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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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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炒股 发表于 2023-4-1 00:00:00 浏览:  51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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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4证券简称:国轩高科告编号:2023-01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7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杨大发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杨大发先生简历见附件)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附件:
杨大发先生,1988年12月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历任公司工研总院工程师、证券事务部投资者关系主管、董事长秘书、董事长办公室副总监、董事长
办公室副主任、战略资本板块班子成员、市场中心第八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储能销售中心高级总监。
杨大发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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