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03|回复: 0

四川九洲: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复制链接]

四川九洲: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顺其自然 发表于 2023-4-20 00:00:00 浏览:  30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0801证券简称:四川九洲公告编号:2023014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等内容。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解释第
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自2022年1月
1日起执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8 04:38 , Processed in 0.132488 second(s), 2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