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63|回复: 0

广发证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复制链接]

广发证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行胜于言 发表于 2023-4-13 00:00:00 浏览:  46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债券简称:22 广发 C1 债券代码:148085.SZ
债券简称:22 广发 C2 债券代码:148086.SZ
债券简称:22 广发 C3 债券代码:148121.SZ
债券简称:22 广发 C4 债券代码:148122.SZ
债券简称:23 广发 D1 债券代码:148166.SZ
债券简称:23 广发 D2 债券代码:148238.SZ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2023年4月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广发证券”或“公司”)出具的公告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广发 C1”,债券代码:148085.SZ)、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 广发 C2”,债券代码:148086.SZ)、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 广发 C3”,债券代码:148121.SZ)、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广发 C4”,债券代码:148122.SZ)、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D1”,债券代码:148166.SZ)、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D2”,债券代码:148238.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相关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和发行人2023年4月8日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公告”),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新增借款概述(合并口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247.93亿元,借款余额为3142.08亿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
3461.87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319.79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
末净资产比例25.63%,超过20%。
3二、新增借款的类型(合并口径)
(一)银行贷款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银行贷款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2.31亿元,主要系短期借款的减少。
(二)公司信用类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债券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7.00亿元,主要系债券及收益凭证发行或到期偿还所致。
(三)其他借款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借款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
315.10亿元,主要系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增加318.45亿元。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根据广发证券公告,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发行人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财务数据除2022年末相关数据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平安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平安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相关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
4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6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6 01:02 , Processed in 0.113718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