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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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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赤羽 发表于 2023-4-12 00:00:00 浏览:  69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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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金宏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公司”或“发行人”)持续督导阶段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对金宏气体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9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
6 月 5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108.34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5.4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37.1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
用11486.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75951.0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085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75951.06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净收益2370.73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129660.73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27991.69
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669.04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8661.10
1其中:专户存款余额5161.06
理财产品余额435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金宏气体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金宏气体及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20年6月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开展的需要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公司与东吴证券签署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协议》,并与招商证券终止了首次公开发行保荐协议。因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招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吴证券承接。
2023年2月,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2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
1工商银苏州相城支行110226551900007145873.91
2农业银行苏州相城支行1053890104010588473.05
3浦发银行苏州分行89010078801600004321-
4招商银行苏州分行51290273681040385.70
5中国银行苏州相城支行546974729552-
6中信银行苏州分行8112001012400545532-
7宁波银苏州相城支行75100122000239848-
8苏州银行相城支行51981700000854-
9浙商银行苏州分行3050020010100309491951.32
10中信银行苏州分行81120010126006566291129.10
11工商银行苏州黄埭支行11022655290000745221104.08
12兴业银行苏州分行2066101001888811901129.77
13光大银行苏州木渎支行37110188000214033931.15
合计5478.09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含自有资金转入317.03万元,余额为0的账户已注销。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除此之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56.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563 号)。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3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经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4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经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经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35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预计年化收存款期限序号存放银行存款方式金额起息日到期日益(%)(天)
1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1000.002022/10/262023/2/13.6098
2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7000.002022/12/222023/2/202.6560
3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2/10/172023/1/172.6592
4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4000.002022/12/12023/3/32.6592
5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7500.002022/12/122023/3/142.6592
6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1000.002022/11/252023/2/252.9092
7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2000.002022/12/272023/1/272.8531
8工商银行结构性存款7500.002022/12/52023/2/63.5063
9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2000.002022/10/112023/1/112.7392
10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7500.002022/12/122023/3/132.7391
11中信银行7天通知存款1000.002022/11/17/1.80/
合计-43500.00----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76173.16万元。
5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28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3%,用于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经公司于2020年7月
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021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8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3%,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经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8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3%,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经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84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1310.1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358.8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1669.0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600.00万元向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增资及19079.35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
以募集资金5849.42万元向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年充装
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及以募集资金4100.00万元向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公
司增资及462.67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借款期限均为3年。
2022年5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4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金宏”)出资及11367.50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高端电
子专用材料项目,借款期限为3年。
2022年8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椒金宏”)出资以实施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697.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宏”)出资及11466.80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大宗气站项目,同意使用募集7资金4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广州金宏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金宏”)出资及3000.00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电子大宗气站项目,借款期限为3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子公司名称增资金额无息借款金额
1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600.0019079.35
2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5849.42—
3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公司4100.00462.67
4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5400.0011367.50
5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2000.00—
6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3697.0011466.80
7广州金宏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000.003000.00
合计35646.4245376.32
2、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使用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中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贷款银行贷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年利率偿还金额
1农业银行相城支行4000.002019.11.27-2022.11.254.75%2110.00
2浦发银行相城支行950.002019.09.19-2022.09.194.75%950.00
3浦发银行相城支行2940.002019.10.18-2022.10.184.75%2940.00
4浦发银行相城支行3000.002019.11.01-2022.11.014.75%3000.00
合计9000.00
3、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8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银行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共计20024.33万元。
4、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2020年9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分
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755.03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无
息借款以实施智能化运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8604.61万元向控股子公司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
氢、500吨电子级液氯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642.84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5000吨电子级氧化亚氮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子公司名称借款金额
1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2103.66
2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公司500.00
3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合计2603.66
5、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5万元向控股子公司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
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01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公司现持有淮安金宏65.6579%股权,江苏通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淮安金宏34.3421%的股权。
9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2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充装
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2年6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金宏气体《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0876 号)。报告认为,金宏气体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宏气体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10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11(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玉林崔柯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2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5951.0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2805.9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2600.3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7991.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9.89%截至期末累计项目可截至期末投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累投入金额与承项目达到预本年度是否达行性是
已变更项目,含部调整后投本年度投入进度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承诺投入计投入金额诺投入金额的定可使用状实现的到预计否发生
分变更(如有)资总额入金额(%)(4)=
总额金额(1)(2)差额(3)=态日期效益效益重大变
(2)/(1)
(2)-(1)化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2021年12
20645.443877.943877.94500.744378.67500.73112.91%123.70不适用否
成电路用高纯气体月项目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
2021年12
有限公司研发中心2939.662939.662939.662312.752943.463.80100.13%—不适用否月项目
年充装392.2万瓶工—
6872.286872.286872.282467.485868.55-1003.7385.39%2022年6月22.33不适用否
业气体项目
年充装125万瓶工业—2021年12
5278.215278.215278.21785.804084.64-1193.5777.39%84.57不适用否
气体项目月
智能化运营项目—4042.314042.314042.31—4042.31—100.00%2021年12—不适用否
13月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
60000.0025836.2025836.202406.0526740.96904.76103.50%——不适用否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2023年12—16767.5016767.501353.141353.14-15414.368.07%—不适用否电子专用材料项月目
—全椒金宏电子材
2024年12
料有限公司半导—12000.0012000.003465.963465.96-8534.0428.88%—不适用否月体电子材料项目
—北方集成电路技
2023年12
术创新中心大宗—15163.8015163.803605.303605.30-11558.5023.78%—不适用否月气站项目
—广东芯粤能半导
2023年12
体有限公司电子—7000.007000.003108.703108.70-3891.3044.41%—不适用否月大宗气站项目
超募资金超募资金76173.1676173.1676173.1622800.0068400.00-7773.1689.80%——不适用否
合计—175951.06175951.06175951.0642805.93127991.69-47959.37————未达到计划进度原2022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充装392.2万瓶因(分具体项目)工业气体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2年6月。因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建设进展较预期有所放缓。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不适用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先期投入及置换情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56.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容诚会计师事务况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出具了《关于苏州金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563
14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况
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0年7月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2021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行现金管理,投资相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产品情况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经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经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8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公
15银行贷款情况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0年7月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1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8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1年7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8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2年8月1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1310.15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形成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
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结余。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结余的金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额及形成原因“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358.89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形成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
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结余。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16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1、公司从总募集资金专户划转19679.35万元人民币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金宏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其中600.00万元作为张家港金宏资本金,19079.35万元无息借予张家港金宏,全部用于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支出;2、公司从总募集资金专户划转5849.42万元人民币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宏技术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作为金宏技术资本金,全部用于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支出;3、公司从总募集资金专户划转4562.67万元人民币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吴中金宏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其中4100.00万元作为吴中金宏资本金,462.67万元无息借予吴中金宏,全部用于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支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中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其他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情况2020年9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1、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755.03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金宏物流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智能化运营项目,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2、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8604.61万元向控股子淮安金宏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氢、500吨电子级液氯项目,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同时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3、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642.84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平顶山金宏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5000吨电子级氧化亚氮项目,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同时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405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淮安金宏进行增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2年5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4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出资及11367.50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借款期限为3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17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2年8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出资以实施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697.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及11466.80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大宗气站项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广州金宏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及3000.00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电子大宗气站项目,借款期限为3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18附表2:
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变更后的项截至期末计划本年度实实际累计投资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是否达变更后项目拟投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累计投资金额际投入金投入金额进度(%)可使用状态日实现的到预计入募集资金总额否发生重大
(1)额(2)(3)=(2)/(1)期效益效益变化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
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16767.5016767.501353.141353.148.07%2023年12月—不适用否项目项目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
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12000.0012000.003465.963465.9628.88%2024年12月—不适用否目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15163.8015163.803605.303605.3023.78%2023年12月—不适用否中心大宗气站项目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7000.007000.003108.703108.7044.41%2023年12月—不适用否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合计—50931.3050931.3011533.1011533.10—————
2022年0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同意将原项目“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变更为“眉山金宏电子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该事项已经2022年0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目)
2022 年 0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19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将原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变更为“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及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该事项已经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不适用不适用
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不适用不适用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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