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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日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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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日宏)

日进斗金 发表于 2023-4-25 00:00:00 浏览:  45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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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日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会议,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与经营
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自身的作用。2022年度,本人亲自出席公司的13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会议,对提交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本人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后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
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如下:
(一)2022年2月14日对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同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3.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二)2022年3月3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2年4月28日对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日
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2.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4.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5.关于公司
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损失事项;6.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四)2022年4月28日发表了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2022年5月18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年6月16日在对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于同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二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七)2022年6月29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
见: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
(八)2022年8月15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
见:1.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事项;2.关于控股孙公司与滁州琅琊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的事项。
(九)2022年8月25日对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同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2022年半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2.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3.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4.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十)2022年10月13日对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1.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由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同日在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六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1.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由关联
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3.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
(十一)2022年12月6日对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于同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八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十二)2022年12月9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
意见1.关于2020年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事项;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审议的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信息披露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保持及时沟通,持续关注公司
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向董事、股东披露公司经营情况,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二)公司治理结构:本人与公司保持沟通,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献计献策,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学习和培训方面: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
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通过学习,加深了对证券法规的理解,提高了履职能力。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相应职责,重点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对其在任职期内是否始终能达到任职标准进行评价;及时沟通了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及补充情况,督促公司尽快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管,保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职匹配,尽职尽责地为公司及股东服务。
本人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根据公司各位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的工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对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是否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讨论、评估,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的适时修正和完善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除到公司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调查外,还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
现场考察、沟通,与公司管理层、技术研发人员等进行面谈,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关联交易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工作
2022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衷心希望公司未来能够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为社会和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报告完毕,谢谢!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日宏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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