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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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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士心羊习习 发表于 2023-3-31 00:00:00 浏览:  69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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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44号文同意,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战略投
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571357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6946930.5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3020958.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3925972.01元。
截至2021年10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且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67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9号文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方式发行3089043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904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1656437.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57386562.10元。截至2022年10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且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351C0006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84840.6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25815.1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25551.91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63.22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序号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210392.60
项目投入 B1 84840.69
截至期初累计 手续费支出 B2 0.31
发生额 结余募集资金转出金额 B3
利息收入 B4 263.54
项目投入 C1 60772.36
手续费支出 C2 1.37本期发生额
结余募集资金转出金额 C3 8.19
利息收入 C4 1942.50
项目投入 D1=B1+C1 145613.05
截至期末累计 手续费支出 D2=B2+C2 1.69
发生额 结余募集资金转出金额 D3=B3+C3 8.19
利息收入 D4=B4+C4 2206.0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66975.70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6975.70
差异 G=E-F 0.00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序号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305738.66
项目投入 B1截至期初累计
手续费支出 B2发生额
利息收入 B3
项目投入 C1 135322.86
本期发生额 手续费支出 C2 0.26
利息收入 C3 583.82
项目投入 D1=B1+C1 135322.86截至期末累计
手续费支出 D2=B2+C2 0.26发生额
利息收入 D3=B3+C3 583.8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170999.3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71022.00
差异 G=E-F -22.64
注1:差异实际结存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2.6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均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序号签署日期签署方协议名称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
12021年9月28日
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注1)管协议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募集资金三方监
22021年9月28日
公司珠海分行(注2)管协议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募集资金三方监
32021年9月28日
公司广东省分行(注3)管协议公司,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募集资金三方监
42021年9月28日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支行(注4)管协议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募集资金三方监
52021年9月28日
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注5)管协议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募集资金三方监
62022年10月28日
公司珠海分行(注2)管协议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募集资金三方监
72022年10月28日
公司珠海分行管协议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募集资金三方监
82022年10月28日
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管协议
注1: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门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2: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门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3: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新青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与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4: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通惠支行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南州支行均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所属上级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支行与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于2022年4月28日名称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且相应募集资金23392.60万元已使用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将结余利息收入8.19万元转入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于2022年3月30日将开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通惠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13076317880)及开设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0901013001340177)办理注销手续。
截至2022年9月7日,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开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盛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13076314743)相应募集资金
15525.00万元已使用完毕,并于2022年9月7日办理注销手续。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账户状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444000095013000560847一般户15123.19正常
斗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108876313827一般户15557.10正常
綦江南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661374913336一般户13996.21正常
新青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444899999603000025489一般户11029.59正常
斗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
8110901012801340155一般户9450.90正常
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
8110901012401340186一般户1571.84正常
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64713500001788一般户246.86正常
珠海斗门支行
合计66975.70注1: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206.04万元(其中2022年度利息收入1942.5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69万元(其中2022年度手续费1.37万元)。
注2: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七天通知存款金额11029.59万元。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如下:
账户状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态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8110901013001504882一般户106443.09正常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8110901013401504917一般户31795.48正常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账户状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态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8110901013001504916一般户24121.05正常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
8110901012801504892一般户8662.37正常
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444000095013000879213一般户0.00正常
海斗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399020100100712600一般户0.00正常
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444000095013000879137一般户0.00正常
海斗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399020100100712586一般户0.00正常
海分行
合计171022.00
注1: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83.82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26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13日,本公司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9045.1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807.78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和确认,并由其出具《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351A018551号),经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于2021年全部置换完毕。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2年11月7日,本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2683.2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278.00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和确认,并由其出具《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351A016720号),经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于2022年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现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并有效控制风
险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均符合保本约定,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已到期的产品均如期回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1029.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期末的募集资金序产品名持有收益情发行主体认购金额投资份是否如期号称天数况额归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结构性
19720000.00159.45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存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结构性
29810000.0088.60是
司珠海新青支行存款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结构性
3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8916000.00132.65是
存款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结构性
4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9210000.0075.62是
存款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结构性
52110000.0023.88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存款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结构性2110000.0010.64是期末的募集资金
序产品名持有收益情发行主体认购金额投资份是否如期号称天数况额归还司珠海斗门支行存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结构性
79210000.0086.20是
司珠海新青支行存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结构性
83310000.0016.73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存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结构性
93310000.0037.52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存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结构性
109410000.0077.26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存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结构性
11625000.0025.48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存款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结构性
12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9210000.0072.59是
存款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结构性
1312710000.00117.95是
司珠海新青支行存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结构性
14955000.0037.74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存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结构性
157510000.0059.59是
司珠海斗门支行存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七天通
1610000.0027.2510027.25尚未到期
司珠海斗门支行知存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七天通
171000.002.341002.34尚未到期
司珠海斗门支行知存款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3月30日,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公
司已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8.19万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
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西片伟创力南厂南侧、香海路西沿线北侧”变更为“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209号11栋厂房F”。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无此情况。
(二)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收益情况无此情况。
(三)置换进入资产的运行情况无此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珠海冠宇电池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珠海冠宇电池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珠海冠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附件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附件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元: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10392.6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0772.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5613.0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截至期末已变更累计投入截至期项目,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金额与承末投入本年度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含部分调整后投本年度投项目达到预定可
承诺投资诺投入金额累计投入诺投入金进度(%)实现的到预计是否发生重项目变更资总额入金额使用状态日期
总额(1)金额(2)额的差额(4)=效益效益大变化
(如
(3)=(2)/(1)
有)
(2)-(1)珠海聚合物锂电池
不适用209000.00135000.00135000.0053075.0286947.20-48052.8064.41%2024年第四季度不适用不适用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庆锂电池电芯封
不适用40230.0026000.0026000.003030.9010740.46-15259.5441.31%2023年第四季度不适用不适用否装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
升级建设不适用40670.0026000.0026000.004366.4424532.79-1467.2194.36%2024年第四季度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补充流动
不适用35000.0023392.6023392.60300.0023392.6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资金项目
—324900.00210392.60210392.6060772.36145613.05-64779.5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珠海聚合物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均按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计划进行;重庆锂电池电芯封装生产线项目已完成房屋主体工程建设,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尚未进行设备购置及安装,进度慢于预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西片伟创力南厂南侧、香海路西沿线北侧”变更为“珠海市斗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区珠峰大道 209 号 11 栋厂房 F”。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具体详见“三、(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现金的情况。
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
效控制风险并有效控制风险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1029.59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规定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该项目的节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8.19万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附件2: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元: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05738.6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5322.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5322.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已变更截至期末截至期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末投入本年度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含部分调整后投本年度投金额与承项目达到预定可
承诺投资承诺投入累计投入进度(%)实现的到预计是否发生重目变更资总额入金额诺投入金使用状态日期
总额金额(1)金额(2)(4)=效益效益大变化
(如额的差额
(2)/(1)
有)(3)=(2)-(1)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叠片
不适用131190.21131190.21131190.2125140.6725140.67-106049.5419.16%2023年第四季度不适用不适用否生产线建设项目珠海生产线
技改及搬迁不适用43233.7140068.0740068.077390.327390.32-32677.7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
其中:总部高性能聚合
物锂离子电不适用10088.0010088.0010088.001451.731451.73-8636.2714.39%2023年第四季度不适用不适用否池生产线技改项目
其中:原四、五部锂离子
电池生产线不适用33145.7129980.0729980.075938.595938.59-24041.4719.81%2024年第四季度不适用不适用否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锂离子电池
试验与测试不适用44480.3844480.3844480.3812791.8612791.86-31688.5228.76%2024年第四季度不适用不适用否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90000.0090000.0090000.0090000.0090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金
合计—308904.30305738.66305738.66135322.86135322.86-170415.80————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具体详见“三、(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现金的情况。
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
有效控制风险并有效控制风险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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