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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关于GDR兑回限制期即将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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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关于GDR兑回限制期即将届满的公告

一纸荒年 发表于 2023-4-19 00:00:00 浏览:  45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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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GDR 兑回限制期即将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兑回限制期为自 2022年12月28日(瑞士时间)至2023年4月26日(瑞士时间)(以下简称“兑回限制期”),公司本次发行的 GDR兑回限制期即将届满。
2、兑回限制期届满后,GDR 可以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将导致公司 GDR 存
托人 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公司 A 股股票数
量根据 GDR注销指令相应减少并进入境内市场流通交易。本次兑回限制期届满的GDR 数量为 39794000 份,对应公司 A 股股票 39794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02%。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27700000 份 GDR(代表277000000股 A股),承诺遵守《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存托凭证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4、本次兑回限制期届满的 GDR 自 2023 年 4 月 27 日(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列日期均指北京时间)起可以转换为公司 A股股票。
5、根据 GDR 跨境转换安排,GDR 跨境转换不会导致公司新发行 A 股股份或
流通 A股股票数量发生变化,对公司股本亦无影响。
一、本次发行的 GDR 基本情况
1(一)核准情况
公司就本次发行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 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9),就本次发行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SIX ExchangeRegulation AG)的附条件批准并就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
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批准,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 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附条件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2)以及公司于2022年12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发行 GDR价格区间确定及招股说明书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0)。
(二)股份登记时间
公司就本次发行的 GDR对应的境内新增基础证券 A股股票 397940000股于2022年12月23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持有人为本公司 GDR存托人 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三)GDR 上市情况
公司发行的 39794000份 GDR于 2022 年 12月 28日(瑞士时间)在瑞士证
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全称为 Jiangsu Eastern Shenghong Co. Ltd.,GDR 上市代码为 DFSH。
二、本次 GDR 跨境转换安排及兑回限制情况
(一)GDR 跨境转换安排
本次发行的 GDR 上市后,合格投资者除通过国际订单市场买卖 GDR外,也可通过跨境转换机构将 GDR与 A股股票进行跨境转换。截至本公告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信息,已经完成跨境转换机构备案的跨境转换机构共6家,其中4家可在瑞士证券交易所开展跨境转换业务。
2跨境转换包括将 A股股票转换为 GDR(以下简称“生成”),以及将 GDR转
换为 A股股票(以下简称“兑回”)。跨境转换机构通过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跨境转换专用证券账户办理因生成、兑回 GDR引起的境内基础证券 A股股票非交易过户。境外市场投资者生成或兑回 GDR的,中国结算对 GDR的存托人和跨境转换机构发送的指令进行匹配,匹配一致并确定相关基础证券 A股股票足额后,于该交易日日终办理相应境内基础证券 A股股票的非交易过户。
跨境转换机构通过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在境内市场进行 A 股交易,并要求存托人生成或兑回 GDR。具体而言:
1、生成:跨境转换机构可以根据投资者的指令通过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
员买入 A股股票并交付给存托人,进而指示存托人签发相应的 GDR并交付给投资者。由此生成的 GDR 可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兑回:跨境转换机构可以根据投资者的指令指示存托人注销 GDR,存托
人将该等 GDR代表的 A股股票交付跨境转换机构。跨境转换机构可以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出售该等 A股股票,并将所得款项交付给投资者。
(二)兑回限制情况
根据境内的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 GDR兑回限制期为自 2022年 12月28日(瑞士时间)至2023年4月26日(瑞士时间)。在此期间,公司本次发行的 GDR不得转换为 A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51号),公司 GDR 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与本次 GDR实际发行规模一致。公司 GDR 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将不超过 39794000 份,对应的 A 股股票数量上限为 397940000股。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比例调整等导致 GDR增加或者减少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本次兑回限制期届满的 GDR数量为 39794000份,对应 A股股 39794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02%。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27700000份 GDR(代表 277000000股 A 股),承诺遵守《境内外证券交易所
3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
购的存托凭证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 GDR 兑回安排及对公司股本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的 GDR兑回限制期为自 2022年 12月 28日(瑞士时间)至 2023年 4 月 26 日(瑞士时间)(以下简称“兑回限制期”),公司本次发行的 GDR兑回限制期即将届满。
本次发行的 GDR 自 2023年 4月 27日起可以转换为公司 A股股票,公司 GDR存托人 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公司 A 股股票
数量将根据 GDR注销指令相应减少并进入境内 A股市场流通交易。
在 GDR存续期的数量上限范围内,跨境转换机构亦可以根据投资者指令通过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从境内市场买入 A 股股票并指示存托人生成代表其所
购入 A股股票的 GDR,生成 GDR将导致存托人 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公司 A股股票数量相应增加。
在公司 GDR进行跨境转换的情况下,公司 GDR数量不得超过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GDR 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公司 GDR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与本次 GDR实际发行规模一致。根据 GDR跨境转换安排,GDR 跨境转换不会导致公司新发行 A股股份或流通 A股股票数量发生变化,对公司股本亦无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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