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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乳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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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乳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fanlitou 发表于 2023-4-13 00:00:00 浏览:  67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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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
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润乳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发行人持续督导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3 层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熊君佩、易述海
项目联系人熊君佩联系电话028-68850835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否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发行人名称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9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419.SH注册资本320190246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西山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丁香一街注册地址
9-181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乌昌公路主要办公地址
2702号
法定代表人刘让实际控制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冯育菠
联系电话0991-3960621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1年12月30日本次证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0年度报告于2021年3月18日披露
年报披露时间2021年度报告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
2022年度报告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
其他无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天润乳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在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二)持续督导阶段中信建投证券承接天润乳业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后,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2、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3、督导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4、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5、持续关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对外投资是否履行规定等事项;6、持续
关注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的往来;7、
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等相关文件。
持续督导期间,天润乳业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无。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天润乳业能做到及时发出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会议通知并提前将有关
会议资料送交保荐代表人;尊重保荐代表人的建议,完善各类制度、决策程序,补充、完善信息披露资料;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和现场培训等督导工作;为保荐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
评价本次持续督导期内,天润乳业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够勤勉、尽职地开展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
八、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履职期间,保荐代表人审阅了发行人的临时公告及定期公告。保荐机构认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各期定期以及临时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九、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放在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余额为16198.08万元(含利息收入)。中信建投证券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十一、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熊君佩易述海
保荐机构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张钟伟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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