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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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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资深小散 发表于 2023-3-31 00:00:00 浏览:  85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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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7证券简称:天山股份公告编号:2023-018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3月24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结
合视频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会议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陈学安,监事陈学安、裴鸿雁、张
剑星、吕文斌、张子斌亲自出席了会议。
5、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已于2022年10月28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1月15日经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根据前述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进行了相应调整,并根据要求补充编制了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并于2023年2月23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3月13日,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报送至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基准日由2022年9月30日更新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监事会结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经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条件。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基准日由2022年9月30日更
新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名称调整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并将具体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基准日由2022年9月30日更
新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名称调整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并将具体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基准日由2022年9月30日更
新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基准日由2022年9月30日更
新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分析与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做出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基准日由2022年9月30日更
新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名称修改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并将具体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及股权减值测试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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