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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辉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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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辉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红)

赤羽 发表于 2023-4-22 00:00:00 浏览:  69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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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将本人2022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参加会议及表决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7次,其中通讯表决7次,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备注次数次数未亲自出席会议
7700否
本人在职期间认真履行了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秉持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诚信负责的态度对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2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2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
公司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2022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
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对提交会议的每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对2022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2年3月24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包含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以资产抵押方式向
银行等机构申请贷款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批次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被公司采纳并予以公告。
(2)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被公司采纳并予以公告。
(3)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被公司采纳并予以公告。
(4)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的独立意见》被公司采纳并予以公告。
(5)2022年11月25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被公司采纳并予以公告。
上述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需本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大事项。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和审计质量进行沟通和指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完善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期间多次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思路、管理制度等,对公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高管考核等方面提供参考意见,重点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行业状况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
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有效地获得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2022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的建议,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孟红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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