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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生物: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陈飞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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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生物: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陈飞虎)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3-3-28 00:00:00 浏览:  30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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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
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2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1次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加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数自参加会议
11000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三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2022年12月23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核心竞争力、产品研发、经营管理、持续盈利能力进行了关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重点关注了公司运营中涉及到法律法规的问题,积极了解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发送电子信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本人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2年度经营情况、资产处置、投资活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及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提出了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2022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介绍初审意见情况,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六、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认真研究了公司核心竞争力、产品研发、经营管理、持续盈利能力等内容,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了建议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八、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
(陈飞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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