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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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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zjx 发表于 2023-4-26 00:00:00 浏览:  56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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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79证券简称:峰岹科技公告编号:2023-004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钰红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监事会成员列席、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任职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岗位支付薪酬,不再另行支付监事薪酬。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监事,不发放监事薪酬。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
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
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
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3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4(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
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于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5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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