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管理工业气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证》部门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市场监督管理法》可证》部门
《药品生产许可证》
医用氧气《药品管理法》药品监督管理
《药品 GMP证书》
生产销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部门
《药品再注册批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标准气体证》市场监督管理
《计量法》
生产《计量合格确认书》部门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
《计量认证证书》《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用二《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督管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氧化碳《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部门可证》
(2)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工业气体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
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是上述行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性材料。近年来,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
1-1-99多部门相继出台多项扶持政策,有力推动了工业气体产业的发展。六氟乙烷、八氟环丁烷等多种特种气体也被明确列为重点发展新材料。
最近三年,对行业影响较大的产业政策如下:
序政策名称颁布时间颁布单位主要内容号《重点新材料首批工业和信息将包括六氟乙烷、八氟环丁烷等在
1次应用示范指导目2021.12
化部内的多种特种气体列为重点新材料
录(2021年版)》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
2展第十四个五年规2021.3全国人大
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划和2035年远景
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目标纲要》核心技术创新应用。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
财政部、税《关于促进集成电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务总局、发
路产业和软件高质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
32020.12展改革委、量发展企业所得税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工业和信息政策的公告》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化部得税加快新材料产业强弱项。围绕保障国家发展改大飞机、微电子制造、深海采矿等《关于扩大战略性革委、科技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快新兴产业投资培育
42020.9部、工业和在光刻胶、高纯靶材、高温合金、壮大新增长点增长
信息化部、高性能纤维材料、高强高导耐热材极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料、耐腐蚀材料、大尺寸硅片、电子封装材料等领域实现突破。
聚焦高端芯片、集成电路装备和工
艺技术、集成电路关键材料、集成《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设计工具、基础软件、工业软电路产业和软件产
52020.8国务院件、应用软件的关键核心技术研
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发,不断探索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干政策》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
鼓励类: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
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产业结构调整指国家发展改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纳米材6导目录(2019年2019.10革委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本)》
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最近三年行业政策未发生不利变化,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1-100(三)行业近三年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工业气体行业简介
(1)工业气体的产品分类工业中,把常温常压下呈气态的产品统称为工业气体产品。根据制备方式和应用领域的不同,工业气体可分为大宗气体和特种气体。大宗气体主要包括氧、氮、氩等空分气体及乙炔、二氧化碳等合成气体;特种气体品种较多,主要包括电子特种气体、高纯气体和标准气体等。
(2)工业气体的应用
工业气体是现代工业的基础原材料,在国民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节能环
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众多领域,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战略性的支持作用,因此被喻为“工业的血液”。
随着电子工业的快速发展,电子气体在半导体行业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工业气体中逐渐形成了电子气体这条重要的分支。根据电子气体制备方式及用途的区别,可进一步分为电子大宗气体和电子特种气体。
电子气体在电子产品制程工艺中广泛应用于离子注入、蚀刻、气相沉积、
掺杂等工艺,被称为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 及光伏等材料的“粮食”和“源”。电子半导体器件的性能优劣与电子气体的质量息息相关。其中,电子大宗气体主要为应用于电子领域的高纯大宗气体,如高纯氧气、氮气、氩气等,可作为环境气、保护气以及载气使用;电子特种气体涵盖产品种类较为丰富,主要包含氨气、氦气、正硅酸乙酯、氧化亚氮、硅烷等。
电子气体分类类别用途主要产品
氨气、氦气、氧化亚氮、TEOS(正硅酸乙酯)、TEB
化学气相沉积 (硼酸三乙酯)、TEPO(磷酸三乙酯)、磷化氢、三
(CVD) 氟化氯、二氯硅烷、氟化氮、硅烷、六氟化钨、六氟乙
电子特种气体烷、四氯化钛、甲烷等
氟化砷、三氟化磷、磷化氢、三氟化硼、三氯化硼、四离子注入
氟化硅、六氟化硫、氙气等
光刻胶印刷氟气、氦气、氪气、氖气等
1-1-101电子气体分类
类别用途主要产品
扩散氢气、三氯氧磷等
氦气、四氟化碳、八氟环丁烷、八氟环戊烯、三氟甲
蚀刻烷、二氟甲烷、氯气、溴化氢、三氯化硼、六氟化硫、一氧化碳等
含硼、磷、砷等三族及五族原子之气体,如三氯化硼、掺杂
乙硼烷、三氟化硼、磷化氢、砷化氢等
环境气、保护
电子大宗气体氮气、氧气、氩气、二氧化碳等
气、载气
在电子半导体具体应用领域中,电子特种气体和电子大宗气体的成本占全部气体成本的比重大致如下:
领域电子特种气体电子大宗气体
液晶面板30%-40%60%-70%
集成电路约50%约50%
LED、光伏 50%-60% 40%-50%
光纤通信约60%约40%
2、工业气体发展情况
工业气体的应用涉及到国民经济的诸多领域,因此气体工业是国民经济基础工业之一,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外一般将工业气体视为国民经济命脉而列为公用事业行业,与供电、供水一样将供气作为投资环境的基础设施。
(1)全球工业气体行业发展概况近年来,全球工业气体市场呈稳步增长的态势。2020年全球工业气体市场规模约为 1341 亿美元。根据业界经验数据,工业气体行业增速是全球 GDP 增速的2.0-2.5倍。按照此数据,2020年至2022年全球工业气体年均复合增长率若按8%的增长率计算,2022年全球工业气体市场规模将达1564亿美元。
1-1-102全球工业气体市场规模
1800
1564
16001448
1318134114001220
1130
12001046
978
1000854914
800698610652
600
400
200
-
全球工业气体市场规模(亿美元)
数据来源:亿渡数据,2021年和2022年为估算数据
(2)我国工业气体发展情况
我国工业气体行业在80年代末期已初具规模,到90年代后期开始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工业气体行业发展迅速,市场规模由2017年的1211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798亿元,2017年至2021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0%以上。
中国工业气体市场规模及构成
2000
1800
1600342
282
1400240
1200204
175
1000
800
13441456
600
10361138
1228
400
200
-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中国大宗气体市场规模(亿元)中国特种气体市场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亿渡数据
钢铁、石油化工等传统行业及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下游应用领域的稳定增长推动我国大宗气体市场规模由2017年的1036亿元
增长至2021年的1456亿元,2017年至2021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89%;
特种气体的应用领域主要为战略新兴产业,随着我国集成电路、液晶面板、光伏等泛半导体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我国特种气体市场规模由2017年的175亿
1-1-103元增长至2021年的342亿元,2017年至2021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8.23%。
(3)电子气体发展情况
在半导体产业原材料中,电子气体(含电子大宗气体和电子特种气体)是仅次于硅片的第二大市场需求材料。以2020年为例,电子气体在半导体材料市场中的规模占比达13%。
2020年半导体产业材料市场占比情况
靶材
2%
气体
CMP材料 材料
7%11%硅片
湿法化学品37%
6%
电子光刻胶及附属产光掩膜特气品
12%13%
12%
数据来源:国际半导体协会(SEMI)
*全球电子气体发展情况近年来,在 5G、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等产业带动下,芯片出现持续短缺,半导体制造商不断加大资本开支,半导体行业景气程度持续上行。作为半导体制造不可或缺的材料,电子气体市场规模持续增加。根据 TECHCET 数据,全球电子气体市场规模由2017年的51.77亿美元增长至2020年的58.44亿美元,预计2025年全球电子气体市场规模将超过80亿美元;全球电子特种气体市场
规模由2017年的36.91亿美元增长至2020年的41.85亿美元,预计2025年全球电子特种气体市场规模将超过60亿美元。
1-1-104全球电子气体市场情况
90
80
7020.41
19.44
6017.9318.35
17.13
5016.59
15.68
14.8615.37
40
3060.2355.77
50.0151.17
2039.1438.7541.85
45.38
36.91
10
0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E 2022年E 2023年E 2024年E 2025年E
电子特种气体(亿美元)电子大宗气体(亿美元)
数据来源:TECHCET
*我国电子气体发展情况
随着全球半导体产业链向国内转移,我国电子气体尤其电子特种气体市场规模快速增加。根据中国半导体工业协会数据,我国电子特种气体市场规模由
2017年的109.30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73.60亿元,预计2025年将增长至
316.60亿元,2020年至2025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12.77%。
中国电子特种气体市场情况
350.00316.60
300.00280.80
249.00
250.00220.80
195.80
200.00173.60
150.00133.40121.60
109.30
100.00
50.00
-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E 2022年E 2023年E 2024年E 2025年E
中国电子特种气体市场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半导体工业协会
3、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特种气体品种不断丰富,国内气体企业对技术研发日益重视特种气体已成为高科技应用领域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材
1-1-105料。近年来,随着下游应用领域及新工艺路线的逐步扩展,特种气体的品种与日俱增。据不完全统计,现有单元特种气体达260余种。随着非低温气体分离技术(吸附、膜分离)、混配技术和提纯技术的发展,更多的特种气体产品将逐步走向市场。
国际气体巨头企业利用自身的资本优势和百余年气体行业发展的积累,在工业气体行业相关技术和应用上,处于世界领先水平。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国内气体企业在快速发展中,对技术研发日益重视,技术研发实力也有了长足进步,生产、检测、提纯和容器处理等方面的部分技术已经达到国际标准。
(2)我国工业气体行业发展亟待突破高端特气瓶颈
电子气体生产的瓶颈很多,从原材料纯度开始,到合成工艺、对温度和压力的控制,再到提纯方法和分析方法,以及产品充装过程中对杂质的控制,每个环节都会影响整个产品的质量。尽管在传统及中低端产品方面,我国已经形成了规模优势,但在高端气体尤其是特种气体方面,我国的差距还是比较明显,很多产品几乎都被外资企业所垄断。
因此,未来我国气体行业亟需通过自主创新,丰富产品种类,提高电子特气等高端特气的国产化率,早日解决缺“气”的瓶颈和制约。
(3)我国工业气体专业社会化外包占比将进一步提高
传统上我国大型钢铁冶炼、化工企业通过自行建造空气分离装置,以满足自身气体需求。随着专业化分工合作的快速发展,外包气体供应商可以满足客户对气体种类、纯度和压力等不同需求,为其提供综合气体解决方案,有利于减少客户在设备、技术、研发上的巨额投入,实现气体资源循环利用。据产业信息网及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数据,我国工业气体外包占比从2007年的41%提高到2020年的57%,相比发达国家80%的外包率仍有较大差距和提升的空间。未来工业气体外包率逐步提高的趋势将给专业气体生产企业带来良好增长机遇和广阔市场空间。
(4)尾气回收模式加速发展目前,全世界每年向大气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近300亿吨,而利用量仅为
1-1-1061亿吨。二氧化碳减排和利用被称为“永远做不完的产业”。自国家提出“双碳”战略目标以来,我国能源结构面临新一轮科技革命,促进节能环保、能源循环以及新能源产业的政策不断推出。
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指出,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理念的逐步落地为二氧化碳尾气回收业务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机遇。
除二氧化碳回收外,还有氢气回收、天然气回收、氯化氢回收、氯气回收、氨气回收、氧化亚氮回收、氦气回收等。因此,未来尾气回收模式有望加速发展,占工业气体产量的比重将不断提升。
(5)国内气体企业整合提速
2021年我国工业气体市场规模约为1798亿元,未来市场空间将持续扩大。
国内气体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普遍规模较小、产品品种单一,大多为年营业额在千万级别的区域性企业,受制于设备、技术、资金、物流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该等企业发展存在较大瓶颈。在这一背景下,国内工业气体优势企业亟需进行行业整合,加快发展步伐,缩小与国际龙头企业之间的差距。
(6)行业竞争将逐步趋向于综合服务能力的竞争
气体的产品种类丰富,而多数客户在其生产过程中对气体产品亦存在多样化需求,例如集成电路制造需经过硅片制造、氧化、光刻、气相沉积、蚀刻、离子注入等工艺环节,需要的特种气体种类超过50种。出于成本控制、仓储管理、供应稳定等多方面考虑,客户更希望能在一家供应商完成多种产品的“一站式采购”,从而对气体公司所覆盖的产品种类提出了更全面的要求。
同时,随着下游行业产品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客户所需的产品定制化特点愈发明显,对气体供应商的技术工艺水平和产品开发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此外,由于气体产品的特殊性,其使用过程中的包装物、管道以及供气系
1-1-107统的处理均会对最终使用的产品性能产生影响,因此客户更希望气体供应商能
够提供气体包装物的处理、检测、维修,供气系统、洁净管道的建设、维护等全面的专业性增值服务。气体行业竞争将逐步趋向于综合服务能力的竞争。
因此,为客户尤其是半导体客户提供整套气体及化学品综合服务,包括产品管理、设备管理、工程和技术支持服务、分析服务、信息管理服务以及废物管理的 TGCM(Total Gas and Chemical Management,全面气体及化学品运维管理服务)业务模式未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4、公司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的情况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工业气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积累了较为深厚的技术研发实力。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在新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改进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科技成果,对丰富公司产品种类、保障安全稳定生产、保持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提升市场竞争力起到关键性作用。
公司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半导体材料关键技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应用于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作为重点研发方向。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八氟环丁烷、六氟丁二烯、
一氟甲烷、硅烷混合气等各类电子级超高纯气体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代进口的水平,能够满足国内半导体产业的使用需求。
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优异的产品质量等优势,公司相关产品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成功应用于集成电路、液晶面板、光伏等我国战略新兴产业,积累了包括中芯国际、长江存储、京东方、通威太阳能、天合光能等众多行业知名客户。
随着公司在气体研发生产方面不断取得突破,公司产品品种不断丰富、新的应用领域不断增加、与下游客户的合作不断深化,公司业务规模持续保持增长。2019年-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6057.75万元、124334.24万元和
174129.40万元,连续三年在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民营气体行业企业中名列
第一。
同时,公司还注重气体充装及运输过程中安全保障及高纯气体包装容器处理方面的研发,多年以来公司平稳安全生产,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1-108(四)行业整体竞争格局、发行人的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及主要竞争对手
1、行业整体竞争格局
(1)工业气体市场集中度高,寡头垄断明显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兼并收购,全球工业气体市场已经形成了少数几家气体生产企业占据全球市场大多数份额的市场格局。林德集团、液化空气集团、空气化工集团和酸素控股长期是全球最大的四家气体供应商,合计占据全球工业气体市场70%以上的份额。
上述工业气体龙头企业以合资或独资的方式,在国内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占据了我国工业气体市场大多数份额。根据亿渡数据,2021年该等外资工业气体龙头企业占我国工业气体市场份额的55.7%。国内企业与国外龙头气体企业在规模上总体还存在较大差距。但随着国产化进程的推进,国内企业的市场份额有望逐步提升。
(2)本土气体企业逐渐崛起,与外资巨头形成错位竞争中国工业气体市场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的高速发展而迅速发展壮大。较早发展起来的是以现场制气为主要供气方式的大宗集中用气市场。20世纪80年代起,以林德集团、液化空气集团为代表的外资气体供应商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并依靠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迅速占领了国内现场制气市场。
随着国内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以盈德气体、宝钢气体为代表的中国本土气体公司也加入了大规模现场制气的竞争,凭借成本以及本土化优势,在国内市场上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由于工业气体行业较空分设备行业具有市场容量大、现金流稳定、行业周期性波动小等诸多优势。近年来国内大型空分设备生产企业如杭氧股份、川空集团等也开始由单纯的设备制造商向大型现场制气供应商转型。因此,国内大型现场制气市场形成了外资巨头、国内专业气体供应商、空分设备制造商共同竞争的局面。
近年来,随着国内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食品等产业的快速发展,新兴分散用气市场不断发展壮大,这一市场的特点是客户对单一气体需求量相对较小,但对气体品种需求较多,供气方式以零售为主。由于外资企业在国内的
1-1-109发展战略主要定位于大型现场制气市场,因此零售气市场与中小型现场制气市
场已成为内资企业争夺的焦点。零售气市场在我国起步较晚,且由于大宗气体运输半径的限制而具有较强的地域性特点。部分气体零售企业已在各自区域内建立了先发优势,并不断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将销售网络扩展到其他区域。
由于战略定位不同,经营现场制气项目的企业目前只是将瓶装气和储槽气部分作为主营业务的补充,不会将较多资源投入到零售气营销队伍的发展和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上,其市场开拓能力与运输保障能力均较为有限,且产品往往只有空分气体,品种相对单一,无法满足客户对多品种气体的需求。部分专业从事零售气业务的气体企业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可满足客户综合的气体需求,产量稳定,具有较强的产品优势,还可通过强大的物流配送体系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通过长期经营,专业从事零售气业务的供应商与客户构建了长期的互利合作关系,铺设了全天候的销售服务网络,在零售气市场上的优势不断得到强化,一旦在区域内确立竞争优势,优势供应商会对潜在竞争对手形成较高的竞争门槛,先发优势较为明显。
2、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国内重要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供应商。根据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的统计,2019-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连续三年在协会民营气体行业企业统计中
名列第一。2017年10月,公司被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评为“中国气体行业领军企业”。
公司具备较高技术水平,拥有气体行业中唯一专注于电子气体研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CNAS 认可实验室,多次承担国家科技部火炬项目,多次获得江苏省和苏州市科技进步奖。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56项、实用新型专利208项、外观设计专利11项,主持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18项。
公司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半导体材料关键技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应用于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作为重点研发方向。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八氟环丁烷、六氟丁二烯、
一氟甲烷、硅烷混合气等各类电子级超高纯气体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代进口的
1-1-110水平,能够满足国内半导体产业的使用需求,为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国产化率提升作出了贡献。
3、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技术与研发优势
在研发平台方面,公司拥有气体行业中唯一专注于电子气体研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工作站、CNAS 认可实验室、江苏省特种气体工程中
心、江苏省特种气体及吸附剂制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在产品技术方面,公司依托科研平台自主研发和生产了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八氟环丁烷、六氟丁二烯、一氟甲烷、硅
烷混合气等各类电子级超高纯气体,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代进口的水平,能够满足国内相关产业需求。7N 电子级超纯氨项目获得江苏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先后荣获“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专利优秀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被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评为“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和技术”,入选“国家火炬计划”等;集成电路用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得江苏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被纳入“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电子级一氟甲烷、电子级六氟丁二烯和电子级八氟环丁烷等产品
通过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被认定为产品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在技术相关荣誉方面,公司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江苏省创新型百强企业”“中国气体行业领军企业”等。
在创新体系方面,公司通过技术创新的积累以及知识系统的搭建,形成了专业化水平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以创新投入、运行和激励机制为重点,营造可持续发展的创新环境和研发氛围。通过制定产品开发战略、落实研发流程管理,在自主开发、自主创新的同时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快速实现科研成果的产业化。
在产品质量方面,公司生产的气体产品工艺稳定、检测方法先进,品质和稳定性与外资气体巨头水平相当,且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随着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等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特种气体国产化
1-1-111政策的不断推进,未来公司特种气体在进口替代方面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2)产品品种与服务优势
在产品品种方面,公司生产经营的气体涵盖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三大品类,具体品种达100种以上,气体产品品种丰富,供应方式灵活,能够较好地满足新兴行业气体用户多样化的用气需求。
在客户服务方面,公司可根据客户不同阶段的用气需求,匹配与其相适应的气体品种、规格和使用量,规划相适应的供气模式,量身定制综合供气服务方案,减少客户的采购成本与流程,保障客户用气的稳定供应,提升客户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在物流配送方面,公司拥有专业配送体系和工程技术团队,可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客户提供运用深冷快线连续供气技术、高纯气体包装物处理技
术和安全高效物流配送技术全面、快速供气服务,并提供配套用气设施、气体管路的设计、建造、安装、运行服务及量身定制的物流支持。公司是国内率先推出深冷快线业务的气体公司,相较于传统供气模式,深冷快线具有安装成本较低、储存容量更大、运输次数更少、无需气瓶搬运和设备管理等优势。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下游客户数量众多,结构层次稳定。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优异的产品质量等优势,公司获得众多新兴行业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在集成电路行业中有 SK 海力士、中芯国际、联芯集成、矽品科技、华天科技等;在液晶面板
行业中有京东方、TCL 华星、中电熊猫等;在 LED 行业中有三安光电、聚灿光
电、乾照光电、华灿光电等;在光纤通信行业中有亨通光电、富通集团等;在
光伏行业中有通威太阳能、天合光能、隆基股份等。与知名客户的合作保障了公司业务的稳定性,也体现了公司优秀的品牌影响力。
除上述行业内知名企业外,公司还与电子半导体、节能环保、医疗健康、新能源、机械制造、化工、食品等行业的众多中小型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客户单体的气体需求量较小,分布较为分散,公司凭借稳定的供应保障能力、快速响应的物流配送体系以及较强的本地化市场开拓能力,较好地满足了需求量少、分布分散的客户对多品种气体的需求。公司在各个行业聚集了
1-1-112大量的客户资源,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4)区位发展优势
公司总部所在的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经济中心、战略新兴经
济及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提出要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和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等具有先导作用的新型产业。
公司深耕长三角地区,是该地区重要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供应商。长三角地区拥有大量优质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客户,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长三角地区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也对公司产品迭代、技术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行业竞争优势。
公司在深耕长三角的同时,通过新建和收购整合的方式在珠三角、京津、川渝等我国重要经济区域进行业务布局,有计划地向全国扩张及开拓,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5)品牌声誉优势
公司在我国气体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良好的品牌声誉。根据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的统计,2019年-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连续三年在协会民营气体行业企业统计中名列第一。公司为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江苏省气体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2013年“金宏”
品牌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2016年“金宏气体JINHONG GAS 及图”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公司获得了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评定的“中国气体行业领军企业”“中国气体行业知名品牌”等荣誉。
这些荣誉标志着公司近年来实施的品牌战略取得了重大成果,也标志着公司产品及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支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4、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从事气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目前占据市场第一梯队的基本
1-1-113为外资知名厂商,如林德集团、液化空气集团、空气化工集团、酸素控股等。
无论是在国际市场还是国内市场,上述四家外资气体巨头在市场份额方面保持绝对优势。在内资厂商中,公司与华特气体、和远气体等同属零售气市场的重要企业。
类型企业名称企业情况
德国林德集团成立于1879年,2018年与气体行业巨头普莱克斯合并,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气体供应商。德国林德集团气体业务遍布全球,也是最早进入中国的、布局最多的气体行业外林德集团资巨头,亚太市场也是其增长最快的市场。主要产品包括氧气、氮气、氩气、稀有气体、碳氧化物、氦气、氢气、电子气
体、特种气体等。
法国液化空气集团成立于1902年,其气体业务遍布全球,主液化空气集要为冶金、化工、能源等行业客户供应氧气、氮气、氩气、氢
团气、一氧化氮等产品,也为汽车、制造业、食品、医药、科技国外公司等行业客户提供工业气体、制气设备、安全装置等。
美国空气化工集团创立于1940年,主要提供空分和工业气体空气化工集以及相关的设备,为石化、金属、电子和食品饮料等制造产业团服务,同时也是一家全球领先的液化天然气工艺技术和设备供应商。
日本酸素控股创立于1910年,是日本最大工业气体制造商,主要在日本、中国、韩国、澳大利亚、美国等亚太地区和欧洲
酸素控股地区生产及销售工业气体产品。日本酸素控股为钢铁、化工、电子、汽车、建筑、造船和食品等工业提供氧气、氮气和氩气等气体产品和服务。
华特气体成立于1999年,主营业务以特种气体的研发、生产华特气体
及销售为核心,辅以普通工业气体和相关气体设备与工程业
(688106)务,提供气体一站式综合应用解决方案。
南大光电是一家专业从事先进电子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南大光电
新技术企业,通过设立子公司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和收
(300346)
购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逐步进入了特种气体领域。
凯美特气成立于1991年,主要从事干冰、食品添加剂液体二凯美特气
国内公司氧化碳及其他工业气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近年来逐步
(002549)切入特种气体领域。
和远气体和远气体成立于2003年,经营的气体包括普通气体、特种气
(002971)体以及清洁能源,是国内知名的综合型气体公司。
侨源股份成立于2002年,产品覆盖高纯氧气、高纯氮气、高侨源股份纯氩气、医用氧气、食品氮气、工业氧气、二氧化碳、氢气、
(301286)各类电子气和混合气等多种气体,是我国西南地区最大的全液态空分气体专业供应商。
(五)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半导体行业对于气源及其供应系统有着严苛的要求,电子气体的深度提纯难度大,而纯度是气体质量最重要的指标。在芯片加工过程中,微小的气体纯
1-1-114净度差异将导致整个产品性能的降低甚至报废。电子气体纯度往往要求 5N 以上级别,还要将金属元素净化到-910级至-1210级。气体纯度每提高一个层次对纯化技术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技术难度也将显著上升。
高纯、超纯气体的生产制备首先要对上游原料工业气进行成分分析,其次根据杂质成分的复杂程度来设计生产工艺和设备,最后分析设备需采用在线自动监控,分析精度要求很高。
在充装方面,气体充装工艺过程包括分析、置换、清洁、清洗等。首先要对储存设备中的余气进行纯度检测分析,检验其是否达到标准要求,若未达须先置换合格后再进行充装,以防产品交叉污染。在充装完毕并分析合格后,须进行防尘和施封后方可交付客户使用。
在配送方面,工业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必须借助专业存储运输设备,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安全运输等规程操作。
从事专业气体生产的企业,需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积累丰富的气体纯化、容器内壁处理、气体充装、气体分析检测等技术,并拥有大批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和工程力量。而其他行业的公司若想转型升级为气体行业或者特种气体行业,都要付出高昂的转型成本。转型成本包括购置新的生产装置、新的辅助设备、产品再设计成本、职工再培训成本等。
2、资质壁垒
国家对本行业企业的管理和控制较为严格,企业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获得安全生产、经营及运输等资质后才能运营。此外,生产食品级、医用级等气体的企业还需具备食品及药品等生产资质,形成了一定的资质壁垒。
3、市场壁垒
气体行业的下游绝大部分客户是专业生产厂家,并非终端消费产品,因此难以通过广告等常规营销手段在短期内建立市场品牌。下游客户对气体产品的质量、品牌和服务的认同需要建立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气体开始供应的同时,气体供应商的服务随之体现。能够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供应商由于其完善的服
1-1-115务,能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并可为客户节约成本,往往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供应商的服务一旦得到认可,客户考虑质量、服务等因素通常不会变更供应商。所以气体产品的服务差异性很大,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潜在竞争对手进入的障碍。
4、人才壁垒
工业气体行业企业的研发生产运营需要大批专业人才。首先,业内生产企业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最终体现在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上,由于工业气体特别是特种气体的生产技术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专业性,加上国内各大院校基本都未设立工业气体的专业学科,因此新进人员需要在生产和研发实践中进行多年的学习和锻炼,才能胜任技术研发工作;其次,对于企业生产部门来说,由于工业气体生产过程中技术节点较多、组织调度复杂,基层生产管理人员的培养极为重要;最后,气体行业作为原材料工业,产品销售对象明确,销售人员只有具备一定专业技术能力,才能精准而深度地挖掘客户需求。因此,工业气体行业具有较高的人才壁垒。
5、资金壁垒
工业气体行业生产设施要求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入,同时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需要采用大量精密监测和控制设备。行业内企业在扩大业务规模的过程中,往往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横向布局,需要较强的资本实力。气体供应商需要有专业的运输设备和特种运输车辆,还需要对运输的全过程等进行跟踪监测和严格控制,由此带来的运输及监控设备投入也比较大。上述因素导致工业气体行业具有重资产的特点,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1、与上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工业气体行业原材料是空气、工业尾气、基础化学原料等。上游行业包括气体分离及纯化设备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行业、压力容器设备制造业等。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基础化工行业、专业设备制造行业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产品品种齐全,能够为工业气体行业的发展提供充分的支持。
1-1-116上游行业的产品价格变动将直接影响到工业气体行业的产品成本,进而影
响到产品的价格,上游行业的技术进步与发展创新也会影响工业气体行业的采购材料质量与配套设备的选择。目前,空分设备、基础化学原料以及工业尾气由于市场供应充足,一般都能够获得稳定的供应,价格基本保持稳定。
2、与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工业气体的下游应用领域包括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
伏、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行业以及食
品、化工、机械制造等传统行业。下游行业的基本建设、发展状况以及国家政策将直接影响到工业气体行业产品的市场需求量,进而影响本行业的发展态势。
目前,我国大宗气体的主要需求仍来源于冶金和化工等传统产业,这两大行业需求占比超过一半。从大宗气体需求的增量市场来看,未来我国气体市场来自于电子半导体、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
新兴产业的气体需求将显著快于冶金、化工两大行业。大宗气体需求领域的日益扩大为气体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特种气体尤其是电子特种气体的主要需求来自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新兴行业。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从全球来看,电子特种气体应用于集成电路行业的需求占市场总需求的71%,应用于显示面板行业的需求占市场总需求的18%;从我国来看,电子特种气体应用于集成电路行业的需求占市场总需求的42%,应用于显示面板行业的需求占市场总需求的37%。我国集成电路行业电子特种气体的需求相对较低,主要原因为我国的集成电路产业技术水平和产业规模与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还存在一定差距,而显示面板产业经过多年持续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产业基地。
近年来,我国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战略新兴行业发展迅速,带动了特种气体整体需求的持续增加。
(1)集成电路
受益于我国相关政策的持续推动和下游应用市场的蓬勃发展,我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持续扩大,行业呈现高度景气的状态。根据中国半导体协会数据,我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3610亿元提升至2021年的10996亿元。
1-1-117我国已是全球最大的集成电路消费国家,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为集成电路行业
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中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情况
14000.0013085
12000.0010996
10000.008848
7562
8000.006532
5411
6000.004336
3610
4000.00
2000.00
-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E
市场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2)显示面板
显示面板行业早期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在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技术实现突破等多重利好因素的推动下,我国显示面板行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已逐渐成为全球第一大显示面板产业集中地。
根据 Frost&Sullivan 统计,国内显示面板出货量由 2016 年 4360 万平方米增长至2021年10020万平方米,保持了较快增长,并预计至2025年将增长至约12120万平方米。
中国大陆显示面板行业市场规模
140.00
121.2
116.5
120.00112.0106.6
100.2
100.0091.184.3
80.0071.4
56.2
60.00
43.6
40.0030.6
20.00
-
2015年 2017年 2019年 2021年 2023年E 2025年E产量(百万平米)
1-1-118数据来源:Forst&Sullivan
根据 DSCC 预测,中国(不包含港澳台地区)面板产能份额将由 2020 年的
53%提升至2025年的71%。随着全球显示面板市场规模的稳步提升及相关产业
向我国的持续转移,我国面板行业仍具备稳定的增长空间。
(3)光伏
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1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达 170GW,创历史新高。在多国“碳中和”目标、清洁能源转型及绿色复苏的背景下,预计“十四五”期间,全球光伏年均新增装机将超过 220GW;2021 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
54.88GW,同比增加 13.90%。2020 年底,我国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提出,到
203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为达此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年均新增光伏装机或将超过 75GW。
全国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累计容量(单位:GW)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国内特种气体行业涌现了一批以本公司为代表的产品品质和技术先进性达到替代进口水平、能够被半导体、显示面板、光伏等下
游领域客户接受的电子气体生产企业。国内电子气体市场接近全球的1/3,而且比例还在不断提高,但国内自给率却很低,超过八成产品依赖进口。随着我国气体龙头公司不断实现自主创新、增加产品种类,进口替代速度有望加快。
1-1-119八、公司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概况
1、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环保集约型综合气体供应商。经过20余年的探索和发展,公司目前已初步建立品类完备、布局合理、配送可靠的气体供应和服务网络,能够为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冶
金、化工、机械制造等众多客户提供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三大类100多个气体品种。
公司的产品线较广,既生产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高纯二氧化碳、高纯氢等特种气体,又生产应用于半导体行业的电子大宗气体和应用于其他工业领域的大宗气体及燃气。其中超纯氨、正硅酸乙酯、高纯氧化亚氮、八氟环丁烷、高纯二氧化碳、高纯氢、硅烷混合气等特种气体以及电子级氧、氮是电子半导体行业不可或缺的关键原材料。
公司目前的主要供气模式分为瓶装供气、储槽供气和现场制气,各种供气模式的简介如下:
供气模式图片简介
对于超纯氨、氢气等特种气体,公司采购原材料后利用自身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并销售给客户;对于氮气、氧气等大宗气瓶装供气体,公司通过空分装置生产或从供应商采购液态气体,经充装等工艺生产瓶装气,再销售给下游客户。
公司利用空分装置生产液态气,或直接从供应商处采购液态气,经过分装等工艺处储槽供气理后,通过专用的包装容器和车辆送达客户端,将低温液体产品储存在客户端的储罐中,供客户按规模要求自行气化使用。
1-1-120供气模式图片简介
公司在客户现场建立气体生产装置,直接现场制气向单一客户供应或者通过管道向工业园区内的数个客户供应工业气体。
2、主要产品简介
公司通过空气分离、化学合成、物理提纯、充装及尾气回收等多种工艺为
客户提供多品种的气体产品,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三大类100多个气体品种,在气体行业中品类较为齐全。公司主要产品包括:(1)超纯氨、正硅酸乙酯、高纯氧化亚氮、高纯二氧化碳、氦气、混合气、医用气体、氟碳类气体等特种气体;(2)氧气、氮气、
氩气、二氧化碳、乙炔等大宗气体;(3)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
产品名称供应模式简介特种气体
超纯氨主要应用于新型光电子材料领域,是 MOCVD 技术制备GaN 的重要基础材料。由 GaN 生产的高灵敏度蓝光发光二级管和蓝光激光器,以及其他相关电子器件,是国内外都在抢占的超纯氨储槽、钢瓶产业。超纯氨还是制备三氟化氮、氮化硅的基础材料。此外,液氨广泛地应用于半导体工业、冶金工业,以及需要保护气氛的其他工业和科学研究。
正硅酸乙酯作为微电子高端化学品,主要用于化学气相沉积法正硅酸乙
钢瓶 (简称 LPCVD)构建半导体衬底表面的二氧化硅绝缘层,是第酯三代半导体材料和新兴半导体产业中重要的前驱体材料之一。
氢是主要的工业原料,也是重要的工业气体和还原剂,在石油化工、电子工业、冶金工业、食品加工、浮法玻璃、精细有机
合成、航空航天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应用。在石化工业中,需加钢瓶、鱼雷氢通过去硫和氢化裂解等来进行原油的提炼。在轻工业中,也氢气
车常使用氢气对人造黄油、食用油、洗发精、润滑剂、家庭清洁剂及其他产品中的脂肪氢化。同时氢具有高燃料性以及清洁性,航天工业常使用液氢作为燃料,汽车工业中也加大了对于使用氢气的新能源汽车的研发。
氧化亚氮俗称笑气,高纯氧化亚氮作为电子气体,主要用于半导体光电器件研制生产的介质膜工艺,是直接影响光电器件质钢瓶、鱼雷氧化亚氮量的不可替代的关键电子气体。高纯氧化亚氮在化学气相沉积车
(CVD)工艺中,可用于制备掺杂 SiO2 膜。氧化亚氮还广泛应
用在医用麻醉剂、食品悬浮剂、制药、化妆品等领域。
干冰是固态的二氧化碳,可用于模具行业清洗、石油化工电力干冰干冰箱行业清洗主风机、气压机、烟机、汽轮机、鼓风机等设备及各
式加热炉、反应器等结焦结炭的清除、电子行业清洁机器人、
1-1-121产品名称供应模式简介
自动化设备的内部油脂、污垢、集成电路板、焊后焊药、污染
涂层、树脂、溶剂性涂覆、保护层以及印刷电路板上光敏抗腐
蚀剂等清除,以及冷藏保鲜运输,如低温冷冻医疗用途以及血浆、疫苗等特殊药品的低温运输,电子低温材料、精密元器件的长短途运输以及高档食品的保鲜运输。
硅烷作为一种提供硅组分的气体源,可用于制造高纯度多晶硅、单晶硅、微晶硅、非晶硅、氮化硅、氧化硅、异质硅、各种金属硅化物。因其高纯度和能实现精细控制,已成为许多其他硅源无法取代的重要特种气体。硅烷广泛应用于微电子、光钢瓶、鱼雷
硅烷电子工业,用于制造太阳电池、平板显示器、玻璃和钢铁镀车层,并且是迄今世界上唯一的大规模生产粒状高纯度硅的中间产物。硅烷的高科技应用还在不断出现包括用于制造先进陶瓷、复合材料、功能材料、生物材料、高能材料等,成为许多新技术、新材料、新器件的基础。
氦气是一种无色无味的不可燃气体,利用液氦的低沸点特性,其在超导领域有广泛应用,主要用于航天、医疗、泛半导体行钢瓶、鱼雷业。而低密度与高稳定性的双重特性,使其可替代氢气常用于氦气
车飞艇或广告气球中的充入气体。在光学领域,氦气由于其稳定性,可用作气相色谱法中的载色剂、温度计的填充气,并用于盖革计数器和气泡室等辐射测量设备中。
混合气是指标准气或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效组份的气体。对于现实生活、生产中的一些特殊要求,单一组份气体难以满足,可通过对于不同组份气体的混合来解决。在半导体电子行业中,电子气号称电子元器件制造的粮食,多规格的混合气直混合气钢瓶
接决定半导体器件的性能。在照明领域,不同稀有气体的组份会产生不同的色彩。乙炔与氧气的混合气则能产生单一组份无法达到的高温。在医用领域,不同氦氧比例混合气各有其独特性能,具有广泛应用。
包含六氟乙烷、八氟环丁烷、四氟化碳等。六氟乙烷也称全氟乙烷,可用作电子工业中的蚀刻气、制冷空调业中的冷媒、化学工业中的添氟剂、电力工业中的绝缘剂及高介强度冷却剂等;八氟环丁烷也称全氟环丁烷,是一种无色无臭、非易燃的气体,可用作稳定无毒的食品气体喷射剂、介质气体,此外可氟碳气体钢瓶
作为制冷剂应用,作为一种蚀刻气在半导体行业也有重要应用;四氟化碳是微电子工业中用量最大的等离子体蚀刻气体之一,其高纯气及与高纯氧气的混合气,可广泛用于硅、二氧化硅、氮化硅、磷硅玻璃及钨等薄膜材料的蚀刻,并且在低温制冷、电子器件表面清洗和气相绝缘等方面也被广泛应用。
医用气体是指用于医学诊断和生命救助的气体,应用领域包括血液气体检测、肺功能试验、心肺试验、外科激光器、麻醉监
测、呼吸监测、医学研究、放射性示踪等。常用的医用气体有医用氧、医用二氧化碳,医用氧化亚氮以及部分稀有气体等。
医用气体钢瓶、储槽其中,医用氧是包括新冠肺炎在内众多疾病治疗所需的重要物资;氦有时用于改善哮喘患者的呼吸;氙在超极化核磁共振成像中用于拍摄肺的医学影像;具有强辐射性的氡只能微量制取,可用于放射线疗法。
大宗气体
氧气钢瓶、储氧气约占空气的21%,工业上一般用液态空气分离法大规模生
1-1-122产品名称供应模式简介
槽、现场制产氧气。氧气是最重要的氧化剂,在冶炼工业中,通常使用高气纯度氧替代空气以加速氧化反应,降低钢的碳含量,清除磷、硫、硅等杂质。氧气也是很好的助燃剂,如液氧被用作火箭推进助燃剂。而将氧和乙炔混合燃烧时温度高达3500℃,被广泛地用于钢铁的焊接和切割。同时,氧气作为维持生命必不可少的要素,在医疗、救援以及高海拔等特殊领域和地域都也有着极为重要的应用。在半导体行业中,氧气可作为芯片制造工艺中重要步骤热氧化过程的原料,与硅晶圆片反应生成二氧化硅膜,形成热氧化层中重要的闸极氧化层与场氧化层。
氮气约占大气总量的78%,可同氧气一样用空气分离法大规模生产。氮气的化学性质不活泼,低温下的液氮可用作深度冷冻剂。常温下的氮气则在工业中被广泛应用于保护气体,也可用作食品的保鲜保质。而在高温下,氮气可用于合成氨原料,是钢瓶、储
化学工业中最为重要的原料之一。在气体工业中,通常采用无氮气槽、现场制
缝碳钢瓶盛放氮气,大批量使用时,可以选择液氮杜瓦罐、液气
氮储槽、制氮机现场生产供应等氮气供应方式。超纯氮气等载气对于高科技半导体行业至关重要,其直接应用于芯片与显示器制造工艺,用来吹扫真空泵、排放系统等,营造超净的气体环境以保护制造工具。
氩气是稀有气体,又被称为惰性气体。利用其极不活泼的化学性质,氩气广泛应用于保护气,例如活泼金属的焊接、半导体晶体管的制造、灯泡中的填充气等。而稀有气体通电时会发光的性质,使其在光学领域也被广泛应用。同时由于其稳定的特氩气钢瓶、储槽点,在光学仪器中,也被用作气相色谱仪等仪器的载气、标准气、平衡气、零点气等。在半导体行业,氩气被用于等离子沉积和蚀刻工艺,还可用于深紫外光刻激光器中半导体芯片的最小特征的图案上。液态氩气的液滴还被越来越多地用于清洗最小、最脆弱的芯片结构中的碎屑。
二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窒息性气体。二氧化碳可用于核磁共振,青霉素制造,鱼类、奶油、奶酪、冰糕等的保存及蔬菜保鲜,低温输送,灭火剂,冷却剂;在半导体制造中用于氧化、扩散、化学气相淀积,还可用于支持先进的浸没光刻,专用低温清洗应用以及 DI(去离子水)处理。液体二氧化碳可用于冷二氧化碳钢瓶、储槽
却剂、焊接、铸造工业、清凉饮料、碳酸盐类的制造、杀虫剂、氧化防止剂、植物生长促进剂、发酵工业、药品(局部麻醉)、制糖工业、胶及动物胶制造等。二氧化碳还可用于某些反应的惰性介质、石墨反应器的热载体、输送易燃液体的压入
气体、标准气、校正气、在线仪表标准气、特种混合气等。
乙炔也叫电石气,常温常压下为无色、微毒的易燃气体,具有弱麻醉和阻止细胞氧化的作用。乙炔受热及震动等因素易引发爆炸,但在丙酮溶液中较为稳定,且溶解度极大,故工业上的乙炔钢瓶乙炔是溶解在丙酮里的,也叫溶解乙炔。乙炔化学性质活泼,能与很多试剂发生加成反应,是有机合成的重要原料。此外,其在金属的焊接和切割、原子吸收光谱、标准气、校正气、合
成橡胶、照明等领域也有应用。
燃气
天然气是一种多组分的混合气态化石燃料,主要成分是烷烃,天然气钢瓶、储槽
其中甲烷占绝大多数,另有少量的乙烷、丙烷和丁烷。天然气
1-1-123产品名称供应模式简介
主要用作燃料,燃烧后无废渣、废水产生,相较煤炭、石油等能源有使用安全、热值高、洁净等优势,被广泛使用于生活、生产燃料以及工业发电等领域。同时天然气也是制造氮肥的原料之一,具有投资少、成本低、污染少的特点。
液化石油气是在石油炼制过程中由多种低沸点气体组成的混合物,没有固定的组成。主要成分是丁烯、丙烯、丁烷和丙烷。
液化石油
钢瓶作为一种化工基本原料和新型燃料,主要用作石油化工原料,气
用于烃类裂解制乙烯或蒸气转化制合成气,可作为工业、民用、内燃机燃料。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外购原材料或回收工业工企业尾气,经过提纯、充装或物理、化学反应生产各类气体,并以瓶装、储槽或现场制气的方式向客户供应,建立了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质量检测、产品销售及研发体系,拥有成熟稳定的盈利模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订单驱动的经营模式,销售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采购、生产围绕销售展开。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和生产经营设备主要为气体原材料、包装容器、精密仪
器、生产及检测设备、运输车辆、辅料等。对于工业氨、工业级八氟环丁烷、天然气、氦气、标准气体原材料等特种气体生产原材料,主要供应商为大型国有企业、化工企业或贸易商。对于二氧化碳、氢气等通过尾气回收、提纯生产特种气体原材料,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在现场建厂回收。对于氧、氮、氩等空分气体原材料,主要供应商为拥有空分装置的大型钢铁冶炼企业、专业的空分生产企业和工业企业,公司稳定采购其富余气体或产生的尾气,解决其富余气体的销售和尾气的处理,并与其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于包装容器、精密仪器、生产及检测设备、运输车辆,公司根据规模和业务配送需求,下达采购计划,实施采购。
公司制定了《物资采购流程》和《招标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采购订单计划流程为:各部门根据需求填制《采购申请单》→部门总监审核→采购部根据库存情况,制作材料审批计划→采购部与供应商互相签章确认《原料采购合同》→分管采购负责人审核→采购部执行采购程序。采购部通过对外部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评选,建立实力雄厚、质量好、价格合理的“合格供应商”名单,1-1-124并通过询价比价或招投标采购的方式,选择采购条件最有利于公司的供货商,
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目前,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订单驱动”的方式,即先签订框架合同,然后根据订单制订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同时,根据营销部门订单预测、实际销售情况以及安全库存需求确定合理库存量。
公司目前生产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外购液态气体后充装、分装至钢
瓶、储罐等容器中再销售给客户;另一类为利用空分设备分离空气、外购原材
料生产设备发生化学反应或回收工业企业排放的尾气经物理提纯并充装至钢瓶、
储罐等容器后销售。第一类方式生产的气体主要有氧气、氮气、氩气等,第二类方式生产的气体主要为自产的液氮、液氧、超纯氨、氢气、二氧化碳、乙炔等。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下游客户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终端用户,该类客户从公司采购气体后在自身生产制造过程中使用;另一类为气体公司,该类客户从公司采购气体后充装至钢瓶中或直接对外销售。
公司与客户一般签订框架合同,合同主要对销售期限、产品规格、数量和单价确认方法、结算方式和期限、送货和运输方式、产品验收方式等进行约定,后续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再与客户签订价格确认函或销售确认书,对后续销售的产品品种、价格等进行约定。
近年来,随着客户对气体品种需求的增多及专业化服务需求的提升,公司在供应工业气体的基础上,作为专业服务商为半导体等制造商提供包括气体质量管理、日常作业、现场管理等在内的综合运维管理服务。
4、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研发部门和人员体系,拥有完善的研发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公司紧密跟随市场的变化趋势,将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转化为自身研发战略和目标,据此转化为一系列的研发项目,以实现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性
1-1-125能提升。
公司研发活动紧密围绕“纵向发展”战略,立足现有产业平台和核心技术,重点研发我国半导体行业发展急需的相关材料,包括应用于半导体领域的电子级正硅酸乙酯、高纯氧化亚氮、高纯二氧化碳、电子级一氟甲烷、电子级六氟
丁二烯和电子级八氟环丁烷以及半导体前驱体材料等项目,力争打破外资气体巨头在半导体电子气体领域的垄断局面,为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除新产品研发外,公司还根据客户工艺优化和定制要求,配合客户新品研发需求,提供与气体相关的设备和技术服务,提高客户生产工艺的稳定性,提升工作效率和产品的优良率,与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三)生产、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产能、产量及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自产气体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及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情况如下:
2022年1-9
类别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月产能(吨)8250.008500.008500.008500.00产量(吨)7799.228341.017183.958257.78
超纯氨销量(吨)7781.648101.287329.508114.19
产能利用率94.54%98.13%84.52%97.15%
产销率99.77%97.13%102.03%98.26%产能(千立方)46350.0037800.0037800.0037800.00产量(千立方)26704.3728033.0421912.8223895.52
氢气销量(千立方)26830.5027936.5621898.0724384.35
产能利用率57.61%74.16%57.97%63.22%
产销率100.47%99.66%99.93%102.05%产能(吨)27945.0037260.0037260.0037260.00产量(吨)26075.1736768.0333098.0034089.81氮气销量(吨)26075.1736768.0333098.0034089.81
产能利用率93.31%98.68%88.83%91.49%
1-1-1262022年1-9
类别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月
产销率100.00%100.00%100.00%100.00%产能(吨)11108.5714811.4314811.4314811.43产量(吨)9270.5212889.0511565.0512780.05
氧气销量(吨)9270.5212889.0511565.0512780.05
产能利用率83.45%87.02%78.08%86.29%
产销率100.00%100.00%100.00%100.00%产能(吨)90000.00170000.00220000.00220000.00产量(吨)83693.92168940.60220076.89204445.75二氧化销量(吨)83609.46168572.92219919.31204433.20碳
产能利用率92.99%99.38%100.03%92.93%
产销率99.90%99.78%99.93%99.99%产能(吨)75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产量(吨)3649.613972.277968.939757.82
天然气销量(吨)3649.613971.557937.419961.49
产能利用率48.66%39.72%79.69%97.58%
产销率100.00%99.98%99.60%102.09%
注:1、发行人销售的工业气体产品种类繁多,产品对外销售时存在多种状态,计量单位既有体积单位也有质量单位,在计算产能产量及产品价格时统一以“吨”或者“立方米”为单位来披露;2、产销率=销量/产量;3、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4、公司空分装置产能不足,外购销量占比较高,因此认定当期自产氮气和氧气均实现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气体产品受下游需求、上游供应商检修的影响,产能利用率存在波动,具体如下:
(1)超纯氨
报告期内,公司超纯氨产能利用率整体保持较高水平。2020年度,受下游需求波动的影响,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
(2)氢气
公司氢气主要由金宏气体、重庆金苏和张家港金宏进行生产。2020年,受需求波动的影响,当期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2022年1-9月,张家港金宏“年提纯2400万标立方米高纯氢气”项目投产,公司氢气产能大幅增加,由于产能消化需要一定的周期且当期尾气供应商设施检修停车,导致当期产能利用率较低。
1-1-127(3)氮气、氧气
公司氮气、氧气为自有空分装置生产。报告期内,空分装置的产能利用持续保持较高水平。2020年度,公司氮气、氧气的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当期公司对空分装置检修所致。
(4)二氧化碳
公司二氧化碳由徐州金宏、昆山金宏通过尾气回收装置生产。报告期内,公司二氧化碳的产能利用率水平较高。2021年度,受徐州金宏尾气供应商搬迁停产的影响,产能有所下降。
(5)天然气
公司天然气由潜江润苏通过回收工业尾气经提纯等工艺后生产。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产能利用率波动较大。2020年度,受下游需求波动的影响,当期实际产量有所减少,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2021年以来,受上游尾气供应商技改影响,尾气排放量减少,导致天然气的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
2、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例
1通威太阳能2521.041.75%
2 Peak View International Limited 1942.39 1.35%
2022年3中电熊猫1698.851.18%
1-9月4中联重科1541.491.07%
5上海沃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1523.921.06%
前五名合计9227.706.42%
1 CPLB CORP. 2837.39 1.63%
2江苏民诺集团有限公司2395.331.38%
2021年度3吴江市八都新联染厂2389.171.37%
4华天科技2281.961.31%
5通威太阳能2244.201.29%
1-1-128占营业收入的比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例
前五名合计12148.056.98%
1乾照光电8112.966.53%
2美特瑞2304.661.85%
3通威太阳能2159.971.74%
2020年度
4 FMS-Korea CoLTD 1758.29 1.41%
5江苏民诺集团有限公司1612.051.30%
前五名合计15947.9312.83%
1亨通光电5375.044.63%
2乾照光电5066.904.37%
3美特瑞2359.562.03%
2019年度
4聚灿光电1660.251.43%
5华灿光电1460.591.26%
前五名合计15922.3413.72%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已合并计算销售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72%、
12.83%、6.98%和6.42%,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超过30%、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超过50%或其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伏等行业,受下游行业景气度的影响,主要客户各期对公司的采购额存在一定的波动;公司营业收入中包含设备及工程业务收入,导致公司各期的主要客户存在波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持有权益。
(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所需主要原辅材料为气体原材料、压力容器以及配件、辅料等,能源主要为水、电。原辅材料主要由公司采购部门向国内供应商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主要由当地供电部门供应,水由市政自来水供应。
1-1-129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辅材料、能源采购的金额、数量及单价情况如下:
单价单价变动
年度原材料金额(万元)数量
(元)(%)液氧(吨)3563.7458386.60610.37-13.93液氮(吨)9998.38142267.19702.79-5.35液氩(吨)6240.2354199.371151.35-46.06
2022年
天然气(千方)10519.2022380.584700.1543.96
1-9月
外购氨(吨)3458.698729.253962.186.16水(吨)144.812070396.390.7018.03电(度)4585.7273909704.080.62-1.69液氧(吨)5159.2572756.00709.1219.29液氮(吨)14038.45189058.48742.5543.52液氩(吨)13235.9262011.342134.43107.69
2021年度天然气(千方)20330.2362268.963264.9148.88
外购氨(吨)3583.209601.053732.1042.02水(吨)235.643976397.280.5912.73电(度)6570.92104114381.420.632.14液氧(吨)2957.1049743.37594.47-12.16液氮(吨)5761.38111354.61517.39-9.78液氩(吨)3913.6938081.911027.70-21.34
2020年度天然气(千方)10503.2047896.302192.90-16.33
外购氨(吨)2069.557875.572627.81-10.80水(吨)221.464212735.720.53-17.86电(度)5812.0894059897.250.622.99液氧(吨)2989.5044171.97676.79-15.02液氮(吨)6134.71106977.70573.46-15.70液氩(吨)4609.0535277.521306.51-21.44
2019年度天然气(千方)8882.7833892.602620.86-6.45
外购氨(吨)2571.338728.682945.84-4.56水(吨)189.862965459.200.643.26电(度)5369.9289332684.010.60-4.58
2、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1-1-130单位:万元
占原材料采购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总额的比例
1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3444.125.54%
2新奥能源3437.585.53%
2022年1-93神马集团3160.765.08%
月4亨通光电2698.354.34%
5德龙汇能1833.922.95%
前五名合计14574.7323.43%
1新奥能源4977.805.21%
2德龙汇能4833.155.06%
3亨通光电3819.534.00%
2021年度
4南通多美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578.423.74%
5江苏安德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3562.613.73%
前五名合计20771.5121.74%
1新奥能源4741.349.96%
2盈德气体2355.864.95%
3亨通光电2258.074.74%
2020年度
4江苏安德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2065.514.34%
5神马集团1856.703.90%
前五名合计13277.4827.89%
1盈德气体2626.925.75%
2新奥能源2618.115.73%
3江苏安德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2564.185.62%
2019年度
4苏州中油天然气有限公司2245.574.92%
5上海国储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218.694.86%
前五名合计12273.4626.88%
注: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中,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已合并计算采购金额;江苏安德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更名为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均未拥有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比例超过30%
1-1-131或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超过50%的情况,前五大供应商有所变化主要是由
于公司业务拓展需求。
(五)境内外采购销售业务情况
1、境外采购情况
公司境外采购主要是进口氦气。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采购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59949.7996.3695562.51100.0047610.67100.0045652.20100.00
境外2265.273.64------
合计62215.06100.0095562.51100.0047610.67100.0045652.20100.00
2、境外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1.18%、2.30%、
2.63%及2.3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内销124892.7697.70154823.9397.37104677.2697.70103695.5598.82
外销2939.952.304188.862.632463.842.301240.981.18
合计127832.71100.00159012.79100.00107141.10100.00104936.52100.00
(六)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制度建设,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及自我保护能力、群体防护意识。公司的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化体系、“6S”管理、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和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体系。
公司坚持消防、突发事件等演练和培训,加强厂区和办公区域日常安全检
1-1-132查,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状况良好,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安全保障落实到位。
2、环境保护情况
(1)发行人污染物排放情况
公司主要生产环节为气体的充装,超纯氨、氢气、液氧、液氮、乙炔等气体的提纯及生产,二氧化碳、氢气、天然气等气体的尾气回收及提纯。气体充装过程中无工业废水和有害工业废气产生,噪声主要是泵、压缩机等产生的噪声,无危废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钢瓶和生活垃圾。尾气回收、提纯等气体生产环节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
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公司及其子公司配有相应的防治设施,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污染物进行处理,确保处理后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
公司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依法履行了环评批复等手续,在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在生产经营中,公司涉及的主要污染物、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情况如下:
污染源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效果
四级循环吸收塔+稀氨达标,对环境无影响硫酸吸收
SO2、NOx、烟尘 25m 烟囱 达标,对环境无影响废气二氧化硫脱硫塔达标,对环境无影响甲烷和硫化氢放散管达标,对环境无影响氢气、一氧化碳锅炉燃烧达标,对环境无影响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化粪池达标,对环境无影响废水制氢纯水制备废水中和池达标,对环境无影响乙炔净化过程废水、乙炔发生器
沉淀池达标,对环境无影响排水
废过滤器(废滤芯)、废矿物油、
固体废废催化剂、废油漆桶、废漆渣、处理达标,对环境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弃物废干燥剂、废吸附剂、废脱硫剂影响等
1-1-133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检测,确认报废的处理达标,对环境无报废钢瓶等经切割后由废品回收影响公司收购
处理达标,对环境无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影响
合理布局、选择低噪
泵、压缩机、充装排等产生的噪音设备、隔声、减震
噪声达标,对环境无影响声或加消声器、厂区绿
化、强化管理
(2)排污许可证取得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行业类别
2022-01-07至电子专用材料
1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913205007149960577001C
2027-01-06制造
昆山金宏二氧化碳有限2020-05-07至其他基础化学
2 91320583072721077H001V
公司2023-05-06原料制造
苏州金华润泽能源有限2020-05-14至天然气生产和
3 91320507302045941T001W
公司2025-05-13供应业
潜江润苏能源科技有限2021-12-17至燃气生产和供
4 91429005397085312Q001X
公司2026-12-16应业
苏州市七都燃料液化气2020-06-09至
5 913205097222097701001W 油气仓储
有限公司2025-06-08
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2021-04-22至
6 91320506MA1NN046XK001Y 其他仓储业
公司2026-04-21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2021-03-09至其他基础化学
7 91320592324005035P001X
司2026-03-08原料制造
2020-02-28至其他基础化学
8 重庆金苏化工有限公司 91500115346064028P001X
2025-02-27原料制造
上海苏埭新材料有限公2021-04-08至电子专用材料
9 91310116MA1JB2W72Y001X
司2026-04-07制造
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2025-06-27至其他基础化学
10 913304817519290990001X
司2030-06-26原料制造
海安市吉祥气体有限公2020-04-14至
11 91320621703738386D001W 油气仓储
司2025-04-13
泰州市光明氧气供应有2020-03-10至其他基础化学
12 91321202703978830D001X
限公司2025-03-09原料制造
2020-11-29至燃气生产和供
13 长沙曼德气体有限公司 91430100MA4PDB905X001Z
2025-11-28应业
2020-04-27至其他未列明制
14 长沙益华气体有限公司 91430122707233350Y001Y
2025-04-26造业
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2021-09-01至其他基础化学
15 91430200599437638A001Z
限公司2026-08-31原料制造
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2020-08-28至化学原料和化
16 91310115594750027D001W
公司2025-08-27学制品制造业
1-1-134序号公司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行业类别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06-28至其他化工产品
17 91320509684918962H001Y
吴江分公司2025-06-27批发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03-06至专用化学产品
18 91320507570344905C001Y
黄桥分公司2025-03-05制造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05-07至其他基础化学
19 913205073308673529001X
阳澄湖分公司2025-05-06原料制造
2023-01-01
海安市富阳乙炔气体有有机化学原料
20 91320621763571899P001P 至 2023-12-
限公司制造
31除上述主体外,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的经营均不涉及法定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的情况。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1、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环保集约型综合气体供应商,致力于为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下游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应用解决方案。
(1)巩固全周期供气的竞争优势
公司将继续发挥在客户数量众多、产品品种丰富、供气形式多样、网络布
局完善等方面积累的竞争优势,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客户用气需求,匹配与其相适应的气体品种,规划与其相适应的供气模式,提供全天候的供气服务,为客户量身定制综合供气服务方案,提升客户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2)提升半导体领域的服务能力
公司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半导体材料关键技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应用于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作为重点研发方向。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正硅酸乙酯等各类电子级超高纯气体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
代进口的水平,能够满足国内半导体产业的使用需求。
公司通过电子特气业务进入电子大宗气体业务领域,相继于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等公司签订电子大宗气体供应合同。
1-1-135同时,随着客户对气体品种需求的增多及专业化服务需求的提升,公司在
供应气体的基础上,作为专业服务商为半导体等制造商提供包括气体质量管理、日常作业、现场管理等在内的综合运维管理服务。
公司能够为半导体客户提供包括电子特种气体和电子大宗气体供应、综合
运维管理服务等全方位的用气解决方案,增强了公司与客户的合作粘性,提升了业务的协同效应,巩固了公司在半导体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2、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发展战略定位为纵横发展战略——纵向开发、横向布局,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做强优势产品,成为气体行业的领跑者。纵向开发是指公司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加大研发投入,创新研制替代进口的特种气体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并逐步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横向布局是指公司将凭借行业发展优势,有计划地跨区域拓展开发和并购整合,为客户提供更加及时、优质的供气服务,把“金宏”品牌打造成行业民族品牌。
九、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一)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研发费用5836.116984.534641.403988.83
营业收入143692.73174129.40124334.24116057.75研发支出占营
4.06%4.01%3.73%3.44%
业收入的比重
公司一贯重视在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方面的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呈持续增长趋势,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形成的专利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主要经营资质情况”之“(二)无形资产”之“3、专利”。公司形成的专利均用于主营业务。
1-1-136(二)研发团队情况
1、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重视自主研发与持续技术创新,经过多年发展组建了满足行业与公司技术发展要求的研发团队。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持续增长。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从事技术研发的人员共有333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14.32%。
2022年9月30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公司名称日31日31日31日
研发人员(人)333319253166
员工人数(人)2326212515191272
研发人员占比14.32%15.01%16.66%13.05%
2、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金向华、师东升、孙猛、刘志军和陈琦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拥有多年从业经验,具有较强专业背景,是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骨干力量。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学历背景及变动情况等参见本节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之“4、核心技术人员简介”和“(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之“4、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三)核心技术来源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
公司注重研发创新,拥有气体行业中唯一专注于电子气体研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CNAS 认可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特种气体及吸附剂
制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高纯特种气体工程中心、江苏省重点研发机构等。公司把应用于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作为重点研发方向,已研发并投产的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高纯二氧化碳等超高纯气体得到了国内知名电子半导体厂商的认可。
公司技术团队凭借在气体生产、提纯、检测、运输方面的技术积淀,经过
1-1-137多年的自主研发,系统建立了以气体纯化技术、尾气回收提纯技术、深冷快线
连续供气技术、高纯气体包装物处理技术、安全高效物流配送技术等核心技术
为代表的,贯穿气体生产、提纯、检测、配送、使用全过程的技术体系。
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与主要专利情况、涉及的业务环节及产品如下:
技术涉及的业涉及的主要序号技术内容主要专利技术来源务环节产品
超纯氨制备过程中水分杂质超纯氨、正
的去除装置等4项发明专硅酸乙酯、自主
1气体纯化技术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另生产提纯氢气、氩
研发
有17项发明专利、7项实用气、液氧、新型专利正在申请中液氮等
一种 LED 生产中排放废氨气
现场回收再利用的方法等3项二氧化碳、尾气回收提纯自主
2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专回收提纯氧化亚氮、技术研发利,另有3项发明专利、2项氢气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中天然气裂解制氢分段充装方
气体生产、提
法等24项发明专利、133项
纯、充装全过自主生产提公司自产的
3实用新型专利,另有75项发
程安全管控技研发纯、充装各类气体
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术正在申请中一种混合气体配置系统等3项
混合气自动混自主实用新型专利,另有1项发明
4生产混合气
配技术研发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中一种高纯气体钢瓶处理工艺
高纯气体包装自主等3项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检测、充各类高纯气
5
物处理技术研发型专利,另有3项发明专利装体正在申请中
检测高纯氨中苯、甲苯和乙基苯含量的方法等14项发明自主公司自产的
6气体检测技术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检测
研发各类气体
另有11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中一种用于液化天然气槽车的移动式正压与真空测试装置需要公司配
安全高效物流自主等6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
7配送送的各种气
配送技术研发观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体另有2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中
液体储罐液位、压力、温度三液氧、液深冷快线连续自主客户端使
8位一体集成监测装置等5项实氮、液氩、供气技术研发用
用新型专利,另有1项发明专液体二氧化
1-1-138技术涉及的业涉及的主要
序号技术内容主要专利技术来源务环节产品
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碳请中
(四)主要在研项目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累计投入进展或阶段项目名称预算金额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号金额性成果电子级正硅酸乙酯用于半导
已完成中试体制备工艺化学气相沉积,产能放大装在硅片表面淀积生成二氧化
正硅酸乙酯纯99.9999999%纯度并
12000.003504.11置运行并即国内领先硅薄膜,保证了氧化层介质
化项目的研发实现规模化生产
将实现工业 的致密性和与 SiC 晶片的粘
化生产附能力,提高了器件的电性能和成品率。
在半导体制程中,八氟环丁烷被用作半导体设备等的生正在进行中产工艺中的蚀刻或清洁气一种八氟环丁试生产试
99.999%纯度并实现体。也可用于食品工业的喷
2烷用新型吸附500.00545.80验,即将进国际先进
规模化生产射剂、制冷剂,集成电路蚀剂的研发行在建工程刻剂,与六氟化硫混合作电化建设
解质、含氟化合物聚合时的介质。
主要用于激光切割机的激光
已完成小试气体、电子工业、反应堆气二氧化碳制备试验,准备99.999%纯度并实现体冷却剂、医学的临界萃
3及供气技术的220.00189.54国内领先
进行中试验规模化生产取、半导体制造中氧化及扩研发
证散、化学气相淀积、超临界清洗气体等领域。
已完成技术高纯氧气主要是作为半导体高纯氧气分离
路线的设计99.999%纯度并实现行业中蚀刻工艺用于集成电
4提纯技术的研662.00367.79国内领先
以及部分杂规模化生产路等行业,是关键辅助材料发质去除试验之一。
高纯氧化亚氮气体主要应用已经完成小
于半导体、LCD、OLED 制
电子级氧化亚试验证,正99.999%纯度并实现
5664.00368.53国内领先造过程中氧化、化学气相沉
氮的研发在进行中试规模化生产
积(CVD 沉积氮化硅的氮源)验证等工艺流程中。
金属有机框架(MOFs)被视为制备多孔半导体结构和多实现规模化生产的
MOFs 脱除乙 已 经 完 成 孔半导体基异质结构的理想
MOFs 材料,乙炔
6 炔中微量杂质 500.00 164.22 MOFs 材料的 国内领先 前驱体,MOFs 材料中的刚性
99.999%纯度并实现
的研究开发孔隙空间对于去除混合气规模化生产
C2H2/C2H4(1:99)中痕量乙炔杂质效果显著。
电子级溴化氢在半导体行业合成装置已中主要应用于蚀刻工艺中。
溴化氢合成工经设计完等离子溴化氢蚀刻技术可以
99.999%纯度并实现
7艺及装置的研350.00275.31成,已经完国内领先精确控制蚀刻深度及垂直
规模化生产
发成溴化氢合度,同时不破坏臭氧层,不成小试试验产生温室气体,是氟碳类蚀刻气体的良好替代品。
羰基硫纯化方设计开发了99.99%纯度并实现电子级羰基硫在半导体工业
8450.00228.94国内领先
法及系统的研羰基硫纯化规模化生产中的应用主要分为两种:
1-1-139序累计投入进展或阶段
项目名称预算金额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号金额性成果
发的装置,正(1)作为化学气相沉积法制在进行纯化 备 CdS、Cr2S3、MnS 等薄膜
的中试试验的重要前驱体;(2)羰基硫在干法蚀刻工艺中作为刻蚀
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蚀刻无定型碳掩膜层不可或缺成分。
硅基前驱体是半导体薄膜沉积工艺的主要原材料。在包括薄膜、光刻、互连、掺杂技术等的半导体制造过程中,硅基前驱体主要应用于气相沉积(包括物理沉积正在进前驱
硅基前驱体材 99.9999999%纯度并 PVD、化学气相沉积 CVD 及
91200.00273.41体的小试验国际先进
料的研发 实现规模化生产 原子气相沉积 ALD),以形成证开发符合半导体制造要求的各类薄膜层。此外,前驱体也可用于半导体外延生长、蚀
刻、离子注入掺杂以及清洗等,是半导体制造的核心材料之一。
高纯 CO2 在半导体制造中氧
化、扩散,化学气相淀积,正在进行二
二氧化碳催化蔬菜保鲜,某些反应的惰性氧化碳催化99.999%纯度并实现
10还原反应的研1200.00299.92国内领先介质,石墨反反应器的热载
还原反应小规模化生产发体,输送易燃液体的压入气试验证开发体,标准气,校正气,在线仪表标准气,特种混合气。
电子级六氟-13-丁二烯主要
用于半导体蚀刻领域,是一电子级六氟丁正在进行新种新型的电子蚀刻气体,不
99.999%纯度并实现
11二烯的提纯处500.00419.09型纯化材料国际先进仅可作为制备众多含氟聚合
规模化生产
理工艺的研发的开发物材料的单体,还可应用于超大规模集成线路的干法蚀刻方面。
高纯乙烯在半导体领域中主要用于化学气相沉积制作碳膜,纯度要求99.999%及以上满足半导体行业要求,相高纯乙烯的研正在开展中99.999%纯度并实现比于甲烷、乙烯的碳膜沉积
12600.00297.92国内领先
发试验证开发规模化生产速率高,沉积压力和温度低;相比于乙炔、乙烯沉积
碳膜有序度较高,乙炔 CVD出口容易被污染物沥青覆盖。
已经完成小试验证,正可根据不同混合比对于不同大气污染问题进行环境监测用标在进行不同例进行配置,满足检测、监测。定量测试大气
13400.00396.50国内领先
准气体的研发比例混合气客户测试精度的要污染杂质的气体种类及杂质体的配置及求气体含量计算用于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的
化学气相沉积可根据不同要求混成膜工艺,在利用气相沉积正在进行中
14用混合气的研800.00336.15合,各气体含量符国内领先设备进行硅片上薄膜的制备
试验证
发合要求过程中,作为原料气体进行反应。
1-1-140序累计投入进展或阶段
项目名称预算金额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号金额性成果已经完成了液态储氢材料可以用于对于
多种催化剂氢气的储存运输环节,可以液态储氢用高的配方设得到可以用于液态减少运输成本。在液态储氢
15效催化剂的研720.00190.42国内领先计,并准备储氢的催化剂材料加氢和脱氢过程中,反发
进行催化剂应速度一般比较慢,可以借的合成助催化剂来加快反应速度。
电子级一氟甲烷主要用于半
导体蚀刻领域,是一种新型已经完成了
一氟甲烷提纯的电子蚀刻气体,不仅可作工艺包的设99.999%纯度并实现
16工艺及装置的600.00481.63国际先进为制备众多含氟聚合物材料计,正在进规模化生产研发的单体,还可应用于超大规行装置开发模集成线路的干法蚀刻方面。
利用氢气鱼雷车进行运输氢气时,氢气的运输量比较已经完成储
离子液体高压小,然后在客户端把氢气卸运技术的设得到可以用于高压
17氢气储运技术850.00439.59国内领先到储罐中时,不能把氢气完计,正在进储氢的离子液体的研发全卸放到储罐中。但是利用行验证离子液体可以把氢气完全卸
放到储罐中,降低了成本。
正在进行中在半导体行业高纯丙烯作为
高纯丙烯的研99.999%纯度并实现
18 650.00 25.84 试方案的设 国内领先 等离子干刻,MOCVD 类产
发规模化生产计品。
一氧化氮制备
正在进行小99.1000%纯度并实一氧化氮主要用在硅化膜形
19及提纯方法的750.0039.41国内领先
试验证现规模化生产成、氧化、化学气相沉积。
研发已经完成了主要用于激光切割机的激光
催化剂的筛气体、电子工业、反应堆气二氧化碳尾气选,准备进达到食品级二氧化体冷却剂、医学的临界萃
20回收用脱硫催500.00176.86国内领先
行设备开碳纯度要求取、半导体制造中氧化、扩化剂的研发发,进行催散,化学气相淀积,超临界化剂的验证清洗气体等领域。
高纯氢气中杂质组分非常小,利用现有的仪器进行检氢气分析检测已经完成了
可以检测99.999%测非常麻烦,不能完全检测
21装置及方法的300.0033.14氢气检测方国内领先
纯度的氢气的方法出来。开发检测方法,可以研发案的确定有效地对高纯氢气进行检测。
氢气压力较高,在储运过程已经完成了可以用于99.999%中,每次的运输量较小,运氢气储运装置
22250.0025.05储运系统的纯度的氢气储运的国内领先输成本较大。通过改进储运
及系统的研发
设计系统系统,可以加大储运量,降低储运成本。
氮气中含有氧气杂质,微量已经完成了
氮气分离装置99.999%纯度并实现的氧气的分离,可以有效的
23300.00214.62氮气分离方国内领先
及系统的研发规模化生产提高氮气的纯度,增强氮气案的确定的品质。
合计14966.009293.78----
十、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主要经营资质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1-1-141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公司名称原值固定资产净值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42144.3228079.8166.63%
机器设备147410.1081545.9955.32%
运输设备22183.589278.1741.82%
仪器设备8500.773421.6540.25%
办公设备及其他4274.041720.1540.25%
合计224512.80124045.7855.25%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状态良好,不存在资产减值的情形。
2、主要设备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数量序号设备名称分布情况账面原值账面价值成新率(台/套)
1二氧化碳产线徐州金宏、昆山金宏25680.621246.2721.94%
金宏气体、金苏化
2氢气产线36866.192997.9343.66%
工、张家港金宏
3空分车间产线金宏气体13600.762197.1861.02%
4天然气产线金华润泽、潜江润苏24421.042038.4546.11%
金宏气体、长沙曼德
5大宗气体充装线167495.864061.9754.19%

6超纯氨产线金宏气体11885.78701.0037.17%
金宏气体、长沙曼德
7专用包装容器-69598.1543041.1961.84%

8现场制气设备金宏气体-10002.835047.6050.46%
合计109551.2461331.5955.98%
3、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 权证号 所有权人 面积( 2 M ) 房屋位置 权利限制
苏(2016)苏州相城区黄桥街道兴
1市不动产权第金宏气体3538.37——
旺路1号
7029855号
1-1-142序号 权证号 所有权人 面积( 2 M ) 房屋位置 权利限制
苏(2016)苏州相城区黄埭镇潘阳
2市不动产权第金宏气体4084.28——
工业园安民路6号
7002216号
苏(2019)苏州相城区黄埭镇潘阳
3市不动产权第金宏气体22725.25——
工业园安民路6号
7044824号
苏(2017)苏州相城区黄埭镇高阳
4市不动产权第金宏气体594.56——
路9号
7007561号
苏(2017)苏州相城区阳澄湖镇石
5市不动产权第金宏气体2582.86——
田路26号
7013094号
海宁房权证海房海宁市袁花镇龙山
6海宁立申364.65已抵押
字第00328789号路228号海宁房权证海房海宁市袁花镇龙山
7海宁立申491.58已抵押
字第00328790号路228号海宁房权证海房海宁市袁花镇龙山
8海宁立申688.38已抵押
字第00328791号路228号海宁房权证海房海宁市袁花镇龙山
9海宁立申993.98已抵押
字第00328792号路228号泰房权证海陵字海陵区江州北路
10泰州光明92.59——
第1000087404号758号8幢泰房权证海陵字海陵区江州北路
11泰州光明47.12——
第1000087407号758号7幢泰房权证海陵字海陵区江州北路
12泰州光明33.84——
第1000087410号758号11幢泰房权证海陵字海陵区江州北路
13泰州光明106.66——
第1000087405号758号5幢泰房权证海陵字海陵区江州北路
14泰州光明443.36——
第1000087408号758号10幢泰房权证海陵字海陵区江州北路
15泰州光明653.35——
第1000087411号758号9幢泰房权证海陵字海陵区江州北路
16泰州光明916.53——
第1000087406号758号6幢泰房权证海陵字海陵区江州北路
17泰州光明122.45——
第1000087395号758号4幢泰房权证海陵字海陵区江州北路
18泰州光明127.31——
第1000087397号758号1幢泰房权证海陵字海陵区江州北路
19泰州光明120.43——
第1000087398号758号3幢泰房权证海陵字海陵区江州北路
20泰州光明101.81——
第1000087399号758号2幢
苏(2020)海安
21市不动产权第海安吉祥1240.16海安镇国泰路99号——
0008803号
吴房权证汾湖字汾湖镇金家坝社区
22吴江分公司3966.97——
第06010517号金莘公路吴房权证汾湖字汾湖镇金家坝社区
23吴江分公司8764.16——
第06013792号金莘公路
1-1-143序号 2 权证号 所有权人 面积(M ) 房屋位置 权利限制
吴房权证汾湖字汾湖镇金家坝社区
24吴江分公司879.12——
第06013793号金莘公路苏房权证吴江字黎里镇金家坝社区
25吴江分公司371.95——
第25086121号金莘公路
渝(2019)长寿长寿区(晏家街
26区不动产权第重庆金苏85.41——
道)化中大道5号
000705854号
渝(2019)长寿长寿区(晏家街
27区不动产权第重庆金苏30.42——
道)化中大道5号
000706040号
渝(2019)长寿长寿区(晏家街
28区不动产权第重庆金苏106.24——
道)化中大道5号
000706710号
渝(2019)长寿长寿区(晏家街
29区不动产权第重庆金苏140.40——
道)化中大道5号
000706566号
渝(2019)长寿长寿区(晏家街
30区不动产权第重庆金苏482.60——
道)化中大道5号
000705390号
渝(2019)长寿长寿区(晏家街
31区不动产权第重庆金苏272.80——
道)化中大道5号
000707074号
渝(2019)长寿长寿区(晏家街
32区不动产权第重庆金苏1302.09——
道)化中大道5号
000706833号
渝(2019)长寿长寿区(晏家街
33区不动产权第重庆金苏1873.63——
道)化中大道5号
000707165号
渝(2019)长寿长寿区(晏家街
34区不动产权第重庆金苏854.34——
道)化中大道5号
000706240号
渝(2019)长寿长寿区(晏家街
35区不动产权第重庆金苏1058.48——
道)化中大道5号
000706960号
渝(2019)长寿长寿区(晏家街
36区不动产权第重庆金苏36.85——
道)化中大道5号
000706411号
渝(2019)长寿长寿区(晏家街
37区不动产权第重庆金苏1507.02——
道)化中大道5号
000705168号
苏(2022)苏州黎里镇北厍越秀路
38市吴江区不动产金宏技术6913.90——
618号
权第9033567号
苏(2019)苏州相城区黄埭镇潘阳
39市不动产权第金瑞捷37089.78——
工业园安民路6-1号
7044825号
辽(2017)沈阳
沈河区北站二路58-
40市不动产权第长沙益华45.45——
1号(1306)
0233023号
1-1-144序号 权证号 所有权人 面积( 2M ) 房屋位置 权利限制
新(2020)奎独奎屯-独山子经济技
41不动产权第长沙益华97.31术开发区万科里66——
0000857号幢1252室
苏(2016)苏州相城区太平街道太
42市不动产权第绿岛新能源323.84——
阳路299号
7035130号
苏(2018)吴江
43区不动产权第七都燃气2430.85七都镇望湖路东侧——
9011440号
苏(2021)苏州
44市吴江区不动产七都燃气2154.30七都镇望湖路东侧——
权第9005356号
沪(2019)浦字
45不动产权第上海申南5591.96青黛路6、8号——
088379号
苏(2021)苏州苏州市吴中区木渎
46市不动产权第吴中金宏3782.03——
镇船坊头路8号
6060736号注:上述第10-20项泰州光明所属的共11本房权证均记载“根据区政府2008年第42号会议纪要精神办理仅限融资之用”。
(二)无形资产
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无形资
产的使用和权属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19090.25万元、累计摊销为2443.86万元、账面净值为16646.39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如下:
使用序使用面积权利权证号权类土地位置权利期限用途
号 权人 ( 2m ) 限制型
苏(2021)苏州金宏相城区黄埭
1市不动产权第出让56815.002071/6/9工业用地——
气体镇长泰路西
7017719号
相城区黄埭
苏(2019)苏州金宏镇潘阳工业
2市不动产权第出让51674.502057/3/9工业用地——
气体园安民路6
7044824号
号相城区黄埭
苏(2016)苏州金宏镇潘阳工业
3市不动产权第出让16675.002058/11/4工业用地——
气体园安民路6
7002216号

1-1-145使用
序使用面积权利
权证号 权类 2 土地位置 权利期限 用途 号 权人 (m ) 限制型
苏(2017)苏州相城区黄埭金宏
4市不动产权第出让1865.30镇高阳路92063/10/8仓储用地——
气体
7007561号号
苏(2016)苏州相城区黄桥金宏
5市不动产权第出让9600.00街道兴旺路2056/10/15工业用地——
气体
7029855号1号
苏(2017)苏州相城区阳澄金宏
6市不动产权第出让6617.00湖镇石田路2065/2/5工业用地——
气体
7013094号26号
金宏相国用(2011)相城区黄埭
7出让26662.402061/10/26工业用地——
气体第0700265号镇聚民路
苏(2018)苏州金华黄埭镇旺庄
8市不动产权第出让18022.002068/3/21工业用地——
润泽村
7008896号
相城区黄埭
苏(2019)苏州金瑞镇潘阳工业
9市不动产权第出让15058.502057/3/9工业用地——
捷园安民路6-
7044825号
1号
绿岛苏(2016)苏州相城区太平公共设施
10新能市不动产权第出让2700.00街道太阳路2053/3/14用地——
源7035130号299号(加气站)
川(2021)彭山四川彭山经眉山
11区不动产权第出让48001.80济开发区宏2071/6/3工业用地——
金宏
0005305号业路18号汨罗市(弼
湘(2021)汨罗时)产业园汨罗
12市不动产权第出让33922.00王家园路南2071/11/10工业用地——
曼德
0008144号侧、唐家桥
路东侧
苏(2018)吴江
七都出让/七都镇望湖
13区不动产权第10748.302053/6/29仓储用地——
燃气其他路东侧
9011440号
苏(2021)苏州七都国有七都镇望湖
14市吴江区不动产4595.902057/3/6工业用地——
燃气出让路东侧
权第9005356号
沪(2019)浦字
上海青黛路6、8
15不动产权第出让5340.002037/12/12工业用地——
申南号
088379号
泰州国用泰州市海陵泰州
16(2005)第0616出让6808.00区江洲北路2055/10/2工业用地——
光明号北首东侧吴江汾湖镇金家
吴国用(2011)
17分公出让13258.70坝社区金莘2051/12/31工业用地——
第09020065号司公路吴江汾湖镇金家
吴国用(2013)
18分公出让26154.50坝社区金莘2050/3/18工业用地——
第09020018号司公路
1-1-146使用
序使用面积权利权证号权类号权人(2土地位置权利期限用途
m ) 限制型
苏(2021)苏州苏州市吴中
吴中出让/
19市不动产权第8522.80区木渎镇船2048/10/12工业用地——
金宏其他
6060736号坊头路8号
张家
张国用(2015)金港镇德积
20港金出让12802.002065/4/6工业用地——
第0380014号村宏
出让/
辽(2017)沈阳沈河区北站长沙市场
21市不动产权第6387.80二路58-1号2049/2/27商服用地——
益华化商
0233023号(1306)
品房
奎屯-独山
出让/
新(2020)奎独子经济技术长沙市场
22不动产权第1572.60开发区万科2078/4/17住宅用地——
益华化商
0000857号里66幢
品房
1252室
望变更国用望城县白箬长沙国有
23(2009)第3437996.60铺镇白箬铺2048/12/3工业用地——
益华出让号村
渝(2019)长寿区不动产权第
000705854号、
000706040号、
000706710号、
000706566号、长寿区(晏重庆000705390号、
24出让41632.06家街道)化2067/8/24工业用地——
金苏000707074号、中大道5号
000706833号、
000707165号、
000706240号、
000706960号、
000706411号、
000705168号
苏海国用海安曲塘镇刘圩
25(2007)第出让4787.002057/2/7工业用地——
富阳村5组
X401668 号
苏(2020)海安海安海安镇国泰
26市不动产权第出让6369.602056/7/29工业用地——
吉祥路99号
0008803号
海宁海国用(2015)袁花镇龙山已抵
27出让7539.002053/7/17工业用地
立申第01942号路228号押
苏(2016)洪泽盐化工区郭淮安
28县不动产权第出让4310.00桥路北侧、2063/7/9工业用地——
金宏
0001663号洪盐路东侧
浙(2021)海盐海盐县西塘嘉兴已抵
29县不动产权第出让12835.00桥街道东港2071/7/29工业用地
金宏押
0028872号村
苏(2022)苏州黎里镇北厍
金宏出让/
30市吴江区不动产26770.40越秀路6182065/7/20工业用地——
技术其他
权第9033567号号
1-1-147使用
序使用面积权利
权证号 权类 2 土地位置 权利期限 用途 号 权人 (m ) 限制型
株洲株国用(2015)国有天元区新马
3133835.472064/12/30工业用地——
华龙 第 A0712 号 出让 工业园
2、商标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84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见本募集说明书附录一。
3、专利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275项专利,具体情况见本募集说明书附录二。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5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首次发取得著作序号登记号证书号软件全称登记日期表日期方式权人金宏气体运原始金宏
1 2012SR097899 0465935 未发表 2012/10/18
费管理软件取得气体金宏钢瓶租原始金宏
2 2012SR098348 0466384 未发表 2012/10/18
赁管理软件取得气体金宏订单管原始金宏
3 2013SR128077 0633839 未发表 2013/11/18
理系统软件取得气体金宏报气系原始金宏
4 2015SR022519 0909601 未发表 2015/2/03
统取得气体金宏气体钢原始金宏
5 2019SR1427056 4847813 2019/9/1 2019/12/25
瓶追溯系统取得气体
5、域名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8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审核日期主办单位名称域名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1 2019/7/13 金宏气体 jinhonggroup.com 苏 ICP 备 11040970 号-1
2 2019/11/28 金宏气体 221.224.251.134 苏 ICP 备 11040970 号-6
3 2017/7/18 七都燃气 wjqdrl.cn 苏 ICP 备 17041343 号-1
4 2019/5/6 株洲华龙 hualongteqi.com 湘 ICP 备 19008845 号-1
5 2020/7/27 海安吉祥 hajxqt.cn 苏 ICP 备 20044104 号-1
1-1-148序号审核日期主办单位名称域名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6 2020/4/26 海宁立申 hnlszy.com.cn 浙 ICP 备 20013833 号-1
7 2022/5/20 长沙曼德 csmdqt.com 湘 ICP 备 2021006746 号-1
8 2022/3/24 索拉尔 solarhytec.com 苏 ICP 备 2022010603 号-1
6、行业准入资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资质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录三。
7、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三)租赁土地、房产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租赁经营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情况如下:
1、土地租赁情况
序号承租人出租人土地坐落面积用途租赁期限自交接之日起至主合同《中盐昆山迁建年产60昆山市张浦镇振新万吨纯碱项目二氧化碳气中盐昆山有东路8号迁建年产生产经体供应合同》到期之日止
1金宏气体12亩限公司60万吨纯碱项目用营(主合同自首次供气日后地西南侧的第一个月的第一天为起点的20个合同年内持续
有效)上海市金山区第二
上海盛瀛化13333.30平生产经2017年7月20日至2027
2金宏气体工业区金环路398
工有限公司方米营年7月19日号江苏恒盛化(年产18万吨合生产经2009年3月31日至2029
3徐州金宏17.4亩肥有限公司成氨)厂区内营年3月30日湖北沃夫特潜江市竹根滩镇其生产经2019年10月22日至
4潜江润苏生态工程有20亩
土地西侧汉南河侧营2039年10月21日限公司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山河智能装区星沙产业基地凉生产经2019年5月1日至2039
5长沙曼德备股份有限塘东路1333号山约30亩
营年4月30日公司河工业城的一期续建区土地
八都社区八七公路132.56平方2019年1月15日至2029
6七都燃气姚海明仓储
223-227米年1月14日
1-1-149序号承租人出租人土地坐落面积用途租赁期限
2019年7月1日至2024
7七都燃气周佳平庙港230省道东侧300平方米仓储
年6月30日
2019年1月1日至2028
8七都燃气孙林荣震泽镇蠡泽村700平方米仓储
年12月31日海盐杭州湾西塘桥街道东港路3108平方2022年9月1日至2023
9嘉兴金宏物业有限公仓储
南侧米年8月31日司
2、房屋租赁情况
序号承租人出租人房屋坐落面积用途租赁期限
2017年7月20
上海盛瀛化工上海市金山区第二工5530.04平
1金宏气体生产经营日至2027年7
有限公司业区金环路398号方米月19日
2020年7月7
苏州市洁怡贸相城区黄埭镇警民南1307平方
2金宏气体研发日至2023年8
易有限公司路9号米月6日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易友创服2022年7月12海南金宏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3信息科技有限未约定办公日至2023年7
润 海南生态软件园 B07公司月11日
幢一层 G11 工位创富港(广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2021年10月华南分公
4州)商务服务路123号三层301-5平方米办公19日至2024年

有限公司 A50 房号 10 月 18 日
张丽娟、游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2021年12月1
5重庆金宏路、董若舟、桥横街2号附5号298平方米办公日至2024年11
许天府12-1、12-9月30日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重庆美凯龙金2022年6月1业园 B 区园区大道 仓储、宿
6重庆金宏属铸造有限公未约定日至2024年5
13号倒班房共计7间舍
司月31日房
2022年1月1
上海欣头上海娄氧气体嘉唐公路806号办公
758平方米办公日至2022年12
桥罐装有限公司用房屋月31日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
2021年9月20
青岛金宏路166号天一仁和财312.6平方
8张祖铭办公日至2025年11
润富中心9号楼6间办米月30日公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凉塘东2019年5月1山河智能装备
9长沙曼德路1333号山河工业未约定生产经营日至2039年4
股份有限公司城的一期续建区厂月30日
房、办公楼
八都社区八七公路99.42平方2019年1月15
10七都燃气姚海明仓储
223-227米日至2029年1
1-1-150序号承租人出租人房屋坐落面积用途租赁期限
月14日
2019年7月1
11七都燃气周佳平庙港230省道东侧150平方米仓储日至2024年6月30日
2019年1月1
12七都燃气孙林荣震泽镇蠡泽村200平方米仓储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十一、上市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来,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十二、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境外机构为 JinHong Gas HoldingPte. Ltd.、Jinhong Gas (HK) Limited 和 Jinhong Gas (Singapore) InvestmentPte. Ltd.,其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之“三、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公司控股、参股企业情况”。
十三、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一)现金分红条件: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且公司当
年实现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现金分红优于股票权利。公司的法定公积金
1-1-151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
的前提下,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红股)的派发事项。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股东回报计划不得违反以
下原则:即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1-1-152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利润分
配方案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讨论,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说明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七)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现金分红方案分配分红实施年度分红所属年度分红方案金额(含税)
2019年2019年度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1.40元50855000
2020年2019年度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1.00元36325000
1-1-153现金分红方案分配
分红实施年度分红所属年度分红方案金额(含税)
2021年2020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121083350
2022年2021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119993250
注:2021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占利润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分红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1999.3312108.348718.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706.7619732.9217708.1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32825.66
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147.81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
181.87%
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
(三)现金分红的能力及影响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7708.13万元、
19732.92万元、16706.76万元和16891.0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分别为40002.58万元、40161.66万元、31068.94万元和23002.15万元。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扩大,净利润不断增加,经营活动的获现能力突出,公司具有较强的现金分红能力。
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影响公司现金分红的主要因素有: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四)实际分红情况与公司章程及资本支出需求的匹配性
1、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现金分红金额达到《公司章程》要求的标准;公司现金分红均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合规。
2、现金分红与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
1-1-154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盈利水平逐渐提高,现金流状况良好。
公司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现金分红与业务发展需要具有匹配性。
十四、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是否有违约
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
(一)公司发行债券情况
最近三年内,公司未发行过任何形式的公司债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公司债券。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
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分别为17066.98万元、16485.56万元
和13005.37万元,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5519.30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按101600.00万元计算,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1-1-155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中,公司2019年、2020年和2021年财务会计数据均引自经容诚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1-9月财务会计数据未经审计。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还应阅读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意见类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分 别 出 具 了 容 诚 审 字[2020]230Z1100 号 、 容 诚 审 字
[2021]230Z0576 号和容诚审字[2022]230Z111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2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重大事项标准为当年利润总额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当年利润总额的5%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72749.8157352.0298936.6118762.19
交易性金融资产53064.0874182.0484234.40-
应收票据16598.8920033.6117440.6410301.81
应收账款31515.8928026.1415942.6814474.46
1-1-156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款项融资7866.902225.731851.062888.59
预付款项6587.843231.111597.331040.64
其他应收款1500.072097.33553.70317.52
存货10361.5510869.175311.217976.85
其他流动资产2298.133054.022199.101894.55
流动资产合计202543.15201071.17228066.7357656.61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800.001000.00400.007000.00
投资性房地产3231.012510.213168.733488.30
固定资产124045.78115948.2580745.4679686.00
在建工程27973.2218034.4314097.226645.15
使用权资产4600.854686.74--
无形资产35274.3635012.178219.547721.25
商誉24094.8821935.37108.18108.18
长期待摊费用4014.284217.972467.292562.56
递延所得税资产3511.712903.761177.361173.97
其他非流动资产22788.248474.447080.501250.68
非流动资产合计251334.34214723.33117464.27109636.10
资产总计453877.49415794.50345531.00167292.7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7754.0720125.024916.746208.64
交易性金融负债-2112.50--
应付票据45642.7119532.3311738.466924.11
应付账款27095.5733204.4426679.2817226.22
预收款项---5254.83
合同负债1976.771654.581896.79-
应付职工薪酬4898.654141.843419.192644.79
应交税费3506.811679.931686.881077.30
其他应付款13415.2121162.272237.212130.0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278.052726.40-10332.20
负债
1-1-157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其他流动负债256.98198.13170.42-
流动负债合计124824.82106537.4552744.9751798.1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8414.887096.95-13812.61
租赁负债1296.961406.66--
长期应付款---3539.51
预计负债-240.00--
递延收益2219.381971.001387.101441.22
递延所得税负债13918.6813289.125180.983689.69
非流动负债合计35849.9124003.736568.0822483.03
负债合计160674.73130541.1859313.0674281.19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8565.3048433.3448433.3436325.00
资本公积168170.19166137.30164590.77748.05
减:库存股15496.7415496.74--
其他综合收益-96.22-82.51-18.352003.94
专项储备2032.051799.101395.361085.47
盈余公积9832.059832.058367.656454.88
未分配利润62296.7557405.0154301.8738414.2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75303.38268027.55277070.6585031.57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17899.3817225.779147.297979.95
所有者权益合计293202.76285253.32286217.9493011.52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453877.49415794.50345531.00167292.71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43692.73174129.40124334.24116057.75
其中:营业收入143692.73174129.40124334.24116057.75
二、营业总成本125806.50157896.52104155.4394587.50
其中:营业成本92035.88121964.7178990.8259668.59
1-1-158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税金及附加1161.131021.091006.43994.76
销售费用12213.0813792.178885.4319382.06
管理费用13554.7615339.4210048.659013.72
研发费用5836.116984.534641.403988.83
财务费用1005.55-1205.39582.701539.53
其中:利息费用1034.66601.55933.061536.08
减:利息收入485.98970.83732.7499.90
加:其他收益1731.792226.992167.061063.46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1568.901699.97566.52-
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267.011471.941234.40-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177.48-181.14-146.45-73.48”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1879.35--”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387.10847.3828.45-451.32”号填列)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21129.5320418.6624028.7922008.91
列)
加:营业外收入27.1243.1123.0724.40
减:营业外支出49.92456.1592.0129.16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1106.7420005.6223959.8622004.15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3105.023335.393745.593686.32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8001.7116670.2320214.2618317.83
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18001.7116670.2320214.2618317.83”号填列)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属分类
1.归属于所有者的净利润16891.0716706.7619732.9217708.13
2.少数股东损益1110.65-36.52481.34609.7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3.71-64.16-22.292005.62
七、综合收益总额17988.0016606.0720191.9720323.4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6877.3516642.6019710.6319713.75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110.65-36.52481.34609.7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50.340.470.49
1-1-159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50.340.470.49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5135.55199736.19124019.99130656.61
收到的税费返还103.74237.52225.32132.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763.8920610.1310984.769737.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5003.18220583.84135230.07140526.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7454.55134484.3259170.2960500.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182.1027565.5817927.2117013.57
支付的各项税费6917.3110091.367989.928814.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447.0717373.639980.9914196.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2001.03189514.9095068.41100523.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002.1531068.9440161.6640002.5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55100.00169000.00869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709.511873.312566.5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259.663512.84445.41749.24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5.98970.83555.5999.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3555.16175356.9890467.53849.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0653.8251168.9228105.7115550.47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335913.71160810.00165300.0080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12739.9522797.25--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9307.49234776.17193405.7116350.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752.33-59419.19-102938.18-15501.3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325.871500.00188417.104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316.121500.00980.0045.00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7726.0728040.384500.0023300.43
1-1-160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051.9429540.38192917.1023345.4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6140.0013596.3333516.7037943.2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3746.9014414.334891.776943.59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753.15692.05294.00-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749.1915997.3311486.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636.1044007.9849894.5244886.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415.84-14467.60143022.59-21541.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20.51-271.47-71.64-20.84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345.15-43089.3180174.432939.0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5847.3098936.6118762.1915823.1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5192.4655847.3098936.6118762.19
(二)母公司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5768.6933933.0077609.5515093.85
交易性金融资产20010.5257972.1767972.04-
应收票据8961.0212641.8611492.516514.19
应收账款21592.0216172.8212888.9619019.33
应收款项融资6004.731301.40855.652135.45
预付款项4514.78924.50648.94452.61
其他应收款63996.4043240.1829073.90110.86
存货6236.086166.633208.916816.55
其他流动资产94.3015.82157.820.14
流动资产合计167178.54172368.36203908.2850142.9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39624.7299929.4546697.5631170.9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00.00500.00400.007000.00
1-1-161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投资性房地产--203.44213.96
固定资产64350.5961180.4754013.5554030.63
在建工程11456.8710269.012516.92708.07
使用权资产1959.0760.12--
无形资产6816.306933.064795.154082.48
长期待摊费用51.0740.3827.46-
递延所得税资产928.57779.82488.08522.78
其他非流动资产5881.805224.592229.67247.52
非流动资产合计231868.99184916.91111371.8297976.37
资产总计399047.54357285.27315280.10148119.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3161.0516618.052813.672739.04
交易性金融负债-2112.50--
应付票据42781.5519177.8910807.845693.04
应付账款15015.5322310.8018637.6716682.05
预收款项---4667.45
合同负债1186.44912.791109.75-
应付职工薪酬2876.882348.502166.211689.41
应交税费1759.04973.99950.20807.00
其他应付款21481.4017944.991698.151726.5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450.45-10332.20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54.24118.6695.33-
流动负债合计108416.1382968.6338278.8144336.7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5812.726556.95-13812.61
租赁负债528.5545.02--
长期应付款---3539.51
递延收益1569.201579.491033.201055.97
递延所得税负债4857.924409.383057.572020.23
非流动负债合计22768.3912590.834090.7820428.32
1-1-162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负债合计131184.5295559.4642369.5864765.04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
48565.3048433.3448433.3436325.00
本)
资本公积174846.16171768.59170002.416159.69
减:库存股15496.7415496.74--
其他综合收益---2000.00
专项储备768.81739.45729.23619.38
盈余公积9832.059832.058367.656454.88
未分配利润49347.4346449.1245377.8931795.38
所有者权益合计267863.02261725.81272910.5283354.32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399047.54357285.27315280.10148119.36
总计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95091.05113824.9890021.5789547.00
减:营业成本60770.7378685.6456908.7846549.90
税金及附加616.33495.71659.09764.62
销售费用6450.448012.556070.0414040.53
管理费用7868.5910567.437868.596984.70
研发费用5130.906565.494410.333679.61
财务费用750.80-1301.14559.401451.82
其中:利息费用850.51255.94766.111449.47
减:利息收入515.26708.10575.1391.30
加:其他收益1441.511810.171553.55709.71投资收益(损失以“-
1985.702376.953991.28-”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50.061262.07972.04-(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255.21-212.86-47.87-11.42以“-”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354.15-290.85-125.21以“-”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291.52785.9252.27-474.34以“-”号填列)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16816.7116467.4119775.7616174.56
填列)
1-1-163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加:营业外收入0.493.421.9317.52
减:营业外支出40.1050.7885.6326.19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6777.1116420.0519692.0716165.89”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1879.481776.102264.282271.78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14897.6314643.9617427.7913894.11
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14897.6314643.9617427.7913894.11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000.00
六、综合收益总额14897.6314643.9617427.7915894.11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1492.72118480.5195156.28100836.1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741.2515559.058593.008708.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1233.97134039.55103749.28109545.1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4630.8475100.4247270.5545215.30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1980.5914522.7210453.839710.62

支付的各项税费5705.873714.465673.777068.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28.0115755.6212991.1015103.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7445.31109093.2176389.2577098.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88.6524946.3427360.0332446.4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62500.00133000.00829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801.882534.775991.2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131.524246.56341.78520.54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1.27702.96417.3191.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0034.67140484.2989650.36611.84
1-1-164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2942.5332180.0912718.246928.68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274530.70172224.71185574.26852.5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006.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8479.41204404.80198292.507781.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444.75-63920.51-108642.14-7169.3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009.75-187437.1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9710.7725751.56-19235.4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720.5225751.56187437.1019235.4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687.143743.8327651.7035043.2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2727.0312349.054429.926860.71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205.5515496.7411486.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619.7231589.6143567.6641903.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00.80-5838.05143869.44-22668.5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305.81730.94-71.64-26.47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61.11-44081.2762515.702582.1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3528.2877609.5515093.8512511.7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667.1733528.2877609.5515093.85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1-1-165(二)合并范围
1、截至2022年9月30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所占权益注册资本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万元)直接间接
1徐州金宏气体有限公司2009.03.022000.00100.00-
2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2017.01.222000.00100.00-
3嘉兴金宏物流有限公司2021.07.012000.00-100.00
4上海欣头桥隆申气体销售有限公司2012.06.12415.00100.00-
5昆山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2013.07.032000.00100.00-
6苏州金华润泽能源有限公司2014.05.303000.00100.00-
7潜江润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4.06.101000.00-100.00
8江苏金华龙燃气发展有限公司2014.11.031000.00-52.00
9苏州绿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13.12.091000.00-100.00
10苏州市七都燃料液化气有限公司2000.09.143200.00-90.00
11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公司2017.03.285000.00100.00-
12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014.09.168000.00100.00-
13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2014.12.153000.00100.00-
14苏州金瑞捷洁净技术有限公司2015.05.041000.00100.00-
15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15.07.074000.0051.00-
16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2015.07.313800.0065.66-
17苏州金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6.01.111100.00100.00-
18重庆金苏化工有限公司2015.07.308000.0051.00-
19重庆金苏运输有限公司2017.04.121000.00-51.00
20重庆金宏海格气体有限公司2013.08.221000.0071.14-
450万美
21 JinHong Gas Holding Pte. Ltd. 2017.03.06 100.00 -

22金宏气体(嘉兴)有限公司2021.03.0513000.00-100.00
23上海苏埭新材料有限公司2018.08.302000.00100.00-
24宿迁金宏气体有限公司2019.12.245000.0051.00-
25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2003.07.111080.0085.00-
26嘉兴耀一气体有限公司2012.09.20600.00-85.00
27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1.01.138000.00100.00-
28上海金宏润泽气体有限公司2021.01.298000.00100.00-
1-1-166公司所占权益
注册资本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万元)直接间接
29海安市吉祥气体有限公司1998.09.241006.4795.00-
30海安市富阳乙炔气体有限公司2004.06.23500.0095.00-
31重庆西彭金宏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1.06.236000.00100.00-
32泰州市光明氧气供应有限公司1999.04.281000.0090.00-
33海南金宏润科技有限公司2021.07.126500.00100.00-
1000万美
34 Jinhong Gas (HK) Limited 2021.12.30 - 100.00

35长沙曼德气体有限公司2018.02.085000.0070.00-
36长沙金宏曼德物流有限公司2022.01.12200.00-70.00
37长沙益华气体有限公司2001.06.181000.00-70.00
38长沙德帆气体有限公司2016.02.22100.00-70.00
39汨罗曼德气体有限公司2021.06.302000.00-70.00
40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2012.07.233333.33-49.00
41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2012.04.271176.7080.00-
42太仓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1.08.065000.00100.00-
43金宏气体(南通)有限责任公司2021.08.1315000.00100.00-
44苏州金宏润投资有限公司2021.08.305000.00100.00-
45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2021.09.025000.0070.00-
46金宏气体(邳州)有限公司2021.09.265000.00100.00-
47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1.12.086000.00100.00-
48青岛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2021.12.161000.00100.00-
49索拉尔绿色能源(苏州)有限公司2022.01.043500.00100.00-
50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2.01.1918000.0097.50-
51淮南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2022.04.225000.00100.00-
52广州金宏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2.05.274000.00100.00-
53无锡金宏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022.07.2650.0051.00-
54徐州金宏碳科技有限公司2022.07.282000.00100.00-
2、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期末纳入合并情况序号公司名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2022年9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1宿迁金宏气体有限公司是是是是2019年新设公司
1-1-167期末纳入合并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2022年9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2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收购公司
3嘉兴耀一气体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收购公司
4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新设公司
5上海金宏润泽气体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新设公司
6海安市吉祥气体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收购公司
7海安市富阳乙炔气体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收购公司
8金宏气体(嘉兴)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新设公司
9重庆西彭金宏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新设公司
10嘉兴金宏物流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新设公司
11泰州市光明氧气供应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收购公司
12海南金宏润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新设公司
13长沙曼德气体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收购公司
14长沙益华气体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收购公司
15长沙德帆气体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收购公司
2021年收购公司,
16萍乡市益气盈贸易有限公司否是否否
2022年2月注销
17汨罗曼德气体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收购公司
18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收购公司
19太仓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新设公司
20金宏气体(南通)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新设公司
21苏州金宏润投资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新设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
22是是否否2021年新设公司
体有限公司
2021年新设公司,
23金宏气体(泗阳)有限公司否是否否
2022年9月注销
24金宏气体(邳州)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新设公司
25苏州市七都燃料液化气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收购公司
26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新设公司
27青岛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是是否否2021年新设公司
28 Jinhong Gas (HK) Limited 是 是 否 否 2021 年新设公司
29长沙金宏曼德物流有限公司是否否否2022年新设公司
30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是否否否2022年收购公司
31索拉尔绿色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是否否否2022年新设公司
32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是否否否2022年新设公司
1-1-168期末纳入合并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2022年9月末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33淮南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是否否否2022年新设公司
34广州金宏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否否2022年新设公司
35无锡金宏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否否2022年新设公司
36徐州金宏碳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否否2022年新设公司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财务指标
30日31日31日31日
流动比率(倍)1.621.894.321.11
速动比率(倍)1.541.794.220.96
利息保障倍数(倍)21.4034.2626.6815.3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2.87%26.75%13.44%43.72%
资产负债率(合并)35.40%31.40%17.17%44.40%
财务指标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837.928.187.70
存货周转率(次)8.6715.0811.898.98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470.640.831.10
(元)每股现金流量净额
0.19-0.891.660.08
(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4.06%4.01%3.73%3.44%
比例
注:若非特殊注明,上述财务指标均依据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计算,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2022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未年化处理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2022年1-9月存货周转率未年化处理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1-1-169(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每股收益(元)报告期利润报告期间
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2年1-9月5.940.350.3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2021年度6.100.340.34
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度10.950.470.47
2019年度22.260.490.49
2022年1-9月4.980.29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2021年度4.750.270.27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度9.150.390.39
2019年度21.460.470.47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
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
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
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修订)》(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要求编制了最近三
1-1-170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86.05847.3828.45-451.3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1623.321989.471941.751182.59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1879.35--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1301.893171.901800.92-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0.0155.6452.9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21.03-413.04-68.94-4.76入和支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536.10913.23498.22122.8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1.80-898.2612.2415.45
合计2712.343701.393247.35641.15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22年1-9月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无。
2、2021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1-171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其中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实施。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
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
予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及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长期资产减值,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除此之外,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A.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B.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C.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D.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1-1-172E.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F.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本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
行重新评估并做出分类。除此之外,公司未对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衔接规定进行调整,而是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按照与其他融资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继续在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对于首次执行日前作为销售和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应当按照与其他经营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调整使用权资产。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产生重要影响,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使用权资产-1845.841845.84
租赁负债-1845.841845.84
3、2020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新收入准则1-1-173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对财务报表的调整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预收款项5254.83--5254.83
合同负债-4658.774658.77
其他流动负债-596.06596.06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公
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4、2019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1-174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
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
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4)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1-1-175公司根据公开信息披露的票据违约情况、《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33号)并参考《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等,遵照
谨慎性原则对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较高银行”)以及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以下简称“信用等级一般银行”)。6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
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上述银行信用良好,拥有国资背景或为上市银行,资金实力雄厚,经营情况良好,根据2019年银行主体评级情况,上述银行主体评级均达到 AAA 级且未来展望稳定,公开信息未曾出现票据违约到期无法兑付的负面新闻,因此公司将其划分为信用等级较高银行。
为保证应收票据终止确认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具体判断依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的票据会计处理方法为:由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
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由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同时,公司对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中承兑人为信用等级一般银行的票据进行调整,继续确认为应收票据。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累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处理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计影响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董事会决议应收票据102317382.60定,公司对应收票据终董事会决议应收款项融资-37593284.14止确认的具体判断依据
进行了调整董事会决议应付账款64724098.46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发行人报告期的财务报告影响较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系公司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审慎原则实施,
1-1-176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反映财务报表相关信息。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202543.1544.63201071.1748.36228066.7366.0057656.6134.46
非流动资产251334.3455.37214723.3351.64117464.2734.00109636.1065.54
资产总计453877.49100.00415794.50100.00345531.00100.00167292.7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67292.71万元、345531.00万元、415794.50万元和453877.49万元,资产规模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2020年末,
公司资产总额同比增长106.54%,主要系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175951.06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57656.61万元、228066.73万元、
201071.17万元和202543.1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46%、66.00%、
48.36%和44.63%。2020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规模较2019年末大幅度增长,主
要系公司于2020年上半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的到位使得公司流动资产大幅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09636.10万元、117464.27万元、
214723.33万元和251334.3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5.54%、34.00%、
51.64%和55.37%。2021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较2020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
首发募投建设项目逐步投入及公司推进“纵横”战略实施并购重组,使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相应增加。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1-177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72749.8135.9257352.0228.5298936.6143.3818762.1932.54
交易性金融资产53064.0826.2074182.0436.8984234.4036.93--
应收票据16598.898.2020033.619.9617440.647.6510301.8117.87
应收账款31515.8915.5628026.1413.9415942.686.9914474.4625.10
应收款项融资7866.903.882225.731.111851.060.812888.595.01
预付款项6587.843.253231.111.611597.330.701040.641.80
其他应收款1500.070.742097.331.04553.700.24317.520.55
存货10361.555.1210869.175.415311.212.337976.8513.84
其他流动资产2298.131.133054.021.522199.100.961894.553.29
流动资产合计202543.15100.00201071.17100.00228066.73100.0057656.6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规模显著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资本实力的增强和经营规模的扩大,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资产相应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各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库存现金17.0129.2420.9914.00
银行存款65763.7255796.0598914.6118748.18
其他货币资金6969.081526.731.01-
合计72749.8157352.0298936.6118762.19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1466.351308.07321.24345.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8762.19万元、98936.61万元、
57352.02万元和72749.8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54%、43.38%、
28.52%和35.92%。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公司其他货
币资金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
2020年末,受当年首次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的影响,公司货币
1-1-178资金规模大幅增加。
2022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21年末增加26.85%,主要系公司部分
理财产品到期,导致银行存款增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53064.0874182.0484234.40-资产
合计53064.0874182.0484234.4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0.00万元、84234.40万元、
74182.04万元和53064.0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36.93%、
36.89%和26.20%。
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而募投项目需按计划逐步投入,
因此公司有较大规模的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为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报告期各期,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整体随银行理财规模变动而变动。
2022年9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减少28.47%,主要系部分理财产品到期所致。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银行承兑票据15238.9019889.2117127.5210231.74
商业承兑票据1431.57152.00329.6073.76
减:商业承兑汇票
71.587.6016.483.69
减值准备
合计16598.8920033.6117440.6410301.81
报告期内,公司与部分客户采用承兑汇票结算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1-1-179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10301.81万元、17440.64万元、20033.61万元和
16598.8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87%、7.65%、9.96%和8.20%。公
司应收票据大多为银行承兑汇票,可回收风险较小,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应收账款余额33292.6829635.0616838.6415267.16
减:坏账准备1776.781608.92895.96792.70
应收账款净额31515.8928026.1415942.6814474.46
营业收入143692.73174129.40124334.24116057.75
应收余额/营业收入23.17%17.02%13.54%13.1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5267.16万元、16838.64万元、
29635.06万元和33292.6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15%、
13.54%、17.02%和23.17%。2019年-2021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
业收入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4474.46万元、15942.68万元、
28026.14万元和31515.89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10%、6.99%、
13.94%和15.56%。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大幅下
降主要系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导致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51.690.1651.69100.00-
按组合计提33240.9999.841725.095.1931515.89
合计33292.68100.001776.785.3431515.89
1-1-180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64.630.2264.63100.00-
按组合计提29570.4499.781544.295.2228026.14
合计29635.06100.001608.925.4328026.14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24.150.1424.15100.00-
按组合计提16814.4999.86871.815.1815942.68
合计16838.64100.00895.965.3215942.68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
按组合计提15267.16100.00792.705.1914474.46
合计15267.16100.00792.705.1914474.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组合及预期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32339.341611.9230727.4228786.621439.3327347.29
1-2年846.0384.60761.43718.5571.85646.69
2-3年15.154.5510.6131.899.5722.32
3-4年27.8113.9113.9110.555.285.28
4-5年12.6510.122.5322.8318.264.57
5年以上------
合计33240.991725.0931515.8929570.441544.2928026.14
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16631.28831.5615799.7215116.21755.8114360.40
1-1-1811-2年116.4011.64104.7684.218.4275.79
2-3年27.928.3819.5445.4513.6331.81
3-4年36.2718.1318.138.004.004.00
4-5年2.622.100.5212.279.822.45
5年以上---1.021.02-
合计16814.49871.8115942.6815267.16792.7014474.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余额账龄绝大部分在1年以内,占比分别为99.01%、98.91%、97.35%和97.29%,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情况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为
5012.97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15.06%。
2022年9月末,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474.164.4373.71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
21340.634.0367.03
公司
3中联重科975.932.9349.25
4 Peak View International Limited 650.77 1.95 32.54
5苏州天脉571.471.7228.57
合计5012.9715.06251.10
(5)应收款项融资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公司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故将其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2888.59万元、1851.06万元、
2225.73万元和7866.9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01%、0.81%、1.11%和3.88%。
(6)预付款项
1-1-18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6512.3798.853138.3997.131597.2499.991038.6099.80
1至2年74.011.1292.722.870.090.01--
2至3年1.460.02----2.040.20
合计6587.84100.003231.11100.001597.33100.001040.6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材料采购款,各期末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040.64万元、1597.33万元、3231.11万元和6587.8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0%、0.70%、1.61%和3.25%。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预付账款占比较高,分别为99.80%、99.99%、97.13%和98.85%。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呈持续增长的趋势,主要系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比
1 EXXON MOBIL CORPORATION 1455.56 22.09
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石油分公司447.706.80
3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93.654.46
4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区供电分公司219.403.33
5安徽安泊桥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173.332.63
合计2589.6339.31
(7)其他应收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及代垫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17.52万元、553.70万元、2097.33万元和1500.0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5%、0.24%、1.04%和0.74%。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83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押金、保证金1432.251114.82624.81266.69
拆迁补偿款-281.29--
备用金33.168.701.4196.47
代垫款及往来款334.98937.3819.2728.12
余额合计1800.392342.18645.49391.27
减:坏账准备300.32244.8491.7973.76
账面价值1500.072097.33553.70317.52
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大幅增加主要系当期收购子公司往来款项余额较大所致。
(8)存货
*存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1544.4714.91825.117.59326.316.14432.135.42
在产品272.122.63128.151.18335.846.323657.2345.85
库存商品6783.5865.478354.6476.873810.7071.752939.3736.85
周转材料1761.3817.001561.2714.36838.3615.78948.1311.89
合计10361.55100.0010869.17100.005311.21100.007976.85100.00
*存货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976.85万元、5311.21万元、
10869.17万元和10361.55万元,公司存货规模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相应增长。
2020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减少33.42%,主要系2019年末
已安装未完工的设备销售及安装项目成本较高。
2021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104.65%,主要系公司根据
客户订单情况增加备库以及当期并购公司的存货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1-1-184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周转次数较高、库龄较短,且公司产品的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增值税留抵税额2130.052986.652021.951892.53
定期存款应计利息86.013.80177.15-
预交所得税82.0863.57-2.01
合计2298.133054.022199.101894.55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交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留抵税额,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新增固定资产导致期末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所致。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其他权益工具投
1800.000.721000.000.47400.000.347000.006.38

投资性房地产3231.011.292510.211.173168.732.703488.303.18
固定资产124045.7849.35115948.2554.0080745.4668.7479686.0072.68
在建工程27973.2211.1318034.438.4014097.2212.006645.156.06
使用权资产4600.851.834686.742.18----
无形资产35274.3614.0335012.1716.318219.547.007721.257.04
商誉24094.889.5921935.3710.22108.180.09108.180.10
长期待摊费用4014.281.604217.971.962467.292.102562.562.34
递延所得税资产3511.711.402903.761.351177.361.001173.971.07
其他非流动资产22788.249.078474.443.957080.506.031250.681.14
非流动资产合计251334.34100.00214723.33100.00117464.27100.00109636.10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
1-1-185大,公司非流动资产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09636.10万元、117464.27万元、214723.33万元和251334.34万元。公司非
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组成,上述两者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9.72%、75.74%、70.31%和63.3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各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7000.00万元、400.00万元、
1000.00万元和1800.0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38%、0.34%、
0.47%和0.72%。
2019年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持有对苏州民营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4.5872%的股权投资。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为对芯链融创
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平潭冯源容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企业的股权投资。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单位名称期末余额
1芯链融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400.00
2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
3平潭冯源容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
合计1800.00
(2)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488.30万元、
3168.73万元、2510.21万元和3231.0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18%、2.70%、1.17%和1.29%。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法计量。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无用于抵押、担保或其他所有权受限的情形。
1-1-186(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28079.8122.6426059.9622.4816681.9620.6616394.2520.57
机器设备81545.9965.7474322.5764.1054202.8567.1353257.8566.83
仪器设备3421.652.763392.532.932709.973.362448.013.07
运输设备9278.177.4810251.798.846453.937.997080.668.89
办公设备及其他1720.151.391921.401.66696.760.86505.230.63
合计124045.78100.00115948.25100.0080745.46100.0079686.0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价值分别为79686.00万元、80745.46万元、115948.25万元和124045.78万元。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与机器设备,
截至2022年9月30日,房屋建筑物与机器设备账面价值分别为28079.81万元和81545.99万元,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64%和65.74%,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和行业特征相符。
2021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35202.79万元,主要
系平顶山金宏笑气回收工程、张家港氢气等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以及当期并购公司固定资产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具体类别、折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42144.3238660.2925491.3824010.60
机器设备147410.10132714.8999753.2690524.94
仪器设备8500.777810.996149.755110.67
运输设备22183.5821924.1115452.7314543.84
办公设备及其他4274.043945.362176.271839.59
合计224512.80205055.64149023.39136029.63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14064.5112600.338809.427616.35
1-1-187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机器设备65864.1158392.3245550.4137267.09
仪器设备5079.124418.473439.792662.66
运输设备12905.4011672.328998.807463.18
办公设备及其他2553.882023.961479.521334.36
合计100467.0389107.3968277.9356343.63资产减值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仪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及其他----
合计----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28079.8126059.9616681.9616394.25
机器设备81545.9974322.5754202.8553257.85
仪器设备3421.653392.532709.972448.01
运输设备9278.1710251.796453.937080.66
办公设备及其他1720.151921.40696.76505.23
合计124045.78115948.2580745.4679686.00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6645.15万元、14097.22万元、18034.43万元和27973.2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06%、
12.00%、8.40%和11.1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
4784.804275.321047.1685.20

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3929.12463.96--
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氢、
3765.213718.483465.392463.13
500吨电子级液氯项目
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
2362.34---
导体电子材料项目
1-1-188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10000吨高纯二氧化碳项目2315.431658.8052.53-
北方集成电路创新中心大宗气
1945.9648.45--
站项目
广州芯粤能大宗气站项目1655.16---
储槽1476.071713.42415.45228.26嘉兴金宏食品级二氧化碳干冰
1002.6059.56--
建设项目
雅安现场供气项目1000.53---年分装食品级产品23000吨项
890.28589.1114.95-

海宁正泰现场制气项目854.94---
宣城华晟现场制气项目739.52---眉山金宏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
507.23122.53--

9N 电子级正硅酸乙酯的研发
13.963934.881052.4147.10
及产业化
泗阳腾晖光电现场制气项目-723.86--
天然气项目-629.88-2040.26
笑气回收工程-153.982059.84497.35张家港金宏超大规模集成电路
--2354.11276.31用高纯气体项目
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1723.36141.45
其他2609.421821.561912.03866.09
合计29852.5719913.7814097.226645.15
减:减值准备1879.351879.35--
账面价值27973.2218034.4314097.226645.15
淮安金宏“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氢、500吨电子级液氯项目”因项目所
在化工园区产业政策调整导致工程停滞,存在较大的搬迁风险,未来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有不确定性。
2022年3月,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进行了测试,并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020240号《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相关资产于2021年12月
31日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淮安金宏
相关资产的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减值1879.35万元。公司据此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1-1-189(5)使用权资产
2021年起,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将租赁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调整
至使用权资产列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4686.74万元和4600.8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
2.18%和1.83%。
(6)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土地使用权16646.3915451.767371.567698.40
专利权14.4915.92--
计算机软件1212.641222.54847.9822.85
客户关系17400.8418321.94--
合计35274.3635012.178219.547721.2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721.25万元、8219.54万元、35012.17万元和35274.36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04%、
7.00%、16.31%和14.03%。
2021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325.96%,主要系公司
当期收购长沙曼德等公司,将未来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价值的客户关系确认为无形资产。
(7)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金额分别为108.18万元、108.18万元、
21935.37万元和24094.8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0%、0.09%、
10.22%和9.59%。公司商誉系收购长沙曼德、上海申南、海安吉祥等公司,企
业合并成本超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1-190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绿岛新能源22.2122.2122.2122.21
重庆金宏85.9785.9785.9785.97
海宁立申1297.521297.52--
海安吉祥1071.041071.04--
海安富阳1765.231765.23--
泰州光明1472.221472.22--
长沙曼德9857.429486.68--
上海申南5106.954996.76--
七都燃气1737.741737.74--
株洲华龙1678.58---
合计24094.8821935.37108.18108.18
2021年末,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进行了测试,并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020239号《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海宁立申、海安吉祥、海安富阳、泰州光明、长沙曼德、上海申南和七都燃气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所分摊的商
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2021年末商誉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
报告期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且公司形成商誉的各投资主体相关业务开展情况正常,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8)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房屋及建筑物3762.884084.862330.502489.45
装修费251.40133.11124.588.14
尾气回收工程--12.2264.97
合计4014.284217.972467.292562.56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入的土地上建造的办公及生产用房、办公室
及员工宿舍楼等装修费用、尾气回收系统工程支出等,按照受益期进行摊销。
1-1-191(9)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信用减值准备366.73298.02156.22133.77
递延收益242.80236.92154.98158.40
渠道建设费用142.79172.68212.53252.38
可抵扣亏损2335.711935.78653.63629.43
股份支付423.68254.35--
预计负债-6.00--
合计3511.712903.761177.361173.97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规模呈上涨趋势,主要系可抵扣亏损、未税前抵扣的各项费用增加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22788.246974.447080.501250.68
预付长期资产款-1500.00--
合计22788.248474.447080.501250.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250.68万元、7080.50万元、8474.44万元和22788.24万元。2020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大幅增加,主要系预付建设项目相关工程款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124824.8277.69106537.4581.6152744.9788.9351798.1669.73
1-1-192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非流动负债35849.9122.3124003.7318.396568.0811.0722483.0330.27
合计160674.73100.00130541.18100.0059313.06100.0074281.1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74281.19万元、59313.06万元、
130541.18万元和160674.73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
模不断扩大而相应增加。
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51798.16万元、52744.97万元、106537.45万元和124824.8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9.73%、88.93%、81.61%和77.69%。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27754.0722.2320125.0218.894916.749.326208.6411.99
交易性金融负债--2112.501.98----
应付票据45642.7136.5719532.3318.3311738.4622.266924.1113.37
应付账款27095.5721.7133204.4431.1726679.2850.5817226.2233.26
预收款项------5254.8310.14
合同负债1976.771.581654.581.551896.793.60--
应付职工薪酬4898.653.924141.843.893419.196.482644.795.11
应交税费3506.812.811679.931.581686.883.201077.302.08
其他应付款13415.2110.7521162.2719.862237.214.242130.084.11一年内到期的非
278.050.222726.402.56--10332.2019.95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56.980.21198.130.19170.420.32--
流动负债合计124824.82100.00106537.45100.0052744.97100.0051798.1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构成,上述项目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2.72%、86.40%、
88.25%和91.25%。
1-1-1932021年末,公司流动负债较2020年末增加101.99%,主要系因收购产生的
应付股权转让款及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6208.64万元、4916.74万元、
20125.02万元和27754.07万元,均为银行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质押借款1800.002100.00--
抵押借款-600.00--
保证借款-2526.904908.756200.43
信用借款25812.8014878.42--
应计利息141.2719.717.998.21
合计27754.0720125.024916.746208.64
202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增加15208.28万元,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流动
资金的需求增加的银行借款。
(2)交易性金融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余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2112.50万元和0万元。2021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余额系收购海宁立申形成的或有对价。
(3)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6924.11万元、11738.46万元、
19532.33万元和45642.7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3.37%、22.26%、
18.33%和36.5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银行承兑汇票45642.7119531.5910066.864346.55
1-1-194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商业承兑汇票--1670.982577.56
银行承兑汇票-应计利息-0.740.63-
合计45642.7119532.3311738.466924.1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规模增长较快,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生产所需原材料采购增加,票据结算规模随之扩大。
2022年9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增加主要系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工程款、设备购置款所致。
(4)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17226.22万元、26679.28万元、
33204.44万元和27095.57万元,除票据背书支付的应付账款外,公司剩余需
要偿付的应付账款由应付货款、应付工程设备款等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已背书未到期的承兑汇票4447.7416234.7914537.456472.41
应付货款14564.0311179.536983.777385.33
应付工程设备款7327.354950.584343.683180.80
应付其他756.45839.55814.38187.68
合计27095.5733204.4426679.2817226.22
2020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增加主要系票据背书支付的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2021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增加主要系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5)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分别为5254.83万元、1896.79万元、1654.58万元和1976.7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账款/合同负债主要系公司针对初始供气客户及临时采购气体的非固定客户,采取先款后货的谨慎销售策略所产生的预收货款。
2019年末,公司预收货款金额较大,主要系预收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设
1-1-195备款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年末计提的工资、奖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2644.79万元、3419.19万元、4141.84万元和4898.6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11%、6.48%、3.89%和3.92%。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呈增加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员工人数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企业所得税1759.07998.09996.14669.37
增值税1336.84434.50485.71194.69
个人所得税96.1171.7542.16131.83
房产税84.8388.1843.6039.75
土地使用税50.9326.8616.9715.66
其他税费179.0360.55102.3126.00
合计3506.811679.931686.881077.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1077.30万元、1686.88万元、
1679.93万元和3506.8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08%、3.20%、
1.58%和2.81%。公司应交税费主要由应交增值税和应交企业所得税组成,两者
合计占应交税费的比例分别为80.21%、87.85%、85.28%和88.2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呈增长趋势,主要系销售及利润规模增长导致应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增加。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股权收购款5171.6311409.17--
1-1-196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股权收购款5171.6311409.17--
押金、保证金3180.402379.592029.861748.73
往来款及其他4570.216860.57207.35381.34
应付股利492.97512.95--
合计13415.2121162.272237.212130.08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股权收购款、并购公司应付原股东往来款及向
客户收取的设备押金、购货保证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2130.08万元、2237.21万元、21162.27万元和13415.2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
比例分别为4.11%、4.24%、19.86%和10.75%。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80.45-8458.0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78.052245.9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874.20
合计278.052726.40-10332.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0)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0万元、170.42万元、
198.13万元和256.98万元。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待转销项税额。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18414.8851.377096.9529.57--13812.6161.44
1-1-197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租赁负债1296.963.621406.665.86----
长期应付款------3539.5115.74
预计负债--240.001.00----
递延收益2219.386.191971.008.211387.1021.121441.226.41
递延所得税负债13918.6838.8213289.1255.365180.9878.883689.6916.41
非流动负债合计35849.91100.0024003.73100.006568.08100.0022483.03100.00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保证借款12798.142000.00-22238.00
信用借款5600.005000.00--
保证+抵押借款-570.00--
应计利息16.747.40-32.61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80.45-8458.00
合计18414.887096.95-13812.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3812.61万元、0万元、
7096.95万元和18414.88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1.44%、0%、
29.57%和51.37%。
(2)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1406.66万元和
1296.96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确认的租赁付款额。
(3)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3539.51万元、0万元、0万元和0万元,2019年末长期应付款系通过向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售后回租租赁形式获取的借款。
1-1-198(4)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240.00万元和0万元。2021年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系计提的合同纠纷诉讼可能的赔偿金额。
(5)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政府补助2219.381971.001387.101441.22
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
2219.381971.001387.101441.22
府补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1441.22万元、1387.10万元、
1971.00万元和2219.38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41%、21.12%、
8.21%和6.19%。
(6)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项目
30日31日31日31日
固定资产税前抵扣9505.748557.244945.913689.69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58241.78211.40-
应收利息12.900.7723.67-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
4398.474489.33--
估增值
合计13918.6813289.125180.983689.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3689.69万元、5180.98万元、
13289.12万元和13918.68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6.41%、78.88%、
55.36%和38.82%,主要系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1-1-199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9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621.894.321.11
速动比率(倍)1.541.794.220.96
资产负债率(合并)35.40%31.40%17.17%44.40%
利息保障倍数(倍)21.4034.2626.6815.3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11、4.32、1.89和1.62,速动比率分别为0.96、4.22、1.79和1.54,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4.40%、17.17%、
31.40%和35.40%。2020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大幅上升、合并资产负
债率下降主要系当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账使得流动资产、速动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5.32、26.68、34.26和21.40,利息保障倍数处于较高水平,偿债能力较强。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如下:
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
30日31日31日31日
华特气体2.863.685.405.19
和远气体0.800.881.000.56
南大光电2.232.262.113.13
流动比率凯美特气1.621.591.451.55
侨源股份3.501.231.032.13
可比公司均值2.201.932.202.51
金宏气体1.621.894.321.11
华特气体2.352.844.664.64
和远气体0.770.850.960.52
南大光电1.771.941.832.81
速动比率凯美特气1.531.531.391.50
侨源股份3.241.090.861.99
可比公司均值1.931.651.942.29
金宏气体1.541.794.220.96
1-1-2002022年9月2021年12月2020年12月2019年12月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
30日31日31日31日
华特气体29.43%21.48%14.13%15.84%
和远气体58.36%50.95%40.31%50.06%
南大光电42.27%42.98%40.94%37.95%资产负债率
凯美特气41.22%34.92%39.74%38.37%(合并)
侨源股份16.93%45.26%34.37%24.73%
可比公司均值37.64%39.12%33.90%33.39%
金宏气体35.40%31.40%17.17%44.40%
数据来源: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2019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
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投入需求量较大,而公司当时权益性融资工具有限,所需资金主要源于银行借款,导致流动负债规模较大。
2020年末,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的影响,公司流动资产大幅增加,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021年末和2022年9月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表与同
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1、公司营运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
4.837.928.187.70
(次)
存货周转率(次)8.6715.0811.898.98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70、8.18、7.92和4.83,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较高水平。公司奉行稳健的经营策略,注重收益质量,在客户信用评估及应收账款回收等方面建立了严格有效的管理制度。同时,公司主要客户实力雄厚、信用良好,为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和回收的及时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1-1-201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98、11.89、15.08和8.67,随着公司
业务规模的扩大,经营效率的提升,存货周转率持续处于较高水平。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华特气体4.555.805.144.37
和远气体3.976.007.887.89
南大光电3.973.923.342.73应收账款
周转率凯美特气8.0111.6110.029.87
(次)
侨源股份5.118.598.149.10
可比公司均值5.127.186.916.79
金宏气体4.837.928.187.70
华特气体4.345.355.615.17
和远气体22.3224.3721.6418.03
南大光电1.892.692.681.52存货周转
凯美特气6.4713.5914.4513.78率(次)
侨源股份10.7812.8011.7214.45
可比公司均值9.1611.7611.2210.59
金宏气体8.6715.0811.898.98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不存在明显差异。受销售产品种类、业务模式、下游客户群体等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在一定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不存在明显差异。
受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如下:
大宗工业气体不易存储和运输,且以空分设备直接生产、大批量供应给下游客户,因此周转速度较快;特种气体生产工序相对复杂、生产周期相对较长、运输距离相对较远,其周转率一般较普通工业气体低。
华特气体产品主要为特种气体,品种丰富且主要以零售为主,单次销售批量小,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
1-1-202和远气体和侨源股份产品以大宗气体为主,因此上述公司的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
南大光电存货主要是其生产的 MO 源及电子特气产品,因其产品特性,每次单位用量较少,产品的使用周期较长,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
凯美特气产品主要为干冰、液体二氧化碳等,大批量供应给下游客户,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
公司兼有大宗气体和特种气体,存货周转率也介于上述公司之间。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根据《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
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
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价值财务性投资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53064.08-
其他应收款1500.07-
其他流动资产2298.1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8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22788.24-
合计81450.52-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1-203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53064.08万元,主要
系公司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收益)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预计年化收存款期限序号存放银行存款方式金额起息日到期日益(%)(天)
1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2/7/132022/10/142.90%93
2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8000.002022/9/52022/12/52.73%91
3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7000.002022/9/192022/12/192.70%91
4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2/9/192022/12/192.70%91
5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8000.002022/9/192022/12/192.70%91
6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2000.002022/8/252022/11/253.05%92
7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2000.002022/9/262022/12/263.00%91
8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2/8/292022/11/293.60%92
9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2/8/292022/11/293.60%92
10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2/9/92022/12/92.88%91
11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2/9/92022/12/92.88%91
12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2000.002022/9/92022/10/102.68%31
合计-53000.00----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预期收益率较低,风险评级较低,不属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属于收益风险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1500.07万元,主要为应收押金、保证金、代垫款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2298.13万元,主要为增值税留抵税额和预缴税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权益工具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1-1-204单位:万元
投资背景、目的及与公司业是否属于财序号公司名称账面价值持股比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务的协同性务性投资公司通过该项投资间接持股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公司对芯链融创集成电
2020年其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1路产业发展(北400.004.00%400.00400.00不属于
11月以拓展客户、渠道等为目
京)有限公司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
该基金专项投资荣芯半导体(宁波)有限公司。公司对
2021年
平潭冯源容芯股其投资系围绕产业链上下游
11月、
2权投资合伙企业1000.001.56%1000.001000.00以拓展客户、渠道等为目不属于
2022年2(有限合伙)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月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
该基金主要系围绕公司产业
2021年
苏州金象创业投链上下游进行产业投资布
11月、3资合伙企业(有400.0017.91%3600.003400.00局,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不属于
2022年7限合伙)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月略发展的方向。
合计1800.00-5000.001800.00---
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均属于以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22788.24万元,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6、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
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为2022年9月21日,自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32023年1月,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署《之补充协议》,约定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总额调整为1705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调整为400.00万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实际出资400.00万元。
1-1-205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对
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金额为300万元。该基金主要系围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与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的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除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设立或投资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委托贷款的情形。
(4)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财务性投资范畴。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投资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投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8)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1-1-206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综上,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七、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143692.73174129.40124334.24116057.75
营业利润21129.5320418.6624028.7922008.91
利润总额21106.7420005.6223959.8622004.15
净利润18001.7116670.2320214.2618317.83归属于母公司所
16891.0716706.7619732.9217708.13
有者的净利润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环保集约型综合气体供应商。经过20余年的探索和发展,公司目前已初步建立品类完备、布局合理、配送可靠的气体供应和服务网络,能够为客户提供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燃气三大类100多个气体品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基本保持稳定,其中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公司主要产品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旺盛,近年来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一)营业收入结构及趋势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127832.7188.96159012.7991.32107141.1086.17104936.5290.42
其他业务收入15860.0211.0415116.608.6817193.1413.8311121.239.58
合计143692.73100.00174129.40100.00124334.24100.00116057.7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6057.75万元、124334.24万元、
174129.40万元和143692.7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
1-1-207收入主要是租赁、钢瓶检测收入、运输劳务收入、设备销售及安装收入等,金
额及占比较小,与主营业务收入具有相关性。
在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背景下,随着下游行业对高质量工业气体需求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在电子气体研发生产方面不断取得突破,产品品种不断丰富和完善、新应用领域不断增加、新客户开发力度加大并提供综合气体解决方案,促使公司营业收入保持持续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特种气体54196.9942.4065873.0741.4344840.6941.8546010.9043.85
大宗气体57772.9145.1969872.2343.9448198.8844.9946532.9744.34
燃气15862.8212.4123267.4914.6314101.5313.1612392.6511.81
合计127832.71100.00159012.79100.00107141.10100.00104936.5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为主,燃气为辅。报告期内,公司特种气体业务收入分别为46010.90万元、44840.69万元、
65873.07万元和54196.9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85%、
41.85%、41.43%和42.40%;大宗气体业务收入分别为46532.97万元、
48198.88万元、69872.23万元和57772.9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44.34%、44.99%、43.94%和45.19%。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海外2939.952.304188.862.632463.842.301240.971.18
华北地区2629.102.061749.771.101282.931.20961.310.92
华东地区94607.2374.01130498.0282.0788895.9482.9790457.1186.20
1-1-208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华南地区2782.922.183942.852.482309.852.16842.020.80
华中地区14451.5411.317374.704.644803.414.486332.226.03
其他地区10421.968.1511258.597.087385.136.895102.894.86
合计127832.71100.00159012.79100.00107141.10100.00104936.52100.00
公司深耕长三角地区,是该地区重要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供应商。近年来,公司通过新建和收购整合的方式在珠三角、京津、川渝等我国重要经济区域进行业务布局,有计划地向全国扩张及开拓,华中等地区的销售收入呈上升趋势。
4、报告期内各季度的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44574.6231.0235234.8220.2325154.4420.2325104.4421.63
第二季度48434.2333.7142653.9624.5029678.7723.8729463.0325.39
第三季度50683.8835.2745497.2026.1335115.5528.2431377.8227.04
第四季度--50743.4129.1434385.4827.6630112.4625.95
合计143692.73100.00174129.40100.00124334.24100.00116057.7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收入占比变化相对较小,第一季度受春节等节假日的影响,下游企业生产天数较少,对气体采购量较其他季度略少。
(二)营业成本构成及趋势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82324.3089.45114148.0493.5969031.7987.3954549.1291.42
其他业务成本9711.5810.557816.666.419959.0412.615119.478.58
1-1-209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92035.88100.00121964.71100.0078990.82100.0059668.5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长,与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54549.12万元、69031.79万元、114148.04万元和82324.30万元,占比均在85%以上,为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2、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特种气体30970.9637.6242513.0637.2427719.0740.1520808.0738.15
大宗气体37983.1446.1450863.0644.5629826.3243.2124745.4045.36
燃气13370.1916.2420771.9218.2011486.3916.648995.6516.49
合计82324.30100.00114148.04100.0069031.79100.0054549.1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相匹配。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45508.4288.1044864.7586.0138109.3184.0550387.4089.36
其他业务毛利6148.4411.907299.9413.997234.1015.956001.7610.64
综合毛利51656.86100.0052164.69100.0045343.41100.0056389.16100.00
公司毛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毛利。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综合毛利的比例分别为89.36%、84.05%、86.01%和88.10%,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
1-1-210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特种气体23226.0351.0423360.0152.0717121.6244.9325202.8350.02
大宗气体19789.7643.4919009.1742.3718372.5648.2121787.5743.24
燃气2492.635.482495.575.562615.146.863397.006.74
合计45508.42100.0044864.75100.0038109.31100.0050387.4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50387.40万元、38109.31万元、
44864.75万元和45508.42万元;从毛利构成上来看,公司特种气体和大宗气
体合计实现的毛利分别为46990.40万元、35494.18万元、42369.18万元和
43015.79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均在90%以上,是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主要来源。
3、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35.60%28.21%35.57%48.02%
其他业务毛利率38.77%48.29%42.08%53.97%
综合毛利率35.95%29.96%36.47%48.59%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8.59%、36.47%、29.96%和35.95%。
公司主营业务相对突出,综合毛利80%以上由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其他业务对公司综合毛利的贡献相对较小,因此综合毛利率变动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2)主营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产品类别列示如下:
财务指标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1-211财务指标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特种气体42.85%35.46%38.18%54.78%
大宗气体34.25%27.21%38.12%46.82%
燃气15.71%10.73%18.55%27.41%
主营业务毛利率35.60%28.21%35.57%48.0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8.02%、35.57%、28.21%和
35.60%,各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12.45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
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产品相关的运费调整至营业成本中核算所致。剔除运费影响,2020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为47.04%,毛利率较2019年度下降0.98个百分点,基本保持稳定。
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7.36个百分点,主要系大宗
商品大幅涨价,导致公司各类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运费成本等较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2022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1年度上升7.39个百分点,主
要系液氧、液氮、液氩等主要原材料价格较2021年有所回落以及公司根据前期原材料涨价情况上调了部分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
4、与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华特气体27.79%24.19%25.98%35.38%
和远气体23.62%28.72%35.45%43.94%
南大光电47.00%43.42%41.09%43.87%
凯美特气44.46%41.95%37.44%46.79%
侨源股份31.68%39.30%49.08%59.50%
平均值34.91%35.52%37.81%45.89%
发行人35.95%29.96%36.47%48.59%
数据来源:各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系1-1-212各公司的产品结构、销售区域不同、经营特点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一般来说,
特种气体的生产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因此特种气体的毛利率也高于大宗气体的毛利率。
华特气体主营业务为特种气体、普通工业气体以及相关的气体辅助设备与
工程的生产和销售,销售收入中有20%左右为外销业务,其外销客户主要为专业气体公司,议价能力较强,拉低了该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
和远气体以氧气、氮气等大宗气体的销售为主,因此毛利率相对较低。
南大光电产品包括特种气体和 MO 源产品,特种气体中的砷烷、磷烷等产品毛利率水平较高。
凯美特气产品主要为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干冰及其他工业气体,食品级二氧化碳毛利率较高。
侨源股份主要以空分设备自产氧气、氮气、氩气等产品,主要生产基地水电资源丰富,用电成本较低,因此毛利率相对较高。
公司是综合性的气体生产商,产品兼有大宗气体和特种气体,因此毛利率处于上述公司中间。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12213.088.5013792.177.928885.437.1519382.0616.70
管理费用13554.769.4315339.428.8110048.658.089013.727.77
研发费用5836.114.066984.534.014641.403.733988.833.44
财务费用1005.550.70-1205.39-0.69582.700.471539.531.33
合计32609.5022.6934910.7320.0524158.1819.4333924.1529.23
注:占比指各期间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33924.15万元、24158.18万元、
34910.73元和32609.50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23%、19.43%、
20.05%和22.69%。2019年,期间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主要系当期
1-1-213销售产品相关的运费在销售费用核算所致。
1、销售费用
(1)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交通运输费------4708.1524.29
职工薪酬6991.0157.246322.3845.844120.2046.377167.8636.98
业务招待费1246.8910.211529.6811.091305.2314.69916.734.73
折旧及摊销1199.269.821024.227.431162.7113.093044.0015.71
修理费755.006.18806.385.85616.116.93924.374.77
差旅费552.034.52644.264.67424.074.77579.752.99
劳务费363.482.98510.993.70313.413.53364.541.88
股权激励费用254.682.09415.883.02----
检测费229.051.88515.273.74148.901.68121.940.63
技术服务费191.011.56515.333.7434.500.3938.990.20
租赁费101.220.83362.422.63233.462.63304.341.57
出口代理费74.010.61112.600.8274.620.8448.850.25
邮电通讯费67.930.5688.360.6458.890.6650.210.26
办公费66.260.5488.630.6478.640.8998.730.51
广告宣传费34.930.29277.162.01205.712.32148.950.77
渠道建设费--312.492.27--293.281.51
其他86.330.71266.091.93109.001.23571.382.95
合计12213.08100.0013792.17100.008885.43100.0019382.06100.00
公司销售费用包括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业务招待费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9382.06万元、8885.43万元、13792.17万元和
12213.0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70%、7.15%、7.92%和8.50%。
2020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减少10496.63万元,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产品相关的交通运输费、运输人员的职工薪酬、运输车辆的折旧等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中核算所致。
1-1-2142021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增加4906.74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
主体和业务规模的增加,销售人员数量增加,职工薪酬等销售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2)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的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华特气体4.19%5.15%6.25%15.08%
和远气体5.83%7.05%11.59%12.36%
南大光电3.98%4.65%5.51%6.81%
凯美特气4.14%4.40%5.00%12.24%
侨源股份3.31%3.17%3.14%12.92%
平均值4.29%4.89%6.30%11.88%
发行人8.50%7.92%7.15%16.70%
公司是一家综合气体供应商,产品兼有大宗气体和特种气体,下游客户的行业分布非常广泛,市场拓展投入较大。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产品结构、经营策略方面与公司存在不同,导致销售费用率存在差异。
整体来看,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管理费用
(1)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5940.2243.826413.0841.814534.1145.124018.1444.58
折旧及摊销2841.4920.962514.9516.401096.5610.91984.5310.92
业务招待费1341.199.891848.3612.051088.7210.831099.8312.20
咨询费855.876.31773.865.04572.475.70997.6811.07
股权激励费用586.164.32755.894.93----
1-1-215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保安服务费350.192.58353.552.30159.721.59112.741.25
办公费330.482.44430.112.80413.594.12452.325.02
差旅费228.011.68544.163.55375.623.74396.394.40
技术服务费192.991.42245.801.60124.971.24133.591.48
修理费144.491.07187.931.23147.261.47127.921.42
租赁费111.440.82114.970.75295.942.95160.161.78
招聘费65.660.48209.061.36160.971.6030.370.34
广告宣传费53.790.4039.020.25483.214.8188.790.99
其他512.793.78908.695.92595.525.93411.264.56
合计13554.76100.0015339.42100.0010048.65100.009013.7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9013.72万元、10048.65万元、15339.42和13554.7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7%、8.08%、8.81%和9.43%。
公司管理费用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呈逐年增长趋势。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业务招待费等构成,上述三者合计占各期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67.70%、66.87%、70.25%和74.68%,是管理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
2021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2.65%,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主
体的增多和经营规模的扩大,相应的管理人员薪酬、折旧与摊销和业务招待费增加所致。
(2)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的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华特气体4.92%5.05%5.76%7.03%
和远气体5.96%6.71%7.09%8.35%
南大光电11.60%14.53%19.13%14.28%
凯美特气10.66%12.43%14.17%12.28%
侨源股份5.70%5.66%5.39%4.81%
平均值7.77%8.88%10.31%9.35%
发行人9.43%8.81%8.08%7.77%
1-1-216整体来看,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3、研发费用
(1)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研发人员工资3221.3255.203825.8354.782568.1955.332341.8758.71
材料消耗费1378.8923.631287.9718.441007.0221.70970.7424.34
折旧费552.759.47642.389.20522.0511.25444.8011.15
股权激励费用302.005.17594.418.51----
其他381.156.53633.959.08544.1411.72231.425.80
合计5836.11100.006984.53100.004641.40100.003988.8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注重研发创新,研发投入不断加大。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研发人员工资和材料消耗费构成。
(2)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的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华特气体3.52%3.50%3.04%3.02%
和远气体2.02%2.18%2.29%2.75%
南大光电10.23%11.94%10.63%12.14%
凯美特气5.80%6.43%6.28%5.87%
侨源股份0.03%0.03%0.01%0.00%
平均值4.32%4.82%4.45%4.75%
发行人4.06%4.01%3.73%3.44%
整体来看,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1-1-217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支出1034.66601.55933.061536.08
减:利息收入485.98970.83732.7499.90
汇兑损益320.51-975.71319.2726.46
银行手续费136.36139.5963.1176.89
合计1005.55-1205.39582.701539.53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539.53万元、582.70万元、-1205.39万元和1005.55万元。
2020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产生较多
的利息收入,以及银行借款的逐步清偿,使得财务费用大幅下降。
2021年度,公司财务费用为-1205.39万元,主要系公司当年取得大额汇兑收益。
(五)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88.15-133.89-115.62-52.5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1.96-121.42-18.03-17.56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67.3674.17-12.79-3.34
合计-177.48-181.14-146.45-73.48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1879.35--
合计--1879.35--
淮安金宏“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氢、500吨电子级液氯项目”因项目所
在园区产业政策调整导致上述工程停滞,存在较大的搬迁风险,未来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有不确定性,因此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1-1-218(六)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支分析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1063.46万元、2167.06万元、2226.99万元和1731.79万元,主要系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投资净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净收益分别为0万元、566.52万元、1699.97万元和
1568.90万元,主要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系期末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形成的净值收益,分别为0万元、1234.40万元、1471.94万元和-267.01万元。
4、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451.32万元、28.45万元、847.38万元和387.10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金额较小。2021年度,处置收益较高,主要系公司吴中分公司搬迁,相关资产处置产生的收益。
5、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4.40万元、23.07万元、43.11万元和
27.12万元。
6、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29.16万元、92.01万元、456.15万元及
49.92万元。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是公益性捐赠支出、违约金及索赔支出、预计负债等。
2020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增加62.84万元,主要系当期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2021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增加364.15万元,主要系计提合同纠纷
案件可能的损失240万元、违约金及索赔支出151.70万元、捐赠支出36.22万
元以及罚款支出28.24万元。
1-1-219(七)非经常性损益分析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参见本节“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之“(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891.0716706.7619732.9217708.1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
2712.343701.393247.35641.15
益净额
占比16.06%22.16%16.46%3.62%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及理财产品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641.15万元、3247.35万元、
3701.39万元和2712.34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62%、16.46%、22.16%和16.06%。
八、现金流量分析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9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月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5135.55199736.19124019.99130656.61
收到的税费返还103.74237.52225.32132.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763.8920610.1310984.769737.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5003.18220583.84135230.07140526.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7454.55134484.3259170.2960500.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182.1027565.5817927.2117013.57
支付的各项税费6917.3110091.367989.928814.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447.0717373.639980.9914196.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2001.03189514.9095068.41100523.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002.1531068.9440161.6640002.5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气体所收到的销售货
1-1-220款。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随着营业收入的变化总体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130656.61万元、124019.99万元、199736.19万元和155135.55万元,与各期
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要为购买原材料、支付职工薪酬以及缴纳税金等支出。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60500.10万元、59170.29万元、134484.32万元和
97454.55万元,与各期营业成本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002.58万元、
40161.66万元、31068.94万元和23002.15万元,持续为正,公司经营活动产
生现金流的能力较强。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55100.00169000.00869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709.511873.312566.5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5259.663512.84445.41749.24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5.98970.83555.5999.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3555.16175356.9890467.53849.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50653.8251168.9228105.7115550.47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335913.71160810.00165300.0080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12739.9522797.25--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9307.49234776.17193405.7116350.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752.33-59419.19-102938.18-15501.32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501.32万元、-102938.18万元、-59419.19万元和-35752.3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购买了风险程度较
1-1-221低的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因此相关投资流出和流入金额均较高。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以及募集资金有序投入,用于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逐年增长。
2021年度,公司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主要系收购支付的资金。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325.871500.00188417.104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316.121500.00980.0045.00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7726.0728040.384500.0023300.4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0051.9429540.38192917.1023345.4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6140.0013596.3333516.7037943.2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3746.9014414.334891.776943.5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753.15692.05294.00-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749.1915997.3311486.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636.1044007.9849894.5244886.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415.84-14467.60143022.59-21541.39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541.39万元、
143022.59万元、-14467.60万元和22415.84万元。
2019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支出较多,主要系偿还到期银
行借款及分配股利。
2020年度,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账,使得公司2020年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
2021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支出较多,主要系公司支付股份回
购款1.55亿元所致。
1-1-222九、资本性支出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不存在跨行业投资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新厂房建设、购买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分别为15550.47万元、28105.71万元、51168.92万元和50653.82万元。通过持续的资本性支出,公司的产能得以增加、研发和技术水平持续提升,为公司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市场竞争力得以巩固和强化。
(二)未来可预见的主要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公司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继续投入以及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项目,具体内容参见本募集说明
书“第七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及“第八节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三)重大资本性支出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通过持续的资本性支出投入,公司的产品产能得以增加、产品种类得以丰富、研发创新水平和运营管理能力得到提升,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现有业务的延伸和扩展,服务于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国家战略方向和行业发展趋势。
十、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是国内重要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供应商,拥有气体行业中唯一专注于电子气体研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CNAS 认可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江苏省特种气体及吸附剂制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高纯特种气体工程中
心、江苏省重点研发机构等。
公司专注于工业气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积累了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公司自主创新研发的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八氟环丁烷、六氟丁二烯、一氟甲烷、硅烷混合气等各类电子级超高纯气
1-1-223体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代进口的水平,能够满足国内半导体产业的使用需求,
为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国产化率提升做出了贡献。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56项、实用新型专利
208项、外观设计专利11项,主持或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18项。凭借突出科技创新能力,公司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重点科研项目。其中,“7N 电子级超纯氨项目”和“集成电路用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江苏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
同时,公司还注重气体充装及运输过程中安全保障及高纯气体包装容器处理方面的研发,多年以来公司平稳安全生产,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公司现为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江苏省气体工业协会副理
事长单位,先后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科技小巨人企业、
江苏省创新型企业、江苏省质量标杆企业、全国气体标准化先进单位、中国驰名商标等称号。公司于2017年10月被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评为中国气体行业领军企业,于2020年1月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九、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之“(四)主要在研项目”。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公司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科技创新水平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之“(二)公司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和措施”。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重大担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1-1-224(二)重大诉讼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的重大诉讼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
1000.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共2起,具体如下:
(1)金宏气体与金瑞气体及其股东股权转让纠纷案2021年8月18日,金宏气体与四川金瑞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气体”)及其股东王宇、成都金克星气体有限公司、成都丰瑞化工有限公司、成都星胜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气体股东方”)签订《关于四川金瑞气体有限公司之股权投资协议》,约定金瑞气体股东方将其持有的金瑞气体53.64%的股权转让给金宏气体,金宏气体再向金瑞气体增资8000万元。
2021年9月,金宏气体以金瑞气体及金瑞气体股东方交割的核心资产信息存在重大遗漏等原因,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关于四川金瑞气体有限公司之股权投资协议》,判令金瑞气体及金瑞气体股东方向金宏气体支付违约金1500万元。
金瑞气体及金瑞气体股东方以金宏气体未按约定履行协议义务为由,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金宏气体支付违约金1500万元。
2022年9月5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21)苏05民初
1897号),认为金瑞气体及金瑞气体股东方未构成“实质性违约”,对金宏气体
请求判令金瑞气体及其股东方支付1500万元违约金的诉请不予支持;鉴于双
方均同意解除《关于四川金瑞气体有限公司之股权投资协议》,上述协议于
2022年6月24日解除;金瑞气体及金瑞气体股东方反诉金宏气体违约的事实成立,但由于金瑞气体及金瑞气体股东方提供的设备确实存在问题且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判令金宏气体向金瑞气体及金瑞气体股东方赔偿违约金100万元。
2022年9月26日,金宏气体、金瑞气体及金瑞气体股东方均不服一审判决,
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正在二审审理过程中。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做出判决。
(2)宿迁金宏与宿迁红叶纠纷案
1-1-2252019年,金宏气体与宿迁市红叶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红叶”)、宿迁市天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天成”)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三方发起成立宿迁金宏,由宿迁金宏购买宿迁红叶与宿迁天成所有可用的钢瓶及车辆资产,宿迁红叶有义务在过渡期内将客户全部切换到宿迁金宏,宿迁红叶不得向宿迁金宏以外的其他任何单位销售气体产品,也不得通过间接方式交
由第三方从事气体业务。
*宿迁金宏诉宿迁红叶合作纠纷案
宿迁金宏以宿迁红叶存在对外销售气体的行为,违反了《合作协议书》的约定,向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宿迁红叶赔偿宿迁金宏1000万元;*判令宿迁红叶负有不向宿迁金宏之外的任何其他单位
销售、代加工气体产品,不得以出售股权、资产或出租等形式交由第三方从事气体业务的义务;*判令于尚民、郭冬梅(宿迁红叶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宿迁市宿城区矿山氧气充装站和宿迁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负有不在宿迁
及周边200公里范围内的区域从事气体及相关业务的义务;*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含保全费)由宿迁红叶承担。
2022年10月26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苏1302民初9373号):判决宿迁红叶向宿迁金宏支付违约金120万元;宿迁红
叶负有不向宿迁金宏以外的其他单位销售气体产品及不出售股权、资产或出租等形式交由第三方从事气体业务的义务;驳回宿迁金宏的其他诉讼请求。
宿迁红叶与宿迁金宏均不服一审判决,已分别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宿迁红叶请求判令重审或驳回宿迁金宏的诉讼请求,宿迁金宏请求判决:
*宿迁红叶赔偿人民币1000万元;*判令于尚民、郭冬梅(宿迁红叶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宿迁市宿城区矿山氧气充装站和宿迁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负有不在宿迁及周边200公里范围内的区域从事气体及相关业务的义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做出判决。
*宿迁红叶诉宿迁金宏合同纠纷案
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期间,宿迁红叶以与宿迁金宏钢瓶盘点数量产生争议,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之间的钢瓶买卖合同1-1-226解除,并判决宿迁金宏返还18803只钢瓶以及支付钢瓶使用费(自2020年6月
1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18803元每天计算)。
2022年7月9日,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苏1311民初5851号),判决宿迁金宏向宿迁红叶返还钢瓶3040只、支付钢瓶使用费
74.99万元。
宿迁红叶与宿迁金宏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2年12月14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2022)苏13民终
2983号),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案件发回宿豫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尚未判决。
*宿迁红叶与宿迁金宏加工费仲裁案
2020年,宿迁金宏与宿迁红叶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在2020年3月2日
至2021年3月1日期间,宿迁金宏委托宿迁红叶进行充装生产,宿迁金宏负责提供产品的气体原料。因双方结算产生纠纷,宿迁红叶于2021年8月25日向宿迁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宿迁金宏支付加工费395.18万元、运费及补贴135.24万元,合计530.42万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宿迁金宏提出仲裁反申请,请求裁决宿迁市红叶气体有限公司支付宿迁金宏原料、成品、货款、垫付费用、钢瓶相关费用等合计200.00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件尚未做出裁决。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及刑事诉讼等或有事项。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及刑事诉讼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及刑事诉讼等或有事项。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1-1-227(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期后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围绕公司主业展开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科技创新情况的变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基础
及技术储备而确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并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生产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1-228第六节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合法合规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单笔行政处罚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处罚被处罚人处罚决定书处罚部门处罚原因处罚依据处罚时间号金额《重庆市特种渝潼南市监处重庆市潼南区市2021年
1重庆金宏氧气瓶超期未检设备安全条5.00
字(2021)387号场监督管理局10月8日例》(沪金)应急未将危险化学品存储《危险化学品2021年5.00罚上海市金山区应在专用仓库内
2上海苏埭安全管理条12月28
[2021]000171急管理局超出许可范围经营危例》日10.00号险化学品存在使用未经检验的《中华人民共2019年吴江市监案字苏州市吴江区市
3特种设备燃气压力管和国特种设备12月165.00
[2019]547号场监督管理局道的行为安全法》日七都燃气苏环行罚字《建设项目环苏州市生态环境存在未执行“三同时2020年5
4〔2020〕09第境保护管理条20.00局制度”的行为月13日
057号例》无法提供储气罐使用《中华人民共长县市监处罚长沙县市场监督2022年6
5长沙曼德登记证、检验报告、和国特种设备7.00
〔2022〕62号管理局月13日年度检查报告安全法》1、2021年10月8日,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重庆金宏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潼南市监处字(2021)387号)。根据前述处罚决定,重庆金宏因氧气瓶超期未检,依据《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六十条,被处以罚款
5万元。
根据《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瓶装气体销售单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气瓶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由此可见,行政机关对重庆金宏处罚金额相对较小。
报告期内,重庆金宏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合并口径的比例不足3%,净利润占公司合并口径的比例不足4%。重庆金宏对公司经营不具有重要影响,且处罚事由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恶劣社会影响。
1-1-2292022年9月26日,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重庆金宏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2021年12月28日,上海市金山区应急管理局向上海苏埭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金)应急罚(2021)000171号)。根据前述处罚决定,上海苏埭因未将危险化学品存储在专用仓库内及超出许可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分别给予罚款5万元、10万元的行政处罚以及没收违法所得12035.40元。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
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上海苏埭受到的上述处罚属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额度,罚款金额较小。
报告期内,上海苏埭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合并口径的比例不足2%,净利润分别为-126.76万元、-288.42万元、-790.21万元、-253.72万元。报告期内,上海苏埭持续亏损,主要是处于建设和运营初期,房租、车辆折旧等固定成本较高所致。上海苏埭对公司经营不具有重要影响,且处罚事由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恶劣社会影响。
2022年10月19日,上海市金山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上海苏埭未因发
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金山区应急管理部门相关行政处罚。
3、2019年12月16日,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七都燃气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吴江市监案字[2019]547号)。根据前述处罚决定,七都燃气因1-1-230存在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燃气压力管道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处以罚款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由此可见,行政机关对七都燃气的处罚金额相对较小。
4、2020年5月13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向七都燃气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苏环行罚字〔2020〕09第057号)。根据前述处罚决定,七都燃气因存在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
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处以罚款20万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由此可见,行政机关对七都燃气处罚金额为最低档,罚款金额较小。
七都燃气的上述2起处罚均发生在发行人对其收购之前,前述行政处罚可不视为发行人受到的行政处罚。此外,七都燃气的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比例均不到1%,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5、2022年6月13日,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长沙曼德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县市监处罚〔2022〕62号)。根据前述处罚决定,长沙曼德因存在无法提供储气罐使用登记证、检验报告、年度检查报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被处以罚款7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使用未
1-1-231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
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长沙曼德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整改,停产进行储气罐的换新工作,全面检查了缓冲罐情况,避免出现类似隐患。鉴于长沙曼德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且在调查后积极改正违法行为,符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中“较轻违法行为”的规定,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沙曼德予以从轻处罚。
报告期内,长沙曼德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占公司合并口径的比例均不足5%。长沙曼德本次违法违规行为在处罚决定书中被执法机构认定为较轻行为,
且该项处罚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恶劣社会影响。
除上述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悬挂标志灯、牌以及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等
原因被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形,相关处罚金额较小,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证监会、交易所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资金占用情况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1-1-232三、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气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向华控制的企业还包括金宏投资、鑫福古玩、相青投资、金桃李和金宏汇,实际控制人金建萍对外投资鑫福古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实际控制人控制情况主营业务
1金宏投资金向华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金建萍担任总经理投资
金向华持股85%并担任执行董事,金建萍持股15%并担
2鑫福古玩商铺出租
任监事
3相青投资金向华持有70%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
金向华通过金宏投资持股90%,其配偶韦文彦持股10%
4金桃李餐饮服务
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金向华通过金宏投资持有该合伙企业99%合伙份额,金
5金宏汇投资
宏投资担任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金宏气体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自身未经营、亦没有为他人
经营与金宏气体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金宏气体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本人在持有金宏气体的股份期间或在金宏气体任职期间,将不从事与金
宏气体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不会新设或收购与金宏气体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金宏气体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与金宏气体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3.如金宏气体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人承诺自身及控制的企业将不与金
1-1-233宏气体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金宏气体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将采取停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金宏气体、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维护金宏气体利益,消除潜在的同业竞争。
4.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全体股东之权益作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
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
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金宏气体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归金宏气体所有。”四、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关联自然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为金向华、金建萍,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变化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2)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除金向华、金建萍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朱根林。朱根林与金向华为叔侄关系。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1-1-234(4)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亦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2、关联法人
(1)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三、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公司控股、参股企业情况”。
公司不存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金宏投资、鑫福古玩、相
青投资、金桃李、金宏汇,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三、同业竞争情况”之“(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3)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元联小贷金向华通过金宏投资持股7.3529%,并担任董事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
2王悦晞担任副总经理
团)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数字科技有限公
3王悦晞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4苏州数仪科技有限公司王悦晞担任董事
5苏州金瑞鸿刘斌持有46.88%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斌配偶的兄弟费立响持有该公司90%股权并担任
6杭州金满堂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刘斌配偶的兄弟费立响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并担
7杭州亦凡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8吴江市勇顺钢业有限公司柳炳峰配偶的兄弟陆武勇持有该公司50%股权并担
1-1-235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任执行董事
南京天宜华茂管理咨询合伙丁维平持有63.72%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9企业(有限合伙)人丁维平通过南京天宜华茂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江苏介观催化材料科技有限
10合伙)持有该公司5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董事、总
公司经理江苏集萃氢燃料电池研究所
11丁维平担任该公司董事
有限公司南通鼎新催化材料科技有限
12丁维平持有该公司6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监事
公司
13苏州金梓鸿陈莹持有2.51%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3、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自然人
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自然人包括曾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黄皖明,曾任公司董事的杨健,曾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的张建波,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龚小玲,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洑春干、刘海燕、张辰,曾任公司财务总监的钱卫芳。
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2)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法人
公司关联自然人、曾经的关联自然人在报告期内曾经控制或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和公司曾经的子公司等为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法人,具体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情况
金向华通过金宏投资持股90%,其配偶韦文彦持
1索拉尔科技股1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建萍担任监事;已于2022年10月注销
金向华通过索拉尔科技间接持股100%,其配偶
2拉尔索装备韦文彦间接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建萍担
任监事;已于2022年10月注销
杨健曾任该公司董事、总经理,已于2020年10
3苏州盛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月26日注销
苏州市相城埭溪创业投资有限杨健曾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已于2020年3月辞
4
责任公司去执行董事职务
杨健曾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已于2020
5苏州市相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年5月辞去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
6苏州市相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杨健曾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已于2020
1-1-236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情况
年3月辞去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
苏州市相城数字金融服务中心杨健曾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已于2020
7
有限公司年3月辞去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
杨健曾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0年4月辞去董
8苏州黑盾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事职务
中纸在线(苏州)电子商务股杨健曾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0年5月辞去董
9
份有限公司事职务
杨健曾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1年10月辞去董
10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职务
黄皖明持有该公司7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11厦门友宏贸易有限公司
总经理
12厦门博灏投资有限公司黄皖明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13厦门鼎翰投资有限公司黄皖明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14上海迪丰投资有限公司黄皖明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15厦门隆灏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迪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87.5%股权
16中安重工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黄皖明持有该公司85.79%股权
中安智创工业装备(安徽)有中安重工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
17
限公司股权
中安智创自动化(上海)有限中安重工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
18
公司股权
19深圳市铭珂实业有限公司黄皖明持有该公司80%股权
20厦门明佑电镀有限公司深圳市铭珂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龚小玲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其姐妹龚素
21苏州新大中家具有限公司
珍担任总经理苏州积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龚小玲持有90%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22
合伙)人,其子陈思寒持有10%合伙份额
23苏州大思家具有限公司龚小玲儿子陈思寒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
子公司长沙益华曾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已
24萍乡益气盈
于2022年2月注销
本公司曾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已于2022年
25泗阳金宏
9月注销
苏州市相城区块链产业发展有王悦晞曾任该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已于2021年
26
限公司12月注销
本公司曾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已于2022年
27南通金宏
12月注销
长沙曼德曾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已于2023
28汨罗曼德
年2月转让全部股权
(二)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判断是否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将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1-1-237的交易,且超过3000万元,或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等应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界定为重大关联交易,不符合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的为一般关联交易。
1、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2、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1)股权转让
为聚焦主业,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将其持有的苏州民营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5872%的股权(对应合伙企业份额5000万元)转让给金宏投资。
2020年9月2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苏州民营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5872%股权项目·估值报告》:以2019年12月31日为估值基准日,金宏气体所持有的苏州民投
4.5872%的股权评估值为7000万元。
2020年9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权益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7000万元向金宏投资转让其持有的苏州民投4.5872%股权。
金宏投资已于2020年10月23日将上述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公司。
(2)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债权的确截至2022年被担保担保金额/最高序号合同编号和名称担保方定9月30日的
方余额(元)期间履行情况
苏州银行字[2014706660107]第
2014.05.07-1[000046]号《企业最高额保证借款金向华金宏气体64800000履行完毕
2019.05.06合同》G1301161203《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金向华、韦 2016.12.12-
2金宏气体50000000履行完毕保书》文彦2019.12.11
2017年苏相150268347保字第0012017.02.28-
3金向华金宏气体100000000履行完毕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20.02.2732100520170003242《最高额保证金向华、韦2017.7.11-
4金宏气体162000000正在履行合同》文彦2022.7.11
(2017)苏银最保字第 MD026175金向华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17.8.4-
5金宏气体130000000履行完毕
(2017)苏银最保字第 MD026175- 2020.8.4韦文彦
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1-1-238担保债权的确截至2022年
被担保担保金额/最高序号合同编号和名称担保方定9月30日的
方余额(元)期间履行情况上海银行 ZDB30817062701《最高 金向华、韦 2017.11.14-
6金宏气体50000000履行完毕额保证合同》文彦2019.04.15
苏银保字706660108-2017第金向华、韦2017.11.30-
7金宏气体30000000履行完毕
443004号《保证合同》文彦2020.11.29
苏银高保字[706660108-2019]第金向华
[44302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19.4.10-
8金宏气体70000000履行完毕
苏银高保字[706660108-2019]第2021.4.10韦文彦
[44302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11200S418109A002《最高额保证合 2018.6.19-
9金向华金宏气体60000000履行完毕同》2019.6.7
2018年苏(园)最高担保字第2018.2.1-
10金向华金宏气体90000000履行完毕
0587号《最高额担保合同》2019.2.1G060118030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金向华、韦 2018.3.6-
11金宏气体150000000履行完毕保书》文彦2021.3.5
(320509)浙商银高保字(2018)金宏气体
第00005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320509)浙商银高保字(2018)金向华、韦2018.4.9-
12重庆金宏100000000履行完毕
第0000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文彦2019.4.8
(320509)浙商银高保字(2018)重庆金苏
第0000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320509)浙商银高保字(2019)金宏气体
第0000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320509)浙商银高保字(2019)金向华、韦2019.4.9-
13重庆金宏100000000履行完毕
第0000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文彦2021.4.7
(320509)浙商银高保字(2019)重庆金苏
第0000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320509)浙商银高保字(2019)金向华、韦2019.11.5-
14淮安金宏100000000履行完毕
第0001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文彦2022.11.4
2019年苏(园)最高担保字第金向华、韦2019.5.15-
15金宏气体100000000履行完毕
0593号《最高额担保合同》文彦2020.5.1507500KB20199003《最高额保证合 2019.5.21-
16金向华金宏气体50000000履行完毕同》2022.5.21
2019年苏相150268347保字第0012019.2.28-
17金向华金宏气体180000000履行完毕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22.02.27
2018.12.1-
18 C181204GR3251215《保证合同》 金向华 金宏气体 70000000 履行完毕
2021.12.1
2019年苏相530466040保字第0012019.06.27-
19金向华金宏物流10000000履行完毕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20.04.15
2019年苏相505340407保字第0012019.10.25-
20金向华金华润泽10000000履行完毕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20.10.24ZB8910201900000042《最高额保证 2019.09.09-
21金向华金宏气体100000000履行完毕合同》2022.09.09
11020265-2014年相城(保)字金向华、韦2014.08.01-
22金宏气体160000000履行完毕
787539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文彦2020.07.3107500KB21B27FJ4《最高额保证合 2019.5.21-
23金向华金宏气体60000000履行完毕同》2022.5.31注:截至2022年9月30日,序号为4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因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为32010120210018694,借款期限为2021年9月18日-2024年9月17日)提供担保
而仍处于履行中,序号为14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因对应的银行授信终止而履行完毕。
3、一般经常性关联交易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1-239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715.57808.91683.20907.55
4、一般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一般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性文件明确了公司的关
联交易决策及定价机制,并予以严格履行,确保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四)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规章制度,有效规范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建立健全了独立董事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合理,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为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将尽可能减少及避免与金宏气体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3.本人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金宏气体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关
联交易损害金宏气体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1-2404.本人的有关关联交易承诺将同样适用于本人持股或控股的其他企业,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重
要关联方,本人将在合法权限内促成持股或控股的其他企业及上述人员履行上述承诺。”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1-241第七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1600.00万元(含10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60000.0047000.00
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
221000.0014600.00
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
3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12000.0010500.00
4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8093.666500.00
5补充流动资金23000.0023000.00
合计124093.661016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背景
1、国家政策大力推动行业发展
工业气体行业是我国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之一。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将“超净高纯试剂及特种(电子)气体”“天然气制氢技术”“超高纯度氢的制备技术”“废弃燃气回收利用技术”等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1-1-242202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2021年版)》,将六氟乙烷、八氟环丁烷等多种特种气体明确列为重点发展新材料。
工业气体广泛应用于泛半导体产业(包括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等)、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的新兴行业。2021年3月,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出聚集以新材料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下游行业相关的国家鼓励政策和国产化推进政策也将促进我国工业气体行业的快速发展。
2、半导体等下游应用行业快速发展
凭借巨大的市场需求、持续的经济增长和有利的政策环境等众多优势条件,全球集成电路等电子产业链持续向我国转移。
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数据和中国半导体协会数据,全球集成电路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2745亿美元增长至2021年5530亿美元;我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3610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0996亿元。我国集成电路行业在国家产业政策、下游终端应用市场发展的驱动下迅速扩张,增幅显著高于同期全球集成电路行业增幅。未来,随着人工智能、5G 通信、云计算、汽车电子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我国集成电路产业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集成电路等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为工业气体尤其电子特种气体的发展带来了良好发展机遇。根据我国半导体工业协会数据,预计2025年中国电子特种气体市场规模将增至316.60亿元,相比2020年的173.60亿元增长82%,增势显著。
3、特种气体国产化进程加快是必然趋势
随着集成电路等电子产品国产化率的不断提高,高品质关键特种气体的国产化需求日益紧迫。
同国外厂家比较,国内企业在运输成本、交付及时性、产品价格等方面具
1-1-243有明显的优势。同时,经过不懈努力,以本公司为代表的国内气体龙头企业在
容器处理技术、气体提纯技术、气体充装技术和检测技术等方面已经达到国际
通行标准,逐步具备了替代进口特种气体产品的能力。
自主、可控的关键原材料供应链是我国半导体等行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加剧了我国半导体等产业发展的不确定性,制约了相关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在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产业国产化进程加速、产业链自主可控需求迫切的背景下,实现关键特种气体自给自足的重要性愈发凸显,特种气体国产化进程加快已成必然趋势。
4、“双碳”战略下节能减排产业迎来发展机遇自国家提出“双碳”战略目标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大力扶持与鼓励节能减排、资源转化利用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中的“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和“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旨在回收利用二氧化碳尾气和推动氢气产业化,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
5、推进公司“纵横”战略的实施
公司发展战略定位为纵横发展战略——纵向开发、横向布局,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做强优势气体产品,成为气体行业的领跑者。纵向开发是指公司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加大研发投入,创新研制替代进口的特种气体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并逐步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横向布局是指公司将凭借行业发展优势,有计划地跨区域拓展开发和并购整合,为客户提供更加及时、优质的供气服务,把“金宏”品牌打造成行业民族品牌。
本次募投项目既包括创新研发电子特气产品的产业化,也包括公司现有产品产能和区域的扩张,是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实施公司战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
1-1-244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我国电子特种气体市场呈寡头垄断的局面。电子特气尤其是高端电子特气严重依赖进口,制约我国半导体等高新技术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电子特气国产化需求迫在眉睫。在下游需求拉动、国家政策刺激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电子特气的国产化进程将明显加快,我国电子特气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在上述行业背景下,为抢抓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电子特气领域的竞争力,公司拟通过“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建设,丰富公司电子特种气体产品种类,完善公司在半导体材料领域的业务布局,满足半导体等下游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每年新增电子级全氟丁二烯200吨、电子级一氟甲烷100吨、电子级八氟环丁烷500吨、电子级二氯二氢硅200吨和电子级六氯乙硅烷50吨的产能。
上述募投产品的市场规模及发展趋势、具体应用领域、主要客户等情况如
下:
应用行工艺应用领域及序号产品市场规模及趋势主要竞争对手业环节主要客户
根据日本富士经济统计数据,2021年全氟丁二烯的市场规模约为900吨。全氟丁二烯主要应国外:德国默克、关东主要应用于
用于 3D NAND 的蚀刻,预计 2026 年全球电子级全电化、昭和电工等;半导体先进
1 NAND 销量较 2021 年销量增长 3 倍以上。除产
氟丁二烯国内:派瑞特气、和远制程,客户量增长外,随着未来 3D NAND 的堆叠层数由气体等包括长江存
128层向200层以上迈进,蚀刻所耗用的气体量
储、长鑫存蚀刻不断增长。
储、中芯国
根据 Linx Consulting 机构调研数据显示,2021 国外:酸素控股、昭和电子级一际、华虹半
2集成电年一氟甲烷体全球市场需求量为145吨,预计电工等;
氟甲烷导体、西安
路2026年将增长至250吨。国内:华特气体等三星、SK 海
国外:昭和电工、林德
电子级八2021年八氟环丁烷的市场规模约为1500吨,力士等
3集团等;
氟环丁烷预计2025年将超过2500吨。
国内:华特气体等
国外:林德集团、酸素主要用于半
控股、德国默克、液化导体存储和
电子级二2021年二氯二氢硅的市场规模约为700吨,预
4外延空气集团等;逻辑芯片制
氯二氢硅计2025年将超过1200吨。
国内:三孚股份、洛阳造,客户包中硅等括长江存
1-1-245应用行工艺应用领域及
序号产品市场规模及趋势主要竞争对手业环节主要客户
国外:液化空气集团、储、中芯国电子级六2021年全球六氯乙硅烷的市场规模约为150林德集团等;际等。
5
氯乙硅烷吨,预计2025年将超过200吨。国内:洛阳中硅、雅克科技、南大光电等
注:由于缺乏公开、可靠的细分市场数据,电子级八氟环丁烷、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六氯乙硅烷市场情况及发展趋势系公司根据了解的市场信息估算而来。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满足快速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
电子特气是半导体生产制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材料。根据 IC Insights和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中国半导体制造总额2025年将达432亿美元,相比
2020年的227亿美元增长90%。
我国半导体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将带来对下游电子特气等半导体材料的巨大需求。根据中国半导体工业协会数据,预计2025年中国电子特气市场规模将增至316.60亿元,相比2020年的173.60亿元增长82%。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把握半导体产业的发展机遇,满足快速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
(2)顺应国产替代趋势,提升我国半导体材料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
半导体产业是国民经济中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的产业,其作为现代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产业之一,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及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半导体消费市场,但由于国内半导体产业起步较晚,与全球领先国家仍存在一定技术差距。长期以来我国半导体产业对进口依赖较大。根据海关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集成电路进口金额为4325.54亿美元,出口金额为1537.89亿美元,进出口逆差近2800亿美元。
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半导体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将培育集成电路产业体系、大力推进先进半导体等新兴前沿领域创新和产业化作为近期发展重点。
电子特种气体作为半导体制造的关键材料,被誉为半导体产业的“血液”,直接影响半导体产品的性能。目前,国内半导体用电子特气市场超过八成的市场份额被外资企业垄断,特别是高端电子特气国内自给率非常低。严重制约了
1-1-246我国半导体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国际贸易摩擦、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更是加
剧了我国半导体供应链的不稳定性,实现半导体领域的电子特气自给自足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公司致力于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国产化,已逐步实现了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电子级正硅酸乙酯等一系列产品的进口替代。本项目对应的产品包括电子级一氟甲烷、电子级六氟丁二烯和电子级八氟环丁烷等应用于半导体
先进制程的氟碳类气体产品,以及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六氯乙硅烷等半导体前驱体材料。该等产品的生产及供应目前仍主要掌握在外资企业手中,国内具备生产能力的厂商较少。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我国本土企业打破外资企业在相关电子特气领域的垄断,为我国半导体材料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的提升作出贡献。
(3)丰富产品种类,提升一站式服务能力
集成电路工艺流程环节众多,不同环节需要搭配使用特定的电子特种气体。
各类电子特种气体总体数量超过100种,其中大部分品种被国外垄断。部分气体虽然用量较少,但也是集成电路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某种程度上,气体公司能够提供特种气体品种的丰富程度也是气体公司市场竞争能力的体现。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积极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公司将特种气体尤其是应用于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作为重点研发方向,已经实现了包括超纯氨、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等电子级超高纯气体的研发和产业化,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代进口的水平,能够满足国内半导体产业的使用需求。
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电子特种气体产品种类得以丰富,公司对下游客户的一站式服务能力得以提升,双方的合作黏性得以增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019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将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1-1-247与生产列为鼓励类;2021年3月,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出聚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2021年12月,国家工信部颁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2021年版)》,将集成电路用特种气体等列为重点新材料。
因此,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契合政策鼓励方向,具有良好的实施环境和发展前景。
(2)下游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电子特种气体下游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在国家产业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驱动的双重作用下,以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充分发挥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引擎的作用。
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的统计,2017年我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为5411亿元,2021年增长至1099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9.40%;预计2022年我国集成电路规模将达到13085亿元,同比增长19.00%。随着行业需求中心和产能中心逐步向我国转移,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保持高速增长。
根据 Frost&Sullivan 统计,国内显示面板出货量由 2016 年 4360 万平方米增长至2021年10020万平方米,保持了较快增长,并预计至2025年将增长至约 12120 万平方米。根据 DSCC 预测,中国(不包含港澳台地区)面板产能份额将由2020年的53%提升至2025年的71%。随着全球显示面板市场规模的稳步提升及相关产业向我国的持续转移,我国面板行业仍具备稳定的增长空间。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2021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了54.88GW。2013 年至 2021 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连续 9 年位居世界第一,
截至2021年底累计装机容量稳居全球首位。尽管我国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应用市场,但现阶段我国能源结构仍以传统能源为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促进可持续发展仍然是国家重要的发展目标之一。太阳能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诸多优势,未来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1-1-248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对电子特
气的旺盛需求,为本项目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3)公司研发实力雄厚,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
公司注重研发创新,拥有气体行业中唯一专注于电子气体研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CNAS 认可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特种气体及吸附剂
制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高纯特种气体工程中心、江苏省重点研发机构等。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56项、实用新型专利
208项、外观设计专利11项,主持或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18项。凭借突出的科技创新能力,公司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重点科研项目。其中,“7N 电子级超纯氨项目”和“集成电路用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江苏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
公司长期积累的雄厚研发实力,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
(4)公司优秀的品牌影响力和客户资源,为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保障
公司在我国气体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良好的品牌声誉。公司于2017年10月被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评为中国气体行业领军企业;2013年“金宏”品牌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2016 年“金宏气体 JINHONG GAS 及图”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凭借优秀的品牌影响力,公司获得众多新兴行业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并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集成电路行业中有 SK 海力士、中芯国际、联芯集成等;在液晶面板行业中有京东方、TCL 华星、中电熊猫等;在 LED 行业中有三
安光电、聚灿光电、乾照光电、华灿光电等;在光伏行业中有通威太阳能、天
合光能、隆基股份等。
电子特种气体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集成电路、液晶面板、光伏等行业,该等行业的下游客户对气体供应商的选择需要经过审厂、产品认证等严格的认证流程。对于新进入其供应链的供应商来说,液晶面板、光伏领域的审核
1-1-249认证周期通常在1-2年,集成电路领域的审核认证周期长达2-3年。为保持气体
供应的稳定,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后,会建立沟通、反馈机制,以充分了解和持续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和新产品需求,从而能够大幅缩短气体供应商新产品的认证周期。
本项目电子特气产品对应的目标客户大多为公司已有客户,产品审核认证程序更加便捷,产能消化具备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60000.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建设投资51896.9947000.00
1.1建筑工程费17451.0714000.00
1.2设备购置费29011.9729000.00
1.3设备安装费2901.202500.00
1.4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532.741500.00
2预备费3113.80-
3铺底流动资金4989.21-
4项目总投资60000.0047000.00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分为前期准备工作、工程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装修、设备购置、设备安装调试、员工招聘及培训、产品试生产、竣工验收等阶段。
6、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将由金宏气体作为实施主体,项目选址地块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长泰路西,该场地为公司现有场地。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14015.00万元、净利润21330.58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6.16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2.62%。
1-1-2508、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1)营业收入预测
本项目所有收入来源于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Σ各产品销量*单价。其中,电子级八氟环丁烷为公司已实现销售产品,产品单价参照该产品报告期内的销售单价确定;电子级全氟丁二烯、电子级一氟甲烷等产品,公司尚未实现量产或销售,公开渠道无法取得价格信息,公司根据了解的市场信息估算其未来销售单价。
(2)成本费用预测本项目材料费用根据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价格确定;人工费用根据项目所需人员及历史薪酬估算;折旧摊销费用根据项目投资对应折旧摊销金额估算;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参考公司财务报表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估算。
(3)税金预测本项目增值税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
的余额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所得税按15%计缴。
(二)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空分装置产能利用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需要外购较高比例的氮气、氧气等液气作为公司大宗气体业务的补充。
本项目的建设将有效提升公司大宗气体的生产能力,增厚公司大宗气体业务的盈利水平。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将主要形成年产氮气11250吨、液氧23581吨、液氮
45000吨、液氩963吨的生产规模。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升市场竞争力
有别于我国大型钢铁冶炼、化工企业自行建造空气分离装置的传统模式,
1-1-251外包气体供应商可以满足客户对气体种类、纯度和压力等不同需求,为其提供
综合气体解决方案,客户无需在设备和研发上作巨额投入。随着专业化分工合作的不断深化,工业气体外包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我国工业气体外包占比从
2007年的41%提高到2020年的57%,但仍低于发达国家的80%外包比例。工
业气体外包占比的不断提升,将给专业气体生产企业带来良好增长机遇和广阔市场空间。
公司深耕长三角地区,在长三角地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服务网络,是长三角重要的大宗气体供应商。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对下游客户的服务能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提高自产产量,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空分装置产能利用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现有空分装置产能已不足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需要外购部分氮气、氧气、氩气等液气作为公司业务的补充,面临该等外购液气价格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各期,公司氮气外购量占供应总量(自产量+外购量)的比例分别为75.83%、77.09%、83.72%和
84.51%;氧气外购量占供应总量的比例分别为77.56%、81.14%、84.95%和
86.30%。报告期内,公司氮气和氧气的外购比例较高且不断上升,公司大宗气
体产能瓶颈愈发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空分装置相关产品产能、产量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吨
空分装2022年1-9月2021年度置主要产能利用产能利用产品产能产量产能产量率率
氧气11108.579270.5283.45%14811.4312889.0587.02%
氮气27945.0026075.1793.31%37260.0036768.0398.68%
合计39053.5735345.6990.51%52071.4349657.0895.36%空分装2020年度2019年度置主要产能利用产能利用产品产能产量产能产量率率
氧气14811.4311565.0578.08%14811.4312780.0586.29%
氮气37260.0033098.0088.83%37260.0034089.8191.49%
合计52071.4344663.0585.77%52071.4346869.8590.01%
1-1-252注:2020年空分装置存在检修,当期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
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氮气、氧气等大宗气体现有产能
不足的问题,提升公司大宗气体供应的自主可控力和盈利能力,降低外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增强公司应对市场变化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工业气体行业在2000年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2018年我国工业气体年产值达到1350亿元,增长速度每年在10%左右。我国
工业气体行业在过去10余年获得了长足发展,未来仍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冶金和化工行业是当前我国大宗气体最主要的下游需求,而根据国外大宗气体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冶金和化工行业总需求一般只占大宗气体市场需求的40%左右。这意味着未来我国大宗气体市场来自于半导体、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的气体需求将显著快于冶
金、化工两大行业。
未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转型不断深化,上述新兴产业需求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大宗气体应用广度及深度也将持续扩展,为本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
(2)项目所在区域的优质企业资源,为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客户保障本项目所在的苏相合作区系苏州工业园区和相城区结合各自资源优势和产
业特色合力打造的产业园区。园区现有规模以上企业过百家,包括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380.SH)、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3043.SZ)、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603489.SH)、楼氏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嘉盛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苏州长瑞光电有限公司、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等众多优质先进制造企业和半导体产业链企业。
上述优质的企业资源为本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客户保障。
(3)专业人才和研发技术的深厚积累,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公司具有超过20年的工业气体运营管理经验。经过长期的运营实践,公司
1-1-253积累了大批在技术、运营、管理等方面经验丰富的人员,并系统建立了以气体
纯化技术、尾气回收提纯技术、深冷快线连续供气技术、高纯气体包装物处理
技术、安全高效物流配送技术等核心技术为代表的,贯穿气体生产、提纯、检测、配送、使用全过程的技术体系。
上述专业人才和研发技术的深厚积累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21000.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土地购置费用325.59-
2建设投资19283.6414600.00
2.1建筑工程费2504.442300.00
2.2设备购置费14477.0011800.00
2.3设备安装费1447.80500.00
2.4工程建设其它费用854.40-
3预备费1157.02-
4铺底流动资金233.75-
5项目总投资21000.0014600.00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5年,分为前期准备工作、工程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装修、设备购置、设备安装调试、员工招聘及培训、产品试生产、竣工验收等阶段。
6、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苏相金宏润系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为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市政公用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由本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方式实施(主要借款约定:借款利率为按照实际借款到账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市漕湖街道春兴路以南、华阳路以东,通过购置
1-1-254土地新建厂房进行建设。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8347.35万元、净利润1816.58万元。
项目投资回收期为7.40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1.60%。
8、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1)营业收入预测
本项目收入来源于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Σ各产品销量*单价。该项目对应的产品均为公司已实现量产和销售产品,销售单价参考公司报告期内产品销售单价确定。
(2)成本费用预测本项目材料费用根据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价格确定;人工费用根据项目所需人员及历史薪酬估算;折旧摊销费用根据项目投资对应折旧摊销金额估算;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参考公司财务报表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估算。
(3)税金预测本项目增值税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
的余额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所得税按25%计缴。
(三)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二氧化碳减排和利用被称为“永远做不完的产业”。自国家提出“双碳”战略目标以来,促进节能环保、能源循环的政策不断推出,尾气回收相关产业发展前景良好。
本项目是公司依托科技创新,结合项目所在化工园区产业特色,以园区工业企业尾气为原料,对捕获的二氧化碳进行资源化再利用,积极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探索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1-1-255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二氧化碳12万吨的生产规模。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响应“双碳”战略发展目标
2020年9月,我国明确提出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目标。
“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一件影响全局、影响未来的历史性事件,意味着今后我国必将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循环经济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本项目实施是公司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具体举措,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2)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二氧化碳产品的用途极其广泛。二氧化碳除用于食品领域的食品添加、食品加工和冷链运输外,还可用于机械制造、焊接、船舶工业、铸造、生物超临界萃取、化工合成、气体肥料等。高纯二氧化碳可用于半导体临界清洗、电子、电光源、医疗、标准气体等。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吸附分离提纯二氧化碳技术,生产工艺流程短,产品质量稳定,具有较好的市场销售前景。
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发展战略及产业发展政策大力支持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指出,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本项目以工业企业尾气为原料,对捕获的二氧化碳进行资源化再利用,降
1-1-256低工业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排放,符合国家发展规
划和政策鼓励方向。
(2)公司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项目经验和技术积累
公司已经掌握二氧化碳回收及提纯的生产工艺,已在昆山金宏、徐州金宏等子公司进行了产业化应用,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相关产品性能稳定,能够较好满足客户需求。同时,通过自主创新研发,公司在二氧化碳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等方面取得了多项专利。
因此,公司具备实施该项目的项目经验和技术能力。
(3)良好的区位优势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原料供应和产能消化保障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安徽省淮南市现代煤化工产业园是2010年经安徽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煤化工产业园,园区以煤气化工、煤制天然气和精细化工为主导产业。
本项目尾气供应方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和安徽省皖北煤电集
团公司合资组建的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安联”)。根据双方签订的《关于二氧化碳回收项目合作协议书》,中安联二氧化碳供气量不低于
10000Nm3/h(折算约为 14.7 万吨/年),供应期限自供料起始日开始 20 年。
本项目附近区域包括安徽普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二氧化碳基
聚碳酸酯多元醇项目(一期)和淮南市赛维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二次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配套原料项目。上述项目开展需使用大量的二氧化碳。公司已与安徽普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淮南市赛维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气体供应战略合作协议》,为其供应二氧化碳气体。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大型煤气化工、精细化工企业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充分的原材料供应和产能消化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12000.0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1-257序号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土地购置费用740.51700.00
2建设投资10374.379800.00
2.1建筑工程费3887.283800.00
2.2设备购置费5429.205000.00
2.3设备安装费542.90500.00
2.4工程建设其它费用514.99500.00
3预备费622.50-
4铺底流动资金262.62-
5项目总投资12000.0010500.00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5年,分为前期准备工作、工程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装修、设备购置、设备安装调试、员工招聘及培训、产品试生产、竣工验收等阶段。
6、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金宏,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经五路,通过购置土地新建厂房进行建设。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9805.00万元、净利润2187.27万元。
项目投资回收期为6.68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5.77%。
8、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1)营业收入预测
本项目收入来源于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Σ各产品销量*单价。该项目对应的产品均为公司已实现量产和销售产品,销售单价参考公司报告期内产品销售单价确定。
(2)成本费用预测本项目材料费用根据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价格或已有合同价格确定;人工
1-1-258费用根据项目所需人员及历史薪酬估算;折旧摊销费用根据项目投资对应折旧
摊销金额估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参考公司财务报表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估算。
(3)税金预测本项目增值税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
的余额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所得税按25%计缴。
(四)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氢气作为高效低碳的能源载体、绿色清洁的工业原料,在交通、工业、建筑、电力等多领域拥有丰富的应用场景,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本项目所在地株洲是中国硬质合金主要产地,氢气需求量巨大。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业务布局,抢占行业发展先机。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440万标立方米的氢气生产规模。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响应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战略
氢气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具有能量密度大、过程无污染、无碳排等优点,正逐步成为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已成为我国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和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的战略选择。
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较高,2021年原油对外依存度超70%,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超40%。氢气的单位热值是传统能源汽油和天然气的3倍多,同等质量的氢气燃烧效率更高,可在交通运输等领域替代石油等传统能源。大力发展氢能产业能够有效降低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保障能源安全。
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战略的具体举措。
(2)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布局氢能蓝海市场
氢能具有储量丰富、热值高、零污染、可存储、来源广泛等优点,是我国
1-1-259未来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2020年9月“双碳”目标的提出,氢气产
量加速提升,氢能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中国氢能联盟的数据,2021年我国氢气产量达
3300万吨,同比增长32%。以燃料电池为代表的下游需求强势增长,带动氢能
市场规模快速扩张。根据中国氢能联盟数据显示,我国2030年氢气的年需求量将提高到3715万吨,在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约5%;到2060年,我国氢气的年需求量将增至约1.3亿吨,在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约20%。根据《2022氢能产业研究报告》预计,2020年至2025年间,中国氢能产业产值将达1万亿元,
2026年至2035年产值有望达到5万亿元,市场空间巨大。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把握氢气产业发展先机。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产业政策支持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氢气生产国,氢能产业已被纳入国家能源战略。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从战略定位、产业结构、技术创新等多个方面引导着氢能产业加快发展。
2019年7月,本项目所在地株洲市发布了《株洲市氢能产业规划(2019—2025年)》。依据《株洲市氢能产业规划(2019—2025年)》中的相关要求,株
洲市计划把氢能产业打造成新旧动能转换、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点战略产业。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当地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良好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公司在制氢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储备,形成了制、储、运、加的专业格局。在制氢环节上,公司依托“天然气裂解制氢”与“尾气回收 PSA 制氢”两大核心技术,在制氢催化剂、氢气纯化技术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储运、加氢环节上,公司建有专业的物流团队,利用数字化运营平台,合理规划、科学出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到保质、保量、保供。公司已为江浙沪、川渝地区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项目(含固定加氢站,撬装加氢站)提供用氢保障,同时积极探索在氢电二轮车、氢能叉车、氢能无人机等领域的应用拓展。
1-1-260同时,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在制氢领域取得多项技术专利。
公司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3)项目所在地的区位优势有利于保障项目产能消化株洲是国内最大的硬质合金生产基地。硬质合金生产过程中需要用到大量高品质氢气。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688059.SH)、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株洲
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688308.SH)等多家大型硬质合金企业位于附近。
本项目所在地的硬质合金产业集群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保障。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预算总额为8093.66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建设投资7336.576500.00
1.1建筑工程费3623.433500.00
1.2设备购置费3027.202500.00
1.3设备安装费302.70300.00
1.4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83.24200.00
2预备费440.20-
3铺底流动资金316.89-
4项目总投资8093.666500.00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5年,分为前期准备工作、工程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装修、设备购置、设备安装调试、员工招聘及培训、产品试生产、竣工验收等阶段。
6、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项目由子公司株洲华龙作为实施主体,通过由本公司向株洲华龙提供借款的方式具体实施(主要借款约定:借款利率为按照实际借款到账日全国银行
1-1-261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株洲华龙少
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金龙路东侧、规划22路北侧,该场地为公司现有场地。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5904.00万元、年均净利润约
1025.19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为8.31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0.48%。
8、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1)营业收入预测
本项目收入来源于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Σ各产品销量*单价。该项目对应的产品均为公司已实现量产和销售产品,销售单价参考公司报告期内产品销售单价及市场单价确定。
(2)成本费用预测本项目材料费用根据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价格确定;人工费用根据项目所需人员及历史薪酬估算;折旧摊销费用根据项目投资对应折旧摊销金额估算;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参考公司财务报表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估算。
(3)税金预测本项目增值税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
的余额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5%计缴,所得税按25%计缴。
(五)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现有资金情况、资本结构、营运资金缺口及未来发展规划,拟使用募集资金23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1-1-262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1)为公司经营规模增长提供资金保障
公司发展战略定位为纵横发展战略——纵向开发,横向布局,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做强优势气体产品,成为气体行业的领跑者。随着公司战略的实施,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营业收入从2019年度116057.75万元增长至
2021年度的174129.40万元。随着营业收入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存货和应收
账款规模持续增长,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
(2)满足公司新项目投产运营的需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业务规模将快速扩大。除了进行生产厂房建设、生产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外,公司还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新项目日常生产经营。
(3)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提高公司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公司未来银行贷款金额,从而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行性分析
(1)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
(2)募集资金管理与运用相关的内控制度完善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规定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管理,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4、流动资金缺口测算
1-1-263根据销售百分比法测算,公司2022年至2024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规模为
25250.05万元,具体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如下:
(1)测算依据
2019年至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6057.75万元、124334.24万元
和174129.40万元,复合增长率为22.49%。公司以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基础,结合公司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和经营战略,合理预测公司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为22%,据此测算公司2022年至2024年的营业收入金额。
假设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保持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综合考虑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关系等因素,利用销售百分比法估算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估算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公司未来几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资金占用额=营业收入×(应收票据销售百分比+应收账款销售百分比+应收款项融资销售百分比+预付款项销售百分比+存货销售百分比-应付票据销售百分比-应付账款销售百分比-预收款项销售百分比);
*补充流动资金需求规模=2024年预计流动资金占用额-2021年流动资金占用额;
*应收账款销售百分比=(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当期营业收入)×100%,其他科目以此类推。
(2)测算过程
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74129.40万元,假设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按22%的复合增长率继续增长,公司2022年至2024年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与营业收入保持较稳定的比例关系,公司2022年至2024年各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各年估算营业收入×2021年末各
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比重。
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1-1-2642021年2022-2024年预测2024年末预
项目占营业收计数-2021金额2022年2023年2024年入比重年末实际数
营业收入174129.40100.00%212437.87259174.20316192.52142063.12
应收票据20033.6111.51%24441.0029818.0336377.9916344.38
应收账款28026.1416.10%34191.8941714.1150891.2122865.07
应收款项融资2225.731.28%2715.393312.784041.591815.86
预付款项3231.111.86%3941.954809.185867.202636.09
存货10869.176.24%13260.3916177.6719736.768867.59
经营性资产合计64385.7636.98%78550.6395831.77116914.7552528.99
应付票据12661.347.27%15446.8418845.1422991.0710329.73
应付账款19120.3810.98%23326.8628458.7734719.7015599.32
预收款项1654.580.95%2018.592462.683004.471349.89
经营性负债合计33436.3019.20%40792.2949766.5960715.2427278.94
流动资金占用额30949.4617.77%37758.3446065.1756199.5125250.05
注:上表中的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余额已剔除应付工程款、设备款;上表仅为依据特定假设进行的财务测算,不构成发行人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2022年至2024年补充营运资金需求为25250.05万元。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3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公司预计流动资金缺口。
除上述募集的补充流动资金外,本次募投项目均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铺底流动资金等用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3000.00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2.64%,未超过30%,符合《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18号》的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其中,“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电子特种气体研发创新和替代进口的产品种类,提升我国半导体材料的国产化率;“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
1-1-265电子级液氩项目”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大宗气体生产能力,提升公司大宗气体供
应的自主可控力和盈利能力;“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是公司结合自身技术优势
和园区产业特色积极发展资源转化利用产业的又一业务实践,也是公司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的具体举措;“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是公司
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地域产业优势进一步做强氢气业务的具体行动,有利于公司未来盈利的增长;“补充流动资金”旨在补充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本次募投项目将重点服务我国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先进制造等战
略新兴行业的紧迫需要以及国家当前节能减排政策的重点鼓励领域。因此,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战略方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二)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投建设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及客户需求、公司研发
创新能力及核心技术优势而实施,系公司在工业气体尤其是电子半导体领域的特种气体等方面研发创新积累的基础上所作的产业化拓展应用,有利于公司丰富产品种类、扩大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募投项目产品科技创新的深度和广度,从而更好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增强和巩固公司行业地位。补充流动资金则用于支持主营业务扩张,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扩大核心技术及业务优势,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紧密围绕科技创新领域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审批进展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备案、环评、能评、用地情况如下:
1-1-266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项目能评项目环评项目用地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相苏环建〔2023〕苏(2021)苏州
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审批投备〔2022〕351号和已报送节能承07第0009号和市不动产权第
项目相审批投备〔2022〕355诺表苏环建〔2023〕7017719号不动
号)07第0010号产权证
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苏(2022)苏州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苏苏园行审苏环建〔2022〕
2级液氮、电子级液氧、市不动产权第园行审备〔2022〕26号)[2022]8号07第0167号电子级液氩项目7029040号《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淮煤化皖(2023)淮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淮环审复
3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2022〕81市不动产权第案表》(项目代码:2210-〔2022〕21号号0013630号
340464-04-01-834757)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株天发株国用(2015)
株环评〔2020〕
4 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 改备〔2021〕153 号和株天 不适用 第 A0712 号土地
9号发改备〔2022〕259号)使用证
5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一)项目备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根据需要完成项目立项备案。
(二)项目环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均已取得相应的环评批复。
(三)项目能评
“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和“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已取得相应的节能审查意见。
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17〕1号)的有关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向项目管理权限同级
的节能审查机关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并按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和承诺建设,节能审查机关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属于需要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的建设项目,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在“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报送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依据《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湘发改环资〔2018〕449号)的有关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量)1000吨标准煤以下(不含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增量)500万千瓦时以下的项目,按照相
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根据
1-1-267规定不需要办理节能审查。
(四)项目用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均已取得项目用地。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深化公司在工业气体领域尤其是电子特种气体领域的业务布局,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
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为公司的业务快速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金实力得到提升,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财务成本较低,利息偿付风险较小。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开始后,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大部分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的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本结构将得到改善。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可能有所下降;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毕并
逐步释放效益,公司收入和利润水平将逐步上升,盈利能力将不断增强。
1-1-268第八节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108.34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3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486.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85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75951.06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净收益2051.99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119122.50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17453.46
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669.04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8880.55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14880.55
理财产品余额44000.00
1-1-2691、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
1工商银苏州相城支行1102265519000071458773.23
2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10538901040105884173.00
3浦发银行苏州分行89010078801600004321-
4招商银行苏州分行512902736810403285.30
5中国银行苏州相城支行546974729552-
6中信银行苏州分行8112001012400545532-
7宁波银苏州相城支行7510012200023984840.62
8苏州银行相城支行51981700000854-
9浙商银行苏州分行30500200101003094911943.88
10中信银行苏州分行81120010126006566291725.33
11工商银行苏州黄埭支行11022655290000745223354.53
12兴业银行苏州分行2066101001888811905165.21
13光大银行苏州木渎支行371101880002140331736.48
合计15197.58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含自有资金转入317.03万元,扣除募集资金账户中的自有资金后,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4880.55万元。
2、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40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预计年存款期序存放银行存款方式金额起息日到期日化收益限号
(%)(天)
1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7000.002022/9/192022/12/192.7091
2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2/7/132022/10/142.9093
3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8000.002022/9/52022/12/52.7391
4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2000.002022/8/252022/11/253.0592
5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2000.002022/9/262022/12/263.0091
6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2/8/292022/11/293.6092
7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2/8/292022/11/293.6092
8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2/9/92022/12/92.8891
9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2/9/92022/12/92.8891
1-1-270预计年存款期
序存放银行存款方式金额起息日到期日化收益限号
(%)(天)
10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2000.002022/9/92022/10/102.6831
7天通知存
11中信银行4000.002022/5/17/1.80/

合计4400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
117453.46万元(不含募投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1-271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5951.06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7453.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2600.34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7453.46
2020年:40062.4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9.89%2021年:45913.21
2022年1-9月:31477.77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实际投资金额预定可以序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金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金与募集后承诺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使用状态号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额投资金额的差日期额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2021年12
1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20645.443877.944378.6720645.443877.944378.67-500.73月气体项目气体项目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2021年12
22939.662939.662943.462939.662939.662943.46-3.80
司研发中心项目司研发中心项目月
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2022年6
36872.286872.284851.906872.286872.284851.902020.38
项目项目月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2021年12
45278.215278.214044.005278.215278.214044.001234.21
项目项目月
2021年12
5智能化运营项目智能化运营项目4042.314042.314042.314042.314042.314042.31—

6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60000.0025836.2026740.9660000.0025836.2026740.96-904.76—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2023年12
7——16767.50132.31—16767.50132.3116635.19
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月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2024年12
8——12000.00648.93—12000.00648.9311351.07
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月
1-1-272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2023年12
9——15163.80——15163.80—15163.80
心大宗气站项目月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2023年12
10——7000.001270.92—7000.001270.925729.08
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月
11超募资金超募资金76173.1676173.1668400.0076173.1676173.1668400.007773.16—
合计175951.06175951.06117453.46175951.06175951.06117453.4658497.60
注:1、“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的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的投资收益转入。
2、“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将结余募集资金358.8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额系部分尾款尚未支付。
3、“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将结余募集资金1310.1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额系部分尾款尚未支付。
2、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单位: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最近两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投资项目累截止日累计实是否达到预承诺效益
计产能利用率2022年1-9序号项目名称现效益计效益2020年度2021年度月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完全达产后,预计年税后
1不适用——55.5055.50不适用
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净利润5539万元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
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完全达产后,预计年税后
3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不适用————不适用
净利润2690万元
完全达产后,预计年税后
4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不适用——117.68117.68不适用
净利润1199万元
5智能化运营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6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达产后,预计年税后净利
7不适用————不适用
用材料项目润9569万元
1-1-273实际投资项目最近两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截止日累计实是否达到预承诺效益
计产能利用率2022年1-9序号项目名称现效益计效益2020年度2021年度月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
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材料项目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
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目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
1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站项目
11超募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变更了募投资金投向且尚未完全达产、“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尚未完全达产、“年充装
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尚未投产,“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尚在建设期,故以上效益对比情况不适用。2、“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智能化运营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和“超募资金”均无承诺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实际效益,故以上效益对比情况不适用。
1-1-274(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1310.1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支出;同时,公司注重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一定的收益,使得该项目出现一定结余。
2、“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部分变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16767.50万
元变更用途为“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变更前后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变更前项目变更后项目项目名称投资金额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
3877.94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
20645.44
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
16767.50
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原项目实施主体为张家港金宏,拟建设年提纯2400万标立方米高纯氢气、年生产 1000 吨 5N 高纯二氧化碳、25 吨 5N 高纯甲烷、100 吨 5N 高纯六氟乙烷、
60 吨 5N 高纯三氟甲烷和 100 吨 5N 高纯八氟环丁烷的生产规模。变更前已实际
1-1-275完成“年提纯2400万标立方米高纯氢气”生产线建设。
金宏气体于2021年6月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长泰路西购置85.222亩建设用地,用于“新建高端电子专业材料项目”的建设,产品包括电子级全氟丁二烯、电子级一氟甲烷、电子级八氟环丁烷等。
鉴于“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项目
建设内容与“新建高端电子专业材料项目”部分存在重叠,故原项目未建设部分不再重复建设。
考虑到眉山及周边地区是我国先进制造业基地之一,对电子特种气体需求旺盛。公司新增“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旨在眉山及周边地区建立建成品类完备、布局合理、配送可靠的电子气体供应和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3、“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部分变更
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未投入募集资金共计34163.80万元变更用途为“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和“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变更前后的
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变更前项目变更后项目项目名称投资金额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25836.20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
12000.00
导体电子材料项目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60000.00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
15163.80
宗气站项目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
7000.00
子大宗气站项目原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新产品的研发及生产(包括高纯三氟化氯、高纯
1-1-276三氟化硼、液态有机储氢技术、改性碳纤维脱硫剂)”“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包括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氢及500吨电子级液氯项目、年产1680吨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正硅酸乙酯)、年产5000吨电子级氧化亚氮项目、年产1200吨电子级溴化氢项目、年产100吨羰基硫项目)”“并购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
其中,“新产品的研发及生产”中的高纯三氟化氯、高纯三氟化硼、液态有机储氢技术及改性碳纤维脱硫剂均已经完成工艺包设计并结项;“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年产1680吨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正硅酸乙酯)和年产5000吨电子
级氧化亚氮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氢、500吨电子级液
氯项目受项目所在化工园区产业政策调整的影响,工程处于停滞;年产1200吨电子级溴化氢项目和年产100吨羰基硫项目尚未签署土地出让协议,项目未能开展。
为及时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尽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余额部分变更为“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及“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4、“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358.8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注重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一定的收益,使得该项目出现一定的结余。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1-1-277(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56.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0]230Z1563 号”予以鉴证。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8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2020年7月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1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8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2021年7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8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2022年8月1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1、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
1-1-278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经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1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经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经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4、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40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预计年存款期序存放银行存款方式金额起息日到期日化收益限号
(%)(天)
1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7000.002022/9/192022/12/192.7091
2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2/7/132022/10/142.9093
3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8000.002022/9/52022/12/52.7391
4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2000.002022/8/252022/11/253.0592
5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2000.002022/9/262022/12/263.0091
6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2/8/292022/11/293.6092
1-1-279预计年存款期
序存放银行存款方式金额起息日到期日化收益限号
(%)(天)
7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2/8/292022/11/293.6092
8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2/9/92022/12/92.8891
9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2/9/92022/12/92.8891
10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2000.002022/9/92022/10/102.6831
7天通知存
11中信银行4000.002022/5/17/1.80/

合计44000.00----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发行人科技创新的作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含变更后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安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安排
主要为生产高纯氢气、超纯氨、高纯二氧化碳、高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纯一氧化二氮及电子混配气等。此类高纯气体主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
1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先进制造业等,符合国家产
项目/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
业政策重点扶持的电子半导体、先进制造等战略性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方向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针对电子半导体领域不可或缺的高端材料(特种气中心项目体及其混合气体等电子化学品)进行研发
主要产品为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等电子大
宗气体及混合气,服务下游集成电路、液晶面板、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
3 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
项目
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客户,有利于壮大公司实力,支持国家经济转型主要产品为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等电子大
宗气体及混合气,服务下游集成电路、液晶面板、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
4 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

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客户,有利于壮大公司实力,支持国家经济转型对公司现有信息中心进行改造,同时增设储罐智能监测系统、车辆在线监测系统、TMS 物流智能调度
5 智能化运营项目 平台、RFID 追踪系统、智能化运营系统基础云平台等,有助于保障企业安全、稳定、高效、经济地运行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全椒金
用于电子特种气体的研发及生产、新生产基地建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
设、电子大宗气站建设等,力争在更多特种气体领电子材料项目、北方集成电
6域打破国外垄断,满足国内企业特别是半导体行业
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
客户的用气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电目及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
子半导体、先进制造等战略性方向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因此,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要求。
1-1-280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30Z2968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认为:金宏气体《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宏气体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1-281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投资者认购、持有或受让本次可转债,均视为其同意本规则的所有规定并接受本规则的约束。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
(一)总则
1、为规范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务、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或“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3、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
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
1-1-282行审议和表决。
4、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5、投资者认购、持有或受让本次可转债,均视为其同意本规则的所有规定
并接受本规则的约束。
(二)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1-1-283(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当公司提出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
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
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
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
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7、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召
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2、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
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1-284(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3、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4、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除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会
议召开时间或取消会议,也不得变更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取消会议或者变更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的,召集人应在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5个交易日内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全
体债券持有人并说明原因,但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拟决议事项消除的,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
5、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及表决方式;
1-1-285(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4)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
(5)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债券持有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送达时间和地点;
(6)召集人名称、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6、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
10个交易日,并不得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3个交易日。于债权登
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
名册上登记的本次未偿还债券的可转债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
7、召开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地点原则上应为公司住所地。会议场所由公
司提供或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
公司亦可采取网络或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为债券持有人参加会议提供便利。债券持有人通过上述方式参加会议的,视为出席。
8、符合本规则规定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机构或人员,为当次会议召集人。
9、召集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本规则的规定;
(2)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3)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4)应召集人要求对其他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10、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当载明参加会议人
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住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
1-1-286面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出席人员及其权利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2、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由召集人根据本规则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决定。
单独或合并代表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公司及其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前10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5日内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提出临时议案的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权的比例和临时提案内容。
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本规则内容要求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3、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4、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次未偿
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1-1-2875、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应当
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2)代理人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授权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6、召集人和律师应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在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
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共同对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资格和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的张数。
上述债券持有人名册应由公司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取得,并无偿提供给召集人。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
2、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公司董事会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公司董事会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以所代表的本次债券表决权过半数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1小
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持,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表决权总数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
3、应召集人或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1-1-288的要求,公司应委派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除涉及
公司商业秘密或受适用法律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限制外,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债券持有人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4、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或者
代表的本次可转债张数总额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5、下列机构和人员可以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债券托管人、债券担保人(如有)以及经会议主席同意的本次债券的其
他重要相关方,上述人员或相关方有权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除该等人员或相关方因持有公司本次可转债而享有表决权的情况外,该等人员或相关方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时无表决权。
6、会议主席有权经会议同意后决定休会、复会及改变会议地点。经会议决议要求,会议主席应当按决议修改会议时间及改变会议地点。休会后复会的会议不得对原有会议议案范围外的事项做出决议。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1、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2、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
议题应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3、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
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1-1-2894、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
且其所代表的本次可转债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公司股东;
(2)上述公司股东、发行人及担保人(如有)的关联方。
5、会议设计票人、监票人各一名,负责会议计票和监票。计票人、监票人
由会议主席推荐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计票人及监票人。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时,应当由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一名公司授权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6、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
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7、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点票;如果会议主席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组织重新点票。
8、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9、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可转债募集明书》和本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任何与本次可转债有关的决议,如果导致变更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明确
1-1-290规定债券持有人作出的决议对发行人有约束力外:
(1)如该决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的提议作出的,该决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通过并经发行人书面同意后,对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发行人的提议作出的,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对发行人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10、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2个交易
日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公告中应列明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张数及占本次可转债
总张数的比例、每项拟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内容。
11、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1)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名称或姓名;
(2)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姓名,以及会议见证律师、计
票人、监票人和清点人的姓名;
(3)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张数及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张数占公司本次可转债总张数的比例;
(4)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7)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12、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应当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召集人(或其委托的代表)、见证律师、记录员和监票人签名。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授权委托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公
1-1-291司董事会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
13、召集人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
抗力、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不能正常召开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直接终止本次会议,并将上述情况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于干扰会议、寻衅滋事和侵犯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14、公司董事会应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
有关决议内容与有关主体进行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
(八)附则
1、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否则,本规则不得变更。
2、本规则下公告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公告。
3、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4、本规则中提及的“未偿还债券”指除下述债券之外的一切已发行的本次
债券:
(1)已兑付本息的债券;
(2)已届本金兑付日,兑付资金已由发行人向兑付代理人支付并且已经可以向债券持有人进行本息兑付的债券。兑付资金包括该债券截至本金兑付日的根据本次债券条款应支付的任何利息和本金;
(3)已转为公司股票的债券;
(4)发行人根据约定已回购并注销的债券。
5、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生争议,应在公司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1-1-2926、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生效。
1-1-293第十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任何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
债券均视作同意东吴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视作同意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一)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电话:0512-62938168
联系人:高玉林、崔柯
(二)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2022年11月,公司与东吴证券签订了《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
(一)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金宏气体(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3.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3.2发行人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发行人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如发
1-1-294行人拟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募集说明书》、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程序。
3.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
议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应严格依法提交其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就该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对发行人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发表独立意见;
(2)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进行信息披露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4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立即并不晚于三个
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主体评级或发行人发行的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
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
(4)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以及发行人发行的债券违约;
(5)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出售或转让资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1-1-295(8)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作出减资、合并、分立、分拆、解散及申请破
产、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或其他涉及发行人主体变更的决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发行人名称变更的、本次债券名称变更的;
(9)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10)本次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可转债上市条件;
(12)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嫌重大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的;
(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
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
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导致其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同期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17)本次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8)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19)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经营与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发
行人遭遇自然灾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影响如期偿还本次债券本息的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296(20)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发行人为发行的可转债聘
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
(21)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23)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24)《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25)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发行人已发行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26)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27)可转债担保人(如有)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28)发生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0)法律、法规、规则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的同时,发行人应附带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为避免疑问,本协议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或财务负责人中的任何一位)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安
全的说明文件,对该等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和解释并提出拟采取的有效且切实可行的措施。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发行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
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发行人应按月(每月3日前)向受托管理人出具截至上月末是否发生本协议第3.4条中相关事项的书面说明。发行人应当保证上述说明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1-1-297发生本协议第3.4条所列等可能对上市债券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发行人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配合受托管理人履行相应职责,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5发行人应当协助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或受托管理人认为
有必要的时候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3.6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推进落实的,发行人应当出席债券
持有人会议,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相关方的问询,并就会议决议的落实安排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单方面拒绝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发行人意见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其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并向债券投资者披露相关安排。
3.7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并按
照受托管理人的督促,履行《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与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受托管理人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
上一款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调离。
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相应担保的提供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提供物的
担保或现金担保;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申请人自身信用。
发行人追加担保、采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
1-1-298施、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应由发行人承担,受托管理
人无承担或垫付义务。
3.8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
并及时通知受托管理人和债券持有人。
上一款规定的后续偿债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部分偿付及其安排;
(2)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
(3)由增信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
(4)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发行人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的,应当及时整改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债券持有人有权对发行人安排的后续偿债措施提出异议,若发行人无法满足债券持有人合理要求的,债券持有人可要求发行人提前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3.9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应当协助受托管理人加入其中,
并及时向受托管理人告知有关信息。
3.10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前述人员发生变更的,发行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受托管理人。在不违反应遵守的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后发行人应尽快向受托管理人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告;于半年度和季度结束后尽快向受托管理人提供半年度和季度
财务报表;根据受托管理人的合理需要,向其提供与经审计的会计报告相关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3.11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
成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3.12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1-1-299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交易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或进行转股的,应当及时书面
告知受托管理人。
3.13发行人应当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相关规定向受托管理人支付本次债券受
托管理报酬和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且该等费用符合市场公平价格;
(2)受托管理人基于合理且必要的原则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而发生的费用;
(3)因发行人未履行受托管理协议和募集说明书项下的义务而导致受托管
理人额外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人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实现担保物权、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起诉讼或仲裁、参与债务重组、参与破产清算等受托管理履职行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上述所有费用发行人应在收到相关账单及凭证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受托管理人支付。
3.14发行人不得怠于行使或放弃权利,致使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
生实质不利影响。
3.15发行人应当履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决议项下债券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及时向受托管理人通报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信息,为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各项权益。
3.16发行人应维持现有的办公场所,若其必须变更现有办公场所,则其必
须以本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及时通知受托管理人。
3.17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应当履行如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义务:
(1)制定债券还本付息(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转股及其他权利行权等,下同)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2)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
1-1-300(3)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影响偿债能力和还本付
息的风险事项;
(4)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处置预计或已经违约的债券风险事件;
(5)配合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3.18发行人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预计发生或已知晓重大事项发生时及时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告知受托管理人,按要求完成重大事项的披露义务。
3.19发行人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配合受托管理人进行信用风险监测、排查与分类管理。
3.20发行人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并于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受托管理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21发行人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东吴证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4.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以及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4.2对于发行人作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证书、书面陈述、声明或者
1-1-301其他文书或文件,受托管理人因合理信赖其为真实而采取的任何作为、不作为
应得到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受托管理人可以合理依赖以任何传真或电子系统传输方式等经发行人确认的方式由发行人作出的指示,且受托管理人应就该等合理依赖依法得到保护。
4.3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内
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如有),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本协议第3.4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保证人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每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保证人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保证人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进行谈话。
(6)对担保物(如有)进行现场检查,关注担保物状况;
(7)查询相关网站系统或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发行人及增信机构的诉讼仲
裁、处罚处分、诚信信息、媒体报道等内容;
(8)结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如有),检查投资者保护条款的执行状况。
涉及具体事由的,受托管理人可以不限于固定频率对发行人与增信机构进行核查。涉及增信机构的,发行人应当给予受托管理人必要的支持。
4.4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半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募集资金按约定使用完毕的除外。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发行人及时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受托管理人应当至少在本期债券每次本息兑付日前20个工作日,了解发行人的偿债资金准备情况与资金到位情况。
1-1-3024.5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协议的主要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发行人确定的其他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4.6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
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4.7出现本协议第3.4条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在知
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要求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如需)。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4.8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本协议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4.9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
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4.10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
督促发行人履行本协议第3.7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发行人追加担保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的费用、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的费用均应由发行人承担,受托管理人不予承担或垫付。
4.11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
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4.12发行人为本次债券设定担保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次债券发行前或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
1-1-303保期间妥善保管。
4.13发行人不能偿还本次债券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
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和承诺。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或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影响发行人按时兑付债券本息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仲裁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或者代表债券持有人申请处置抵质押物。
受托管理人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的,担保物因形势变化发生价值减损或灭失导致无法覆盖违约债券本息的,受托管理人可以要求再次追加担保。发行人追加担保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的费用均应由发行人承担,受托管理人不予承担或垫付。
4.14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
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可转债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15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
4.16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如有)。
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约定。《募集说明书》存在投资者保护条款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发行人在本处约定相应的履约保障机制。
发生违约事件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以及迟延支
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
1-1-304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4.17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
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4.18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受托管理人不
单独收取受托管理报酬,发行人支付的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保荐费已包含受托管理人应收取的受托管理报酬。
4.19受托管理人不对本次债券的合法有效性作任何声明;除监督义务和法
律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外,不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除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协议出具的证明文件外,不对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任何声明负责。
4.20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加强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履行以
下风险管理职责:
(1)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从事信用风险管理相关工作;
(2)对受托管理的债券持续动态开展监测、排查,进行风险分类管理;
(3)发现影响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督促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机构披露
相关信息,进行风险预警;
(4)按照规定或约定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必要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时披露影响债券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5)协调、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如有)等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信用风险或处置违约事件;
(6)根据相关规定、约定或投资者委托,代表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4.21受托管理人应定期对发行人是否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
1-1-305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重大事项或其他未列示但对发行人本次债
券偿债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进行排查;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
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信用风险管理职责。必要时可提高排查频率。
4.22受托管理人有权行使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
定的其他权利,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受托管理事务报告“5.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2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4)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5)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6)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可转债的本息偿付情况;
(7)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8)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9)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中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说明基本情况、处理结果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10)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1-3065.3可转债存续期内,出现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人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现第3.4条中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4为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目的,发行人应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受
托管理人所需的相关信息、文件。发行人应保证其提供的相关信息、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托管理人对上述信息、文件仅做形式审查,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5.5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应将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等持续信息披露文件分别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以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6.1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1)受托管理人自身或通过代理人,在全球广泛涉及投资银行活动(包括投资顾问、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研究、证券发行、交易和经纪等)可能会与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之受托管理职责产生利益冲突。
(2)受托管理人其他业务部门或关联方可以在任何时候(a)向任何其他
客户提供服务,或者(b)从事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任何成员有关的任何交易,或者(c)为与其利益可能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其他成员的利益相对立的人的相关事宜行事,并可为自身利益保留任何相关的报酬或利润。
为防范相关风险,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信息隔离和防火墙制度,保证:
(1)受托管理人承担本协议职责的雇员不受冲突利益的影响;
(2)受托管理人承担本协议职责的雇员持有的保密信息不会披露给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3)相关保密信息不被受托管理人用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
1-1-307(4)防止与本协议有关的敏感信息不适当流动,对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有效管理。
发行人发现与受托管理人发生利益冲突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6.2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
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6.3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对协议另一方或债券持有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的,应负责赔偿受损方的直接损失。”
(五)受托管理人的变更“7.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4)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7.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自债
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决议且发行人与新任受托管理人签订
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7.3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7.4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
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生效期
1-1-308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六)陈述与保证“8.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1)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
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8.2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受托管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2)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受托管理人所知,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3)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受托管理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受托管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七)不可抗力“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9.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方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本协议提前终止。”
(八)违约责任“10.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1-30910.2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以下事件亦构成《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发行
人违约事件:
(1)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2)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
偿金额超过10000万元,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3)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
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10000万元,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4)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
可证且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或其被托管/接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6)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
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7)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8)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未能按照规定或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义务、信用风险管理职责等义务
与职责以致对发行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一直持续
二十(2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
(9)发行人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发行人违约事件触发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10.3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违约可能发生的,受托管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措
施:
1-1-310(1)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2)在债券持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失的紧急情形下,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
依法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
(4)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交易所等监管机构。
10.4发行人违约事件发生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1)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或其他合理方式告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2)在知晓发行人未履行偿还本次债券到期本息的义务时,债券受托管理
人可以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与发行人谈判,促使发行人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3)债券受托管理人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追
究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发行人提请诉讼或仲裁,参与发行人的重组或破产等法律程序。
(4)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交易所等监管机构。
10.5加速清偿及救济措施
(1)如果《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发行人违约事件发生,根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约定,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有效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本次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2)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
了以下救济措施,债券受托管理人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后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
A、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
B、所有迟付的利息;
C、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
1-1-311D、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延迟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
*《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发行人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债券持有人通过会议决议的形式豁免;
*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救济措施。
10.6发行人保证按照本次债券发行条款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
支付本次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债券本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债券利息或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发行人将承担因延迟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10.7双方同意,若因非受托管理人原因的情况下,发行人违反《受托管理协议》任何规定和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次债券发行与上市的申请文件或公开募集文件以及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向受托管理人提供或公开披露的其他信息或材料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因发行人违反与《受托管理协议》或与本次债券发行与上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则或因受托管理人根据
《受托管理协议》提供服务,从而导致受托管理人或任何其他受补偿方遭受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对受托管理人或任何其他受补偿方提出权利请求或索赔、监管部门对受托管理人进行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给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偿付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就本赔偿条款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或缴纳罚款所支出的所有费用),以使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免受损害。如经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最终裁决完全由于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的欺诈、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疏忽而导致受
托管理人或该等其他实体遭受的损失、损害或责任,发行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发行人在本条项下的义务在《受托管理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九)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1.1本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11.2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将争议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1.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
1-1-312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1-1-313第十一节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向华金建萍刘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师东升王悦晞丁维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董一平陈忠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戈惠芳柳炳峰王惠根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向华刘斌师东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康立忠宗卫忠陈莹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31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______________金向华
实际控制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向华金建萍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315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___凌砾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高玉林崔柯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_薛臻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范力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31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_薛臻
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_范力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317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施熠文
_________________吕美娜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唐海燕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1-1-318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
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郑磊汪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占先齐蓉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1-1-319六、债券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评级人员:_________________李雪玮
_________________袁悦颖
_________________郝晓敏
评级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闫衍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1-1-320七、董事会声明
一、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二、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和承诺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将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进度,积极调配资源,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降低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监督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法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3、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1-321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制定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和实际控制人金建萍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1-1-322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
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月日
1-1-323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会编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1-1-324附录一:发行人拥有的注册商标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1、境内商标
商标注册证序号商标国际分类有效期取得方式商标权人号
2002.4.7-
117401451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32.4.6
2010.1.21-
260137921原始取得金宏气体
2030.1.20
2010.1.21-
360137931原始取得金宏气体
2030.1.20
2010.4.21-
466042841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30.4.20
2012.1.28-
5877531011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32.1.27
2013.1.7-
687752887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3.1.6
2014.02.28-
71132210444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02.27
2014.02.28-
81132219330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02.27
2014.04.21-
9113117846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04.20
2014.04.14-
101131637215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04.13
2014.5.14-
111131598621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5.13
2014.5.14-
121131617316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5.13
2014.7.28-
13113118097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7.27
2014.7.7-
14113118368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7.6
2014.7.28-
15113118595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7.27
2014.6.21-
161131584329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6.20
2014.6.21-
171131590725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6.20
2014.7.28-
181131606720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7.27
2014.9.7-
191131666112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9.6
2014.7.28-
201131671911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7.27
2014.6.28-
21120256781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6.27
2014.2.7-
221131677010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2.6
231249801412015.3.28-原始取得金宏气体
1-1-325商标注册证
序号商标国际分类有效期取得方式商标权人号
2025.3.27
2014.1.7-
24113115885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1.6
2014.1.7-
25113117694
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1.6
2014.1.7-
261131645513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1.6
2014.1.7-
271132173532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1.6
2014.1.7-
281132180738
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1.6
2014.1.7-
291132197442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1.6
2014.1.7-
301132225345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4.1.6
2016.3.7-
31148568271原始取得金华润泽2026.3.6
2016.9.28-
321763735332原始取得金宏气体
2026.9.27
2016.9.28-
33176373551原始取得金宏气体
2026.9.27
2016.9.28-
34176373607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9.27
2016.9.28-
35176373611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9.27
2016.10.14-
361782529526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0.13
2016.10.14-
371782529823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0.13
2016.10.14-
381782529922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0.13
2016.10.14-
391782530318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0.13
2016.10.14-
401782530615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0.13
2016.10.14-
411782530714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0.13
2016.10.14-
421782530813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0.13
2016.10.14-
431782531110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0.13
2016.10.14-
44178253138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0.13
2016.10.14-
45178253164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0.13
2016.10.14-
46178253173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0.13
2016.10.14-
47178253182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0.13
2016.10.21-
481786593827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0.20
2016.10.21-
491786602640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0.20
1-1-326商标注册证
序号商标国际分类有效期取得方式商标权人号
2016.10.21-
501786602739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0.20
2016.10.21-
511786603036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0.20
2016.10.21-
521786603234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0.20
2016.10.21-
531786603333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0.20
2016.11.28-
54176373547原始取得金宏气体
2026.11.27
2016.11.28-
551763735932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1.27
2016.11.28-
561763735632原始取得金宏气体
2026.11.27
2016.12.14-
571782529625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2.13
2016.12.14-
581782529724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2.13
2016.12.14-
591782530021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2.13
2016.12.14-
601782530120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2.13
2016.12.14-
611782530417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2.13
2016.12.14-
621782530516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2.13
2016.12.14-
63178253129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2.13
2016.12.14-
64178253155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2.13
2016.12.14-
651782530219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2.13
2016.12.14-
661782530912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2.13
2016.12.21-
671782531011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2.20
2016.12.14-
68178253146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2.13
2016.12.21-
691786593530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2.20
2016.12.21-
701786593629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2.20
2016.12.21-
711786593728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2.20
2016.12.21-
721786602145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2.20
2016.12.21-
731786602244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2.20
2016.12.21-
741786602343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2.20
2016.12.21-
751786602937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6.12.20
7617866031352016.12.21-原始取得金宏气体
1-1-327商标注册证
序号商标国际分类有效期取得方式商标权人号
2026.12.20
2017.1.7-
771786602442原始取得金宏气体2027.1.6
2016.9.28-
78176373581原始取得金宏气体
2026.9.27
2017.5.7-
79194727637原始取得金泡科技2027.5.6
2017.8.21-
80194725131原始取得金泡科技2027.8.20
2017.7.21-
811947287732原始取得金泡科技2027.7.20
2021.5.21-
82 49102068A 1 原始取得 长沙曼德
2031.5.20
2、境外商标
序号商标商标注册证号国际分类有效期取得方式商标权人
2020.12.23-
115790331原始取得金宏气体
2030.12.22
2021.3.22-
216368491原始取得金宏气体
2031.3.21
1-1-328附录二:发行人拥有的专利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275项专利,其中56项发明专利、208项实用新型专利及11项外观设计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专利取得专利号名称类型申请日有效期至号权人方式
金宏 ZL201110058 7N 电子级超纯氨 原始
1发明2011/3/112031/3/10
气体714.4的分析方法取得用精馏分离提取
金宏 ZL201110058 原始
2 7N 电子级超纯氨 发明 2011/3/11 2031/3/10
气体 713.X 取得的方法充装电子级超高
金宏 ZL201110081 原始
3纯气体的气瓶的发明2011/4/12031/3/31
气体414.8取得处理方法超纯氨生产中去
金宏 ZL201210289 除金属离子的组 原始
4发明2012/8/152032/8/14
气体838.8合物及其使用方取得法去除超纯氨中金
金宏 ZL201210289 属离子的碳纳米 原始
5发明2012/8/152032/8/14
气体675.3管和分子筛复合取得物的制备方法检测高纯氨中
金宏 ZL201210381 原始
6苯、甲苯和乙基发明2012/10/102032/10/9
气体258.1取得苯含量的方法天然气制氢工艺
金宏 ZL201210399 原始
7中气体组分的在发明2012/10/192032/10/18
气体166.6取得线分析方法一种检测天然气
金宏 ZL201210427 原始
8中总丁烯烃含量发明2012/11/12032/10/31
气体499.5取得的方法一种检测天然气
金宏 ZL201210472 原始
9中总潜在烃含量发明2012/11/212032/11/20
气体916.8取得的方法检测高纯及超纯
金宏 ZL201210472 原始
10氨中总不挥发物发明2012/11/212032/11/20
气体885.6取得质含量的方法
压缩法回收 LED
金宏 ZL201210485 原始
11制造中废氨气再发明2012/11/262032/11/25
气体266.0取得利用的方法
氨水法回收 LED
金宏 ZL201210484 原始
12制造中废氨气再发明2012/11/262032/11/25
气体804.4取得利用的方法一种快速检测天
金宏 ZL201310475 原始
13然气高位发热量发明2013/10/122033/10/11
气体530.7取得的方法
1-1-329序专利取得
专利号名称类型申请日有效期至号权人方式一种快速检测工
金宏 ZL201310474 原始
14业氨气中不饱和发明2013/10/122033/10/11
气体910.9取得烃含量的方法一种快速检测工
金宏 ZL201310475 原始
15业氨气中碳氢化发明2013/10/122033/10/11
气体019.7取得合物含量的方法一种快速检测天
金宏 ZL201310474 原始
16然气中酸性物质发明2013/10/122033/10/11
气体921.7取得含量的方法检测高纯氨中苯
金宏 ZL201310568 原始
17酚和甲酚含量的发明2013/11/152033/11/14
气体373.4取得方法一种节约超纯氨
金宏 ZL201310568 原始
18生产中汽化能源发明2013/11/152033/11/14
气体489.8取得的方法
一种 LED 生产中
金宏 ZL201310568 排放废氨气现场 原始
19发明2013/11/152033/11/14
气体411.6回收再利用的方取得法用于储存天然气
金宏 ZL201310582 原始
20的多孔材料及其发明2013/11/202033/11/19
气体242.1取得制备方法去除二氧化碳中
金宏 ZL201310690 乙烯的氧化锌纳 原始
21发明2013/12/172033/12/16
气体940.3米柱阵列纯化系取得统的方法一种天然气裂解
金宏 ZL201410769 制氢中燃料气中 原始
22发明2014/12/152034/12/14
气体437.1压改低压使用装取得置及方法超纯氨制备过程
金宏 ZL201410769 原始
23中水分杂质的去发明2014/12/152034/12/14
气体414.0取得除装置一种检测天然气
金宏 ZL201410774 原始
24中总烯烃和总炔发明2014/12/162034/12/15
气体756.1取得烃含量的方法一种回收和纯化
金宏 ZL201510967 原始
25一氧化二氮的装发明2015/12/222035/12/21
气体988.3取得置一种二氧化碳吸
金宏 ZL201610737 附剂、二氧化碳 原始
26发明2016/8/262036/8/25
气体940.8吸附装置及其制取得造方法一种二氧化氮吸
金宏 ZL201610739 附剂、二氧化氮 原始
27发明2016/8/262036/8/25
气体462.4吸附装置及其制取得造方法
1-1-330序专利取得
专利号名称类型申请日有效期至号权人方式基于膨胀制冷提
金宏 ZL201610980 纯一氧化碳的方 原始
28发明2016/11/82036/11/7
气体 445.X 法及用于该方法 取得的装置基于膨胀制冷提
金宏 ZL201611001 纯氨气的装置及 原始
29发明2016/11/82036/11/7
气体322.3用该装置提纯氨取得气的方法一种去除八氟环
金宏 ZL201710999 丁烷中的六氟丙 原始
30发明2017/10/242037/10/23
气体190.6烯的吸附剂及其取得制备方法
金宏 ZL201810551 一种高纯气体钢 原始
31发明2018/5/312038/5/30
气体745.5瓶处理工艺取得
金宏 ZL201810993 一种储氨钢瓶的 原始
32发明2018/8/292038/8/28
气体131.2处理方法取得一种金属离子吸
金宏 ZL201811147 原始
33附材料的制备方发明2018/9/292038/9/28
气体549.8取得法
金宏 ZL201910106 一种正硅酸乙酯 原始
34发明2019/2/22039/2/1
气体872.9的纯化方法取得一种破除正硅酸
金宏 ZL201910106 原始
35乙酯共沸精馏的发明2019/2/22039/2/1
气体865.9取得方法及系统一种高纯正硅酸
金宏 ZL201910119 原始
36乙酯的制备方法发明2019/2/182039/2/17
气体724.0取得及生产系统
金宏 ZL201910289 一种高纯正硅酸 原始
37发明2019/4/112039/4/10
气体723.0乙酯的生产方法取得一种多相催化
金宏 ZL201910880 原始
38剂、其制备方法发明2019/9/182039/9/17
气体583.4取得及应用一种深度去除正
金宏 ZL201910889 原始
39硅酸乙酯中氯的发明2019/9/192039/9/18
气体 017.X 取得方法一种电子级正硅
金宏 ZL201910938 原始
40酸乙酯中氯离子发明2019/9/302039/9/29
气体456.5取得的检测方法一种深冷快线储
金宏 ZL201910975 原始
41罐油污处理方法发明2019/10/152039/10/14
气体784.2取得及装置一种测试羰基硫
金宏 ZL202011095 中金属离子含量 原始
42发明2020/10/142040/10/13
气体012.9的样品前处理工取得艺
金宏 ZL202011095 一种三氟化硼尾 原始
43发明2020/10/142040/10/13
气体 941.X 气的处理方法 取得
1-1-331序专利取得
专利号名称类型申请日有效期至号权人方式采用工业级溴化
金宏 ZL202011161 氢气体生产高纯 原始
44发明2020/10/272040/10/26
气体513.2氢溴酸的方法及取得装置
金宏 ZL202011309 一种填料精馏制 原始
45发明2020/11/202040/11/19
气体150.2备超纯氨的方法取得一种用于压缩氢
金宏 ZL202011469 原始
46气的离子液体组发明2020/12/152040/12/14
气体644.7取得合物能量收集多孔陶
金宏 ZL202011598 原始
47 瓷 Pt-BaTiO3 其 发明 2020/12/29 2040/12/28
气体354.2取得制法及高效制氢
钴掺杂 BaTiO3
金宏 ZL202011614 原始
48压电陶瓷、其制发明2020/12/302040/12/29
气体801.9取得法及高纯制氢一种用于电子级
金宏 ZL202110750 气体提纯装置的 原始
49发明2021/7/22041/7/1
气体728.6安全环保停车方取得法一种用于电子级
金宏 ZL202110916 气体的节能提纯 原始
50发明2021/8/112041/8/10
气体580.9装置及节能提纯取得工艺
硫化钼/氟化物主
金宏 ZL202111263 原始
51客体催化材料、发明2021/10/282041/10/27
气体022.3取得制备方法及应用一种电子级正硅
金宏 ZL202111363 酸乙酯返回钢瓶 原始
52发明2021/11/172041/11/16
气体741.2的处理方法及装取得置
金宏 ZL202210647 一种四甲基硅烷 原始
53发明2022/6/92042/6/8
气体021.7的合成方法取得
金华 ZL201610089 精馏提纯制备高 原始
54发明2016/2/182036/2/17
润泽789.1纯甲烷的工艺取得氧化锌纳米管和
眉山 ZL201310590 分子筛复合物去 原始
55发明2013/11/222033/11/21
金宏122.6除二氧化碳中乙取得烯的方法
重庆 ZL201410767 天然气裂解制氢 原始
56发明2014/12/152034/12/14
金苏 899.X 分段充装方法 取得
金宏 ZL201220528 超纯液氨充装设 实用 原始
572012/10/162022/10/15
气体270.6备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220638 液氨汽化制备超 实用 原始
582012/11/282022/11/27
气体397.3纯氨的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220638 实用 原始
59高纯氧提纯装置2012/11/282022/11/27
气体446.3新型取得
ZL201320427
60金宏一种制备六氟化实用原始2013/7/182023/7/17
170.9
1-1-332序专利取得
专利号名称类型申请日有效期至号权人方式气体硫气体的新型反新型取得应器装置
一种 LED 氮化镓
金宏 ZL201320489 生产炉废氨气回 实用 原始
612013/8/122023/8/11
气体154.2收为饱和氨水的新型取得装置
LED 氮化镓生产
金宏 ZL201320488 实用 原始
62炉废氨气回收装2013/8/122023/8/11
气体282.5新型取得置一种高纯乙炔与
金宏 ZL201320498 实用 原始
63工业乙炔同时充2013/8/152023/8/14
气体301.2新型取得装的装置一种空气源热水
金宏 ZL201320498 器与废热蒸汽相 实用 原始
642013/8/152023/8/14
气体358.2结合制造高温热新型取得水的装置一种压缩冷冻法
金宏 ZL201320721 回收利用 LED 排 实用 原始
652013/11/152023/11/14
气体342.3放废气中氨气的新型取得实验装置
金宏 ZL201320720 新型液氮杜瓦瓶 实用 原始
662013/11/152023/11/14
气体077.7充装装置新型取得一种现场回收利
金宏 ZL201320721 实用 原始
67 用 LED 生产中排 2013/11/15 2023/11/14
气体173.3新型取得放废氨气的装置一种气体液体储
金宏 ZL201320721 实用 原始
68罐泄压放空回收2013/11/152023/11/14
气体326.4新型取得利用装置一种超纯氨生产
金宏 ZL201320721 中的废氨水回收 实用 原始
692013/11/152023/11/14
气体317.5为工业液氨的装新型取得置一种空气源与放
金宏 ZL201320721 空蒸汽相结合的 实用 原始
702013/11/152023/11/14
气体229.5超纯氨生产节能新型取得装置一种气体运输储
金宏 ZL201320721 实用 原始
71罐放空余气回收2013/11/152023/11/14
气体222.3新型取得利用的装置一种用膜组分离
金宏 ZL201320720 回收 LED 生产中 实用 原始
722013/11/152023/11/14
气体997.9排放废氨气的装新型取得置一种利用中温电
金宏 ZL201320720 实用 原始
73解槽电解氟化氢2013/11/152023/11/14
气体486.7新型取得生产氟气的装置
1-1-333序专利取得
专利号名称类型申请日有效期至号权人方式
以 CO2 为媒介回
金宏 ZL201320791 收 LED 氮化镓生 实用 原始
742013/12/52023/12/4
气体169.4产炉废氨气为工新型取得业氨的装置
一种 LED 排放废
金宏 ZL201320789 实用 原始
75氨气回收为氨水2013/12/52023/12/4
气体142.1新型取得的实验装置
金宏 ZL201320791 一种小型高纯乙 实用 原始
762013/12/52023/12/4
气体345.4炔纯化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420703 超纯氨制备过程 实用 原始
772014/11/212024/11/20
气体593.3的水分去除系统新型取得天然气裂解制氢
金宏 ZL201420703 实用 原始
78中燃料气中压改2014/11/212024/11/20
气体580.6新型取得低压使用的装置新型天然气裂解
金宏 ZL201420788 实用 原始
79制氢分段充装装2014/12/152024/12/14
气体667.8新型取得置供分析超纯氨中
金宏 ZL201520037 实用 原始
80重金属元素用的2015/1/202025/1/19
气体698.4新型取得取样装置
金宏 ZL201521133 一种工业级三氟 实用 原始
812015/12/312025/12/30
气体952.7化硼的提纯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620760 一种实验室用气 实用 原始
822016/7/192026/7/18
气体627.1体液化分离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620806 一种用于氯化氢 实用 原始
832016/7/282026/7/27
气体381.7尾气的脱水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620850 一种液化气体取 实用 原始
842016/8/82026/8/7
气体616.2样分析装置新型取得一种从化工厂尾
金宏 ZL201620941 实用 原始
85气中回收一氧化2016/8/252026/8/24
气体653.4新型取得氮的装置
金宏 ZL201621013 一种氦气回收提 实用 原始
862016/8/312026/8/30
气体 204.X 纯装置 新型 取得高纯六氟乙烷提
金宏 ZL201621098 实用 原始
87纯过程中的辅助2016/9/302026/9/29
气体682.5新型取得循环装置基于膨胀制冷提
金宏 ZL201621213 实用 原始
88纯一氧化碳的装2016/11/82026/11/7
气体584.1新型取得置一种基于膨胀制
金宏 ZL201621203 实用 原始
89冷提纯氨气的装2016/11/82026/11/7
气体576.9新型取得置
金宏 ZL201621226 一种氨气提纯用 实用 原始
902016/11/152026/11/14
气体736.1吸附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720413 一种瓶阀拧紧扳 实用 原始
912017/4/192027/4/18
气体823.6手新型取得
1-1-334序专利取得
专利号名称类型申请日有效期至号权人方式一种六氟乙烷或
金宏 ZL201720540 实用 原始
92三氟甲烷的高纯2017/5/162027/5/15
气体 498.X 新型 取得纯化装置一种六氟乙烷或
金宏 ZL201720539 实用 原始
93三氟甲烷的纯化2017/5/162027/5/15
气体951.5新型取得回收系统一种六氟乙烷或
金宏 ZL201720539 实用 原始
94三氟甲烷的纯化2017/5/162027/5/15
气体 945.X 新型 取得装置带回收功能的高
金宏 ZL201721375 实用 原始
95纯八氟环丁烷的2017/10/242027/10/23
气体769.7新型取得制备装置
金宏 ZL201721376 高纯八氟环丁烷 实用 原始
962017/10/242027/10/23
气体052.4的制备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721711 一种混合气体配 实用 原始
972017/12/112027/12/10
气体876.2置系统新型取得一种混合气体配
金宏 ZL201721714 实用 原始
98置系统的充装单2017/12/112027/12/10
气体 022.X 新型 取得位一种羰基硫合成
金宏 ZL201721814 实用 原始
99提纯工艺气体组2017/12/222027/12/21
气体110.7新型取得分分析系统
金宏 ZL201820012 一种环氧乙烷消 实用 原始
1002018/1/42028/1/3
气体217.8毒气的混配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820445 一种氩气纯化装 实用 原始
1012018/3/302028/3/29
气体703.9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820836 一种高纯气体钢 实用 原始
1022018/5/312028/5/30
气体661.1瓶处理系统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820919 一种高纯氧气充 实用 原始
1032018/6/142028/6/13
气体728.8装系统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821378 一种超纯氨的生 实用 原始
1042018/8/242028/8/23
气体283.3产系统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821462 氨气的在线分析 实用 原始
1052018/9/72028/9/6
气体596.7系统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821605 一种高纯正硅酸 实用 原始
1062018/9/292028/9/28
气体639.2乙酯的生产系统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821606 一种高纯正硅酸 实用 原始
1072018/9/292028/9/28
气体413.4乙酯的生产系统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821633 一种二氧化碳气 实用 原始
1082018/10/92028/10/8
气体128.1弹的生产装置新型取得高纯正硅酸乙酯
金宏 ZL201822109 实用 原始
109生产尾气的处理2018/12/142028/12/13
气体775.9新型取得系统
金宏 ZL201822148 高纯正硅酸乙酯 实用 原始
1102018/12/202028/12/19
气体858.9的充装系统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822192 一种高纯正硅酸 实用 原始
1112018/12/252028/12/24
气体807.6乙酯的生产系统新型取得
1-1-335序专利取得
专利号名称类型申请日有效期至号权人方式
金宏 ZL201822192 一种高纯正硅酸 实用 原始
1122018/12/252028/12/24
气体267.1乙酯的生产系统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822240 高纯正硅酸乙酯 实用 原始
1132018/12/282028/12/27
气体314.5负压取样装置新型取得一种正硅酸乙酯
金宏 ZL201822240 实用 原始
114生产尾气的处理2018/12/282028/12/27
气体376.6新型取得系统
金宏 ZL201822271 实用 原始
115一种蒸馏器2018/12/292028/12/28
气体317.5新型取得一种高纯正硅酸
金宏 ZL201822271 实用 原始
116乙酯中微量水分2018/12/292028/12/28
气体421.4新型取得的检测系统一种高纯正硅酸
金宏 ZL201920096 实用 原始
117乙酯用钢瓶的处2019/1/212029/1/20
气体689.0新型取得理系统
金宏 ZL201920205 一种正硅酸乙酯 实用 原始
1182019/2/182029/2/17
气体565.1的汽化系统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920309 一种超纯氢纯化 实用 原始
1192019/3/122029/3/11
气体616.5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920309 一种超纯氩纯化 实用 原始
1202019/3/122029/3/11
气体619.9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920309 一种超纯氮纯化 实用 原始
1212019/3/122029/3/11
气体177.8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921085 一种电子级高纯 实用 原始
1222019/7/112029/7/10
气体035.4氯化氢制备单元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921085 一种电子级高纯 实用 原始
1232019/7/112029/7/10
气体090.3氯化氢制备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921085 一种电子级高纯 实用 原始
1242019/7/112029/7/10
气体089.0氯化氢制备系统新型取得一种去除超高纯
金宏 ZL201921437 正硅酸乙酯钢瓶 实用 原始
1252019/8/302029/8/29
气体742.5中固体颗粒的装新型取得置
金宏 ZL201921506 一种电子级磷烷 实用 原始
1262019/9/112029/9/10
气体567.0提纯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921526 一种正硅酸乙酯 实用 原始
1272019/9/122029/9/11
气体079.6的纯化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921539 一种碳酰氟的纯 实用 原始
1282019/9/172029/9/16
气体237.1化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921537 一种电子级溴化 实用 原始
1292019/9/172029/9/16
气体865.6氢提纯装置新型取得去除高纯四氟化
金宏 ZL201921539 硅气体中二氧化 实用 原始
1302019/9/172029/9/16
气体238.6碳和氟化氢的装新型取得置
ZL201921564
131金宏一种正硅酸乙酯实用原始2019/9/192029/9/18
132.1
1-1-336序专利取得
专利号名称类型申请日有效期至号权人方式气体前处理系统新型取得一种稀释法测量
金宏 ZL201921565 实用 原始
132三氯化硼中水分2019/9/202029/9/19
气体590.7新型取得的装置一种光催化制备
金宏 ZL201921603 实用 原始
133三氟碘甲烷的装2019/9/252029/9/24
气体164.8新型取得置
金宏 ZL201921603 一种四氟化碳的 实用 原始
1342019/9/252029/9/24
气体204.9合成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921602 一种八氟丙烷的 实用 原始
1352019/9/252029/9/24
气体621.1提纯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921613 一种硒化氢高效 实用 原始
1362019/9/262029/9/25
气体 939.X 回收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921712 一种溴化氢或氯 实用 原始
1372019/10/142029/10/13
气体951.6化氢的充装系统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921714 一种溴化氢纯化 实用 原始
1382019/10/142029/10/13
气体176.8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1921713 一种高纯正硅酸 实用 原始
1392019/10/142029/10/13
气体082.9乙酯提纯装置新型取得一种快速测试深
金宏 ZL201921713 实用 原始
140冷快线储罐油污2019/10/142029/10/13
气体084.8新型取得的装置一体式一氟甲烷
金宏 ZL201921764 实用 原始
141精馏吸附提纯装2019/10/212029/10/20
气体089.3新型取得置一种液体分布装
金宏 ZL201921790 实用 原始
142置与金属离子过2019/10/232029/10/22
气体604.5新型取得滤器一种高压容器存
金宏 ZL201921793 实用 原始
143储的一氧化氮净2019/10/242029/10/23
气体224.7新型取得化装置
金宏 ZL201921793 一种乙硼烷尾气 实用 原始
1442019/10/242029/10/23
气体 356.X 处理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1921813 实用 原始
145一种取样器2019/10/252029/10/24
气体542.5新型取得一种正硅酸乙酯
金宏 ZL201921894 实用 原始
146充装钢瓶的处理2019/11/52029/11/4
气体 523.X 新型 取得系统
金宏 ZL201921897 硅烷中乙硅烷的 实用 原始
1472019/11/62029/11/5
气体244.9分析系统新型取得
一种 9N 级正硅
金宏 ZL202020045 实用 原始
148乙酯前处理洁净2020/1/92030/1/8
气体210.3新型取得装置
金宏 ZL202020577 一种钢瓶自动化 实用 原始
1492020/4/172030/4/16
气体723.9液体分装系统新型取得
1-1-337序专利取得
专利号名称类型申请日有效期至号权人方式
金宏 ZL202021277 液压式鱼雷车加 实用 原始
1502020/7/22030/7/1
气体530.8氢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2021279 除污染鱼雷车加 实用 原始
1512020/7/22030/7/1
气体 358.X 氢装置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2021277 逐级加压式鱼雷 实用 原始
1522020/7/22030/7/1
气体539.9车加氢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2021822 一种立式气液分 实用 原始
1532020/8/272030/8/26
气体947.8离器新型取得
金宏 ZL202021908 氨气智能充装系 实用 原始
1542020/9/42030/9/3
气体027.8统新型取得
金宏 ZL202022145 一种高纯电子气 实用 原始
1552020/9/252030/9/24
气体015.0体的充装系统新型取得
金宏 ZL202022133 一种高纯电子化 实用 原始
1562020/9/252030/9/24
气体466.2学品的充装系统新型取得一种用于高纯氯
金宏 ZL202022159 实用 原始
157化氢和氯气的换2020/9/272030/9/26
气体981.8新型取得热器一种高纯氯化氢
金宏 ZL202022159 实用 原始
158的无动力充装系2020/9/272030/9/26
气体351.0新型取得统
金宏 ZL202022166 一种连续化一氧 实用 原始
1592020/9/282030/9/27
气体174.9化氮生产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2022222 一种盐酸废酸的 实用 原始
1602020/9/302030/9/29
气体823.2无害化处理系统新型取得
金宏 ZL202022280 一种三氟化硼尾 实用 原始
1612020/10/142030/10/13
气体919.4气的处理系统新型取得
金宏 ZL202023169 一种用于精馏塔 实用 原始
1622020/12/252030/12/24
气体764.3的供热系统新型取得
金宏 ZL202023169 一种用于电子化 实用 原始
1632020/12/252030/12/24
气体 560.X 学品的取样系统 新型 取得一种从工业笑气
金宏 ZL202023270 实用 原始
164提纯为高纯笑气2020/12/302030/12/29
气体983.0新型取得的装置一种从己二酸尾
金宏 ZL202023269 实用 原始
165气中回收制备工2020/12/302030/12/29
气体499.6新型取得业笑气的装置
金宏 ZL202023299 一种液态有机储 实用 原始
1662020/12/312030/12/30
气体334.3放氢系统新型取得
金宏 ZL202120900 一种正硅酸乙酯 实用 原始
1672021/4/262031/4/25
气体871.4用钢瓶新型取得
金宏 ZL202121623 一种电子级纯度 实用 原始
1682021/7/162031/7/15
气体 506.X 乙炔的提纯系统 新型 取得
金宏 ZL202121910 实用 原始
169溴化氢合成炉2021/8/162031/8/15
气体648.4新型取得
1-1-338序专利取得
专利号名称类型申请日有效期至号权人方式一种撬装式溴化
金宏 ZL202121917 实用 原始
170氢气体的生产设2021/8/172031/8/16
气体 561.X 新型 取得备
金宏 ZL202122014 纯化八氟环丁烷 实用 原始
1712021/8/252031/8/24
气体542.2的设备新型取得
金宏 ZL202122324 一种液化气体远 实用 原始
1722021/9/242031/9/23
气体447.2程分析系统新型取得一种气体分流装
金宏 ZL202122323 实用 原始
173置及其气体流出2021/9/242031/9/23
气体761.9新型取得端保护装置
金宏 ZL202122318 腐蚀性气体分析 实用 原始
1742021/9/242031/9/23
气体675.9处理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2120366 一种氩气纯化装 实用 原始
1752021/10/212031/10/20
气体933.8置新型取得一种去除三氟化
金宏 ZL202122904 实用 原始
176硼中四氟化硅的2021/11/242031/11/23
气体305.3新型取得装置
金宏 ZL202123083 超高纯氩气的纯 实用 原始
1772021/12/92031/12/8
气体532.0化设备新型取得一种硅粉法生产
金宏 ZL202123323 实用 原始
178正硅酸乙酯中硅2021/12/272031/12/26
气体364.8新型取得粉加料装置一种配制氮和乙
金宏 ZL202123385 实用 原始
179烯电子混合气的2021/12/302031/12/29
气体703.5新型取得装置
金宏 ZL202123410 一种正硅酸乙酯 实用 原始
1802021/12/302031/12/29
气体880.4的脱色装置新型取得
金宏 ZL202221098 一种正硅酸乙酯 实用 原始
1812022/5/92032/5/8
气体573.9尾气回收系统新型取得
金宏 ZL202221112 一种溴化氢的合 实用 原始
1822022/5/102032/5/9
气体130.0成装置新型取得
金华 ZL201520809 LNG 生产工艺中 实用 原始
1832015/10/202025/10/19
润泽894.9水分去除装置新型取得
金华 ZL201520809 一种 LNG 自增 实用 原始
1842015/10/202025/10/19
润泽893.4压卸车装置新型取得
回收 LNG 储罐
金华 ZL201520855 产生的 BOG 做 实用 原始
1852015/10/292025/10/28
润泽 272.X 为制氢燃料气的 新型 取得系统合成氨放空尾气
金华 ZL201520852 实用 原始
186回收液化天然气2015/10/302025/10/29
润泽276.2新型取得用废氨去除装置
回收充装 LNG
金华 ZL201520852 杜瓦瓶时产生的 实用 原始
1872015/10/302025/10/29
润泽 265.4 BOG 为制氢燃料 新型 取得的装置
金华 ZL201620003 精馏提纯制备高 实用 原始
1882016/1/52026/1/4
润泽074.5纯甲烷的装置新型取得
1-1-339序专利取得
专利号名称类型申请日有效期至号权人方式一种用于液化天
金华 ZL201620882 然气槽车的移动 实用 原始
1892016/8/162026/8/15
润泽189.6式正压与真空测新型取得试装置一种用于液化天
金华 ZL201620883 实用 原始
190然气槽车的正压2016/8/162026/8/15
润泽300.3新型取得与真空测试装置
金华 ZL201620932 一种天然气在线 实用 原始
1912016/8/242026/8/23
润泽846.3分析装置新型取得
金华 ZL201620933 一种用于液化天 实用 原始
1922016/8/242026/8/23
润泽375.8然气的脱水装置新型取得利用合成氨尾气
金华 ZL201620932 实用 原始
193提纯生产液化天2016/8/242026/8/23
润泽676.9新型取得然气的装置
金华 ZL201620933 天然气在线分析 实用 原始
1942016/8/242026/8/23
润泽119.9装置新型取得
金华 ZL201620970 一种天然气取样 实用 原始
1952016/8/292026/8/28
润泽283.7装置新型取得二氧化碳液体球
昆山 ZL201420274 实用 原始
196罐汽化排放气体2014/5/272024/5/26
金宏134.8新型取得的回收装置可直接实现气体
昆山 ZL201420404 实用 原始
197气瓶充装后混匀2014/7/222024/7/21
金宏545.4新型取得状态的导管一种压缩提高二
昆山 ZL201721178 实用 原始
198氧化碳尾气压力2017/9/142027/9/13
金宏100.9新型取得的装置一种用于提纯二
昆山 ZL201721177 实用 原始
199氧化碳尾气的脱2017/9/142027/9/13
金宏557.8新型取得硫再生装置一种二氧化碳储
昆山 ZL201721177 实用 原始
200罐挥发排放气回2017/9/142027/9/13
金宏573.7新型取得收再利用装置一种回收提纯高
昆山 ZL201721178 实用 原始
201纯二氧化碳的精2017/9/142027/9/13
金宏 116.X 新型 取得馏装置一种食品级二氧
昆山 ZL201721177 实用 原始
202化碳生产工艺中2017/9/142027/9/13
金宏538.5新型取得甲醇去除装置高纯二氧化碳制
昆山 ZL201721267 实用 原始
203备的精馏提纯装2017/9/292027/9/28
金宏732.2新型取得置干冰制备过程中
昆山 ZL201721384 实用 原始
204回收利用二氧化2017/10/252027/10/24
金宏 188.X 新型 取得碳的装置
昆山 ZL201820420 一种二氧化碳在 实用 原始
2052018/3/272028/3/26
金宏263.1线分析装置新型取得
1-1-340序专利取得
专利号名称类型申请日有效期至号权人方式检测二氧化碳中
昆山 ZL201820428 实用 原始
206非甲烷总烃和分2018/3/282028/3/27
金宏243.9新型取得项烃含量的装置一种充装液体二
昆山 ZL201820428 实用 原始
207氧化碳槽车的装2018/3/282028/3/27
金宏268.9新型取得置一种应用于二氧
昆山 ZL201820430 化碳提纯工艺中 实用 原始
2082018/3/282028/3/27
金宏107.3的液氨制冷的装新型取得置
昆山 ZL201820430 一种提纯二氧化 实用 原始
2092018/3/282028/3/27
金宏083.1碳的脱硫装置新型取得一种节能的二氧
昆山 ZL201820430 实用 原始
210化碳干燥纯化装2018/3/282028/3/27
金宏106.9新型取得置食品级二氧化碳
昆山 ZL201921368 实用 原始
211品质在线监测单2019/8/222029/8/21
金宏356.5新型取得元食品级二氧化碳
昆山 ZL201921539 实用 原始
212脱除低浓度乙烷2019/9/172029/9/16
金宏239.0新型取得丙烷的装置
昆山 ZL202020255 二氧化碳的地磅 实用 原始
2132020/3/52030/3/4
金宏750.4充装单元新型取得
昆山 ZL202020255 二氧化碳的液化 实用 原始
2142020/3/52030/3/4
金宏720.3精馏再沸单元新型取得
昆山 ZL202020255 二氧化碳的液化 实用 原始
2152020/3/52030/3/4
金宏815.5精馏单元新型取得
昆山 ZL202020255 二氧化碳的储罐 实用 原始
2162020/3/52030/3/4
金宏 767.X 排放回收单元 新型 取得
液体储罐液位、
昆山 ZL202021511 压力、温度三位 实用 原始
2172020/7/282030/7/27
金宏253.2一体集成监测装新型取得置
昆山 ZL202022116 一种二氧化碳原 实用 原始
2182020/9/242030/9/23
金宏790.3料气供应装置新型取得
昆山 ZL202022231 一种食品级二氧 实用 原始
2192020/10/92030/10/8
金宏113.6化碳的制备装置新型取得
昆山 ZL202022321 一种二氧化碳生 实用 原始
2202020/10/102030/10/9
金宏 851.X 产用干燥装置 新型 取得一种便于运输的
昆山 ZL202022321 实用 原始
221液态二氧化碳收2020/10/192030/10/18
金宏711.2新型取得集装置
昆山 ZL202022412 一种电子级二氧 实用 原始
2222020/10/272030/10/26
金宏931.6化碳的生产系统新型取得二氧化碳回收装
昆山 ZL202022716 实用 原始
223置的不凝气的压2020/11/232030/11/22
金宏933.4新型取得力能回收系统
1-1-341序专利取得
专利号名称类型申请日有效期至号权人方式
昆山 ZL202123253 一种二氧化碳脱 实用 原始
2242021/12/222031/12/21
金宏382.3硫系统新型取得
昆山 ZL202123256 实用 原始
225一种精馏塔2021/12/222031/12/21
金宏000.2新型取得
昆山 ZL202123299 一种制冷循环系 实用 原始
2262021/12/242031/12/23
金宏365.3统新型取得
眉山 ZL201521126 一种用于气瓶充 实用 原始
2272015/12/292025/12/28
金宏329.9装的充装接头新型取得
眉山 ZL201521125 实用 原始
228一种气瓶框2015/12/292025/12/28
金宏945.2新型取得一种焚烧炉尾气
眉山 ZL201920982 实用 原始
229中二氧化碳回收2019/6/272029/6/26
金宏693.7新型取得利用前处理装置一种液态二氧化
眉山 ZL201920988 实用 原始
230碳储罐气体回收2019/6/282029/6/27
金宏296.0新型取得装置一种回收提纯高
眉山 ZL201920988 实用 原始
231纯二氧化碳的精2019/6/282029/6/27
金宏 604.X 新型 取得馏装置
眉山 ZL201921083 一种提纯二氧化 实用 原始
2322019/7/112029/7/10
金宏143.8碳的脱硫装置新型取得一种低压二氧化
眉山 ZL201921093 实用 原始
233碳灭火剂储存装2019/7/132029/7/12
金宏825.7新型取得置
眉山 ZL201921093 一种新型二氧化 实用 原始
2342019/7/132029/7/12
金宏836.5碳精馏塔新型取得一种食品级二氧
眉山 ZL201921330 实用 原始
235化碳生产工艺中2019/8/162029/8/15
金宏218.8新型取得甲醇去除装置
眉山 ZL201921330 一种废气用脱硫 实用 原始
2362019/8/162029/8/15
金宏203.1脱氮装置新型取得一种化学品气瓶
长沙 ZL202020620 实用 原始
237用内部蒸汽吹扫2020/4/232030/4/22
曼德098.1新型取得装置
长沙 ZL202020620 一种干冰储运用 实用 原始
2382020/4/232030/4/22
曼德100.5保温箱体结构新型取得
长沙 ZL202020620 一种化学品气瓶 实用 原始
2392020/4/232030/4/22
曼德107.7用内部烘干装置新型取得一种化学品气瓶
长沙 ZL202020620 实用 原始
240用安全阀扭力测2020/4/232030/4/22
曼德297.2新型取得试装置一种食品级二氧
长沙 ZL202020620 实用 原始
241化碳自动灌装装2020/4/232030/4/22
曼德300.0新型取得置
长沙 ZL202020620 一种食品级氮气 实用 原始
2422020/4/232030/4/22
曼德 334.X 用的加气装置 新型 取得
长沙 ZL202020620 一种天然气安全 实用 原始
2432020/4/232030/4/22
曼德335.4检测仪新型取得
1-1-342序专利取得
专利号名称类型申请日有效期至号权人方式一种化学品气瓶
长沙 ZL202020620 实用 原始
244清理用气瓶翻转2020/4/232030/4/22
曼德356.6新型取得装置一种化学品气瓶
长沙 ZL202020620 实用 原始
245安全储运用转运2020/4/232030/4/22
曼德360.2新型取得升降平台一种化学品安全
长沙 ZL202020620 实用 原始
246储运用储存罐体2020/4/232030/4/22
曼德411.1新型取得结构一种具有气体充
长沙 ZL202022730 实用 原始
247装紧急切断阀的2020/11/232030/11/22
益华430.2新型取得氧气储罐
长沙 ZL202022730 一种可有效防止 实用 原始
2482020/11/232030/11/22
益华567.8溢出的液氮储罐新型取得
长沙 ZL202022730 一种混合气体气 实用 原始
2492020/11/232030/11/22
益华566.3化器装置新型取得一种用于混合气
长沙 ZL202022730 实用 原始
250体用浓度预警的2020/11/232030/11/22
益华426.6新型取得报警器
长沙 ZL202022716 一种防爆型氧气 实用 原始
2512020/11/232030/11/22
益华 435.X 储罐 新型 取得
长沙 ZL202022716 一种密封型混合 实用 原始
2522020/11/232030/11/22
益华434.5气体储罐新型取得
长沙 ZL202022730 一种二氧化碳低 实用 原始
2532020/11/232030/11/22
益华569.7温液体泵新型取得一种用于混合气
长沙 ZL202022730 实用 原始
254体存储气瓶抽真2020/11/232030/11/22
益华427.0新型取得空装置
长沙 ZL202022730 一种混合气体瓶 实用 原始
2552020/11/232030/11/22
益华 429.X 阀装卸机 新型 取得
长沙 ZL202022730 一种基于高温汽 实用 原始
2562020/11/232030/11/22
益华428.5化的液氩气化器新型取得
重庆 ZL202021878 一种天然气制氢 实用 原始
2572020/9/12030/8/31
金苏957.3蒸汽转化系统新型取得
重庆 ZL202021935 一种天然气制氢 实用 原始
2582020/9/72030/9/6
金苏257.3中温变换系统新型取得
重庆 ZL202022094 一种天然气制氢 实用 原始
2592020/9/222030/9/21
金苏565.4脱硫系统新型取得
重庆 ZL202022129 一种天然气制氢 实用 原始
2602020/9/252030/9/24
金苏702.3产品净化系统新型取得
重庆 ZL202022133 一种用于过滤器 实用 原始
2612020/9/252030/9/24
金苏482.1的滤芯更换系统新型取得
重庆 ZL202022195 一种天然气制氢 实用 原始
2622020/9/292030/9/28
金苏117.3蒸汽发生系统新型取得
重庆 ZL202121580 一种高纯氢气提 实用 原始
2632021/7/132031/7/12
金苏905.2纯系统新型取得
重庆 ZL202122316 一种新能源行业 实用 原始
2642021/9/242031/9/23
金苏670.2专用运输和储存新型取得
1-1-343序专利取得
专利号名称类型申请日有效期至号权人方式氢气瓶的装置
金宏 ZL201530403 原始
265包装盒(2)外观2015/10/192025/10/18
气体080.0取得
金宏 ZL201530403 原始
266标贴外观2015/10/192025/10/18
气体033.6取得
金宏 ZL201530403 原始
267瓶贴外观2015/10/192025/10/18
气体005.4取得
金宏 ZL201530402 原始
268包装盒(1)外观2015/10/192025/10/18
气体 949.X 取得
金宏 ZL201530402 原始
269包装盒(3)外观2015/10/192025/10/18
气体886.8取得
金宏 ZL201530540 原始
270包装盒(1)外观2015/12/182025/12/17
气体776.8取得
金宏 ZL201530540 原始
271标贴外观2015/12/182025/12/17
气体 772.X 取得
金宏 ZL201530540 原始
272苏打水机外观2015/12/182025/12/17
气体771.5取得
金宏 ZL201530540 原始
273包装盒(2)外观2015/12/182025/12/17
气体769.8取得金宏 ZL202030065 钢瓶推车(可折 原始
274外观2020/03/022030/03/01气体465.1叠)取得
金泡 ZL201730469 原始
275气泡水机外观2017/9/292027/9/28
科技467.5取得
1-1-344附录三:发行人拥有的资质
1、金宏气体的业务许可
序取得方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取得主体对发行人影响号式
安全生产许可 (苏)WH 安许证字 江苏省应急 自行申 进行安全生产
1危险化学品生产42022/11/252025/1/17金宏气体
证 [E00731] 管理厅 请 的必备条件
氢气:工业氢、纯
氢、高纯氢***进行工业产品
全国工业产品 (苏)XK13-005- 江苏省市场 自行申
2乙炔:溶解乙炔***2021/2/72026/2/23金宏气体生产的基本许
生产许可证00015监督管理局请
电子工业用气:电子可
工业用气体氨***
3危险化学品经苏(苏)危化经字苏州市应急危险化学品经营52022/11/142024/3/22金宏气体自行申从事危险化学
4氨(15475吨/年)、氨溶液[含氨>10%](1800吨/年)、氢(2300吨/年)、乙炔(1000吨/年)、氧[压缩的或液化的](13680吨/年)、氮[压缩的或液化的](30400吨/年)、硅酸四乙酯(1680吨/年)、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10000吨/年)***
5经营许可范围:剧毒化学品:乙硼烷、氯、磷化氢、砷化氢、氟[压缩的]。一般危险化学品: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
[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和二氧化碳混合气,八氟环丁烷,氮气混合气(N2、H2、CO、CO2、CH4、O2、He、SiH4),氩气混合气(Ar、N2、H2、CO、CO2、CH4、O2),氢气混合气(H2、CO、CO2、CH4、O2、SiH4、N2、Ar),氦气混合气(He 、H2、CO、CO2、CH4、O2、SiH4、N2、Ar),一氧化碳,甲烷,丙烷,正丁烷,异丁烷,乙烯,丙烯,甲硅烷,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四氟甲烷,氯化氢[无水],氙[压缩的或液化的],三氟化氮,三氯化硼,三氟甲烷,六氟化硫,二氧化硫,三氟化硼,三氯化砷,氘,硫化氢,乙烷,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一氯五氟乙烷,溴化氢,一氧化氮,四氟化硅,五氟化磷,六氟化钨,羰基硫,氯甲烷,二氯硅烷,锗烷,二硫化碳,甲醇,三甲基铝,二乙基锌,三甲基硼,三氯硅烷,氟化氢[无水],四氯化硅,四氯化锗,12-二氯乙烯,硼酸三甲酯,硼酸三乙酯,硅酸四乙酯,亚磷酸三甲酯,红磷,三异丁基铝,三氯化三甲基二铝,三氯氧磷,三溴化硼,五氧化二磷,氢溴酸,氢氟酸,氮气混合气(NH3、C3H8、C3H6、CS2、NO2、SO2 、SF6、H2S、NO、COS、C2H4),二氧化碳和甲烷混合气,氦气和硫化氢混合气,甲烷和丙烷混合气,六氟乙烷和氧气混合气,四氟化碳和氧气混合气,氩气和氨气混合气,氧氮混合气,氧氩混合气,一氧化氮和一氧化二氮混合气,氧气和甲烷混合气,乙炔和甲烷混合气,氮氩二氧化碳混合气,三氟化磷、环丙烷、环丁烷、环氧乙烷、甲硫醇、丁烷、1-丁烯、2-丁烯、溴甲烷、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氟甲烷、1-丁炔[稳定的]、二氧化氮、1,3-丁二烯、正戊烷、2-甲基丁烷(异戊烷)、甲醛溶液、乙醛、丙二烯[稳
定的]、氟乙烷、甲基氯硅烷、氦氮混合气、氦氩混合气、氦氧混合气、氮氩混合气、二元混合气(二氧化碳、氮混合气),二元混合气(二氧化碳、氦混合气),二元混合气
(二氧化碳、氧混合气),二氧化碳与氢气混合气,一氧化碳与氧混合气,一氧化碳和氢气混合物、硅烷混合气(硅烷、氢气混合气),硅烷混合气(硅烷、氩气混合气),硅烷
1-1-345序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取得主体对发行人影响号式营许可证00612管理局请品经营的必备条件从事气瓶充装气瓶充装许可江苏省市场自行申
4 TS4232Y05-2026 从事气瓶充装6 2022/11/25 2026/11/14 金宏气体 工作的必备条
证监督管理局请件
混合气(硅烷、氮气混合气),氩甲烷混合气,氢氮混合气,氢氦混合气,氢氩混合气,三元混合气(二氧化碳、氮、氦气混合气),三元混合气(二氧化碳、氩、氧气混合气),三元混合气(二氧化碳、氮、氧气混合气),三元混合气(二氧化碳、氮、氢气混合气),三元混合气(氩、氮、氦气混合气),四元混合气(二氧化碳、氮、一氧化碳、氦气混合气),四元混合气(一氧化碳、氮、甲烷、氧气混合气),四元混合气(一氧化碳、氮、氦、氧气混合气),五元混合气(一氧化碳、氮、二氧化碳、氢气、氦混合气),五元混合
气(一氧化碳、氮、甲烷、乙炔、氧混合气)、混合气(磷、氮气混合气),五元混合气(一氧化碳、氮、甲烷、乙炔、氧混合气),三元混合气(氦、空气),氘氮混合气,氮氩混合气,氢气和甲烷混合物,氩氙氖混合气,氟氩氖混合气,氟氪氖混合气,氪氖混合气,锗烷氢混合气,锗烷氦混合气,砷烷氢混合气,砷烷氩混合气,硼烷氩混合气,三氟化氯,磷烷氢混合气 ,磷烷硅烷混合气 ,天然气(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乙硼烷混合气(B2H6、Ar)、乙硼烷混合气(B2H6、 H2)、磷烷混合气(PH3、N2 )、四氟化碳混合气(CF4、N2)、八氟环丁烷混合气(C4F8、N2)、三氟甲烷混合气(CHF3、N2)、六氟化硫混合气(SF6、N2)、一氧化二氮混合气(N20、N2)、
一氧化二氮混合气(N20、02)、八氟丙烷混合气(C3F8、N2)、 氟氪氦混合气(F2、Kr、He)、氟氮混合气(F2、N2)、一氯二氟甲烷、四甲基硅烷、1-氯-1,1-二氟乙烷、1,
1-二氟乙烷、二氧化碳和环氧乙烷混合物、二氧化硫和一氧化氮和氮气混合气(S02、NO、N2)、甲烷和丙烷和氮气混合气(CH4、C3H8、N2)、氯化氢混合气(HCI、 N2)、氯
气混合气(CI2、N2)、二氧化氮混合气(N02、N2)、氢、氨,易制毒化学品:盐酸;***(其中: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和二氧化碳混合气,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八氟环丁烷,氮气混合气(N2、H2、CO、CO2、CH4、O2、He、SiH4),氩气混合气
(Ar、N2、H2、CO、CO2、CH4、O2),氢气混合气(H2、CO、CO2、CH4、O2、SiH4、N2、Ar),氦气混合气(He、H2、CO、CO2、CH4、O2、SiH4、N2、Ar)设立分装,充装或混配,设有50立方液氧储罐1座,30立方液氧储罐2座,50立方液氮储罐1座,10立方液氮储罐1座,5立方液氮储罐1座,100立方液氩储罐1座,50立方液氩储罐2座,50立方液体二氧化碳储罐2座,20立方液体二氧化碳储罐3座,5立方液体二氧化碳储罐1座,15立方液体二氧化碳储罐1座。设有389.5平米甲类仓库(内剧毒品仓库2个分区97平米)一座,设立储存品种为:一氧化碳、甲烷(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丙烷、正丁烷、异丅烷、乙烯、丙烯、甲硅烷、氖[液化的或压缩的]、氪[液化的或压缩的]、氙[液化的或压缩的]、六氟化硫、四氟甲烷、氯化氢[无水]、三氟化氮、三氯化硼、三氟甲烷、三氟化硼、三氯化砷、二氧化硫、乙硼烷、磷化氢、砷化氢、液氯。)其余品种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他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6充装介质类别包括:压缩气体(氧气、氢气、高纯氧、医用氧);溶解气体(乙炔);高(低)压液化气体(工业氨、高纯氨、超纯氨、氧化亚氮);低温液化气体(液氧);
混合气体(氮气混合气(氢气、一氧化碳、甲烷、氧气、硅烷、二氧化碳、氦气),氩气混合气(氮气、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氧气、硅烷、氦气),氢气混合气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氧气、硅烷、氮气、氩气、氦气),氦气混合气(氮气、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氧气、氩气、硅烷)
1-1-346序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取得主体对发行人影响号式
罐式集装箱/低压液化
气体/液氨;罐式集装
箱/低温液化气体/液从事移动式压移动式压力容江苏省市场自行申
5 苏 TS9232015-2025 氧、液氮;管束式集 2021/10/26 2025/10/25 金宏气体 力容器充装的
器充装许可证监督管理局请
装箱/压缩气体/氢气、必备条件氦气;汽车罐车/低温
液化气体/液氧、液氮进行药品(医药品生产许可江苏省药品医用氧(气态、液自行申
6苏201602232020/12/252025/12/24金宏气体用氧)生产的证监督管理局态)请条件生产该药品的国家药品监自行申药品生产企业
7 药品注册批件 国药准字 H20193251 氧(液态) 2019/8/29 2024/8/28 金宏气体
督管理局请必须执行的注册标准生产该药品的药品再注册批江苏省药品自行申药品生产企业
8 国药准字 H32026656 氧(气体) 2020/7/14 2025/7/13 金宏气体
件监督管理局请必须执行的注册标准金宏气体研制的标准
物质【氩中氖气体标
准物质、氮中氧和二中华人民共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进行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物质[2011]标准物质证字和国国家质质、氮中一氧化碳和自行申
92011/2/18——金宏气体物质生产的条
定级证书第1129号量监督检验氧气体标准物质、氮请件
检疫总局中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氦气体标准物
质、氮中甲烷、丙烷和丙烯气体标准物
1-1-347序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取得主体对发行人影响号式
质】为国家二级标准物质金宏气体研制的标准
物质【空气中甲烷气
中华人民共体标准物质、氮中一进行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物质[2016]标准物质证字和国国家质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自行申
102016/3/21——金宏气体物质生产的条
定级证书第1563号量监督检验质、氮中硫化氢气体请件
检疫总局标准物质、氮中二氧
化琉气体标准物质】为国家二级标准物质金宏气体研制的标准
物质【氮中氨气体标
准物质、氮中氢气体
标准物质、氮中氧气
中华人民共体标准物质、空气中进行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物质[2017]标准物质证字和国国家质丙烷气体标准物质、自行申
112017/2/27——金宏气体物质生产的条
定级证书第1705号量监督检验空气中异丁烷气体标请件
检疫总局准物质、氮中丙烷、
一氧化氮、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混合气体
标准物质】为国家二级标准物质从事下列项目的气瓶在核准的项目
特种设备检验定期检验工作:无缝范围内从事特江苏省市场自行申
12 检测机构核准 TS7P32021-2023 气瓶、焊接气瓶、溶 2019/11/5 2023/11/4 金宏气体 种设备检验检
监督管理局请
证解乙炔气瓶、焊接绝测活动的必备
热气瓶、车用液化天条件
1-1-348序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取得主体对发行人影响号式
然气焊接绝热气瓶、
呼吸器用复合气瓶、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
瓶、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江苏省化学危险化学品的品登记中登记和管理工危险化学品登自行申
13320512654心、应急管乙炔、氨、氢等2021/7/262024/10/10金宏气体作要求,从事
记证请理部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登记中心产的必备前提从事食品添加食品生产许可苏州市市场自行申
14 SC20132050700278 食品添加剂 2021/4/16 2026/4/15 金宏气体 剂生产的必备
证监督管理局请条件中华人民共报关单位注册自行申从事报关业务
153205968449和国苏州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2016/6/20长期金宏气体
登记证书请的必备条件关江苏省安全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标准苏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自行申
16生产科学研2020/12/302023/12金宏气体标准化管理体
化证书 AQBWHⅡ202042056 企业(危险化学品) 请究院系的要求特种设备检验从事特种设备
江苏省市场 整定压力小于 10MPa 自行申
17 检测机构核准 TS7VII32014-2027 2023/1/4 2027/1/3 金宏气体 检验检测的必
监督管理局的安全阀校验请证备条件非药品类易制苏州市相城从事非药品类
(苏)自行申
18毒化学品经营区应急管理盐酸:30吨/年2021/6/42024/3/22金宏气体易制毒化学品
3J32050700091 请
备案证明局经营的必备条
1-1-349序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取得主体对发行人影响号式件苏州市吴中从事危险化学
危险化学品经苏(苏)危化经字吴中分公自行申
19区应急管理危险化学品经营72021/12/302024/12/29品经营的必备
营许可证(吴中)00381司请局条件从事危险化学
危险化学品经苏(苏)危化经字苏州市应急吴江分公自行申
20危险化学品经营82020/10/192023/10/18品经营的必备
营许可证00668管理局司请条件
21危险化学品经苏(苏)危化经字苏州市应急危险化学品经营92021/9/272024/10/7黄桥分公自行申从事危险化学
7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氨、六氟化硫、一氧化碳、甲烷(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正丁烷、异丁烷、乙烯、丙烯、甲
硅烷、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氘、硫化氢、乙烷、氟甲烷、氯化氢[无水]、三氯化硼、三氟甲烷、四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
八氟环丁烷、一氯五氟乙烷、溴化氢、一氧化氮、三氟化氮、四氟化硅、五氟化磷、六氟化钨、羰基硫、氯甲烷、二氯硅烷、锗烷、二硫化碳、甲醇、三甲基铝、二乙基锌、三
甲基硼、三氯硅烷、氟化氢[无水]、四氯化硅、四氯化锗、12-二氯乙烯、硼酸三甲酯、硼酸三乙酯、硅酸四乙酯、亚磷酸三甲酯、红磷、三异丁基铝、三氯化三甲基二铝、三氯
氧磷、三溴化硼、五氧化二磷、氢溴酸、氢氟酸、混合物、混合物、混合物***(以上所有品种均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8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氢、乙炔、丙烷、氨、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氦氮混合气、氧氩混合气、氢氮混合气、氢氩混合气、氧氮混合气、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其中:氦氮混合气、氢氮混合气、氢氩混合气、氢、乙炔、丙烷、氨设立储存,50立方米丙烷储罐2座、甲类仓库270.18平方米)。分装混配后销售范围:一般危化品: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50立方米和15立方米液氧储罐各一座、50立方米液氮、液氩、二氧化碳储罐各一座、充装车间面积2880平方米)。其余产品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9许可范围:一氧化碳、甲烷(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正丁烷、异丁烷、乙烯、丙烯、甲硅烷、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
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氘、硫化氢、乙烷、氟甲烷、氯化氢[无水]、三氟化硼、三氟甲烷、四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八氟环丁烷、一氯五氟乙
烷、溴化氢、一氧化氮、三氟化氮、四氟化硅、五氟化磷、六氟化钨、羰基硫、氯甲烷、二氯硅烷、锗烷、二硫化碳、甲醇、三甲基铝、二乙基锌、三甲基硼、三氯硅烷、氟化
氢[无水]、四氯化硅、四氯化锗、1.2-二氯乙烯、硼酸三甲酯、硼酸三乙酯、硅酸四乙酯、亚磷酸三甲酯、红磷、三异丁基铝、三氯化三甲基二铝、三氯氧磷、三溴化硼、五氧化
二磷、氢溴酸、氢氟酸、氢氮混合气(H2、N2 的混合物)、三元混合气(He、CO2、N2 的混合物)、四元混合气(CO、CH4、O2、N2 的混合物)、五元混合气(He、CO、CO2、H2、N2 的混合物)、氢气和氩气混合气(H2、Ar 的混合物)、二氧化碳和氩气混合气(Ar、CO2 的混合物)、六氟化硫、氨、氢、丙烷、氦[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其中:乙炔、丙烷、氢设立储存于甲类仓库,该仓库东侧104平方米,西侧131.3平方米不得储存;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和氩气混合气(Ar、CO2 的混合物)设立充装,使用液氧 20 立方储罐1个,液氮15立方储罐1个,液氙30立方储罐1个,二氧化碳30立方储罐1个;其余产品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1-1-350序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取得主体对发行人影响号式营许可证02852管理局司请品经营的必备条件
从事压缩气体氧气、从事气瓶充装
气瓶充装许可 苏 TS4P32003-2026 江苏省市场 黄桥分公 自行申
22低温液化气体液氧气2022/1/132026/1/20工作的必备条
证号监督管理局司请瓶的充装件江苏省安全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标准苏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黄桥分公自行申
23生产科学研2021/11/152024/11标准化管理体
化证书 AQBWHⅡ202145044 企业(危化) 司 请究院系的要求上海市浦东从事危险化学
危险化学品经沪(浦)应急管危经新区应急管危险化学品经营10浦东分公自行申
242022/5/52025/5/4品经营的必备
营许可证许[2022]201406司请理局条件从事危险化学
危险化学品经苏(苏)危化经字苏州市应急
25危险化学品经营11
阳澄湖分自行申
2021/12/72024/12/6品经营的必备
营许可证02625管理局公司请条件
26 气瓶充装许可 苏 TS4P32024-2025 江苏省市场 从事压缩气体氧气、 2021/8/13 2025/8/23 阳澄湖分 自行申 从事气瓶充装
10经营(不带储存设施)经营品名丙烷、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六氟化硫、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氢、氩[压缩的或液化
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液化石油气、乙醇[无水]、乙炔。上述经营场所内不准存放危险化学品。涉及特别许可凭许可经营。请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提出延期申请。
11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氨、六氟化硫、一氧化碳、甲烷(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正丁烷、异丁烷、乙烯、丙烯、甲硅烷、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氘、硫化氢、乙烷、氟甲烷、氯化氢[无水]、三氯化硼、三氟甲烷、四
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八氟环丁烷、一氯五氟乙烷、溴化氢、一氧化氮、三氟化氮、四氟化硅、五氟化磷、六氟化钨、羰基硫、氯甲烷、二氯硅烷、锗烷、二硫化碳、
甲醇、三甲基硼、二乙基锌、三甲基铝、三氯硅烷、氟化氢[无水]、四氯化硅、四氯化锗、1.2-二氯乙烯、硼酸三甲酯、硼酸三乙酯、硅酸四乙酯、亚磷酸三甲酯、红磷、三异丁
基铝、三氯化三甲基二铝、三氯氧磷、三溴化硼、五氧化二磷、氢溴酸、氢氟酸、氢氮混合气(H2、N2 的混合物)、三元混合气(He、CO2、N2 的混合物)、四元混合气(CO、CH4、O2、N2 的混合物)、五元混合气(He、CO、CO2、H2、N2 的混合物)、氢氩混合气(H2、Ar 的混合物)、氢、乙炔、丙烷(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和氩气混合气(其中:其中乙炔、氢、丙烷设立储存,设有133.82平方米甲类仓库一幢;二氧化碳、氩、氮、氧、二氧化碳和氩气混合气设立充装、混配,使用50立方米液化二氧化碳储罐1个、50立方米液氩储罐1个、50立方米液氮储罐1个、50立方米液氧储罐1个,充装使用面积312平方米,其余品种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1-1-351序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取得主体对发行人影响号式证监督管理局低温液化气体液氧气公司请工作的必备条瓶的充装件江苏省安全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标准苏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阳澄湖分自行申
27生产科学研2022/2/212025/2标准化管理体
化证书 AQBWHⅡ202250022 企业(危险化学品) 公司 请究院系的要求广州市荔湾从事危险化学危险化学品经穗荔危化经字华南分公自行申
28区应急管理危险化学品经营122021/7/122024/7/11品经营的必备
营许可证[2021]000169号司请局条件
2、金宏气体子公司及孙公司的业务许可
序取得取得方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
安全生产许 (苏)WH 安许证字 江苏省应急 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 徐州 自行申 进行安全生产的
12020/10/102023/10/9
可证 [C00167] 管理厅 化的](100000 吨/年) 金宏 请 必备条件全国工业产
江苏省市场二氧化碳:工业液体二徐州自行申进行工业产品生
2 品生产许可 (苏)XK13-010-00091 2020/12/29 2026/3/31
监督管理局氧化碳金宏请产的基本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徐州市市场食品添加剂:液态二氧徐州自行申从事食品生产的
3 SC20132038100134 2021/1/27 2026/1/26
可证监督管理局化碳金宏请必备条件
危险化学品苏(徐)危化经字新沂市应急危险化学品经营1342020/2/192023/2/18徐州自行申从事危险化学品
12氨、八氟丙烷、八氟环丁烷、丙烷、丙烯、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氘、二硫化碳、二氯硅烷、12-二氯乙烯、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二乙基锌、氟化氢[无水]、氟甲
烷、硅酸四乙酯、氦[压缩的或液化的]、红磷、甲醇、甲硅烷、甲烷、氪[压缩的或液化的]、硫化氢、六氟化硫、六氟化钨、六氟乙烷、氖[压缩的或液化的]、硼酸三甲酯、硼酸
三乙酯、氢、氢氟酸、溴化氢、三氟化氮、三氟甲烷、三甲基铝、三甲基硼、三氯硅烷、三氯化硼、三氯化三甲基二铝、三溴化硼、三异丁基铝、四氟化硅、四氟甲烷、四氯化
硅、四氯化锗、羰基硫、五氧化二磷、氙[压缩的或液化的]、氢溴酸、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氯五氟乙烷、一氧化氮、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一
氧化碳、乙炔、乙烷、乙烯、异丁烷、锗烷、正丁烷。
1-1-352序取得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
经营许可证(新)00013管理局金宏请经营的必备条件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认徐州自行申从事消防产品生
5 Z2013081805000071 消防产品合 二氧化碳灭火剂 2019/8/1 2024/7/31
证证书金宏请产的必备条件格评定中心危险化学品苏州市应急吴中自行申从事危险化学品
6苏(苏)危化经字03191危险化学品经营142022/7/202024/11/9
经营许可证管理局金宏请经营的必备条件
从事压缩气体氧气、低气瓶充装许江苏省市场吴中自行申从事气瓶充装工
7 苏 TS4P32028-2025 温液化气体液氧气瓶的 2021/10/19 2025/10/18
可证监督管理局金宏请作的必备条件充装江苏省安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安全生产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吴中自行申
8 苏 AQBWHⅡ202250023 生产科学研 2022/2/21 2025/2 准化管理体系的
准化证书业(危险化学品)金宏请究院要求
13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氢[压缩的]、氘、一氧化碳、硫化氢[液化的]、甲烷[压缩的]、乙烷[压缩的]、乙烷[液化的]、丙烷、异丁烷、正丁烷、乙烯[压缩的]、丙烯、四氢化硅、氧[压缩的]、氧[液化的]、氮[压缩的]、氮[液化的]、氦[压缩的]、氦[液化的]、氖[压缩的]、氩[压缩的]、氩[液化的]、氪[压缩的]、氙[压缩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
一氧化二氮[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六氟化硫、氯化氢[无水]、三氯化硼、四氟甲烷、三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八氟环丁烷、氯五氟乙烷、溴化氢[无水]、一氧化
氮、二氧化硫[液化的]、三氟化氮、四氟化硅、五氟化磷、六氟化钨、羰基硫、氯甲烷、二氯硅烷、二硫化碳、锗烷、甲醇、乙炔[溶于介质的]、氢[液化的]、天然气[含甲烷的;
液化的]、四氟化硫、氨[液化的,含氨>50%]、氢[压缩的]***(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他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14一般危化品:一氧化碳、甲烷(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正丁烷、异丁烷、乙烯、丙烯、甲硅烷、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氙
[压缩的或液化的]、氘、硫化氢、乙烷、氟甲烷、氯化氢[无水]、三氯化硼、三氟甲烷、四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八氟环丁烷、一氯五氟乙烷、溴化氢、一氧化氮、三氟
化氮、四氟化硅、五氟化磷、六氟化钨、羰基硫、氯甲烷、二氯硅烷、锗烷、二硫化碳、甲醇、三甲基铝、二乙基锌、三甲基硼、三氯硅烷、氟化氢[无水]、四氯化硅、四氯化
锗、1.2-二氯乙烯、硼酸三甲酯、硼酸三乙酯、硅酸四乙酯、亚磷酸三甲酯、红磷、三异丁基铝、三氯化三甲基二铝、三氯氧磷、三溴化硼、五氧化二磷、氢溴酸、氢氟酸、氢
氮混合气(H2、N2 的混合物)、三元混合气(He、CO2、N2 的混合物)、四元混合气(CO、CH4、02、N2 的混合物)、五元混合气(He、 CO、CO2、H2、N2 的混合物)、氢气
和二氧化碳混合气(H2、CO2 的混合物)、氢气和氩气混合气(H2、Ar 的混合物)、二氧化碳和氩气混合气(Ar、CO2 的混合物)、六氟化硫、氨、氢、丙烷、氦[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其中:氧[压缩的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氩气和二氧化碳混合气(Ar、CO2 的混合物)为充装储存经营,氢氮混合气(H2、N2 的混合物)、氢氩混合气(H2、Ar 的混合物)、氢气和二氧化碳混合气(H2、CO2 的混合物)、乙炔、丙烷、氢设立储存,使用点地面积 306.39 平方米甲类仓库一座,50 立方米储罐 4 个(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各一个),其余品种均不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1-1-353序取得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上海市青浦上海
危险化学品沪(青)应急管危经许15自行申从事危险化学品
9区应急管理危险化学品经营2021/4/292024/4/28欣头
经营许可证 [2021]201684(Y)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局桥
危险化学品生产:二氧
安全生产许 (苏)WH 安许证字 江苏省应急 昆山 自行申 进行安全生产的
10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2020/5/152023/5/31
可证 [E00810] 管理厅 金宏 请 必备条件
(198500吨/年)全国工业产江苏省市场二氧化碳工业液体二昆山自行申进行工业产品生
11 品生产许可 (苏)XK13-010-00301 2019/2/13 2024/2/12
监督管理局氧化碳金宏报产的基本许可证江苏省化学危险化学品的登品登记中记和管理工作要
危险化学品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昆山自行申
1232052200012心、应急管2022/3/282025/6/16求,从事危险化
登记证化的]金宏请理部化学品学品生产的必备登记中心前提食品生产许苏州市市场昆山自行申从事食品添加剂
13 SC20132058301803 食品添加剂 2022/10/14 2027/10/13
可证监督管理局金宏请生产的必备条件移动式压力从事移动式压力
江苏省市场汽车罐车/高压液化气昆山自行申
14 容器充装许 苏 TS4232010-2025 2021/6/28 2025/6/27 容器充装的必备
监督管理局体/液态二氧化碳金宏请可证条件江苏省安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安全生产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昆山自行申
15 苏 AQBWH Ⅱ202148065 生产科学研 2021/12/29 2024/12 准化管理体系的
准化证书业(危险化学品)金宏请究院要求
16 消防产品认 5982020ZY110012 应急管理部 二氧化碳灭火剂 2020/8/20 2024/8/13 昆山 自行申 从事消防产品生
15经营(不带储存设施)经营品名:氨、丙烷、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六氟化硫、氢、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
或液化的]、一氧化氮、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碳、乙炔。上述经营场所内不准存放危险化学品。涉及特别许可凭许可经营。
1-1-354序取得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证证书天津消防研金宏请产的必备条件究所苏州市住房燃气经营许瓶装液化石油气(丙金宏自行申从事燃气经营活
17 苏 201905000004P 和城乡建设 2019/12/30 2023/12/29可证烷)技术请动的必备条件局危险化学品苏州市应急金宏自行申从事危险化学品
18苏(苏)危化经字03228危险化学品经营162022/9/62025/9/5
经营许可证管理局技术请经营的必备条件从事低压液化气体丙
气瓶充装许江苏省市场烷、低温液化气体液金宏自行申从事气瓶充装工
19 苏 TS4P32007-2026 2022/3/14 2026/3/13
可证监督管理局氧、压缩气体氧气气瓶技术请作的必备条件的充装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城镇污水排苏州市吴江苏吴城排字第 20220230 (GB/T31962-2015)》 金宏 自行申 进行污染物排放
20入排水管网区行政审批2022/6/162027/6/15
号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技术请的条件许可证局
ss≤400mg/L,pH:
6.5-9.5,BOD5≤
16许可范围:一般危险化学品:氦[压缩的或液化的]丙烷(仅限工业)、混合气(氩、甲烷)、三氟甲烷、甲烷、甲硅烷、三氯硅烷、二氧化硫、六氟化硫、氯化氢[无水]、四
氟甲烷、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碳、氦氮混合气、氧氩混合气、氢氮混合气、氢氩混合气、氧氮混合气、正丁烷、异丁烷、乙烯、丙烯、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氪
[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硫化氢、乙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八氟环丁烷、一氯五氟乙烷、溴化氢、一氧化氮、三氟化氮、四氟化硅、五氟化磷、六氟化钨、
羰基硫、氯甲烷、二氯硅烷、锗烷、二硫化碳、甲醇、三甲基铝、二乙基锌、三甲基硼、氟化氢[无水]、四氯化硅、四氯化锗、1.2-二氯乙烯、硼酸三甲酯、硼酸三乙酯、硅酸四
乙酯、亚磷酸三甲酯、红磷、三异丁基铝、三氯化三甲基二铝、三氯氧磷、三溴化硼、五氧化二磷、氢溴酸、氢氟酸、三元混合气(He、CO2、N2 的混合物)、四元混合气(CO、CH4、O2、N2 的混合物)、五元混合气(He、CO、CO2、H2、N2 的混合物)、氢气和二氧化碳混合气(以上所有产品不得储存)。分装、混配后经营许可范围: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和二氧化碳混合气。有储存经营:氢乙炔、氨。(使用建筑面积324平方米甲类仓储1座,50立方米液氧、液氮、液氩、二氧化碳储罐各2座,占地面积21767平方米乙类充装车间1座)***(经营许可品种涉及其他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1-1-355序取得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
350mg/L,COD≤
500mg/L,氨氮≤
45mg/L,总氮≤
70mg/L,总磷≤
8mgL,动植物油≤
100mg/L,及特征因子小于限制。
张家
安全生产许 (苏)WH 安许证字 江苏省应急 自行申 进行安全生产的
21氢(2160吨/年)2022/2/122025/2/11港金
可证 [E00837] 管理厅 请 必备条件宏全国工业产张家江苏省市场自行申进行工业产品生
22 品生产许可 (苏)XK13-010-00323 工业气体 2022/6/21 2027/6/20 港金
监督管理局请产的基本许可证宏江苏省化学危险化学品的登品登记中张家记和管理工作要危险化学品自行申
23320510719心、应急管氢2021/6/82024/6/7港金求,从事危险化
登记证请理部化学品宏学品生产的必备登记中心前提移动式压力张家从事移动式压力
江苏省市场管束式集装箱/压缩气自行申
24 容器充装许 张保 TS9232001-2026 2022/1/24 2026/1/23 港金 容器充装的必备
监督管理局体/氢气请可证宏条件张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安全生产标张家港市应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自行申
25 AQBWEⅢ1595 2022/3/30 2025/3 港金 准化管理体系的
准化证书急管理局业(化工)请宏要求苏州市相城
燃气经营许 天然气(CNG、LNG) 金华 自行申 从事燃气经营活
26 苏 202005030001T 区住房和城 2020/5/8 2024/5/7可证(不含工业原料)润泽请动的必备条件乡建设局
1-1-356序取得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从事低温液化气体液化气瓶充装许江苏省市场金华自行申从事气瓶充装工
27 苏 TS4P32014-2024 天然气、压缩气体压缩 2020/3/27 2024/3/26
可证监督管理局润泽请作的必备条件天然气气瓶的充装移动式压力从事移动式压力江苏省市场从事汽车罐车冷冻液化金华自行申
28 容器充装许 苏 TS4232001-2024 2020/3/27 2024/3/26 容器充装的必备
监督管理局气体液化天然气的充装润泽请可证条件中华人民共金华自行申从事报关业务的
29海关登记证3205963689和国苏州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2015/7/8长期
润泽请必备条件关从事特种设备的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
特种设备生江苏省市场金瑞自行申安装、改造、维
30 TS3832473-2024 修理、改造,工业管道 2020/10/12 2024/10/11
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局捷请修活动的必备条安装(GC2)件苏州市相城
危险化学品苏(苏)危化经字17金瑞自行申从事危险化学品31区应急管理危险化学品经营2021/1/282024/1/27
经营许可证(相)00146捷请经营的必备条件局
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平顶山高新
液化的]、氮[压缩的或平顶
危险化学品 豫 D 开危化经字 技术产业开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32液化的]、氩[压缩的或2021/1/82024/1/7山金
经营许可证[2021]001号发区应急管请经营的必备条件
液化的]、氦[压缩的或宏理局
液化的]、二氧化碳[压
17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氢、氘、一氧化碳、硫化氢、乙烷、丙烷、正丁烷、异丁烷、乙烯、丙烯、乙炔、氟甲烷、甲硅烷、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
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
六氟化硫、氯化氢[无水]、三氯化硼、三氟甲烷、四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八氟环丁烷、一氯五氟乙烷、溴化氢、氨、一氧化氮、二氧化硫、三氟化氮、四氟化硅、五
氟化磷、六氟化钨、羰基硫、氯甲烷、二氯硅烷、锗烷、二硫化碳、三甲基铝、二乙基锌、三甲基硼、三氯硅烷、氟化氢[无水]、四氯化硅、四氯化锗、氨溶液[含氨>10%]***(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他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1-1-357序取得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
缩的或液化的]***
安全生产许 (鄂)WH 安许证 湖北省应急 液化天然气 1 万吨/年 潜江 自行申 进行安全生产的
332022/2/252025/2/24
可证【2022】延0908号管理厅**润苏请必备条件湖北省危险危险化学品的登化学品登记记和管理工作要
危险化学品办公室、应潜江自行申
34422910051液化天然气2021/8/312024/11/18求,从事危险化
登记证急管理部化润苏请学品生产的必备学品登记中前提心移动式压力从事移动式压力
潜江市市场汽车罐车/冷冻液化气潜江自行申
35 容器充装许 TS942074-2024 2020/7/24 2024/7/23 容器充装的必备
监督管理局体/液化天然气润苏请可证条件企业安全生产标
安全生产标 鄂(潜)AQBWH Ⅲ 潜江市应急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 潜江 自行申
362020/4/282023/4/27准化管理体系的
准化证书202000019管理局业(危险化学品)润苏请要求中华人民共金华自行申从事报关业务的
37海关登记证3205963691和国苏州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2015/7/8长期龙燃
请必备条件关气
危险化学品渝九龙坡安经(票据)
38重庆市九龙
重庆自行申从事危险化学品
一般危险化学品182022/12/262025/12/25
经营许可证字[2022]00027号坡区应急管金宏请经营的必备条件
18许可经营范围:混合气(氮气+氢气)、混合气(氩气+氧气)、混合气(氩气+氢气)、混合气(氩气+甲烷)、乙炔、一氧化碳、硫化氢、甲烷、丙烷、正丁烷、异丁烷、乙烯、丙烯、氟甲烷、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
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六氟化硫、氯化氢[无水]、三氟化硼、三氟甲烷、四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八氟环丁烷、溴化氢、一氧化氮、
三氟化氮、锗烷。
1-1-358序取得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理局苏州市相城
危险化学品苏(苏)危化经字
39区应急管理危险化学品经营19
金泡自行申从事危险化学品
2022/8/162023/8/15
经营许可证(相)00186科技请经营的必备条件局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道路运输经苏交运管许可苏字苏州市交通(罐式),经营性道路金宏自行申从事道路运输经
402021/12/302025/12/19营许可证320507304505号运输局危险货物运输(2类1物流请营活动的条件项,2类2项,2类3项,3类,9类,剧毒化学品)苏州市相城绿岛从事燃气汽车加燃气经营许燃气汽车加气站自行申
41 苏 202105030001J 区住房和城 2021/7/14 2025/7/13 新能 气经营活动的必
可证 (CNG、LNG) 请乡建设局源备条件从事低温液化气体液化绿岛气瓶充装许江苏省市场自行申从事气瓶充装工
42 苏 TS4P32022-2024 天然气、压缩气体压缩 2020/6/12 2024/6/11 新能
可证监督管理局请作的必备条件天然气气瓶的充装源
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
道路运输经渝交运管许可字重庆市长寿输[第2类第1项、第2金苏自行申从事道路运输经
432021/7/162025/7/16
营许可证500115006587号区交通局类第2项、第2类第3运输请营活动的条件
项]
19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氢、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和氮气混合物、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1-1-359序取得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重庆市长寿
危险化学品渝长寿安经(票据)字储存经营、不带储存设重庆自行申从事危险化学品
44区应急管理202022/3/152025/3/14经营许可证[2022]000008号施经营(票据式)金苏请经营的必备条件
局从事冷冻液化气体液
氧、混合气体氩气+氧重庆市长寿
气瓶充装许气、氩气+氢气、氮气+重庆自行申从事气瓶充装工
45 TS4250451-2026 区市场监督 2022/5/5 2026/5/4
可证氧气、氮气+氢气、压金苏请作的必备条件管理局
缩气体氧气、氢气气瓶的充装移动式压力重庆市长寿从事移动式压力
管束式集装箱/压缩气重庆自行申
46 容器充装许 TS9250039-2026 区市场监督 2022/5/30 2026/5/29 容器充装的必备
体/氢气金苏请可证管理局条件重庆市化学危险化学品的登品登记注册记和管理工作要
危险化学品办公室、应重庆自行申
47500110352氢气2021/5/312024/7/3求,从事危险化
登记证急管理部化金苏请学品生产的必备学品登记中前提心全国工业产
重庆市质量氢气:工业氢、纯氢、重庆自行申进行工业产品生
48 品生产许可 (渝)XK13-010-00036 2018/8/8 2023/8/7
技术监督局高纯氢金苏请产的基本许可证49 安全生产许 渝 WH 安许证字[2021]第 重庆市应急 氢气(99.999%,压缩 2021/12/3 2024/12/2 重庆 自行申 进行安全生产的
20一、票据式经营:六氟化硫。二、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许可储存设施及储存品种:液氧低温贮罐(50m3):氧[液化的];液氮低温贮罐(50m3):氮[液化的];液氩低温贮罐
(50m3):氩[液化的];二氧化碳低温贮罐(50m3):二氧化碳[液化的];甲类仓库(482.6m2):乙炔、丙烷、甲硅烷混合气、甲硅烷、一氧化碳、正丁烷、三氯化硼、硫化氢、氨、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三氟
甲烷、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氖气混合气、混合气(氩气+二氧化碳)(以下空白)。
1-1-360序取得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可证 52 号 管理局 的)(4000 万 Nm3/a, 金苏 请 必备条件压缩提纯法,氢气缓冲罐、氢气变压吸附装
置)在核准的项目范特种设备检 从事 PD1(无缝气瓶,重庆市市场重庆自行申围内从事特种设
50 验检测机构 TS7250057-2024 有毒气体除外)的特种 2020/1/2 2024/1/2
监督管理局金苏请备检验检测活动核准证设备检验工作的必备条件
1-1-361序取得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宿迁经济技
危险化学品苏(宿)危化经字术开发区行危险化学品经营21宿迁自行申从事危险化学品
512023/3/132026/3/12
经营许可证(开)00123金宏请经营的必备条件政审批局
21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氢、乙炔、混合物、混合物、混合物、混合物、混合物、混合物、混合物、混合物、混合物、混合物、混合物、甲烷(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丙烷、氨、六氟化硫、一氧化碳、正丁烷、异丁烷、乙烯、丙烯、甲硅烷、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氘、硫化氢、乙烷、氟甲烷、氯
化氢[无水]、三氯化硼、三氟甲烷、四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丙烷、八氟环丁烷、一氯五氟乙烷、溴化氢、一氧化氮、三氟化氮、四氟化硅、五氟化磷、六氟化钨、羰基硫、
氯甲烷、二氯硅烷、锗烷、二硫化碳、甲醇、三甲基硼、二乙基锌、三甲基铝、三氯硅烷、氟化氢[无水]、四氯化硅、四氯化锗、12-二氯乙烯、硼酸三甲酯、硼酸三乙酯、硅酸
四乙酯、红磷、三异丁基铝、三氯化三甲基二铝、三溴化硼、五氧化二磷、氢溴酸、氢氟酸、六氯-13-丁二烯***
1-1-362序取得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上海市金山
危险化学品沪(金)应急管危经许上海自行申从事危险化学品
52区应急管理危险化学品经营222021/12/212024/12/20
经营许可证 [2021]205361(ZQY) 苏埭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局
22经营(不带储存设施)经营许可范围:氨、八氟丙烷、八氟环丁烷、丙烷、丙烯、氘、二硫化碳、二氯硅烷、12-二氯乙烯、二乙基锌、氟化氢[无水]、氟甲烷、硅酸四
乙酯、红磷、甲醇、甲硅烷、甲烷、氪[压缩的或液化的]、硫化氢、六氟化硫、六氟化钨、六氟乙烷、氯化氢[无水]、氯甲烷、氖[压缩的或液化的]、硼酸三甲酯、硼酸三乙酯、
氢、氢氟酸、氢溴酸、三氟化氮、三氟甲烷、三甲基铝、三甲基硼、三氯硅烷、三氯化硼、三氯化三甲基二铝、三氯氧磷、三溴化硼、三异丁基铝、四氟化硅、四氟甲烷、四氯
化硅、四氯化锗、羰基硫、五氟化磷、五氧化二磷、氙[压缩的或液化的]、溴化氢、亚磷酸三甲酯、一氯五氟乙烷、一氧化氮、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碳、乙炔、
乙烷、乙烯、异丁烷、锗烷、正丁烷、其他混合物(二氧化碳+氢气+氮气(二氧化碳:2-10%,氢气:2-10%,氮气:80-96%;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其他混合物(甲烷+一氧化碳+乙炔+氧气+氮气(甲烷:0.2-0.3%,一氧化碳:0.2-0.3%,乙炔:0.2-0.3%,氧气:19-21%,氮气:78.1-80.4%;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其他混合物(甲烷+氩气(甲烷:5-10%,氩气:90-95%;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其他混合物(氢气+氮气(氢气:5-40%,氮气:60-95%;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其他混合物(氮气+氩气+氧气+氦气(氮气:67-96.5%,氩气:1-10%,氧气:0.5-15%,氦气:2-8%;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其他混合物(氩气+二氧化碳+氧气(氩气:60-94.5%,二氧化碳:5-30%,氧气:0.5-10%;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其他混合物(氮气+氩气(氮气:55-95%,氩气:5-45%;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其他混合物(氦气+二氧化碳(氦气:50-99.5%,二氧化碳:0.5-50%;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其他混合物(氦气+二氧化碳+氩气(氦气:50-85%,二氧化碳:10-30%,氩气:5-20%;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其他混合物(丙烷+氮气(丙烷:01-1%,氮气:99-99.9%;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其他混合物(溴甲烷+氩气(溴甲烷:1-2%,氩气:98-99%;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其他混合物(一氧化氮+氮气(一氧化氮:1-5%,氮气:95-99%;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其他混合物(二氧化硫+氮气(二氧化硫:0.5-1%,氮气:99-99.5%;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经营(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许可范围:
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其他混合物(氩+二氧化碳(主要成分氩:80%,二氧化碳:20%))。上述经营业务场所内不准存放危险化学品。严禁储存设施超量储存、禁忌物混合储存。涉及特别许可凭许可经营。请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提出延期申请。
1-1-363序取得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从事特种气瓶冷冻液化
气体 175L、450L液氧气瓶充装许上海市市场上海自行申从事气瓶充装工
53 TS4231826-2025 低温绝热气瓶、无缝气 2021/8/24 2025/8/23
可证监督管理局苏埭请作的必备条件
瓶压缩气体 40L、50L氧气钢瓶充装
危险化学品海应急经字【2021】海宁市应急23海宁自行申从事危险化学品54危险化学品经营2021/5/262023/11/13
经营许可证 C001 号 管理局 立申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从事无缝气瓶压缩气体
氧气、氮气、氩气;低温绝热气瓶低温液化气
气瓶充装许浙江省市场体液氧、液氮、液氩;海宁自行申从事气瓶充装工
55 TS4233080-2024 2020/6/22 2024/11/9
可证监督管理局无缝气瓶高压液化气体立申请作的必备条件二氧化碳;无缝气瓶混
合气体氩气+二氧化碳的充装药品生产许江苏省药品海安自行申进行药品(医用
56苏20160287医用氧(气态)***2021/7/302025/11/19可证监督管理局吉祥请氧)生产的条件
从事压缩气体氧气、氮
气瓶充装许江苏省市场气、氩气;低压液化气海安自行申从事气瓶充装工
57 通 TS4P32063-2023 2019/6/11 2023/7/20
可证监督管理局体液氨;低温液化气体吉祥请作的必备条件液氧;混合气体二氧化
23带储存(充装)经营:氧[压缩的]、氩[压缩的]、氮[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混合气[氩+二氧化碳]、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带储
存经营:乙炔、丙烷、氢气、氦[压缩的]、高纯二氧化碳、高纯氮、高纯氩、高纯氢、高纯氦、灯氩(氩气+氦气)、甲烷、氙气、氪气、氖气、高纯氧、正丁烷、激光气[二氧化碳+
氮]:不带储存经营(直拨直销):液氨、医用氧、环氧乙烷、二氧化碳[液化的(食品级)]、六氟化硫、八氟环丁烷、三氟甲烷、氮气[液化的(食品级)]、硅烷、四氟化碳、二
氧化硫、丙烯、液化天然气(仅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经营)、液化石油气(仅限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经营)、笑气**
1-1-364序取得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
碳+氩气;高压液化气体二氧化碳气瓶的充装
危险化学品 苏(F)危化经字(A) 南通市行政 24 海安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58其他危险化学品2021/10/222024/10/21
经营许可证00046号审批局吉祥请经营的必备条件在核准的项目范特种设备检
江苏省市场 从事 PD1 钢质无缝气 海安 自行申 围内从事特种设
59 验检测机构 TS7432318-2026 2022/6/8 2026/8/6
监督管理局瓶特种设备检验工作吉祥请备检验检测活动核准证的必备条件江苏省安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安全生产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海安自行申
60 苏 AQBWHⅡ202042077 生产科学研 2020/12/30 2023/12 准化管理体系的
准化证书业(危险化学品)吉祥请究院要求危险化学品的登
乙炔、丙酮、次氯酸钠应急管理部记和管理工作要
危险化学品溶液[含有效氯>5%]、海安自行申
6132062300051化学品登记2023/1/182026/1/17求,从事危险化
登记证碳化钙、氮[压缩的或富阳请中心学品生产的必备
液化的]前提气瓶充装许江苏省市场从事溶解气体溶解乙炔海安自行申从事气瓶充装工
62 通 TS4P32019-2026 2022/5/5 2026/6/30
可证监督管理局气气瓶的充装富阳请作的必备条件特种设备检在核准的项目范
江苏省市场 从事 PD4 溶解乙炔气 海安 自行申
63 验检测机构 TS7432283-2023 2019/12/30 2023/12/29 围内从事特种设
监督管理局瓶定期检验工作富阳请核准证备检验检测活动
24充装经营: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混合气(氩气80%、二氧化碳20%)。纯批发经营:氦[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甲烷、丙烷、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四氟甲烷、六氟化硫、二氧化硫、乙烷、一氧化碳、氢、乙炔、液氨。(不得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
1-1-365序取得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的必备条件
安全生产许 (苏)WH 安许证字 江苏省应急 海安 自行申 进行安全生产的
64乙炔(806吨/年)2022/1/202023/6/21
可证 [F00002] 管理厅 富阳 请 必备条件全国工业产江苏省市场海安自行申进行工业产品生
65 品生产许可 (苏)XK13-005-00022 乙炔:溶解乙炔*** 2021/6/2 2026/8/22
监督管理局富阳请产的基本许可证江苏省安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安全生产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海安自行申
66 苏 AQBHGⅡ202042076 生产科学研 2020/12/30 2023/12 准化管理体系的
准化证书业(化工)富阳请究院要求
从事压缩气体氧气、氮气瓶充装许江苏省市场泰州自行申从事气瓶充装工
67 泰 TS4P32001-2025 号 气、氩气;高压液化气 2021/1/18 2025/2/7
可证监督管理局光明请作的必备条件体二氧化碳气瓶的充装危险化学品泰州市应急25泰州自行申从事危险化学品
68苏(泰)危化经字20252危险化学品经营2021/7/22023/10/9
经营许可证管理局光明请经营的必备条件
从事混合气体甲烷+一
氧化碳+乙炔+氧气+氮
气、二氧化硫+氮气、气瓶充装许上海市市场上海自行申从事气瓶充装工
69 TS4231710-2023 一氧化氮+氮气、溴甲 2019/12/17 2023/12/16
可证监督管理局申南请作的必备条件
烷+氩气;压缩气体氧
气、氮气、氩气、氦气;高压液化气体液体
25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乙炔、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丙烷(非燃料用途);(乙炔有储存,丙烷不得储存)。分装混配后销售范围:一般危化品: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
1-1-366序取得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二氧化碳;冷冻液化气
体液氧、液氮、液氩气瓶的充装上海市浦东
危险化学品沪(浦)应急管危经许上海自行申从事危险化学品
70新区应急管危险化学品经营262021/9/62023/4/15
经营许可证 [2021]203699(ZFY) 申南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理局药品生产许上海市药品上海自行申进行药品(医用
71沪20160167医用气体(医用氧)2021/9/142025/12/31可证监督管理局申南请氧)生产的条件生产该药品的药
药品再注册 国药准字 H20173131/ 上海市药品 上海 自行申
72氧(气体)2022/2/112027/2/10品生产企业必须
批准通知书 H20173130 监督管理局 申南 请执行的注册标准
26经营(不带储存设施)经营许可范围:2-丙醇、丙酮、丙烷、次氯酸钙、氮[压缩的或液化的]、2-丁酮、12-二甲苯、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发烟硝酸、高锰酸钾、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氦[压缩的或液化的]、环己酮、甲苯、甲醇、硫酸、氢、氢氧化钠、硝酸、硝酸钾、硝酸钠、亚硝酸钠、氩[压缩的或液化的]、盐酸、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正丁醇、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87.乙醇溶液[按体积含乙醇大于24%])经营(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许可范围: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其他
混合物(氩气+二氧化碳(氩气:50-95%,二氧化碳:5-50%;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合成空气(氮气:79%,氧气:21%;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氧化亚氮+氧气(氧化亚氮:20-60%;氧气:40-80%;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氦气+二氧化碳(氦气:50-99.5%,二氧化碳:0.5-50%;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氮气+氩气(氮气:55-95%,氩气:5-45%;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氦气+二氧化碳+氩气(氦气:50-85%,二氧化碳:10-30%,氩气:5-20%;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氩气+二氧化碳+氧气(氩气:60-94.5%,二氧化碳:5-30%,氧气:0.5-10%;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氮气+氩气+氧气+氦气(氮气:67-96.5%,氩气:1-10%,氧气:0.5-15%,氦气:2-8%;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其他混合物(氢气+氮气(氢气:5-40%,氮气:60-95%;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甲烷+氩气(甲烷:5-10%,氩气:90-
95%;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甲烷+一氧化碳+乙炔+氧气+氮气(甲烷:0.2-0.3%,一氧化碳:0.2-0.3%,乙炔:0.2-0.3%,氧气:19-21%,氮气:
78.1-80.4%;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二氧化碳+氢气+氮气(二氧化碳:2-10%,氢气:2-10%,氮气:80-96%;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丙烷+氮气(丙烷:0.1-1%,氮气:99-99.9%;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氮气(二氧化硫:0.5-1%,氮气:99-99.5%;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一氧化氮+氮气(一氧化氮:1-5%,氮气:95-99%;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溴甲烷+氩气(溴甲烷:1-
2%,氩气:98-99%;充装(混合)单位: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上述经营业务场所内不准存放危险化学品。严禁储存设施超量储存、禁忌物混合储存。涉及特别许可凭许可经营。请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提出延期申请。
1-1-367序取得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
八氟丙烷、氦[压缩的
或液化的]、甲硅烷、
六氟乙烷、氢、三氟化
氮、四氟化硅、溴化
氢、一氧化二氮[压缩
危险化学品 CSX-05-危化经许[2021] 长沙市应急 长沙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73的或液化的]、乙炔、2021/7/12024/6/30
经营许可证第104号管理局益华请经营的必备条件
丙烷、氮[压缩的或液
化的]、二氧化碳[压缩
的或液化的]、氩[压缩
的或液化的]、氧[压缩
的或液化的]从事无缝气瓶压缩气体气瓶充装许长沙市市场长沙自行申从事气瓶充装工
74 TS4143A35-2025 氧气、特种气瓶冷冻液 2021/12/7 2025/12/16
可证监督管理局益华请作的必备条件化气体液氧气瓶的充装企业安全生产标
安全生产标 湘(长)AQBWHⅢ 长沙市安全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 长沙 自行申
752021/6/12024/6准化管理体系的
准化证书202100004生产协会业(危险化学品)益华请要求
货运:普通货运、经营浙江省嘉兴道路运输经浙交运管许可嘉字性危险货物运输(2.1嘉兴自行申从事道路运输经
76市道路运输2020/2/182024/2/18营许可证330481015348号项、2.2项、2.3项)耀一请营活动的条件管理局(剧毒化学品除外)
危险化学品海应急经字【2021】海宁市应急嘉兴自行申从事危险化学品
77危险化学品经营272021/7/212024/7/20
经营许可证 C006 号 管理局 耀一 请 经营的必备条件
27丙烷、氢气、乙炔、甲烷、环氧乙烷、氧(液化的)、氧(压缩的)、氮(液化的)、氮(压缩的)、氩(液化的)、氩(压缩的)、二氧化碳(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氦气(压缩
的)、高纯氢、高纯氧、高纯氮、高纯氩、高纯氦、焊接混合气、氧+氮混合合气、氢+氩混合气、氩+甲烷混合气、氧+氩混合气**
1-1-368序取得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青岛市城阳
危险化学品鲁青(城阳)危化经青岛自行申从事危险化学品
78区应急管理危险化学品经营282021/12/32024/12/2
经营许可证[2021]000179号金宏请经营的必备条件局
危险化学品 CSX-05-危化经许[2022] 长沙市应急 长沙 自行申 从事危险化学品
79危险化学品经营292022/8/182025/8/17
经营许可证第247号管理局曼德请经营的必备条件从事无缝气瓶压缩气体
氧气、氮气、氩气、氦
气、氦气+氩气、二氧
化碳+氩气、七氟丙烷+
气瓶充装许湖南省市场氮气、压缩天然气;无长沙自行申从事气瓶充装工
80 TS4543A014-2023 2019/11/15 2023/11/14
可证监督管理局缝气瓶高压液化气体二曼德请作的必备条件氧化碳;特种气瓶冷冻
液化气体液氧、液氮、
液氩、液化天然气气瓶的充装
从事 PD1:钢制无缝气 在核准的项目范特种设备检湖南省市场瓶(介质:氧气、氮长沙自行申围内从事特种设
81 验检测机构 TS7443066-2023 2019/11/20 2023/11/19
监督管理局气、氩气、氦气、二氧曼德请备检验检测活动核准证
化碳、天然气、混合气的必备条件
28【仅限业务票据往来方式经营,禁止储存且禁止租赁储存设施(场所)储存】氢、氧[液化的]、氦[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氖[液化的]、氪[液化的]、氙[液化
的]、二氧化碳[液化的]、甲烷、氨、丙烷、乙炔。(以上涉及特别许可凭许可经营)***
29带存储经营:50m3+30m3液氧储罐,30m3氧气压力储罐,20m3+30m3+30m3液氮储罐,50m3+50m3液氩储罐,50m3+30m3液体二氧化碳储罐,150m3(限 90m3)
+60m3+60m3 LNG 储罐(液化天然气,不含城镇燃气);不带存储经营:丙烷(工业用)、乙炔(工业用)、氢气(工业用)、甲烷(工业用)、一氧化碳(工业用)、氪气、乙烯(工业用)、环氧乙烷、六氟化硫、硫化氢、液氨、二氧化硫、氦气、氯化氢、乙烷(工业用)、液氯、氖气、丁烷(工业用)、丙烯(工业用)、氙气、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八
氟丙烷、氧化亚氮、氘气、溴化氢、二硫化碳
1-1-369序取得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体(含消防气体));
PD1:铝合金无缝气瓶
(介质:氧气、氮气、氩气、氦气、二氧化碳、混合气体(含消防气体))气瓶定期检验危险化学品苏州市应急30七都自行申从事危险化学品
82苏(苏)危化经字03068危险化学品经营2021/11/252023/4/20
经营许可证管理局燃气请经营的必备条件从事低压液化气体液化
气瓶充装许江苏省市场石油气、低温液化气体七都自行申从事气瓶充装工
83 苏 TS4P32008-2026 2022/3/24 2026/4/3
可证监督管理局液氧、压缩气体氧气气燃气请作的必备条件瓶的充装苏州市吴江燃气经营许七都自行申从事燃气经营活
84 苏 202305010001P 区住房和城 瓶装燃气 2023/2/20 2023/5/19
可证燃气请动的必备条件乡建设局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性道路危险道路运输经苏交运管许可苏字苏州市交通七都自行申从事道路运输经85货物运输(2类1项、2021/5/172025/7/9营许可证320584312110号运输局燃气请营活动的条件2类2项、3类)(剧毒化学品除外)
30经营许可范围:一般危化品:环氧树脂、酚醛树脂、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苯酚、甲酚、乙炔、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氦氮混合气、氧氩混合气、氢氮混合气、氢氩混合气、氧氮混合气、氩和二氧化碳混合气、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氨、丙烷、氢;易制毒化学品:甲苯(其中: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设立充装,使用20立方米液氧储罐一座、20立方米液氮储罐一座、15立方米二氧化碳储罐一座、30立方米液氩储罐一座,其余产品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1-1-370序取得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江苏省安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安全生产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七都自行申
86 苏 AQBWHⅡ202249278 生产科学研 2022/1/25 2025/1 准化管理体系的
准化证书业(危险化学品)燃气请究院要求危险化学品株洲市应急株洲自行申从事危险化学品
87湘株应经字31[2021]000099危险化学品经营2021/11/52024/11/15
经营许可证管理局华龙请经营的必备条件从事无缝气瓶压缩气体
氧气、氮气、氩气、二
氧化碳+氩气混合气;
无缝气瓶低压液化气体环氧乙烷;无缝气瓶高气瓶充装许湖南省市场株洲自行申从事气瓶充装工
88 TS4143B15-2024 压液化气体二氧化碳; 2020/6/9 2024/6/1
可证监督管理局华龙请作的必备条件特种气瓶冷冻液化气体
液氧、液氮、液氩;焊接气瓶低压液化气体丙
烷、环氧乙烷气瓶的充装
从事 PD1:钢制无缝气
瓶(介质:氧气、氮在核准的项目范特种设备检
湖南省市场气、氩气、二氧化碳、株洲自行申围内从事特种设
89 验检测机构 TS74430103-2024 2020/6/18 2024/6/1
监督管理局环氧乙烷、氩气与二氧华龙请备检验检测活动核准证化碳混合气)气瓶定期的必备条件检验
31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丙烷、氮氩、氧氩、环氧乙烷和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和氩、氧和二氧化碳与氩(混合气)、环氧乙烷(有仓储)甲烷、乙烷、乙烯、乙炔、氪、氙(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不得仓储)
1-1-371序取得取得方
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机构批准内容取得时间有效期至对发行人影响号主体式药品生产许湖南省药品医用氧【气态(分株洲自行申进行药品(医用
90湘201702092022/3/252027/3/24可证监督管理局装)】华龙请氧)生产的条件生产该药品的药药品再注册湖南省药品株洲自行申
91 国药准字 H20083351 氧(气态) 2018/12/10 2023/12/9 品生产企业必须
批件监督管理局华龙请执行的注册标准生产该药品的药
药品 GMP 证 湖南省药品 株洲 自行申
92 HN20190350 医用氧(气态) 2019/1/14 2024/1/13 品生产企业的必
书监督管理局华龙请备条件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道路运输经湘交运管许可长字长沙市交通箱),货物专用运输曼德自行申从事道路运输经
932022/1/292026/1/28
营许可证430100300027号运输局(罐式容器),危险货物流请营活动的条件物运输(2类)剧毒化学品除外
1-1-372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30 06:00 , Processed in 0.402185 second(s), 3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