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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杨树嘉业减持5%以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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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杨树嘉业减持5%以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鲁宾花 发表于 2023-3-29 00:00:00 浏览:  39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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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1证券简称:京蓝科技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京蓝科技
股票代码:000711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树嘉业”)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51号院4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7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京蓝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7
第七节备查文件...............................................9
附表:..................................................10
3第一节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京蓝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指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树嘉业指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减持京蓝科技股份的本次权益变动指行为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指《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准则15号》指——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万元/元指人民币万元/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51号院4号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明志企业管理咨询(固安)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91110108306547025E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501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4-08-07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方式:15811100050
合伙人信息:
认缴出资额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万元)
明志企业管理咨询(固安)有限公司(执
1100.0666%行事务合伙人)
2北京诚百利会务服务有限公司1500099.9334%
合计15010100%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基本情况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和地区居留权李桓毅男执行董事中国中国否
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李桓毅先生在京蓝云智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任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树嘉业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京蓝科技股份目的因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要求对合伙企业持有的资产逐渐进行清算。
二、未来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减持京蓝科技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53370090股,持股比例为
5.21%,为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
杨树嘉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京蓝科技股份导致其所持比例
6至5%以下的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在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京蓝科技2268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杨树嘉业持有京蓝科技股份总数为51102090股,持股比例为
4.9921%,所持股份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变动股份的权益受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树嘉业持有的47159404股公司股份被质押给浙银汇智(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第五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
下:
减持价格减持股数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区间(元)(万股)(%)
2022年12月1日—
集中竞价2.77-2.911023.65790.9999
2022年12月30日

2023年3月6日—
树集中竞价2.69-2.88218.010.21
2023年3月23日

集中竞价2023年3月24日2.758.80.0086业
合计----1250.46791.2185
注:如上比例数据为四舍五入后的数据。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有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7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执行董事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明志企业管理咨询(固安)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执行董事: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7日
8第七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董事)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9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京蓝科技股票代码000711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有限合伙)册地路51号院4号楼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否■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是□否■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持股种类: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持股数量:53370090.00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5.21%
变动种类: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变动数量:2268000股变动比例:0.2216%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杨树嘉业持股数量为:51102090股;持股比例:
数量及变动比例
4.9921%
10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否■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是■否□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是□否□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是□否□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否□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无
11(本页无正文,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明志企业管理咨询(固安)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执行董事: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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