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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东睦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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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东睦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小韭菜 发表于 2023-4-27 00:00:00 浏览:  60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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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就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人员组成和调整情况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并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吴红春独立
董事、汪永斌独立董事和池田行广董事,并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吴红春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三年,已于2022年8月5日任期结束。
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
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
1员的议案》,推选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吴红春独立董事、汪永斌独立董事和芦德宝董事,其中吴红春为主任委员。
(二)任职委员情况
吴红春:男,中国籍,1972年2月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长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镇海蛟川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宁
波雄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董事。1999年9月至今任宁波雄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0月至今任宁波浙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董事长。2019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9年8月起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汪永斌:男,中国籍,1957年4月生,大学学历,教授职称。曾在浙江农业大学宁波分校任教。曾任浙江万里学院教授、汽车电子技术研究所所长、汽车技术实验室主任。荣获浙江省和宁波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浙江省高等院校优秀青年教师等,2017年6月退休。现任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动一新能源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9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019年8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芦德宝:男,中国籍,1945年2月生,大专学历,经济师。1968年进入宁波粉末冶金厂,历任工人、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1994年任宁波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董事长,1995~1997年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1997~2004年任副董事长、总经理,2000年获宁波市“劳动模范”称号;2004年8月~2007年8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年8
2月至2019年8月5日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8月6日至今任公司名誉董事
长、董事;2022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7次,各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会议,并对相关议题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一)2022年1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收购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及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2022年7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项目所涉部分淘汰设备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2022年8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计
3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2022年8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七)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通过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联系,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鉴于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专业、公正,委员会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本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所作的《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以及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监督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质量。经过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
4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年报审计期间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情况举行见面沟通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查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就相关问题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了解,并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一同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务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
围的单位及报告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了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认为审计结果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会计师出具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意见无异议,同意以此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年度报告。
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年度财务报表,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并向董事会提交关于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的议案。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中发挥了监督作用。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内部控制相关部门的设置和人员到位情况、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控制度的制订与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要求。
2023年,按照内控规范和披露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继续
监督公司修订和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执行力度、按时完成并披露内控报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
继续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各项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执行,从而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6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本页无正文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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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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