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05|回复: 0

双箭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

[复制链接]

双箭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

久遇 发表于 2023-4-19 00:00:00 浏览:  30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4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
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监事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章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监事每届任期3年。监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条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1第八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九条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公司证券事务部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章会议的召集和提案
第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2(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
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十五条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
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主席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主席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会议通知
第十六条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分别提前十日
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
3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七条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七)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七)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五章会议的召开
第十八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
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姓名、委托事项、有效期,并由委托人签名,代为出席的监事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职权。监事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的,视为未履行监事职责。
受托监事应当提交书面委托书,说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第二十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4第二十一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监事充分发表
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
监事会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经通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指定的信息传递方式提交至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会主席指定的部门。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向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监事会,其会议通知中还应载明:
(一)告知监事本次监事会以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对所拟审议事项应进行详尽披露;
(三)向监事附送表决票标准格式,要求监事复印使用;
(四)监事填制完毕的表决票的送达方式、地址及截止期限;
(五)其他需要通知监事的事项。
表决票的形式可以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制作。采用非现场方式表决的,监事不得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必须在表决票上作出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种的表决意见,并在事后整理完成的会议决议上签字确认。经监事签署的表决票及审议意见,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指定的截止期限之前以邮件、传真或专人等形式送达公司监事会主席、其他召集监事会的监事或董事会秘书等指定人员,送达的上述文件非为原件时,应尽快将原件送达公司归档。
监事未按照会议通知中制定的方式、期限及地址送达表决票的,可以视为因故未出席会议。监事会主席、其他召集监事会的监事或董事会秘书等指定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根据表决结果完整地作好会议记录,并整理形成会议决议。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由参会监事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会议主持人应当逐一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
5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监事会表决结果应当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二十五条召开监事会会议,可以视需要进行全程录音。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主席指定的人员应当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
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会议出席情况;
(五)关于会议程序和召开情况的说明;
(六)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
(七)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八)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非现场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记录。
第二十七条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监事对会
议决议和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监事应对监事会决议承担责任。监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监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纪录的,该监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6监事应当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六章决议的执行和会议档案的保存
第三十条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一条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册、会
议录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
监事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在本规则中,“以上”、“内”包括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
第三十三条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五条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7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0 01:40 , Processed in 0.314318 second(s), 30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