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378|回复: 0

悦安新材: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复制链接]

悦安新材: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橙色 发表于 2023-4-25 00:00:00 浏览:  37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688786证券简称:悦安新材公告编号:2023-032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安新材”或“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
司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美红女士作为
1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1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0)。
5、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1 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8、2022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2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作废原因
1、个人离职/放弃原因
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其获授的4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首次授予部分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自愿放弃其获授全部份额限制性股票,其获授的0.3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2、公司层面原因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计报告[2023]001785号: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扣非净利润相对于
2021年度增长率为15.66%,营业收入增长率6.10%。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21.51万股,作废14.34万股。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18.64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18.64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事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3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悦安新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均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与授权,均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归属涉及124名激励对象所持21.5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及作废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2022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4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6-6 12:02 , Processed in 0.098980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