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818|回复: 0

安科生物: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复制链接]

安科生物: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3-4-20 00:00:00 浏览:  81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300009证券简称:安科生物公告编号:2023-023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上午09: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09:15-09:25,0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
20日09:15至4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海关路 K-1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座 1201 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礼华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7人,代表股份6474084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691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44人,代表股份
6226875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2141%;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
有表决权股东23人,代表股份247208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77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人,代表股份667641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9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1人,代表股份420433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12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247208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774%。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
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6387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423%;反对282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36%;弃权7385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4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43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710%;
反对282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228%;弃权
7385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1.1062%。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年度述职。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6387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423%;反对282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36%;弃权7385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43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710%;
反对282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228%;弃权
7385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1.1062%。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6379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411%;反对282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36%;弃权7464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5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354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592%;
反对282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228%;弃权
7464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1.1180%。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646387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423%;反对282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36%;弃权7385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43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4710%;
反对282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228%;弃权
7385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1.1062%。
5、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47086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502%;反对282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36%;弃权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4418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172%;
反对2823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228%;弃权
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0.0599%。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5524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089%;反对1836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837%;弃权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8798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1777%;
反对18363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506%;弃权
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17%。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7067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473%;反对293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53%;弃权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4228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888%;
反对2933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394%;弃权
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0.0717%。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7067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473%;反对293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53%;弃权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4228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888%;
反对2933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394%;弃权
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0.0717%。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70782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490%;反对2522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90%;弃权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4339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054%;
反对2522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778%;弃权
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0.1168%。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40293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7.9334%;反对13331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0592%;弃权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85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9.9607%;
反对133311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9.9676%;弃权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李刚律师、史山山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律师意见书,认为:安科生物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3 23:45 , Processed in 0.130955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