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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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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帆风顺 发表于 2023-4-18 00:00:00 浏览:  73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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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511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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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5日9:30
交易系统平台网络投票时间:
2023年4月2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
2023年4月25日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8层会议室
会议议题:
一、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七、审议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业务的议案
九、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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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十一、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拟为全资子公司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十二、审议公司《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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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姜修昌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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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医药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新一批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产品、第六、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
采购品种陆续落地执行,医药流通行业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2022年是公司上市二十周年,也是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深化之年。国药股份董事会在国药集团和国药控股的领导下,密切关注医药行业发展趋势,努力把握战略发展机遇,顺势而为,带领经营班子在夯实传统业务的同时,不断开拓创新业态,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公司全体董事切实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忠实履行股东大会决议,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团结奋斗,锐意进取,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各项重大事件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保障了公司2022年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一部分2022年工作总结
一、经营业绩及市场荣誉
(一)经营业绩
2022年,国药股份实现营业收入454.99亿元,同比下降2.09%;利润总额
26.88亿元,同比上升9.94%;净利润21.29亿,同比上升10.38%;归属于母公
司净利润19.64亿元,同比上升11.97%;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净利润19.11亿元,同比上升12.97%,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达到23.95亿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296.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2.15亿元,每股净资产18.84元,净资产收益率(加权)14.65%。公司总股本为754502998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市值为210.5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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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价值
国药股份一直致力于树立诚信透明的资本市场形象,努力构建更加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经营业绩再上新台阶,公司董事会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凭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荣获“2022年北京上市公司企业
100强”荣誉。
国药股份始终牢记央企责任,作为医药央企所属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践行使命担当。2022年,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国药集团党委和国药控股党委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护佑生命、关爱健康,全力保障北京市抗疫药品物资的供应,为全国抗疫物资保供积极贡献央企责任,多次获得各级政府部门和其他商业单位的感谢,受到中央主流媒体广泛传播报道,为国药品牌增光添彩。
(三)股东回报
董事会科学设计年度分红配送方案,顺利实施公司2021年度分红工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8152098.60元,占归母可分配净利润的30.11%,充分体现企业社会责任,为股东提供了良好回报。
二、2022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2年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董
事会和公司党委、经营班子精诚团结、充分互信,在涉及重大事项中,及时充分沟通,快速决策推进,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充分发挥强有力的内核力量,持续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指导和支持国药股份进入全新发展阶段。
(一)凝聚领导核心,法人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坚持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体系。2022年公司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公司2名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当选董事,新一届国药股份董事会充分发挥核心引领作用,实现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有机融合,进一步促进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党委与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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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边界日益清晰,决策程序更加规范,公司治理效能和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积极推动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高质量收官。国药股份董事会高度重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指导、推动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具体落实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3项董事会职权内容,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完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大力推动子公司董事会应建尽建工作,已全面实现子公司董事会应建尽建,建立完善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基本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持续深化董事会建设,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药集团和国药控股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和所处行业特点,制定《国药股份提高公司质量工作方案》。董事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自身作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和弱项,在3年内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推动公司内强质地、外塑形象,争做资本市场主业突出、优强发展、治理完善、诚信经营的表率,助力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让投资者走得近、听得懂、看得清、有信心。
(二)强化战略引领,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
公司董事会深化战略定位,勇于改革创新,打造公司多元化核心竞争力,深入贯彻落实国药集团、国药控股的转型升级、赋能发展战略指引,落实巡视巡查中科技强企整改目标任务,着力打造创新型企业,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赋能。
一是强化科研和服务创新。公司将创新发展作为战略转型的方向,持续加强科研和服务创新,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不断探索创新发展之路。子公司国瑞药业加快产品开发布局转型,获得11个品规的产品批件,完成项目工艺验证自主品种 11 个,MAH项目产品 12个,完成注册申报产品 5个,荣获集团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子公司国药物流完成软著5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累计持有软件著作权26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发明专利2项,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证。创新发展部在新产品、新业务模式、新业态拓展、新服务等方面积极拓展;工业发展部加强工业研发及营销管理,探索全新“类直营+精细
7 / 99SH.600511化招商”营销模式,不断推进“学销一体化”转型。营销转型持续推进,国药股份及旗下多家子公司,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延伸为发展路径,积极寻求新的业务和发展模式,为未来业态高质量发展蓄能。
二是深耕特色核心板块。2022年,公司在特色核心板块持续发力。麻药业务继续打造差异化服务体系和核心竞争优势,通过深化供应商战略合作,积极拓展经营范围,继续推进麻药电子印鉴卡项目,改进“可视化”的电子印鉴卡大数据分析功能,持续提升麻药供应链管理能力,拓展市场发展空间,巩固在麻精特药领域的渠道优势和龙头地位。口腔业务板块借助产品优势,融合发展无痛、牙周、感控及美白正畸四条产品线,下沉医护学术指导市场,口腔医学相关产业链协同推进,打造全国知名口腔产品服务商品牌。
三是稳固传统存量业务。受带量采购的影响,2022年北京区域医疗直销作为公司传统及核心业务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波及,但公司积极应对环境和政策的变动影响,持续跟进带量采购、国谈实施动态,争取更多配送权,持续加大社区医疗直销投入力度,调整客户结构,增加高价值客户的覆盖,由单纯药品销售向提供医药解决方案转型。零售直销业务拓展销售新领域,加大上游供应商项目合作,扩大下游零售客户网络,加强与线上医药电商客户战略合作,直销保持稳定增长。
器械业务继续增长,公司通过信息化、规范化提升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能力,不断引入新产品,致力于发展成为北京地区领先的医疗器械供应链服务商。
四是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2022年公司数字化转型逐步深入,国药商城微信小程序正式官宣上线,国药新特药房开设微店不断扩充公司 C端业务私域流量池,以 SPD为代表的院内物流延伸服务已具备数字化转型基础。
(三)增续动力,投融资储备持续推进
一是募集资金合理合规使用。严格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程序,规范三会审议流程,定期出具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报告,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化、管理规范化,从短期、长期全面增益股份企业价值。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147.46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2022年公司继续启动暂时补流项目,将闲置募集资金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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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投资项目。积极寻找适宜的投资项目和并购目标,打造特色领域产业链平台,依托公司现有的优势资源,围绕麻药、口腔和其他创新平台积极寻找适宜的投资项目和并购目标,提前布局,储备项目,形成产业链效益,增续公司发展动力。
(四)防风险,强储备,提高经营质量
公司董事会秉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提质增效,辅助公司精益管理。加强对风险资产管控、加强“两金”管控,强化税务管理,提高协同收益。加大对医院合作项目、科研支出等方面的内部审计力度。
同时,公司不断加强法律合规管理。公司根据集团、国控工作要求开展“综合治理暨合规管理强化年”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法治企业建设,切实提升重大风险防控能力。聚焦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合同法律审核;不断完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加强法律合规宣传,积极开展多维度、广覆盖的法律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培育企业法律合规文化。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公司党委认真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紧抓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组织效能,推进人才“四个一”工程,获得了“中国医药集团2022年人才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启动后备人才遴选和培养工作,以“三能模型”为核心,提供培训赋能、落实动态管理,努力培养出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强”具有国药股份特色的领军人才。
三、董事会日常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2年度国药股份共召开董事会7次,审议并通过了35项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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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刊登序决议刊登的信息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决议内容的信息披号披露报纸露日期
《上海证券报》
第七届董事
《证券日报》《证
12022/1/6会第三十六《公司关于指定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人的议案》2022/1/7券时报》《中国证次会议券报》
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7、《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9、《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公司关于2022年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业务的议案》11、《公司关于2022年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的议案》
12、《公司关于2022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上海证券报》
第七届董事
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证券日报》《证
22022/3/16会第三十七2022/3/17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券时报》《中国证次会议
13、《公司关于2022年拟为全资子公司国药空券报》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14、《公司关于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5、《公司关于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6、《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和公司2021年度的议案》17、《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8、《公司关于修订部分条款的议案》
19、《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
项的议案
10 / 99SH.6005111、《国药股份关于选举姜修昌先生为公司董事《上海证券报》
第八届董事长的议案》
《证券日报》《证32022/4/19会第一次会2、《国药股份关于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2022/4/20券时报》《中国证议组成人选的议案》券报》
3、《国药股份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国药股份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国药股份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上海证券报》第八届董事3、《关于国药股份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证券日报》《证
42022/5/31会第二次会议案》2022/6/1券时报》《中国证议4、《关于国药股份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券报》5、《国药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国控华鸿拟向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捐赠的议案》1、《国药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国药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上海证券报》
第八届董事的议案》《证券日报》《证
52022/8/23会第三次会2022/8/24
3、《国药股份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券时报》《中国证
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券报》4、《国药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海证券报》
第八届董事
《证券日报》《证2022/10/2
62022/10/21会第四次会《国药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券时报》《中国证2议券报》
《上海证券报》
第八届董事
《证券日报》《证2022/12/3
72022/12/30会第五次会《国药股份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券时报》《中国证1议券报》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完全执行。
2、执行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情况
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5450299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8152098.60元。此次分红的股权登记
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红利发放日为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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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分红事宜已全部完成。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积极参与公司战略研究、制定及修订,充分发挥战略委员会成员的专业知识和行业背景、经验,为公司发展战略建言献策,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评估和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提名委员会对于报告期内的董事变更等事项严谨认真审核控股股东的推荐
程序和董事人选的任职资格,履行提名职责,保证董事选举的合规合法。
审计委员会督促并检查公司的日常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本职工作,认真审核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认真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提升工作成效,促进公司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薪酬委员会认真审查了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认为其薪酬的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评及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本年度各项董事会决议都得到了完全落实。
(五)董事会基本制度与流程建设情况
公司董事会制定并严格执行《董事会会议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和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落实董事会职权、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厘清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会的权责边界,各治理主体合理分工,有机配合,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完善。同时,加强子公司董事会建设,提升参控股子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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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履职情况董事参加股东大参加董事会情况是否会情况独立本年应参加亲自出以通讯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出席股东大姓名董事董事会次数席次数方式参席次数次数次未亲自参会的次数加次数加会议姜修昌否76100否2刘勇否76100否2文德镛否76100否2李晓娟否54100否2蒋昕否54100否1田国涛否54100否1余兴喜是54100否1史录文是54100否1陈明宇是54100否1刘燊是54100否1
连万勇(离任)否55000否2
周旭东(离任)否22000否1
张连起(离任)是22000否1
任鹏(离任)是22000否1
盛雷鸣(离任)是22000否1
刘凤珍(离任)是22000否1
(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切实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
13 / 99SH.600511利益。积极协调沟通监管部门、投资者、第三方机构、新闻媒体,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原则下,保障与流通股东的信息交流,增进互信,维护公司市值稳定。
2022年,公司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加强舆情监控管理,维护公司形象
和品牌价值,做好市值维护工作。2022年共举办了3场业绩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就2021年年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三季度业绩相关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积极答复投资者提问。发挥上证 E 互动平台的作用,安排专人定期关注并及时答复投资者提问,与投资者形成良性互动。
第二部分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核
心引领作用,聚焦“十四五”战略核心定位,充分研讨布局,促进公司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打造合规高效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凝神聚智,深化战略目标
公司董事会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战略规划执行,协同内外资源,推进产业结构优化,打造公司多元化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战略落地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强化党建引领,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深化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为公司“十四五”战略落实、转型升级提供强大动力。
三、转型创新,各业态大力协调发展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围绕核心主业,积极创新、深入革新,全面推动主业快速发展。
持续推进业务转型创新,将数字化转型融入业务,以数字化项目持续优化管
14 / 99SH.600511理流程,实现创新业务的模式突破和规模提升;稳步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积极开展科研创新,加大优势品种储备,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推进工业板块转型升级。
挖潜麻药特色业务资源,在行业大数据合理利用、麻精药品落基层、麻药上下游布局、麻精产品和智能设备营销等方面继续发力探索,继续扩大二类精神药品和易制毒类化学品的引进合作,拓展市场发展空间,巩固行业领军地位。
加速口腔全产业链建设,借助前景口腔的前期积淀渠道和品牌优势,建立专业口碑,探索业务品种拓展,突破瓶颈,实现从全国口腔渠道公司到口腔专业化服务提供商平台的转型。
积极推进新零售的发展与突破,推进“以特药与慢病管理为中心、以互联网+药事服务为特色”的专业化医保药房,逐步推进北京零售药房布局,探索连锁运营管理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健康管理、便捷用药等基本需求。
加快北京基层医疗覆盖份额提升。扩大器械耗材品类和渠道覆盖,在器械/诊断试剂 SPD项目和医学检验等方面,加大复制和拓展,推动发展中药饮片的市场。
加大现代物流科技含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化转型核心技术,优化内部运营模式,探索商业模式创新。
四、坚持风险管控,打造公司合规新常态
2023年,董事会将深入研讨、统筹规划,应对政策变革带来市场变局,发
挥国家队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全方面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严控质量风险;持续关注安全环保管理,确保经营生产安全;严控合规风险,强化合规管理。
五、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贯彻落实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
一是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提升治理效能。完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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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运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各委员建议、监督职能;
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工作机制,强化独立董事履职支撑;加强董事履职培训,提升董事会履职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是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质量。公司将采用多种沟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平台以及股东大会、开展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公司网站专栏等多种途径与投资者加强交流,增进与投资者的信息互动交流,增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水平。优化内部信息报送及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是持续完善董事会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023年,迈步新征程,扬帆再出发。国药股份董事会将坚持创新驱动,突
出战略引领,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凝心聚力,谱写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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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刘静云监事会主席
17 / 99SH.600511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以防控风险、企业发展为核心,对公司的财务活动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权益。
一、监事会换届
2022年度,公司完成了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2022年,公司
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刘静云女士、卢凯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监事),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春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静云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刘静云女士出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23项重要议案。
召开会议的次数6监事会会议情况监事会会议议题
国药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1、《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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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于2022年3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2、《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的方式召开,实际表决监事三名。
4、《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公司关于2022年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业务的议案》
7、《公司关于2022年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的议案》8、《公司关于2022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9、《公司关于2022年拟为全资子公司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10、《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公司关于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2、《公司2021年内控审计报告和公司2021年的议案》
13、《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公司关于修订部分条款的议案》
15、《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国药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1、《国药股份关于选举刘静云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2年4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
2、《国药股份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方式召开,实际表决监事三名。
国药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国药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国控华鸿拟向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
2022年5月3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会捐赠的议案》
的方式召开,实际表决监事三名。
国药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1、《国药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国药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022年8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3、《国药股份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的方式召开,实际表决监事三名。议案》国药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年10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国药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方式召开,实际表决监事三名。
国药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国药股份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2022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19 / 99SH.600511召开,实际表决监事三名。
三、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2022年度公司对于实现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制定持续发展措施、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
重大问题进行了科学决策,程序规范、合法;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分别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未发现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
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
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现金
流量等情况;在监事会发表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各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各期报告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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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程序规范,符合市场公平原则。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5、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进行了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控股股东国药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推荐,监事会审议通过刘静云女士、卢凯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刘静云女士、卢凯先生具备国药股份监事的任职资格,控股股东推荐程序合法有效。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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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报告人:田国涛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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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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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人:魏平孝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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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
表、2022年度的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2022年度财务状况综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一年。随着新一批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产品、第六、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陆续落地执行,医药流通行业
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公司紧紧围绕“十四五”战略规划,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以“夯实基础促转型,合规经营谋发展”为财务工作主题,积极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在稳固存量业务、守住发展基本面的同时,积极拓展新领域、新业务、新产品,持续创新服务及模式,表现出较好的发展韧性,整体经营向好发展。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5498583764.2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4057559.3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97%。
二、资产、负债情况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9609041999.59元,比上年末增加了
1598984274.55元,主要原因为公司2022年度业务稳健增长所致。2022年末
总负债为13749571981.97元,比上年末增加94980416.15元。
三、股东权益情况
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14214807659.39元,比上年末增
加1434837665.95元。
四、利润实现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45498583764.2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970019080.3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64057559.3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9973340.5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1.97%。
2022年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4057559.33元,本年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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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可分配利润1964057559.33元。
五、现金流量情况
2022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03231714.96元。其中: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95123454.99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152318947.70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9572792.33
元;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00元。
六、主要财务指标指标项目单位2022年2021年营业收入元45498583764.2446468602844.5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元1964057559.331754084218.80的净利润
总资产元29609041999.5928010057725.0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元14214807659.3912779969993.44权益
每股净资产元/股18.8416.9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60312.3248净资产收益率(加%14.65%14.57%
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元/股2.53282.2420后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加%14.25%14.05%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元/股3.172.59的现金流量净额
注:每股净资产采用加权平均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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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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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报告人:魏平孝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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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国药股份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64057559.33元人民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故不再计提),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可分配利润1964057559.33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定的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7545029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8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股利590021344.4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万元分红年度合并报表占合并报表中归属分红年度合并报表占合并报表中归分红现金分红的中归属于母公司所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属于母公司可分
年度数额(含税)有者的净利润净利润的比率司可分配利润配利润的比率
20204149713826930.01%13826930.01%
20215281517540830.11%17540830.11%
20225900219640630.04%19640630.04%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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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刘燊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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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作为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及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请余兴喜先生、刘燊先生、史录文先生与陈明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现任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余兴喜先生:出生于1958年,中国国籍,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职称,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企业法律顾问、基金从业等资格。现任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兼任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等院校兼职教授等职务。曾任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现为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整体上市的 A+H上市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新闻发言人、财务部长、
投资部经理及下属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等职,参与或主持 IPO、定向增发、并购、境内外可转债、A+H 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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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等多项资本运作。对财务会计、投融资、资本市场、公司治理等有深入的研究,是2020年10月31日成立的“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成员之一。从2017年8月起在《新理财》杂志(月刊)开设“喜闻余见”专栏,并经常为《董事会》杂志等媒体撰稿。2022年2月起担任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代码
300662)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码002066)独立董事。2022年4月开始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史录文先生:出生于1963年,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评估专家、卫生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家咨询组专家。历任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副院长、后勤部主任、北京大学医学部副主任、北京卫生局局长助理;现任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医疗保险研
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药物政策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研究型医
院学会儿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药物经济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疗
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循证药物经济学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药学会药物经济
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同时,任弘和仁爱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港股)独立非执行董事。于
2022年4月开始担任国药股份独立董事。
陈明宇先生:出生于1963年,中国香港籍,拥有美国福坦莫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2000年一次性通过五科中国注册税务师考试获取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曾先后担任德勤、安永、毕马威企业咨询公司的税务合伙人及多家大型中资企业全球财税及并购业务服务主管合伙人;陈明宇先生现任德与安(北京)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清华大学客座教授,长信文化传媒集团(新加坡上市公司 代码 XJB)独立董事、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代码 300436)独立董事。2022年4月开始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燊先生:出生于1975年12月,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7月至今担任上海新富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代码000959)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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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贵州国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3057)独立董事。
2022年4月开始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我们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及表决情况
1、参加董事会及表决结果情况
独立董事2022年应参加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姓名董事会次数(次)(次)(次)余兴喜5500刘燊5500史录文5500陈明宇5500张连起2200任鹏2200盛雷鸣2200刘凤珍2200
2022年公司一共召开7次董事会,其中换届后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我们
均积极出席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发生。每次召开会议前,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2022年,我们对5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投出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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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依据《国药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国药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国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和《国药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均获任职,并根据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分别由史录文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余兴喜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燊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我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各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专门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运作规范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于董事会人员变更及高管聘任等事项均认真进行审核了,审议了控股股东的推荐程序及董事、高管人选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提名职责,保证了新任董事及高管聘任的合规合法。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定期报告,内、外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公司内控制度及评价报告。
3、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独立
董事均亲自出席。
(二)现场考查及公司配合独董工作情况
2022年度,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我们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会
议期间深入了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情况,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进展、规范运作以及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汇报,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和交流,保持定期沟通机制,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前,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我们提供,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我们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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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独立判断、规范履职提供了保障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履职期间,我们全面审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的关联交易大多为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我们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规章的要求,对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关联往来,均能够充分体现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原则,按照有关的合同或协议操作,没有损害到公司的利益。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2022年度,公司除母子公司之间的内部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对外担保审议和审批程序,认真履行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报告期内认真、谨慎地审议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发表了《关于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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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表决、聘任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和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6.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与公司长期合作,熟悉公司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及时、有效,审计基础工作扎实,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公司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元(含税),共计派发
528152098.60元(含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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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各项承诺事项均
得以严格遵守,承诺事项履行过程中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了监督和核查。2022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一起差错更正公告事项。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11.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认为本次修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的修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们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坚持认真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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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切实以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为己任,忠实、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余兴喜、刘燊、史录文、陈明宇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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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人:罗丽春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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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总体概述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22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国药股份2021年日常交易情况和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所涉关联交易数额、关联方情况、定价依据和政策以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进行了审议,并对预测关联交易相关内容进行了单独公告。(公告内容详见2022年3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2-007】)。
经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采购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额为64.18亿元,未超过预计的87.15亿元;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销售和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额为50.10亿元,未超过预计的67.86亿元。
(二)关联交易核查
经公司认真校对核查,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严格执行,2022年度实际发生采购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额为64.18亿元,比2021年度增加1.93亿元;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销售和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额为50.10亿元,比2021年度增加1.63亿元,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与非关联交易价格一致,以政府定价政策为依据,并结合公司销售价格体系和各关联方销售数据以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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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计2023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预计与各关联交易人日常关联交易明细
序号单位名称关联交易内容金额(万元)
1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货物447541.69
2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61810.46
3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货物38385.95
4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38122.70
5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货物31972.63
6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9407.65
7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7947.58
8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1750.37
9重庆西南药业销售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1294.46
10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采购货物9115.90
11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采购货物7347.08
12北京万维医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7239.51
13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货物6365.87
14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5580.92
15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采购货物5170.73
16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货物4665.89
17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采购货物4197.13
18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采购货物3576.00
19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3556.86
20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3061.56
21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货物3026.50
22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货物2974.84
23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819.55
2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561.37
25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467.56
26国药集团兰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452.51
27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采购货物2354.03
28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113.82
29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028.77
30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007.74
31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977.25
32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888.78
33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货物1826.96
34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748.47
35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639.33
36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574.96
37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472.44
41 / 99SH.600511
38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445.11
39国药集团山西瑞福莱药业有限公司采购货物980.11
40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货物916.42
41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货物913.79
42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货物858.78
43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采购货物829.14
44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798.51
45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采购货物762.51
46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758.96
47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655.88
48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632.98
49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货物593.42
50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货物573.59
51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采购货物539.37
52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采购货物536.61
53华颐药业有限公司采购货物512.62
54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货物425.60
55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425.58
56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383.59
57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采购货物347.24
58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采购货物306.78
59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306.02
60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75.97
61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57.16
62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51.99
63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货物251.88
64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44.18
65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25.55
66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15.18
67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06.50
68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98.35
69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87.33
70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货物156.87
71中国中药霍山石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25.76
72上海输血技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19.76
73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17.45
74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15.22
75山东斯凯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01.39
76吉斯凯(苏州)制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88.71
77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采购货物88.59
78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79.03
42 / 99SH.600511
79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采购货物78.84
80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78.30
81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货物74.74
82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采购货物73.58
83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采购货物71.22
84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69.18
85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59.29
86北京吉洛华制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50.89
87国药集团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采购货物47.94
88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采购货物43.90
89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货物41.61
90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采购货物37.23
91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采购货物36.20
92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采购货物31.47
93国药联瑞鑫祥(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货物30.75
94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8.43
95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7.78
96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7.62
97国药控股菱商医院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2.77
98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2.35
99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0.07
100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3.28
101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2.03
102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0.45
103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采购货物9.57
104国药控股鑫烨(湖北)医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6.50
105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采购货物5.48
106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采购货物5.08
107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4.63
108国药集团泰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货物4.09
109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采购货物3.80
110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30
111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采购货物0.12
112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339.48
113综保区(北京)国际医药分拨中心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274.31
114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接受劳务717.39
115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劳务499.72
116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63.79
117上海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79.16
118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63.72
119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接受劳务50.30
43 / 99SH.600511
120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6.27
121国药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6.10
122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5.55
123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4.28
124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2.07
125三菱商事株式会社接受劳务10.42
126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接受劳务10.42
127《中国新药杂志》有限公司接受劳务7.92
128国药国际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接受劳务7.92
129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接受劳务4.88
130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4.58
131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64
132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28
133广东惠信投资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14
134中国中药霍山石斛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劳务0.56
合计:898550.69
序号单位名称关联交易内容金额(万元)
1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9250.04
2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8171.61
3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6685.52
4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5571.15
5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4405.06
6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3655.50
7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1543.34
8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1211.42
9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0969.66
10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9462.24
11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8250.17
12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5865.19
13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4797.51
14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3756.10
15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2698.77
16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2462.73
17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1006.82
18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0920.75
19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0120.48
20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225.67
21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8727.68
22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8158.07
23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货物7231.25
24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销售货物7075.85
44 / 99SH.600511
25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616.50
26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539.00
27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538.84
28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销售货物6130.15
29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917.60
30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840.07
31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575.70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
32销售货物5357.61

33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238.68
34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158.43
35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054.95
36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003.10
37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995.53
38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971.31
39北京金象国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货物4860.51
40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货物4307.48
41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245.57
42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202.95
43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141.22
44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965.01
45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868.86
46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827.49
47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803.04
48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589.00
49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535.68
50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528.71
51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486.14
52辽宁国大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454.60
53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439.30
54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421.77
55国药乐仁堂邯郸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361.49
56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347.54
57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262.35
58国药控股开封普生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194.22
59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152.57
60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销售货物3046.97
61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011.46
62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006.88
63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002.38
64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809.98
45 / 99SH.600511
65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774.15
66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718.40
67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586.46
68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543.30
69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508.56
70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434.91
71内蒙古国大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416.64
72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197.82
73国药乐仁堂承德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196.28
74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195.55
75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115.44
76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089.54
77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073.13
78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货物2001.69
79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999.88
80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986.95
81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982.98
82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947.47
83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861.02
84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827.85
85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778.18
86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718.73
87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704.13
88国药集团承德药材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664.33
89国药控股国大山西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539.29
90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509.75
91国药控股(威海)威高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508.65
92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497.74
93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452.34
94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433.82
95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407.48
96国药控股(乐山)川药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388.35
97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340.32
98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330.26
99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329.70
100国药控股云南滇西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327.04
101国药控股烟台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307.09
102国药控股渭南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274.68
103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175.30
104国药控股普洱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155.05
105国药控股延安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141.43
46 / 99SH.600511
106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132.71
107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122.81
108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098.27
109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091.08
110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057.63
111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050.40
112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028.01
113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017.19
114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31.35
115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19.36
116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销售货物896.98
117国药山西阳泉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883.77
118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销售货物873.99
119国药控股东虹医药(上海)有限公司销售货物852.64
120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销售货物795.37
121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785.46
122国药控股濮阳有限公司销售货物761.15
123国药控股安徽省滁州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753.04
124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销售货物742.10
125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销售货物736.21
126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734.52
127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709.60
128国药控股四平有限公司销售货物700.44
129国药控股滨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89.74
130国药控股文山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88.01
131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86.56
132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69.58
133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63.82
134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63.20
135国药控股深圳健民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49.16
136国药控股新疆新特阿克苏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98.76
137国药控股玉林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89.61
138国药乐仁堂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77.23
139国药新疆库尔勒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货物534.03
140国药控股达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25.01
141国药控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04.76
142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85.00
143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49.34
144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35.64
145新疆利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27.42
146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23.69
47 / 99SH.600511
147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20.47
148国药控股济南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19.41
149国药控股德阳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06.93
150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06.40
151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98.88
152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喀什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97.51
153国药乐仁堂衡水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94.99
154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83.84
155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74.28
156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64.79
157国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64.11
158太极集团四川德阳荣升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62.49
159国药控股南充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54.03
160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53.94
161国药控股日照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52.67
162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52.10
163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51.55
164国药控股铜川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42.79
165国药控股益阳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30.37
166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26.03
167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货物325.55
168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17.32
169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11.50
170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08.60
171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93.82
172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93.79
173国药控股吉安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90.47
174国药控股黄梅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89.26
175吉林省东隆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84.21
176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67.84
177国药控股酉阳县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65.23
178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54.31
179国药控股新疆哈密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51.06
180北京德尔康尼骨科医院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49.83
181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48.23
182四川省自贡市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47.99
183太极集团四川省德阳大中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47.97
184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39.33
185国药控股广元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38.46
186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35.61
187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26.27
48 / 99SH.600511
188国药控股德宏梨华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15.20
189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货物210.67
190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93.60
191国药控股抚顺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67.60
192国药控股湖北江汉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56.99
193国药控股红河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49.12
194国药控股智惠民生(天津)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44.28
195国药控股信阳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39.62
196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39.16
197国药控股铜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38.34
198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37.31
199锦州奥鸿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35.80
200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35.26
201国药控股山西阳泉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31.56
202国药控股大连鹏润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28.82
203北京星宜诊所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24.07
204国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21.28
205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16.74
206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14.76
207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11.95
208国药控股威海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07.85
209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05.11
210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03.22
211国药控股随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01.78
212国药控股通化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9.90
213国药控股洛阳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8.61
214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7.20
215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6.87
216国药控股铜陵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6.84
217上海卓瑞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6.74
218国药控股东营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5.10
219国药控股内江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3.80
220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2.83
221国药控股潍坊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2.24
222国药控股本溪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0.50
223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销售货物87.36
224国药集团辽宁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货物85.49
225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货物83.20
226国药控股包头有限公司销售货物82.97
227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82.46
228国药控股阜阳有限公司销售货物82.41
49 / 99SH.600511
229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销售货物74.36
230国药控股图木舒克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74.11
231国药控股孝感有限公司销售货物73.50
232国药控股叶县有限公司销售货物73.43
233中国医疗器械山东有限公司销售货物73.04
234国药控股巴彦淖尔有限公司销售货物72.77
235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72.00
236国药控股大冶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9.33
237国药控股广安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9.06
238国药控股遵义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8.41
239巴中市太极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7.44
240国药控股天门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5.86
241国药控股眉山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5.69
242国药控股宿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5.38
243国药控股新疆新特阿拉尔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0.07
244国药控股黔西南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9.62
245国药集团西南医药自贡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9.37
246国药控股连云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8.63
247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7.38
248国药控股曲靖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6.55
249上海美罗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6.16
250国药控股贵州意通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5.58
251国药控股泸州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9.75
252国药控股武汉江北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8.71
253国药控股四川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8.44
254国药控股舞钢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7.43
255国药控股荆门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6.00
256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5.90
257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4.85
258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医药批发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3.19
259国药控股山西临汾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0.70
260国药控股梧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0.51
261国药(上海)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9.65
262国药集团山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9.28
263四川省宜宾五良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6.10
264国药控股呼伦贝尔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6.04
265国药控股松原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5.81
266国药控股松滋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5.66
267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3.65
268国药器械诊断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2.81
269国药控股乐山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1.86
50 / 99SH.600511
270重庆星荣整形外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货物30.23
271国药控股黄冈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9.97
272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8.36
273安徽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8.18
274国药控股岳阳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7.68
275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奎屯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7.51
276国药控股钦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7.33
277国药控股重庆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6.46
278国药控股宜昌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5.99
279湖南国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5.31
280国药控股广州花都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5.28
281国药控股重庆渝都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4.82
282国药控股菏泽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4.67
283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4.16
284国药控股佛山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3.66
285国药控股延边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2.65
286国药控股昊阳绵阳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2.09
287国药控股息县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1.17
288国药控股株洲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0.20
289国药控股西平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9.86
290国药控股开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9.74
291国药控股苏州康民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9.74
292国药控股郑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9.45
293国药控股淄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9.01
294国药控股鄂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7.71
295国药控股驻马店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7.11
296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6.84
297国药辽宁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6.75
298四川康达欣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5.23
299国药控股新特伊犁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3.75
300国药乐仁堂张家口药品经营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2.50
301国药控股巴东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2.27
302国药控股金华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2.15
303徐州万邦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1.21
304国药控股兴安盟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0.67
305国药控股甘孜州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86
306国药控股怀化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78
307国药控股厦门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74
308国药控股商丘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68
309国药控股浠水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68
310国药控股(山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货物9.68
51 / 99SH.600511
311国药控股(湖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货物8.94
312国药控股钰林重庆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8.37
313南充市太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货物7.49
314国药控股遵义意通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7.41
315国药控股黔南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7.37
316国药控股枣阳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94
317国药控股朝阳有限公司销售货物6.63
318国药控股湖北国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37
319国药控股重庆市大足区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23
320国药控股牡丹江有限公司销售货物5.13
321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96
322国药控股枝江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94
323云南国药控股东昌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4.50
324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87
325国药控股西安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86
326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参茸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71
327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63
328国药集团新疆新特克拉玛依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44
329国药控股永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29
330国药控股湖南医药发展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09
331国药控股邓州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06
332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60
333国药控股巴中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2.55
334国药控股(保山)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55
335国药控股宁波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54
336国药控股新疆博州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43
337国药控股新疆阿勒泰药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43
338国药控股九江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29
339国药控股湘潭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02
340国药控股凉山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0.47
341国药控股嘉兴有限公司销售货物0.43
342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销售货物0.24
343国药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销售货物0.03
344国药乐仁堂石家庄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货物-183.77
345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496.88
346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劳务220.61
347中国中药有限公司提供劳务94.27
348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提供劳务80.00
349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43.97
350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提供劳务32.33
351国药控股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5.10
52 / 99SH.600511
352国药(上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54
353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32
354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0.15
合计:701388.80
(二)主要关联方情况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最终控制方安徽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北京国药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北京金象国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佛山市南海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福建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广东惠信投资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广东南方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大药房(普洱)淞茂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原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名: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江门连锁有限公司)
国润医疗供应链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上海)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上海)医疗器械实业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河北乐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集团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合肥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集团辽宁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集团临汾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集团山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集团上海立康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集团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集团泰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53 / 99SH.600511
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泸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集团西南医药自贡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集团新疆新特克拉玛依药业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集团新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控股(保山)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控股(湖北)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控股(乐山)川药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控股(山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控股(山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控股(天津)东方博康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控股(天津滨海)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控股(威海)威高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安徽省滁州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安康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安庆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安顺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安阳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鞍山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巴东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巴彦淖尔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巴中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白城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百色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包头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北海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本溪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控股滨海(寿光)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滨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常德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常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朝阳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成都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赤峰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滁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54 / 99SH.600511
国药控股楚雄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达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大连和成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大连鹏润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大冶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丹东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德宏梨华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德阳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德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邓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控股东虹医药(上海)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东营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鄂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恩施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分销中心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佛山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抚顺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阜阳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甘肃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甘孜州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公安县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广安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广东东方新特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广东粤兴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广西物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广元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广州花都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贵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贵州意通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贵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桂林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控股国大复美药业(上海)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国大山西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55 / 99SH.600511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东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广西连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河南连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南京连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内蒙古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东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山西益源连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沈阳连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责任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海南鸿益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海南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昊阳绵阳药业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河北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河池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菏泽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红河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呼伦贝尔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湖北柏康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湖北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湖北江汉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湖北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湖南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湖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怀化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淮南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黄冈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黄梅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黄石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吉安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吉林市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吉林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济南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济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56 / 99SH.600511
国药控股嘉兴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江西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焦作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金华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锦州九州隆达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锦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荆门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荆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九江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开封普生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开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乐山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丽水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连云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凉山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聊城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临朐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控股凌云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控股菱商医院管理服务(上海)有限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公司国药控股柳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泸州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洛阳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麻城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眉山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牡丹江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南充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南通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南阳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内江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内蒙古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宁波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宁国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平顶山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57 / 99SH.600511
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濮阳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普洱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齐齐哈尔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黔东南州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黔南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黔西南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钦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青岛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青海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曲靖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泉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日照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控股瑞康(文山)药业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三门峡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厦门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山西临汾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山西吕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山西润禾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山西阳泉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陕西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商洛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商丘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上蔡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韶关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深圳健民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深圳延风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控股生物医药(天津)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十堰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控股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原公司名:国药控股健康发展(上海)有限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公司)国药控股四川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四平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松原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松滋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58 / 99SH.600511
国药控股苏州博爱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苏州康民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苏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宿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随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台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泰安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泰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天和吉林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天津北方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天门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铁岭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通化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通辽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铜川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铜陵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铜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图木舒克药业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威海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潍坊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渭南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文山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乌海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乌兰察布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无锡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梧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武汉恒丰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武汉江北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武穴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舞钢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西安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西平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息县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浠水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咸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湘潭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襄阳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孝感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59 / 99SH.600511
国药控股新疆阿勒泰药业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新疆博州药业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新疆哈密药业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新疆新特阿克苏药业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新疆新特阿拉尔药业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参茸药业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喀什药业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新疆新特奎屯药业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新特伊犁药业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新乡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新余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控股鑫烨(湖北)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信阳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兴安盟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秀山县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烟台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延安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延边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盐城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阳新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叶县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控股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宜昌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宜春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益阳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永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酉阳县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玉林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钰林重庆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岳阳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云南滇西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枣阳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枣庄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60 / 99SH.600511
国药控股长沙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镇江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郑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枝江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控股智惠民生(天津)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重庆国万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重庆南川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重庆市大足区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重庆万州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重庆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重庆渝都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舟山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周口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株洲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驻马店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淄博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遵义意通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控股遵义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乐仁堂保定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乐仁堂沧州药品经营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乐仁堂沧州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乐仁堂承德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乐仁堂邯郸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乐仁堂衡水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乐仁堂廊坊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器械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乐仁堂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乐仁堂石家庄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乐仁堂邢台药品有限责任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乐仁堂张家口药品经营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乐仁堂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联瑞鑫祥(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联众致远(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辽宁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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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器械抚顺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国药器械诊断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山西阳泉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山西运城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国药新疆库尔勒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湖南国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吉林省东隆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辽宁成大方圆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辽宁国大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内蒙古国大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山西同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上海美罗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上海浦东新区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上海统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天津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新疆利生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云南国药控股东昌医药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浙江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中国医疗器械山东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控制
《中国新药杂志》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巴中市太极医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北京市华生医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司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佛山盈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国药(上海)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国药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国药工程(武汉)信息与控制技术有限公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司
国药国际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国药集团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国药集团承德药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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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国药集团兰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华颐药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南充市太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上海现代药物制剂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上海现代制药营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上海瀛科隆医药开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深圳致君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四川省自贡市医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四川天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太极集团四川德阳荣升药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太极集团四川省德阳大中药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医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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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医药批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中国中药霍山石斛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中国中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重庆西南药业销售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
综保区(北京)国际医药分拨中心有限公与本公司同受国药集团控制司国药集团安徽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
国药控股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国药控股宜宾医药有限公司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南昌国药控股国药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祺睿股权投资中心(有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限合伙)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深圳万维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四川康达欣医药有限公司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四川省宜宾五良医药有限公司本集团控股股东之联营公司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国药集团山西瑞福莱药业有限公司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长春长生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之联营公司北京国控云药房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青海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对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北京德尔康尼骨科医院有限公司方之子公司对与本公司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北京莱顿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方之子公司北京吉洛华制药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北京星宜诊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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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
吉斯凯(苏州)制药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锦州奥鸿医药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山东斯凯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上海输血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上海卓瑞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西藏药友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徐州万邦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重庆海斯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重庆星荣整形外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控制的子公司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少数股东北京若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北京万维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共青城金堤嘉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北京康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三菱商事株式会社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深圳华药南方制药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株式会社美迪发路控股本公司子公司之少数股东之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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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素敏本公司之子公司之少数股东的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关系以上关联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商品销售价格
国药股份与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销售同与非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销售在销售方
式和销售定价原则上基本是一致的,销售价格以政府定价政策为依据,并结合公司销售价格体系和各关联方销售数据以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2、商品采购价格
国药股份与关联方进行的商品采购同与非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采购在采购方
式和采购定价原则基本是一致的,采购价格以政府定价政策为依据,并根据各关联方采购数据以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3、提供劳务价格
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在北京的药品仓储、配送等委托国药股份子
公司国药物流完成,劳务价格根据药品储存货值、储存数量、占用空间、配送距离、配送时间等指标确定,劳务费的计算方式和收取周期与向其他非关联方提供劳务时一致。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药品批发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并且公司与关联方经营的一些品种具有各自的全国或区域总经销权,因此不可避免公司同关联方相互发生药品的购销业务,这是由于业务模式所致。公司独立董事不断关注公司日常业务中因业务模式而导致的关联交易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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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业务的议案
报告人:魏平孝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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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关于2023年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下列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业务,涉及金额为柒拾亿元,具体如下:
1、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
为伍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
2、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街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金
额为贰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
3、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广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金
额为肆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
4、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
肆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
5、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伍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
6、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给予我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综合授信,金额为壹拾伍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
7、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给予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综合授信,金额为贰拾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
8、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给予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
金额为壹拾伍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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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的议案
报告人:魏平孝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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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关于2023年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且本着节约资金成本,降低财务费用的原则,公司拟向下列公司发放内部借款(包括并不限于委托贷款等形式),共计需求约为捌亿贰仟万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1、公司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总额度不超过贰亿元人民币,内部借款年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为一年。
2、公司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总额度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内部借款年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为一年。
3、公司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
公司发放内部借款。总额度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内部借款年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为一年。
4、公司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兰州盛原医药
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总额度不超过贰仟万元人民币,内部借款年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为一年。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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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人:魏平孝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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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关于2023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且本着节约资金成本,降低财务费用的原则,公司拟向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包括并不限于委托贷款等形式):
公司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
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总额度不超过肆亿元人民币,内部借款年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为一年。
公司持有国控天星51%的股权,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国药控股持有国控天星9%的股权,因此本次内部借款事项为关联交易。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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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拟为全资子公司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报告人:魏平孝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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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关于2023年拟为全资子公司
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下列商业银行申请为其提供共计叁亿元额度的综合授信担保业务:
1、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崇文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我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2、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新街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壹亿叁仟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我公司为其提供连带付款责任保证担保。
3、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伍仟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我公司为其提供连带付款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74 / 99SH.600511十二、审议公司《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人:罗丽春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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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及到账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2月16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9号)核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获准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12736835股股份、
向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发行11990013股股份、向北京康辰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2007511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向境内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03585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3654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90元。2017年5月23日,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发行费用及已缴保证金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划转至本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本次公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9999754.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11782152.81元,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8217601.99元,其中包含人民币
51499999.06元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认购单位缴纳的保证金转入。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5月25日出具《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17BJA60549)。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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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说明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1018217601.991
减:截至上期末募投项目总支出39799737.082
减:本期募投项目支出11674865.022
减:截至上期末手续费总支出2668.483
减:本期手续费支出1097.573
加: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利息收入29817949.843
减:2022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50000000.004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46557183.68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账户余额248039338.945
余额差额1482155.265
募集资金到账及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9999754.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11782152.81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8217601.99元。
2、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发布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
所披露的截至上期末募投项目累计支出,及本期募投项目支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北京”)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项目之一“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开展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3、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包含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相关手续费用支出及累计利息收入。
4、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发布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中,拟将不超过8.5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批准之日后起不超过12个月。报告期内公司使用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账户余额(均包含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产生的差额为已由公司其他
银行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482155.2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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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制定《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
竹桥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落实。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经董事会批准授权,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开立了账号为8110701013400598413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开立了账号为
8110701014801460703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于2017年6月23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投资额人民币5240万元以注资的形式向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进行注资。于2018年10月,国控北京与本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11月,国控北京的上述募集及资金专户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240万元。以上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
78 / 99SH.600511到了切实落实。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余额国药集团药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811070101340059
245992524.94
股份有限公司司北京紫竹桥支行8413国药控股北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811070101480146
2046814.00
有限公司司北京紫竹桥支行070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2018年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募集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开展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董事会亦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草案)的议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草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51474602.10元,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支出;其中,2022年度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1674865.02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不超过
8.5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相关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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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批准之日后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同日发表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7.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和本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并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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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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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千元)
募集资金总额1029999.7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674.87
募集资金净额(已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1018217.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1474.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末累计已变更项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项目可行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本年度投截至期末投入金额与承本年度本年度目,含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进度预定可使性是否发承诺投资项目投资总额资总额入金额累计投入诺投入金额的实现的实现的
分变更投入金额(1)(%)(4)=用状态日生重大变(注1)(注2)金额(2)差额(3)=效益效益(如有)(2)/(1)期化
(1)-(2)
医院供应链延伸项目否650579.50无调整650579.50--650579.5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社区医院药房托管项目否123782.00无调整123782.00--123782.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医院冷链物流系统建设项目否202858.30无调整202858.30--202858.3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否52400.00无调整52400.0011674.8751474.60925.4098.2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1029619.801029619.8011674.8751474.60978145.20——————————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于2018年开展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控北京实际累计投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入募集资金人民币51474602.10元,投入进度为98.23%。因信息化系统建设主要为软件、硬件方面等投入,在项目开展时软件、硬件等价格与项目预算时发生变化,同时考虑项目投入安全性及效率性,项目实施节奏慢于项目计划,基于以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无此类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此类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公司使用75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报告期,无此类情况。
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报告期,无此类情况行贷款情况
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966742999.89元,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750000000元,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人民币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29817949.84元、支付相关银行手续费用人民币3766.0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人
民币248039338.94元,详见本报告一(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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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本年无此类情况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补足。
注2: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继续开展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项目”“社区医院药房托管项目”和“医院冷链物流系统建设项目”三个募投项目因近年北京医药市场政策频出,对医药行业带来一定影响,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达到预期效益,最大限度防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的风险,本公司结合医药政策的变化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和科学的推测,待论证成熟后,根据相关的规定履行程序投资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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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审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人:罗丽春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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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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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国药
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
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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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前景口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药健坤(北京)
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北京医疗科
技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兰州盛原医药有限公司、国药特医食品(安徽)有限公司、
国药新特药房(北京)有限公司13家二级子公司,国药慧鑫清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药(北京)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家三级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
递、信息系统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改革与业务转型、政策风险、客户信
用、投资风险、现金流风险、战略规划及落实、组织结构、产品结构、新技术应用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内部控制手册》、
制度流程文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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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财务报告错漏占本公司税前利润5%以上(含5%),占资产总额比例大于1%。
重要缺陷,财务报告错漏占本公司税前利润2%-5%(含2%,不含5%),占资产总额比例在0.5%-1%(含0.5%,不含1%)。
一般缺陷,财务报告错漏占本公司税前利润小于2%,占资产总额比例小于
0.5%。
以上各项参考指标之间是或的关系。只要有一项指标的潜在错报达到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则该项缺陷应被认定为重大缺陷。税前利润小于100万元,利润指标不参与定量标准认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指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指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未经授权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和处置产权/股权造成经济损失。*违规泄露财务报告、并购、投资等重大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公司财务人员或相关业务人员权责不清,岗位混乱,涉嫌经济、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部门留置,或移交司法机关。*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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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销毁、藏匿、随意更改发票/支票等重要原始凭证,造成经济损失。*现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或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一般缺陷,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一般缺陷:*会计机构负责人缺乏必要的任职资格和胜任能力。*财会岗位职责不清晰,关键的不相容岗位未有效分离。*固定资产和存货未按制度规定清查和盘点,差异处置未经恰当审批或未提出处理意见。*未按制度规定与外部往来单位对账,对账差异未及时处理或未提出处理措施;内部往来及关联方交易出现差异,未及时处理或未提出处理措施。*未按规定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或调节表差异未及时处理。*重要原始凭证如出/入库单、开出发票/支票等不连号或未经审批取消原始凭证。*款项支付所需印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鉴)未分离保管;网上银行账户管理中,网银制单和复核权限、密码及U盾(密码器)未分离保管。*会计凭证未按规定装订、保管和归档,或会计凭证丢失。*财务信息系统的用户管理或密码管理未按要求执行,或财务信息系统的用户权限设置不符合不相容岗位分离的要求。*其他。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造成资产损失5000万元(含)以上的。
重要缺陷,造成资产损失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
一般缺陷,造成资产损失小于500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出现以下情形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认定为重大缺陷:*造成重大资产损失风险。*被司法机关或监管机构立案调查,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企业面临行政处罚等,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受到境外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制裁等,企业国际化战略或国际形象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被境内或境外媒体网络刊载,造成重大负面舆情影响。*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出现以下情形并造成较大影响的认定为重要缺陷:*未落实“三重一大”政策要求,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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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重要业务和关键风险领域,不能实现控制目标。*未建立信息搜集机制和信息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沟通存在严重障碍。对外信息披露未经授权。信息内容不真实,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罚。*关键岗位人员或普通员工流失严重。*公司关键岗位员工发生较严重舞弊。*未建立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或举报信息渠道无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监管要求,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和监管风险。*全资、控股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建立恰当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决策层、管理层职责不清,未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散乱。*委派至公司所属企业的代表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频繁报道,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和声誉受损;迟报、谎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媒体负面新闻出现,不良影响较重。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缺陷:*领导班子成员在经营管理中职责权限不清、交叉任职或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中分工不当。*企业负责人未履行内部控制职责,长期(一年)未听取内部控制工作汇报。*投资、研发及工程项目无计划/预算或超计划/预算,项目立项、变更、撤销未事先获得批准。*人力资源岗位职责不清晰管理混乱,普通员工流失较严重。*公司员工发生较轻微舞弊。*资产购置、验收、使用、日常管理、报废处置、账务处理等职责不清晰,不相容岗位未实现分离,管理混乱。*采购业务的计划、采购、验收、财务、合同管理等职责不清,缺乏相互监督制衡,管理混乱。*未按规定审批或未经授权签署合同。*未按规定开立或使用银行账户。*违反内部规定程序,发生安全生产故障,造成轻微损失和影响。*在一定区域内出现媒体负面新闻,不良影响较轻微。*其他。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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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1.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进行及时整改。
内部控制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监督机制,公司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够不断进行调整和改善,对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和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
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对报告期内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进行及时整改。
内部控制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监督机制,公司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够不断进行调整和改善,对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和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
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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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
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上一年度存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2022年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不断进行调整和改善,并将在后续工作中持续跟进。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持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能够满足内部控制的目标,能够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2023年度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姜修昌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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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报告人:魏平孝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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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2年末拥有合伙人22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2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818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82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2.7亿元)。2021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16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63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
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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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景璐女士,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及批发和零售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淑娟女士,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
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商务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罗杨女士,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
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等不存在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人民币155万元(含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人民币75万元,合计人民币230万元,系考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天数和人天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人天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与
2021年度基本持平。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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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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