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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业股份: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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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业股份: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994c 发表于 2023-4-25 00:00:00 浏览:  46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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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0证券简称:锡业股份公告编号:2023-03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3日以公告形
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4、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
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路坷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8户,
代表股份数量合计为8583355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645801952股的
52.153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户,代表股份数量合计为7266407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151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82户,代表股份数量合计为
1316947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019%。
4、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个旧锡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
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其持有公司股份
59098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591%;上述持股数量未单独计入中小投资者持股数量计算)共184户,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318957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1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户,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0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2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1694780户,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019%。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反对弃权出席会议有占出席会议表决占出席会议有表表决权的股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数量有表决权股
情况股份数量(股)决权股份数量的
份数量(股)(股)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的比比例例
2/7总表决
85833554685191491299.2520%22110390.2576%42095950.4904%
情况占出席会议
其中: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小的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有表决权股
131895780125475146
表决情股份数量的比例
2211039
数量的比例4209595份数量的比况例
95.1320%1.6764%3.1916%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反对弃权出席会议有占出席会议表决占出席会议有表表决权的股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数量有表决权股
情况股份数量(股)决权股份数量的
份数量(股)(股)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的比比例例总表决
85833554685198361299.2600%21100390.2458%42418950.4942%
情况占出席会议
其中: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小的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有表决权股
131895780125543846
表决情股份数量的比例
2110039
数量的比例4241895份数量的比况例
95.1841%1.5998%3.2161%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反对弃权出席会议有占出席会议表决占出席会议有表表决权的股股份数量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数量有表决权股情况决权股份数量的
份数量(股)(股)(股)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的比比例例总表决
85833554685188081299.2480%22128390.2578%42418950.4942%
情况
其中:中占出席会议占出席会议的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小股东的中小股东
131895780125441046小股东有表决权2212839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情4241895有表决权股股份数量的比例数量的比例况份数量的比
3/7例
95.1062%1.6777%3.2161%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营预算方案》
同意反对弃权出席会议有占出席会议表决占出席会议有表表决权的股股份数量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数量有表决权股情况决权股份数量的
份数量(股)(股)(股)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的比比例例总表决
85833554685226451299.2927%22039390.2568%38670950.4505%
情况占出席会议
其中: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小的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有表决权股
131895780125824746股份数量的比例2203939表决情数量的比例3867095份数量的比
况例
95.3971%1.6710%2.9319%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5、《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出席会议有占出席会议表决占出席会议有表表决权的股股份数量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数量有表决权股情况决权股份数量的
份数量(股)(股)(股)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的比比例例总表决
85833554685221161299.2865%22568390.2629%38670950.4505%
情况占出席会议
其中: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小的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有表决权股
131895780125771846股份数量的比例2256839表决情数量的比例份数量的比3867095
况例
95.3570%1.7111%2.9319%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4/76、《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出席会议有占出席会议表决占出席会议有表占出席会议有表表决权的股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有表决权非情况决权非关联股份决权非关联股份
份数量(股)(股)(股)(股)关联股份数数量的比例数量的比例量的比例总表决
13189578012542954695.0975%25959391.9682%38702952.9344%
情况占出席会议
其中: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占出席会议的中的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有表决权小股东有表决权有表决权股
13189578012542954625959393870295
表决情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的比例份数量的比况例
95.0975%1.9682%2.9344%
表决结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数为:542607311股)、控股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普通账户及信用账户合计所持股份数为:177922654股)和个旧锡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数为:5909801股)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7、《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反对弃权出席会议有占出席会议表决占出席会议有表表决权的股股份数量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数量有表决权股情况决权股份数量的
份数量(股)(股)(股)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的比比例例总表决
85833554685204091299.2666%20527390.2392%42418950.4942%
情况占出席会议
其中: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小的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有表决权股
131895780125601146股份数量的比例2052739表决情数量的比例份数量的比4241895
况例
95.2276%1.5563%3.2161%
5/7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8、《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吴红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出席会议有占出席会议表决占出席会议有表表决权的股股份数量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数量有表决权股情况决权股份数量的
份数量(股)(股)(股)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的比比例例总表决
85833554685153997799.2083%29083740.3388%38871950.4529%
情况占出席会议
其中: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占出席会议的中小的中小股东小股东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有表决权股
131895780125100211
表决情股份数量的比例
2908374
数量的比例3887195份数量的比况例
94.8478%2.2051%2.9472%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吴红星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吴红星先生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冯楠律师、施浩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
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6/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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