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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维科技术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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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维科技术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好运 发表于 2023-4-18 00:00:00 浏览:  55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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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2证券简称:维科技术公告编号:2023-013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公司”)本次监事
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4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
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和资料。
(三)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在月湖金汇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无缺席会议的监事。
(五)会议由监事长陈国荣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定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监事薪酬决策程序,经考核,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如下: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是否在股东单位领取姓名职务
报酬总额(税前)(万元)报酬、津贴
陈国荣监事会主席--是
林晴雪监事--是
董樑监事--是张燕萍职工监事42否
1何易职工监事50否
戴劲松原职工监事--是戴劲松先生于2022年12月16日辞去监事职务。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量,一致同意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
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全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审议由公司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公司向下属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下属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合计不2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共享授信资源,满足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目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控股”)进行银行融资互相担保。
银行融资互相担保主要内容:
1、双方(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向银行正常融资(包括开具票据、国内信用证、黄金租赁等业务)时,由双方相互提供担保。
2、公司为维科控股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1000万元,维科控股
为公司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1000万元。上述数据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
3、本次担保合作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双方各自自行承担融资责任,因融资违约行为引起的一切损失,由融资方承担。
5、双方同意:一方在要求另一方为己方正式提供担保时,应向另一方提供
其认可的反担保措施。否则,另一方有权不提供担保。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同时也考虑到维科控股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资信状况有助于减少担保的潜在风险。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将继续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度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
3资金,满足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以资产抵押和质押申请银行信贷的授权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规范公司的大额资产处置行为,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在向银行(债权人)申请信贷的事项中涉及的资产抵押和质押行为进行授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拟向银行(债权人)进行资产抵押和质押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负债总额50%以下的,且金额低于8亿元,授权董事长在本额度内签署相应的信贷(抵押和质押)合同;
2、公司拟向银行(债权人)进行资产抵押和质押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负债总额50%以上的,或金额高于8亿元,对超出额度后的信贷(抵押和质押)合同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资产抵押和质押金额以账面价值余额为计算标准;
4、控股子公司发生上述事项的,视同本公司行为,由董事长(会)依据上
述条款进行授权,并由公司委派的董事(股东代表)在所任职的企业依照公司的决定和法定程序实施。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的发展,规范公司的大额资产处置行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求。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继续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50%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额度内进行包括股
票及其衍生产品、基金以及衍生品、固定收益类产品、借款类等产品市场投资,同时亦在进行充分的研究分析前提下,灵活调节上述投资金额,合理安排资金的投资方向,尽可能提高资金的投资回报率。
公司在理财投资的实际操作中一直遵循谨慎、风险控制的原则,定期将理财
4投资的运作情况向董事会及监事会进行汇报。今后公司将继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理财投资的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工作。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是以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需求为前提,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在风险充分控制的基础上,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合理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公
司参股公司维乐电池之间发生,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2022年2022年2023年2022年2022年
采购预计采购数据预计采购销售预计销售数据预计销售与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
200.71100800695.021000
的关联交易合计与维乐电池的关联交易
10003203.72400010002490.385000
合计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发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十二)审议通过《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
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
5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是以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需求为前提,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在风险充分控制的基础上,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合理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22年末公司对资产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有关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了清理,经测试,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602938.12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35381764.10元,合计影响当期损益42984702.22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
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股东回报的制定原则、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方案及相关决策机制。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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