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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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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八度 发表于 2023-4-15 00:00:00 浏览:  59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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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拟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向我们提供了相关
议案所涉及的资料,并与我们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
事前核查,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后认为: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情况的了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稳定性、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依据《公司法》、《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回购协议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协议的有关规定,因公司业绩未达标、部分员工离职而不符合股票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昆、任奎、黄英
签署日期: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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