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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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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

一帆风顺 发表于 2023-4-15 00:00:00 浏览:  61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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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方大炭素证券代码:600516公告编号:2023—03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0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08年4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71号文核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公司)向特定的九家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14864729 股,每股发行价 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46349995.42元,扣除发行费用36999995.4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09350000.00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于2008年7月1日全部到账,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同]出具了五联方圆验字[2008]第05006号《验资报告》。
(二)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33号《关于核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3年6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842669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9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96015374元。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国浩验字[2013]702A0001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于 2013 年 6 月 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0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07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
1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2008年7月16日,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兰州分行、渤海银行北京分行及时
任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下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8月3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节余用于特种石墨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节余30570.00万元用于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约210191.17万元,由公司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炭材)负责实施,募集资金节余以增资方式投入成都炭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银行名称初始金额期末余额
交通银行兰募集资金余额:-
660619995.42-
州分行募集资金利息:-
渤海银行北募集资金余额:-
453730000.00-
京分行募集资金利息:-
募集资金余额:成都银行
募集资金利息:
合计1114349995.42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4999995.42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09350000.00元。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元。
2(二)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于2022年4月再次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7月,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泰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3年10月,因部分募集资金将由全资子公司成都炭材用于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成都炭材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泰山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余额转入公司在广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销户时结算的利息将一并转入新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0月,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银行名称初始金额期末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募集资金余额:
1106399792.00
行沈阳泰山支行募集资金利息:
3中国民生银行沈募集资金余额:
691999849.00
阳分行募集资金利息:
广发银行沈阳分-募集资金余额:
64410221.52
行-募集资金利息:64410221.52
募集资金余额:
成都银行-83897255.42
募集资金利息:83897255.42
合计1798399641.00148307476.94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2384267.00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96015374.00元。
注2:募集资金余额148307476.94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亿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0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以特种石墨生产线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收购控股股东持有的成都炭材股权的议案》,经对公司4000吨特种石墨生产线项目自建情况的认真梳理,及对特种石墨生产线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工程施工等因素的重新测算,本着有效、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回报的基本原则,决定改变特种石墨项目的实施方式,以募集资金20300万元收购成都炭材100%股权,通过将特种石墨生产线项目部分工序由自建改为收购股权实现的方式,节省了特种石墨生产线项目石墨等静压工序的建设过程,进而加快了特种石墨生产线的建设进度。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意见,同意本次项目实施方
4式和地点的变更。
4.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情况2008年7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5363.28万元。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五联方圆核字[2008]05056号《关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经审核,截至
2008年6月30日,方大炭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预先投入资金5363.28万元,均系方大炭素自筹资金,该笔资金已全部置换。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意见,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08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募集资金净额为110935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按照董事会决议要求,公司已于2009年1月4日将上述资金10000万元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公司于2008年11月17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公司已于2009年5月13日已将上述资金30000万元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公司于2009年12月15日召开200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
5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公司已于2010年6月11日将上述资金50000万元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4)公司于2011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2年5月已将上述资金1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5)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炭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2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子公司成都炭材于2019年12月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0.2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4月15日,成都炭材已将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炭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6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子公司成都炭材实际使用2008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1.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17日和2021年2月2日分别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提
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4月16日,成都炭材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7)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
6都炭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子公司成都炭材实际使用2008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0.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4日和2021年12月13日分别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和2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其
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0.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21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置换及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置换或其他情况。
7.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入总额110935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为82606.26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相差28328.74万元,主要原因为:
(1)高炉炭砖项目计划投资45373.00万元,实际投资37340.79万元,节约8032.21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振动成型机子项目原拟购买进口设备,后由于国产设备技术进步也能够满足高炉炭砖的生产需要,经考察论证,公司决定改为选用国产设备,节约了募集资金;
*由于公司项目在金融危机期间建造,部分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价格较低。
(2)特种石墨项目计划投资65562.00万元,实际投资45265.47万元,节约20296.53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收购成都炭材的资金节约
成都炭材专业从事等静压特种石墨生产,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至2009年底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而寻求对外转让。由于当时不确定因素较多,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放弃该商业机会,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以20300万元收购了成都炭材100%股权。
2010年7月,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方大集团收
7购成都炭材100%股权,收购价格按照方大集团的收购成本确定为20300万元。
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快速实现了3000吨特种石墨产能,并且由于收购价格较低,节约了较多募集资金。
*公司自建特种石墨项目的实施情况
公司自建特种石墨项目的投资金额相对较高,主要原因是自建项目不仅包括1000吨特种石墨的全套工序,而且承担了成都炭材3000吨特种石墨项目的石墨化工序。另外,考虑到与成都炭材项目配套,公司对堆内构件加工线也进行扩能以实现产能充分利用,从而增加了部分投资。
8.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原因及后续使用计划和安排
截至2011年7月14日,公司200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为
305700017.03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28.25%,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
283287399.22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为22412617.81元。募集资金结余的
原因详见上文“7.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2011年7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节余用于特种石墨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节余30570.00万元用于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约210191.17万元,由公司子公司成都炭材负责实施,募集资金节余以增资方式投入成都炭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11年8月3日,公司召开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
经投入资金37885.70万元(含利息),公司200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附表3。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及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项目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14683.30万元(含8利息)和公司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37885.70万元(含利息)。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及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30570万元用于该项目);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公司2016年6月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终止该项目。
公司于2016年12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2017年1月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集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江苏喜科墨51%股权及后续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及后续增资。截至2017年10月,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完成,公司根据签订的合同及其约定,以募集资金支付了本次股权转让款及增资款40167.93万元人民币(注:*股权的转让对价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本调整价款为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所得的金额的绝对值:(本重组生效日之时点的标的公司的净资产额-412570232.20元人民币[经审计的201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额])×51%。若在按上述计算公式计算所得的金额为负数的情况下,则为以2亿元人民币减去本调整价款后的金额;在按上述计算公式计算所得的金额为正数的情况下,则为2亿元人民币加上本调整价款后的金额”的计算方法,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2238号审计报告为准,确认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的51%股权的转让对价为22827.93万元。由于公司在审议前述议案时相关审计报告尚未出具,因此最终确认的转让对价与公司预计的约2亿元略有差异。
*增资款以《股权转让合同》《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等约定的方法,确认为17340万元)。
2020年2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议案》,拟将“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已于2016年7月终止实施)变更为“收购江苏喜科墨
951%股权及后续增资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9873.58万元人民币和调减“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14626.42万元人民币,用于收购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考伯斯)部分股权,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为5000万美元合人民币34500万元。经公司2020年
3月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4500万元人民币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收购考伯斯部分
股权的相关法律文件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9月底,公司根据签订的《关于收购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权益的股权收购协议》等,支付转让款项33530.6473万元人民币(折合4925万美元)。2020年11月,公司完成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更名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考伯斯公司名称为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方大)。2021年7月29日,公司支付了剩余转让款项509.895万元人民币(折合75万美元),完成了全部转让款项34040.5423万元人民币(折合5000万美元)的支付。根据签订的《关于收购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权益的股权收购协议》中“对价调整”的规定,2021年四季度和2022年2月份,公司分别收到沂州集团有限公司、Koppers International B.V.退回到方大炭素募
集资金专户的收购江苏方大股权转让款项1324.3054万元及1068.123576万元人民币。
2022 年三季度,公司分别收到沂州集团有限公司、Koppers International
B.V.退回到方大炭素募集资金专户的收购江苏方大股权转让款项 145.7153 万元
及138.9347万元人民币。综上,公司最终以募集资金31363.4634万元人民币为对价,完成了江苏方大部分股权的收购。
2023年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将原拟投入“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2013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23073.03万元归还存放至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其他专户。
10经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3年2月
28日,成都炭材将原拟投入“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2013年募
集资金本息合计23073.03万元归还存放至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其他专户。
2.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3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13年9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3年10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D-1 款,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3年12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银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年4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
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于当年7月收回本金及收益。
*2013年11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年1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年4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于当年8月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2013年8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60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11份有限公司沈阳泰山支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 2013 年 HH301 期,该笔银行理财
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3年11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分别购买20000万元、40000万
元的保证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年2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
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年5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证
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已于当年7月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2)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扩大至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有效期等其他约定与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2014年8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年9月,公司续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于2014年12月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5年1月,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向其购
12买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2015年4月,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万元向其购买“银河金山”保本固定收益凭证539期理财产品,已于
2015年8月3日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2014年8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2014年9月,公司续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购买了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4年12月,公司续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5年1月,公司续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保证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5年4月,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其购买“银河金山”保本固定收益凭证519期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7月30日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2014年8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购买了保证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2015年3月,公司续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购买保证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5年6月,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向其购买“银河金山”保本固定收益凭证681期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8月5日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3)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炭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32015年4月,公司子公司成都炭材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6000万元向其购买“银河金山”保本固定收益凭证
463期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4)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15年8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兰州分行理财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2015年12月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75000万元购买了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大额存单产品,该笔银行理财产品已收回本金及收益;2016年5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5000万元以七天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于广发银行沈阳分行,2016年8月,本金
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5)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16年8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购买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沈阳分行的“广赢安薪”保证收益款(B 款)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2016年12月已到期赎回本金及收益;2016年12月30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
70000万元,按期限不同,分三期购买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2017年4月赎回了第一期的本金20000万元及收益,2017年7月赎回了第二期的本金20000万元及收益,2017年8月赎回了第三期本金30000万元及收益;2017年7月续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0
万元购买了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2017年8月2日以闲置
14募集资金930万元,购买了兰州银行的“2017年兰州银行对公百合理财周周赚
系列第四十三期”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截至2017年8月15日,上述募集资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13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14年8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15年8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3)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亿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16年8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4)根据公司2016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子公司成都炭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
15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17年3月20日,子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1.7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5)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17年8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6)根据公司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子公司成都炭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18年3月29日,子公司成都炭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7)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8)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炭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19年4月9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
16资金专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9)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19年8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10)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炭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2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0年4月15日,成都炭材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1)公司于2019年9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2)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炭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6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子公司成都炭材实际使用2013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17日和2021年2月2日分别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
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4月16日,成都炭材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3)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1年8月17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4)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炭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子公司成都炭材实际使用2013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亿元的补流资金已于2022年4月
21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5)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2年8月16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6)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成都炭材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子公司成都炭材已于2022年8月8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6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19日,成都炭材将其余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7)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
18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亿元。
4.其他情况
2015年3月26日,因公司与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产
生的与中国农业银行陕县支行的担保合同诉讼纠纷,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冻结并划拨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款项7500多万元。公司已于2015年3月31日用自有资金将被划走款项足额补充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19附表1
200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日期:2022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0935.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25.8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0491.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末累计投入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承诺截至期末承本年度截至期末累本年度
已变更项目,含募集前承诺调募集后承金额与承诺投入金入进度(%)预定可使是否达到预性是否发投资诺投入金额投入金计投入金额实现的
部分变更(如有)投资金额诺投资金额额的差额(3)=(4)=用状态日计效益生重大变
项目(1)额(2)效益
(2)-(1)(2)/(1)期化
2009年
高炉
高炉炭砖45373.0045373.0045373.00-37340.79-8032.2182.3012月25注是否炭砖日
特种石墨65562.0065562.0065562.00-45265.47-20296.5369.04特种2011年
1
其中:收购成注否否
石墨-20300.0020300.00-20300.00不适用不适用3月20日都炭素节余
3925.8
222
募集3万吨特种石墨-30570.0030570.0037885.704不适用不适用注注注否资金
203925.8
合计110935.00110935.00110935.00120491.96-28328.74
4
2008年募投项目高炉炭砖项目和特种石墨项目已完结,节余资金投入3万吨特种石墨项目;3万吨特种石墨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综合考虑实际市场环境、本着成本效益的原则审慎逐步投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2008年6月30日,方大炭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预先投入资金5363.28万元,均系方大炭素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该笔资金已全部置换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意见,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363.2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0亿元。
2008年募投项目高炉炭砖和特种石墨项目共节余资金28328.74万元,募投资金衍生利息2241.26万元。募集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资金节余共计30570万元以增资方式投入成都炭材,用于建设3万吨特种石墨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0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1
注:公司高炉炭砖、特种石墨已投入完成,投资期效益情况请详见方大炭素2013年2月6日《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注:3万吨特种石墨项目已陆续开始投产。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1附表2
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日期:2022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9601.5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72.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0041.5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6214.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3.43%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投项目可行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入金额与承项目达到预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已变更项目,含部调整后本年度投入进度(%)本年度实性是否发承诺投资承诺投入累计投入诺投入金额的定可使用状到预计
目分变更(如有)投资总额入金额(4)=现的效益生重大变
总额金额(1)金额(2)差额(3)=态日期效益
(2)/(1)化
(2)-(1)
3万吨/年特
119560.104933.6
111
种石墨制造无-3624.8014683.30不适用不适用注注注否
031
与加工项目收购喜科墨针状焦
40167.93-40167.9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
10万吨/年油股权
60041.5
系针状焦工-1352.7
1
程收购江苏方大股权34500.00-731363.4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2

22合计179601.54179601.542272.0386214.69
1.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经2016年7月召开的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终止了该项目;经公司2016年12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1月召开的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江苏喜科墨51%股权及后续增资。截至2017年10月,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完成;2020年2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3月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最终以募集资金31363.4634万元人民币为对价,完成了江苏方大部分股权的收购。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2.2023年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议案》,并经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2023年2月28日,成都炭材将原拟投入“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2013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23073.03万元(已投入的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4683.30万元(含利息)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都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8389.73
万元)归还存放至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其他专户,待日后有良好投资机会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使用。
1.由于针状焦市场环境相比于立项时发生了变化等因素公司经审慎研究终止了“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详见2016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16年12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月和2020年2月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变更部分集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江苏喜科墨51%股权及后续增资的公告》和《方大炭素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公告》。
232.“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建设,除已投入的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37885.70万
元(含利息)外,其余资金投入由成都炭材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入。详见在2023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0亿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14830.75万元(不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转流动资金10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亿元。主要系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1
注:3万吨特种石墨项目已陆续开始投产。
2
注 :2022 年 2 月,公司收到 Koppers International B.V.退回到方大炭素募集资金专户的收购江苏方大股权转让款项 1068.123576 万元人民币。2022年三季度,公司分别收到沂州集团有限公司、Koppers International B.V.退回到方大炭素募集资金专户的收购江苏方大股权转让款项 145.7153 万元及 138.9347 万元人民币,上述之和为净收入 1352.77万元人民币。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4附表3
2013年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日期:2022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的本年度是否达
变更后对应的变更后项目拟投截至期末计划实际累计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项目可行实际投到预计
的项目原项目入募集资金总额累计投资金额(1)投入金额(2)(3)=(2)/(1)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性是否发入金额效益生重大变化
10万吨/
收购喜科墨
年油系针40000.0040167.9340167.93100.4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针状焦股权
状焦工程、3
万吨/年特种-1068.12收购江苏
石墨制造与34500.00注131648.1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方大股权加工项目
1.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经2016年7月召开的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终
止了该项目;经公司2016年12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1月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江苏喜科墨51%股权及后续增资。截至2017年10月,股权收购及增资事项完成。
2.2020年2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议案》,拟将“10万吨/年油系针状焦工程”项目(已于2016年7月终止实施)变更为“收购江苏喜科墨51%股权及后续增资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9873.58万元人民币和调减“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14626.42万元
25人民币,用于收购江苏方大部分股权,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为5000万美元合人民币34500万元。经公司2020年3月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500万元人民币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收购考伯斯部分股权的相关法律文件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截至2020年11月,公司已完成股东变更、更名等工商登记手续。2021年7月29日,公司已合计支付收购江苏方大股权转让款项34040.54万元人民币(折合5000万美元),完成了转让款项的支付。根据签订的《关于收购考伯斯(江苏)炭素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权益的股权收购协议》中“对价调整”的规定,2021 年四季度和 2022 年 2 月份,公司分别收到沂州集团有限公司、Koppers International B.V.退回到方大炭素募集资金专户的收购江苏方大股权转让款项1324.3054万元及1068.123576万元人民币。2022年三季度,公司分别收到沂州集团有限公司、Koppers International B.V.退回到方大炭素募集资金专户的收购江苏方大股权转让款项 145.7153 万元及 138.9347 万元人民币。公司最终以募集资金31363.4634万元人民币为对价,完成了江苏方大部分股权的收购。
3.2023年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议案》,并经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2023年2月28日,成都炭材将原拟投入“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2013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23073.03万元(含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归还存放至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其他专户,待日后有良好投资机会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使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无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无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
注 :2022 年 2 月,公司收到 Koppers International B.V.退回到方大炭素募集资金专户的收购江苏方大股权转让款项 1068.123576 万元人民币。2022年三季度,公司分别收到
26沂州集团有限公司、Koppers International B.V.退回到方大炭素募集资金专户的收购江苏方大股权转让款项 145.7153 万元及 138.9347 万元人民币,上述之和为净收入 1352.77万元人民币。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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