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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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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顺新材: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茂源蓝天 发表于 2023-3-29 00:00:00 浏览:  69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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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1证券简称:海顺新材公告编号:2023-015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3号文同意注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海顺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83”。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633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
6330000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
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22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T 日)结束,原股东优先配售海顺转债共5021557张,总计502155700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9.33%。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
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T+2 日)结束。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
1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294581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294581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3859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385900.00
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协议约定,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此外,《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3张由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数量合计为13862张,包销金额为1386200元,包销比例为0.2190%。
2023 年 3 月 29 日(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
转债认购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3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0837355
发行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2(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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