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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暨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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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暨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3-3-31 00:00:00 浏览:  48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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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0证券简称:豆神教育公告编号:2023-015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
暨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3月31日,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及(2023)京01破申280号《决定书》,公司债权人佟易虹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为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情况概述
2023年3月31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通知书》及(2023)京
01破申280号《决定书》,债权人佟易虹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
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为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1、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债权人):佟易虹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身份信息:110108196411******
2、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申请人与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签订《借款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00万元,并就借款利率及期限等约定达成一致。截止目前,申请人已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公司尚未清偿申请人对公司享有的合法到期债权,债权金额为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及相应利息。
3、申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佟易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南路6号1幢6-206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084217T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3548889941.203363450595.42
负债总额3493840293.123510217258.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97544862.09-95526846.13

2021年度2022年1月1日至9月30日
营业收入1122117270.84610078750.70
利润总额-644919900.98-219207637.40
净利润-710930830.49-203435752.72
注: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和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巨潮网披露的《2021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影响
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公司提前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与债权人沟通等基础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
害关系人充分协商,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尽快制定可行性强的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的成功率。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本次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北京一中院最终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四、公司董事会对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意见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重整程序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通过对其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调整、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使企业摆脱财务困境,获得重生的司法程序。
在法院受理审查案件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同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进行,以避免重整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法院决定对公司实施预重整或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董事会将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重整管理人的重整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义务的法定义务,争取多方支持并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以期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公司当前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第一大股东池燕明先生将在自该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6月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360000股(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993%。截止目前,池燕明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池燕明先生尚未减持。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6个月内的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六、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要求。
2、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裁定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七、备查文件1、北京一中院《通知书》;
2、北京一中院(2023)京01破申280号《决定书》;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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