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61|回复: 0

北斗星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复制链接]

北斗星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简单 发表于 2023-3-28 00:00:00 浏览:  46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北斗
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北斗星通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管理、研究与开发、募
集资金、信息披露;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信
息披露、对外担保等业务事项。
(二)主要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1、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已建立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管机构,经理层为决策执行机构并管理公司日常事务。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个部门有效分工、相互协调。
监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2、采购管理
公司制定并完善了采购申请、采购合同和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及流程,梳理优化采购相关流程文件。明确了采购工作程序,对公司供应商的选择与管理、采购计划、采购申请与审批、采购合同订立、到货验收入库、采购付款等事宜进行了规定,强化供应商审核和规范管理,推行分类物料供应商整合方案。
3、销售管理
公司建立健全销售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公司合同评审程序。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和信用管理制度,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加强对客户的跟踪服务水平,及时反馈客户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4、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对关联方的定义、关联交易类型及定价原则、关联交
易的决策权限、关联交易的回避与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规定,规范管理交易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工作流程,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各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5、对外担保
公司已制定并完善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对象、审批权限、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规定对担保业务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定期检查担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切实防范担保业务风险。
6、财务管理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完善内部财务管理,明确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严格控制公司银行账户和资金集中管理,使用财务
2信息系统,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7、研究与开发
公司按照《研发项目管理办法》及《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定,从研发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验收、专利申请、成果保护及保密等方面对研发项目和知
识产权进行管理,有效规避了研发活动风险。报告期内对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专项核查,保障了公司技术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重要业务单元形成了较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8、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审批程序、用途变
更、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定期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内部审计。未发现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9、信息披露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职责、信息披露涉及事项、披露内容要求、披露程序等各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3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a)大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
等于营业收入的3%。
b)重要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
等于营业收入的1.5%但小于3%。
c)一般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
营业收入的1.5%。
(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a)重大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
等于资产总额的1.5%。
b)重要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
等于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1.5%
c)一般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
4资产总额的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a)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公司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错。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
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经济后果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a)重大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经济后果大于等于营业收入的3%。
5b)重要缺陷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经济后果大于等于营业
收入的1.5%但小于3%。
c)一般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经济后果小于营业收入的1.5%。
(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经济后果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a)重大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经济后果大于等于资产
总额的1.5%。
b)重要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经济后果大于等于资产
总额的1%但小于1.5%。
c)一般缺陷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的经济后果小于资产总额的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很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
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2)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
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3)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6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的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因素相适应,并随之变化而及时调整。公司未来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鉴证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出具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000044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北斗星通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7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2022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沟通;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等情况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北斗星通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因其在对子公司持股比例首次低于50%和展期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于2022年度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公司已针对前述事项完成了整改。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提示上市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整体规范运作水平,同时注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8(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国军王希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3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6-9 11:22 , Processed in 0.274009 second(s), 47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