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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高速:关于调整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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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高速:关于调整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争强好胜 发表于 2023-3-27 00:00:00 浏览:  77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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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宁沪高速股票代码:600377编号:临2023-015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服务
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并批准本公司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签
订自2022年4月1日起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本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且低于本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总
资产或市值的5%;同时,集团财务公司给予本公司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承诺向本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给予本公司的利率水平,且无需本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本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以及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给本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涵盖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所有公司。
有关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
www.hkexnews.hk、本公司网站 www.jsexpressway.com 刊登的公告。
二、本次交易进展
为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货币资金存量规模,于2023年3月24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批准本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同意将本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且低于本公司经审
计营业收入、总资产或市值的5%,调整为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不超过人民币4
1亿元且低于本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总资产或市值的5%,其他条款不变;补充协议有
效期自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补充协议到期后,本公司视资金使用情况选择按原协议约定条款执行,或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新的补充协议。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本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本公司可充分利用集团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的资金配置能力。本次就每日最高存款余额调整签署的补充协议,进一步提高了本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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