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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恒润: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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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恒润: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zjx 发表于 2023-4-20 00:00:00 浏览:  60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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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26证券简称:经纬恒润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
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经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15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吉英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更紧密有效地将公司利益、员工个人利益和股东利益结合在一起,同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202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董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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